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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7 4页 doc 47KB 1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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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近年来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文件和法律规定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2006年3月27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2008年12月20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2010年2月5日)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管理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2011年1月2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入罪(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011年2月25日通过) 国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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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的文件和法律规定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2006年3月27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2008年12月20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2010年2月5日)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管理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2011年1月2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入罪(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011年2月25日通过) 国家措施 1.提高劳动报酬   解决分配不公问题,首先就要切实提高普通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促工资增长、提最低、推集体协商。  2.规范分配秩序   加快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大力规范"灰色收入"、严格调控垄断收入。  3.加大调节力度   加快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大转移支付、个税调节和税收征管力度,逐步建立健全财产税制度,使税制更健全,调节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4.帮助困难群体   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扶持力度,提高其收入水平。织密城乡低保网、筑牢多层救助堤、打好扶贫攻坚战、倡导慈善帮扶风。收入差距不能再扩大   现状解析   【原书摘引】 当前,国民收入分配过多倾向于政府部门和企业部门,居民收入占比持续下降,普通劳动者收入长期偏低,2010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达3.23倍;垄断行业收入明显偏高,"灰色收入""隐性收入"甚至非法收入大量存在。   【专家解读】 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表示,收入增长要符合逐步缩小差距的趋势。东中西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企业经营者与一般职工之间,收入差距都不能再扩大。   在分配过程中,政府、企业和劳动者都有各自的职责,其中企业和劳动者也是分配主体,要有主体意识,要参与并有所作为。企业和劳动者可以利用"两会机制",向当地的人大、政协反映意见,将自己的声音反映在政府税收分配、最低工资标准和低保标准的制定修改中。   涨工资要靠集体协商   【原书摘引】 有学者统计,2000年以来,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年均增长达35.3%,但职工工资增长只有14.1%。   【专家解读】 杨宜勇表示,职工工资增长跟不上企业利润增长的速度,这反映出工人集体协商谈判意识的缺失和能力的不足。当前,涨工资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通过集体谈判方式。二是自主创业,自己开公司。三是换工作。其中,集体谈判方式是最无奈的方式。   但绝大多数人不愿意耗费精力组织或参与集体协商谈判。实际上,国家已建立了三方协商谈判机制,需要职工通过集体协商谈判的方式,积极争取提高自己的待遇。   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   【原书摘引】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存在"逆向调节"的现象:2009年3944亿元的个税中,工资所得个税收入2483亿元,占个税收入比重约63%,工薪阶层成了实际的纳税主体。   【专家解读】 杨宜勇表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府应起到主导作用。   具体来说,政府可以在以下几方面着力:在初次分配领域,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在再分配领域,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城乡居民的转移性收入。在第三次分配领域,加大对慈善事业的支持力度,通过法律法规予以规范。 我的建议 首先是立法。