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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领养_失依儿童家庭养育的另一种模式_以美国家庭领养中国儿童为例

2012-05-13 7页 pdf 183KB 5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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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领养_失依儿童家庭养育的另一种模式_以美国家庭领养中国儿童为例 主持人 张任峰(国家民政部福利司副司长):儿童是民族的希望和世界的未来,我国一直高 度重视少年儿童的发展,高度重视保护儿童权利问题,并为建立一个更适合儿童成长的世界而 不懈努力。中国政府于1992年制定了第一部以儿童为主的国家行动计划———《九十年代中国儿 童发展纲要》;于2000年9月签署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又于2001年5月制定并公布了《中国 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从更广泛的领域及更高的角度提出了中国儿童的发展目标和具体 措施。从微观实务上,中国政府在降低儿童死亡率、提高免疫接种率、降低儿...
跨国领养_失依儿童家庭养育的另一种模式_以美国家庭领养中国儿童为例
主持人 张任峰(国家民政部福利司副司长):儿童是民族的希望和世界的未来,我国一直高 度重视少年儿童的发展,高度重视保护儿童权利问,并为建立一个更适合儿童成长的世界而 不懈努力。中国政府于1992年制定了第一部以儿童为主的国家行动———《九十年代中国儿 童发展纲要》;于2000年9月签署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又于2001年5月制定并公布了《中国 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从更广泛的领域及更高的角度提出了中国儿童的发展目标和具体 措施。从微观实务上,中国政府在降低儿童死亡率、提高免疫接种率、降低儿童营养不良发生率 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同时,还建立、健全了儿童工作机制,逐年增加对儿童发展的投入,动员 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儿童发展工作。 本栏目围绕着健康养育儿童这一主题,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了我国现有的几种失依儿童这一特 殊儿童群体养育模式的形成和实践得失,并对不同养育模式的理论支撑进行了深入研究,为推动 健康养育失依儿童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和实务的建议。希望学者们的研究能够在促进健康养育弱势 儿童的同时,还能够带动全社会关注和参与我国的儿童福利和儿童发展事业。 跨国领养:失依儿童家庭养育的另一种模式 ———以美国家庭领养中国儿童为例 童小军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社会工作学院,北京 100089) 【摘要】自 1992年中国实施《收养法》以来,已有 60,000多名中国失依儿童 被跨国领养到美国家庭。美国人跨国领养的主要动机是不能养育和博爱。领养 是通过被中国政府认可的、在美国的中国儿童收养中心办理的,经过家庭组配 和中国实地认养来完成。家庭养育的主要任务是改善健康状况,认同文化差异, 帮助被领养儿童进行身份认同和自我认知。被领养儿童在美国适应良好,但也 存在一些障碍。建议加强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和相关研究, 为领养家庭提供服务。 【关键词】失依儿童;收养;跨国领养;中国儿童 中图分类号: C9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919(2007)04-0001-07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07年第 4期 收稿日期:2007-03-20 作者简介:童小军(1964-),女,湖北武汉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美国丹佛大学社工学院硕士、博 士,主要研究社会工作专业伦理、儿童福利、社会工作项目评估和定性研究。 青少年研究 ·失依儿童养育研究· 1 一、研究背景、意义与 1991年,中国首次颁布《收养法》,对国际领养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范。自1992年正式执 行以来,合法领养中国失依儿童的外国家庭逐年增加。到2006年底,仅美国就有50,000个左右 的家庭领养了共61,779名中国失依儿童,占全部被跨国领养的中国儿童的 80%。美国父母为 什么要领养?为什么选择了从中国领养?面对外貌特征完全不同的家长和孩子,邻居和他人又如 何看待呢?孩子们如何理解被领养?他们和父母相处得如何?他们对中国是怎样的情感?他们 好奇自己的身世吗⋯⋯总之,这些父母和孩子是如何体验从中国到美国的跨国领养的呢? 本研究的目的是为了了解美国领养父母和被领养的中国儿童的领养经历:领养的动机、被 领养的感受、成长过程中的快乐与迷茫等。 本研究的意义在于:(1)丰富跨国领养的研究文献。此前关于跨国领养的研究多集中于韩 国、越南和一些南美国家,主要原因是美国人从这些国家领养儿童的历史较早。虽然这些研究对 领养中国儿童有借鉴意义,但毕竟中国被领养儿童有其独特的特点,有其独特的历史文化背景, 需要专门研究。(2)填补中美跨国领养研究文献的空白:中国至今还没有关于跨国领养的研究。 而在美国,由于中国儿童的国际领养历史不长,相关的研究也十分有限。在有限的研究中,绝大 IntercountryAdoption-AModelforRaisingAbandonedChildren inFamilySettings ———AstudyonAmericanfamilieswithchildrenadoptedfromChina TONGXiao-jun (SchoolofSocialwork,ChinaYouthUnuversityforPoliticalSicencesBeijing100089,China) Abstract:SincetheimplementationoftheAdoptionLawin1992inChina,more than60,000Chinesechildrenabandonedbytheirbirthparentshavebeenadopted intoAmericanfamilies.Infertilityandbenevolencearethetwomajorreasonsforthis intercountryadoptionphenomenon.TheAmericanparentsneedtogothrough applying,child-matchingandtraveling-to-China-for-the-babytocompletetheir intercountryadoption.Whilethemajortasksfortheadoptiveparentsaretoimprove thephysicalconditionsoftheiradoptedchildren,recognizethedifferenceswithin theadoptivefamily,exposetheirchildrentoChinesecultureandhelpthemto developapositiveself-identityandself-awareness,theadoptedchildrenusually experiencethedevelopmentofcloseattachmenttotheiradoptiveparents,the awarenessofdifferencesbetweenthemselvesandtheothersinbothfamilyand society,thepainoflossofbirthparents,theeagerforsearchingfortheirbirth parentsandanearlydevelopmentofself-identity.Ingeneral,adoptedChinese childreninthisstudyhaveverywelladaptedtoAmericanfamilyandsociety. However,theydohaveunresolvedissueswhichmighthaveimpactupontheir adolescentdevelopmentandrequirefurtherstudy.Itisalsosuggestedthat knowledgeaboutthisgroupofchildrenandtheiradoptivefamilyshouldbetaughtin socialworkeducationprogramsandprofessionalhelptothosefamiliesisneeded. Keywords:abandonedchildren;adoption;intercountryadoption;Chinesechildren 2 部分是关于被领养儿童早期生理健康的定量研究,少数是关于文化问题的定性研究,都着重于 研究父母在中国儿童二元文化社会化过程中的作用。本研究首次把被领养的中国儿童和美国领 养父母并列作为研究对象,从家长和儿童两个角度,运用现象学研究方法解读他们的中美跨国 领养经历。(3)为社会工作专业贡献有价值的信息,包括为中美两国领养社会工作实务提供有价 值的信息;为两国国际领养政策及法律的修改和制定提供第一手资料;为美国社会工作院校中 儿童福利课程的教学提供素材。(4)为普通公众,包括领养家庭和准领养家庭提供中美跨国领养 知识和信息,以资借鉴。 本项研究的对象为20个领养了中国儿童的家庭,共52人,其中包括20名被领养的中国儿童、 12对夫妇、3名单身母亲和5位夫妇中的妻子。虽然他们都居住在同一个州,但却来自16个县市。 