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造成分配不公的原因之一就是没有相应的法律来规范行业收入、差距调整等问题,如果制定一部《国家工资收入法》,用以规范行业收入,做好差距调整,规定出物价指数达到什么什么标准就应该全面调高工资,工资涨幅和GDP增幅应该达到什么样的比例为最佳状态、制订出阶段性量化目标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解决了,因收入差距导致的一系列问题都将会迎刃而解。 其次是加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据媒体披露,《国家工资条例》尚未颁布,就遭到了垄断行业尤其是央企国企的强硬抵制。遗憾的是,国家主管部门对这种抵制居然无能为力。人们不禁要问:到底是国家说了算还是垄断企业说了算?毋庸置疑,无论是央企还是国企,都是人民公有财产,国家主管部门代表人民对这些财产行使管理权。但从目前形势看,这些垄断企业大有一手遮天之势,国家主管部门倒是显得多余。难道这个问题就解决不了吗?实在解决不了,可以上全国人大讨论,甚至可以交给全民公决。在大是大非面前,绝不能让少数人说了算,绝不能让人民公有财产只为少数人谋福祉。否则,分配不公、收入差距拉大必定在所难免。只有加强国家能力 才能解决分配不公问题。 第三是尽最大力度消除腐败。腐败造成分配不公,这是不争的事实。最可怕的是这只是表象,其实质是,腐败会动摇国之根基。 公共财政在调节分配方面,主要通过财税政策和制度。当前重点的应抓住以下几个方面的调节,使分配更趋公平化。   (1)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个人所得税制度涉及不同群体之间的分配问题,“个税”改革的方向应该是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有效地调节高收入者;必须科学地界定“高收入者”的定义;有步骤地建立个人储蓄实名制和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和代扣代缴明细;实行银行网络与税务网络的对接,加强个税监管;大力推进居民固定帐号信用卡结算制度,减少与避免税收流失。   (2)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度。重点是解决内外资税制并轨问题,内外资企业不同税制所带来的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阻碍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重要因素,也不符合WTO的“非岐视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产生很多弊端。争取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统一所得税率,并适当降低所得税率;取消对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改变税收优惠方式(如加速折旧、加成折旧、投资扺免、技术开发费加成摊销等),使税收减免符合我国的产业政策;提高外资企业的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全国统一、规范、公开的投资准入和退出制;加强引进外资的监管工作,建立外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强化披露机制。   (3)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我国地区之间分配不公的差距与我国现行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缺陷有很大的关系。转移支付的目标是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为实现这个目标,当前应做的工作:一是合理确定转移支付计算依据,可以分不同地区设置不同系数,但差别不应过大,总体保证正常运转基本需要和保障水平应一致,我们可以分步实施。二是清理不合理的专项补助,改变目前专项设置过多过滥、重点不突出、零星分散的弊端。三是要特别严把专项拨款立项关,取消配套的专项资金补助,严格控制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四是建立严格专项拨款项目准入机制和审批制度。   (4)加强对税收的征管力度。为了防范第四次分配违法乱纪的事件发生,必须严格征管环节,特别是对重点环节的审核、审批管理,形成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杜絶“人情税”、“关系税”的出现;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应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专门检查,并对检查情况通报全系统;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应责成认真整改,并采取措施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规范,不断加快计算机开发应用的步伐,建立起一个立体交叉、覆盖面广的综合税收信息网络,实现省与市、市与县的统一联网,并与全国联成一片。   2. 打破垄断行业获取垄断利润的非法行为   (1)垄断行业的横行危害社会公平   垄断行业是依靠国家特殊政策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行业。2006年6月26日,《第一财经日报》刊登了一篇题为《年薪10万的抄表工》的报导。该文报导这样一件事:一家电力企业的一名普通的抄表工,他每月的工资为6500元,外加年终奬(2005年拿了两万元,他还嫌拿少了)和两份商业保险,而他的工作是一天抄四次电表。又据《人民日报》报导,某电力公司一名职工,月工资不到6000元,但加上奬金、住房公积金及各种补贴后,其年薪可达15万元,相当于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10倍。真是触目惊心!   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薪资差距不仅没有随着改革的进程缩小,反而在不断扩大,从1978年的219元,上升到2000年的6967元,2005年猛增至50000元,差额增长250倍。   垄断行业何以会出现如此高涨的垄断利润,就在于它们是国有垄断企业,它们的薪酬不受经济利益、劳动强度、劳动复杂程度及企业盈亏的约束。它们盈利了,大部份利润被留在行业内部,成了职工的暴利,而非全民所有;它们亏损了,由国家和全民来承担损失,成了全民的亏损,而不会对垄断企业伤筋动骨。中国所有的垄断企业都有这个特点:暴利加亏损。对中国的老百姓,垄断企业是暴利行业;对国家财政,垄断企业又是亏损行业,双重身份兼备,垄断企业左右逢源,老百姓和国家却双双受损。   (2)垄断利润危害分配秩序和社会风气   中国分配不公制度的改革,非从垄断行业开刀不可。这是因为垄断行业获取的垄断利润具有极大的危害性。首先,它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垄断行业市场化程度低下,员工福利过高,企业办社会等问题都是很多垄断行业尤其是电力企业亏损的重要原因。其次,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垄断行业利用国家给予的公共资源为自己的职工谋方便,最终却将成本转嫁到普通市民、农民等弱势群体身上,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法则。第三,加剧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垄断行业尤其是公共事业行业,是代表公众管理,运作国有资产,享有不应该有的“福利”,这是私占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这种流失也许不是以金钱的形式集中到个别人手中的,但却被均摊到垄断行业职工的口袋里。第四,垄断利润的存在,导致社会风气的败坏。归根到底,垄断利润从实质上看就是一种腐败行为,因此,应该坚决予以取缔。   (3)应从制度入手遏制垄断利润   长期以来,国家对垄断行业缺乏有效的监管,从根本上看,要彻底根治垄断利润的有效办法,就是要铲除滋生这种垄断利润的温床——垄断。从本质上看,垄断利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它因计划而生,必然会因市场的充分竞争而消亡。为达到这个目的,必须有以下几项措施做保证:   ①国家需制定相关的政策与立法,为民营资本和外来资本的进入创造条件,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地开展竞争。在进入的初期,可以适当降低准入门槛,最大限度地激活竞争,一旦竞争充分展开,垄断企业的垄断地位将不存在。   ②必须彻底地切断政府部门与公共行业的利益纽带关系。取消政府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双重身份,真正使政府成为市场“裁判员”的监管者的角色,而不是市场“运动员”的参与者。说到底,要切断政府权力垄断之手,让它不能得逞。   ③通过立法机关出台地方性法规。对那些垄断企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计量、收费,不得向本单位职工和其他居民无偿、低价提供产品和服务,或者实行包费制。对于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情节轻重论处,或处经济制裁、或绳之以法。   ④必须加强对垄断企业内部的成本审计。必须协调专家、消费者代表以及企业三方进行听证,共同决定产品价格。同时要尽快地建立成本信息披露机制,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和被服务者对成本和服务质量进行审定和评估。只有在这样的硬约束下,垄断企业的垄断利润才会减少,普通消费者的利益才不会因此继续遭受损失。   ⑤必须在社会上形成“垄断利润即腐败”的舆论环境。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不给垄断利润以任何政策支持。   3. 提倡廉价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我国行政成本太高   2006年6月3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一次演讲中,再次发出率真之语:“中国不仅要建立一个廉洁政府,还要建立一个廉价政府。政府成本太高,就是再廉洁也是浪费纳税人的钱。”“廉洁”与“廉价”虽一字之差,却反映了这样一个严峻的事实,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的行政能力在不断地规范和完善,尤其在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不可否认政府的行政成本也随着急剧上涨,相关资料显示,从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至2003年间,我国行政管理费用已增长87倍,而且近年来平均每年增长23%,大大超过我国GDP增长9.5%。行政管理费用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2003年已上升到19.03%,近年来上涨更快,超过20%,是全世界行政成本最高的国家,而同期的日本只占2.38%、英国的4.19%、美国的9.9%。   (2)我国行政成本高的成因   我国行政成本高企,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缺乏有效的监管体制。在现实生活中,人大对政府的具体支出在细节上缺乏有效监控手段,而且由于政府提交的计划预审草案内容信息不对称,即使预算通过后,也还存在政府及财政部门自身突破预算计划的问题,政府对财政支出拥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有太大的“运作”空间。二是财政管理缺乏公众的监督。“公务成本”如不能讨价还价,必然会昂贵无比,而现行的事实是,一些地方政府几乎垄断了对所有改革事务的“主导权”,公众根本不能参与讨价还价。  人民之所以需要一个政府,是因为唯有政府,才有能力以低于市场交易成本龢民间机构的管理成本的方式,去构建公共服务体系,行使公共服务职能。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廉价”,才有“政府”。如果政府的行政成本高于市场交易成本,那政府就不可能有存在的必要,人们会自己理会自己。   (3)如何构建“廉价”政府   ①要科学地给“政府”定位。也就是要摆正政府的位置,不能越位、缺位和错位,明确政府的职能。政府的建立本身就是为了给人们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这与市场调节是不同的,因此,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处理好。政府财政只能是公共财政。政府官员和一切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务员,它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不是以权谋私。一个政府廉价与否,关键不在于政府节约了多少钱,而在于政府的钱花在什么地方,花得对不对,办得怎么样,有什么效果,在这基础上,我们才能进行体制上各项改革,推进廉价政府建设。   ②必须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我国现实行五级政府,即中央、省、市(地)、县、乡(镇)。行政级次多、机构庞大、人员臃肿、行政成本高,因此,必须对现行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建议取消市(地)级政府,将乡(镇)政府改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实行中央、省、县三级政府和乡(镇)派出机构的政府体制。这是符合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减少行政级次”的要求的。如果从我国历史和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也大多实行三级政府。如若我国能逐步地从五级政府级次改为三级政府级次加一个派出机构,按照精简机构、裁减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办事,届时公务人员将会从总体上大约减少30%。若按改革初期的20%计算,在现行640万公务员中,可精减人员128万,按每人年均工资3万元框算,国家财政每年可节省开支约390亿元;再从立法上规定,借鉴日本做法,在正常的情况下,行政支出每年递减1%计算,全年就可节约几百亿元的财政资金,再将这笔节省下来的资金投资于“民心工程”、支持“三农”、造福于民,将会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实行“良性循环”,是一举多得的良策,也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物质基础。   ③实行预算制度公开化。必须进一步细化预算监督,坚持收支两条线,我们的政府应该让人们能够明白政府究竟一年有多少收入、多少支出、收入与支出的总规模、收入与支出的结构如何、政府的债务总数与规模是否合理等重要的经济指标,并让政府在公开透明中接受公众的监督。   ④试行建立纳税人诉讼制度。纳税人诉讼就是公民对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如果发生怀疑,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让法院来审查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纳税人诉讼制度对不当的政府财政行为可以进行司法审查,让纳税人参与监督,与人大行使财政权一起,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共振,防止政府可能的大手大脚花钱。   ⑤建立“浪费问责”制。建设节约型社会必须相应建立“浪费问责制”,我们常说,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但从来没有人因浪费而被问责或问罪,这也是各种公务浪费有恃无恐,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公务浪费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背道而驰,既浪费了资金,又腐蚀了干部,失掉民心。有鉴于此,必须以立法的形式,推行国家行政干部节约责任审计制度。只有将资源节约责任纳入行政管理目标责任制,才能变“无责浪费”为“浪费问责”,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消费时像花自己的钱那样心疼,从而精打细算,为国家节约资金,树立勤俭、节约持“家”的良好美德。 宏观调控要围绕稳定物价来展开 张平(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在2011年的10项重点工作中,把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列为第一条,这是多年来所没有的。从宏观调控目标到经济政策,都要围绕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来确定、来展开。我们有信心、有条件、有能力保持物价总水平的稳定。 2010年8月2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 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剑指蔬菜价格上涨; 2010年11月19日,国务院下发《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 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提出16条具体举措; 2010年11月26日,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将绿色通道扩大到所有收费公路; 2011年3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下发《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通知》,从制度上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2011年5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完善价格政策 促进蔬菜生产流通的通知》,努力降低蔬菜生产流通成本;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6日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举行记者会。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表示,中国有条件、有能力、有信心保持今年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他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对于物价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对于宏观调控的导向、目标、任务,说得非常明确:要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之间的关系。要把管理通胀预期、保持价格总水平的稳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张平详细介绍了控制物价的五大措施。   第一,大力发展生产,特别是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今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支持、鼓励粮食生产,包括加大对农业的支持、进一步扩大投入。第二,搞好储备吞吐的调控。从去年以来,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油料、糖料,还包括猪肉,把库存拿出来,也是能够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的一个重要的条件。第三,做好流通环节的工作。尤其是对于去年涨价幅度最高的蔬菜,采取一系列的措施,降低流通成本,降低蔬菜的价格,降低商品的价格。第四,加强市场的监管。对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的现象,要坚决依法进行打击和治理,来维持正常的市场秩序和价格秩序。第五,控制好流动性。合理地控制信贷的规模,合理地确定货币的供应量,创造稳定价格的货币条件。   张平表示,从客观条件上来看,中国有能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目前大多数工业品都是供大于求的,重要的商品、生产资料,总体上供给比较充裕。尤其是粮食,按照国际通行的评价标准,粮食的库存量大体上等于一个国家一年消费量的17%-18%是比较正常的,现在中国的粮食库存达到了40%。 物价上涨的主要因素由五种:首先是原材料短缺价格上涨,其次是农产品供不应求引起整个成本上升,三是劳动力成本上升也引起物价上涨,四是土地价格和房产价格上升。五是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对国内价格也起到推动作用。除了成本推动的因素,流动性过剩也是造成成物价上涨的“第一推手”。国金证券首席分析师金岩石曾做了个很形象的比喻,“我们身边所有的消费品和投资品,都可以装在一个木桶和水池里。”木桶里装的是衣食住行,事实上,也这就是CPI数据所涵盖的主要对象,而水池里是股市、楼市、政府投资、奢侈品等,我们可以把水池理解为资产市场。“央行增大流动性,也就是投放货币,只有两个选择,木桶或者水池。”如果流入“木桶”,势必引起衣食住行等物价上涨;如果注入“水池”,就会使得股价、楼价上涨,形成泡沫。事实上,去年以来由于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推出,楼市内涌入的资金被挤出,股市等资本市场也未形成大规模的上涨,因此大量资金流入到“木桶”中,像去年以来所发生的“豆你玩”、“蒜你狠”等现象就是典型的例子,并通过价格传导机制推及到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带来物价的上涨,推高通胀的压力。 物价稳,人心稳。物价关系着千家万户众百姓的生存,只有稳定物价水平,才能稳定全国亿万人民的心,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此建议: 一、扩大农产品生产,增加生活必须品储配,降低农副产品运输、经营成本。扩大农产品生产,增加速生蔬菜种植面积,提高冬季蔬菜生产能力;加强生猪、奶牛、蛋鸡疫病防控,改善生产条件,提高自给能力;做好应对气候异常变化的准备,降低灾害天气对农业的影响;大力扶持农产品经销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建设;推进区域型、产地批发型、城区供应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做好农超对接,建立稳固的直采、直供、直销渠道;加强农产品采购调运,提高应急调运能力;增加生活必需品储备,确保粮食、食用油和肉类储备数量;增加小包装商品储备,建立大白菜等蔬菜储备制度,提高应急调控能力。此外,降低农副产品运输成本,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增加进入绿色通道的产品品种,减少鲜活农产品流通费用;降低农副产品经营费用,免收菜商进入蔬菜批发市场的进场费,减免菜市场摊位费。 二、严禁操纵价格,违者曝光严打。国家应进一步规范经营者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公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价格行为。对于恶性炒作、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加大依法查处、严打力度;对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典型案件,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应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三、不断提高政府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实践证明,在通胀压力不断升级的背景下,依法行政是稳定物价、抑制通胀的制度保障。近年来,有些地方和部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甚至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的行为时有发生。造成近期物价指数高企、通胀风险增加的原因,除了自然灾害、境外热钱涌入等客观和外部因素外,与一些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监督不到位、不作为有直接关系。去年初以来,炒得沸沸扬扬的“蒜你狠”、“豆你玩”、“姜你军”等恶意哄抬农产品价格事件,监督和执法部门难辞其咎。对于这类行为,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国家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在查处典型案件的同时,行政问责进一步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高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央行重拳管制货币超发,遏制流动性泛滥。目前各种稳定物价措施虽能起一定作用,尤其是对短期内游资炒作或哄抬物价等非市场规范性行为起到稳定的效果,但如果不解决这次物价上涨的根本性矛盾,即货币超发,我想这种行政措施只能管一时。过段时间后,通胀还可能会造成供给不足的问题。比如说,农民种菜种粮的积极性可能会出问题,从而导致供给减少,这就会进一步导致价格上涨,或者你有钱买不着东西或者你买东西得排队。另外,各地纷纷推出的补贴政策,其实只是增强应对通胀的抵抗力,而非真正解决通胀根本矛盾的良药。关键的因素在于央行重拳管制流动性泛滥,切实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从货币政策上进行较大幅度调整,收紧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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