考虑到被领养儿童的总体情况和表达能力,及美国人文社会研究审核机构(IRB)的规定, 本研究将参加调查的儿童年龄定在9~12岁。最后的抽样儿童平均年龄是9.5岁。他们被领养时 平均年龄是 16.1个月,其中最小的被领养年龄为 4个月,最大的为 7岁。20个儿童中,3个是 “独生子女”,其余均有领养父母生育或领养的兄弟姐妹。20名儿童中只有一名男性。被调查的 20个家庭中,相当一部分还领养了第二个亚洲国家如越南和韩国的子女,形成了更加多元文化 的家庭。 研究者分别对领养父母和被领养儿童进行个别访谈。对父母的访谈为开放式,对儿童的访 谈为半结构式。用于儿童访谈的半结构式问卷内容涉及对领养的理解、和领养父母及家人的关 系、身世、学校经历、中国文化、身份认同及多元文化认知等方面。在研究中期还对领养父母进行 了焦点小组访谈,以核实从个别访谈中所得到的信息。本研究采用现象学研究分析方法。 二、美国家长的领养经历 1.领养动机。已有的研究显示,影响家庭领养的动机因素包括家长的年龄、有无子女和有 无养育资源。本调查显示,在20个被调查的家庭中,有一半的家长(包括单亲家长)自报不能养 育是领养的第一动机;另一半家庭的领养动机包括从宗教的博爱到儿时的梦想,还有冥冥之中、 老年空巢等感性动机。开始领养申请时,最年轻的家长的年龄是35岁,即中国《收养法》中跨国 领养条例规定的最低年龄。而这些家庭都是年均收入在5万美元以上的中产阶级家庭。 选择跨国领养的主要原因是不满意美国国内“开放式领养”的趋势,即让被领养儿童的父母 全程参与领养抉择和养育过程。在这个政策下,生身父母和领养父母共同养育被领养儿童,只是 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不同,同时,美国的法律规定,如果被领养儿童的生身父母改变放弃孩子抚养 权的决定,不论儿童被领养了多长时间,生身父母优先拥有养育权。本研究中的领养家长认为, 这种领养会让他们没有安全感。最后,美国国内待领养的儿童多为问题家庭儿童,或有健康问 题,或有精神创伤,家长会有后顾之忧。 之所以选择从中国领养孩子,是因为多数家长搜集和比较了各国(包括东欧国家、亚洲其他 国家和南美洲国家)的情况,也参考了周围领养家庭的情况,认为中国对领养的管理较为规范。 另外,大多数家长认为中国孩子健康、聪明伶俐。他们或多或少了解一些中国领养的社会背景, 很希望要女童。 2.领养过程。中美间的跨国领养是通过被中国政府认可的、在美国的中国儿童收养中心办 理的。其程序包括申请前信息咨询、递交领养申请表、家庭组配、实地认养和合法收养等5个大 步骤和若干小步骤,整个过程大约需要10个月或更长的时间。 个别被调查的家长将他们领养的过程比喻成“坐过山车”,尽管有安全带,但忽上忽下的,完 3 全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安全带”即指领养程序清楚,也知道有领养机构帮助他们完成个中手 续。一向注重“隐私”的美国家庭,因为领养需要公开包括自己婚姻状况、家庭收入等个人信息, 有“被审”的感觉。 3.家庭组配。这是领养申请通过了审理之后,根据家长的期望安排孩子组配成家庭的一个 环节,英文称之“child-match”。几乎所有被调查的领养家长们都讲述了他们收到组配照片(儿童 照片)时的激动心情。从那一时刻起,他们就开始为远在中国的“女儿”操心了:吃得如何?睡得如 何?有没有生病?等等。 4.实地认养。中国政府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规定领养家长必须亲自到中国实地认养被领养 子女的政府。到中国实地认养之前,领养家长中不乏颇有微词的。但是访谈中他们都认为实地 认养的经历让他们亲眼看到了孩子的出生地和生活状况,也让他们体验了中国文化。实地认养 不仅让他们更了解和理解中国,更重要的是让他们拥有了在未来和孩子共同探讨中国的资格和 内容。 5.家庭养育。跨国领养使领养家庭自然成为二元甚至多元文化家庭,养育的主要任务包括 改善健康状况,差异应对处理,中华文化的传承和领养儿童的身份认同及自我认知。 (1)改善健康状况。被领养的儿童普遍存在营养不良的现象,还有两例血液中汞含量严重超 过美国儿童健康。因此,父母在领养的最初阶段,需要投入相当大的精力来帮助领养子女改 善身体、智力和语言能力。初期改善身体发育阶段一般都在3个月至半年的时间之内。 (2)差异应对处理。大多数家长反映,中国儿童注意到和父母之间外貌差异如头发颜色等的 年龄是3岁左右。家长们对此的应对策略是不回避:共同庆祝领养儿童的生日和被领养日;当孩 子年长一些,家长还会和他们认真探讨身世问题。 日常生活中,虽然陌生人的好奇也会提示和强化对于外貌差异的认识,但社区、邻里和学校 的普遍态度是接纳的,甚至会采用积极的、先入为主的定势思维,如:“中国孩子就是聪明!”“她 们一般都很安静”等。大部分家长表示他们在这些场合中,通常扮演了保护者的角色,尽量给孩 子创造一个友好的成长环境。多数家长认为他们对这种差异已经接受到了遗忘的程度,不仅不 否认彼此间的不同,而且都把这种不同当成是正常的。 (3)中华文化的传承。绝大多数家长都坚信,如果让他们领养的中国孩子学习和了解中国文 化,孩子的中国情结就会浓厚,就会为中国文化感到骄傲,也会对他们将来的身份认同和自我认 知有积极帮助。他们常做的事情就是:送孩子上中文学校,庆祝中国的传统节日,参加每年一次 的全国中国文化传承夏令营,参观加州等地著名的唐人街,甚至带他们到中国感受中国。 (4)身份认同和自我认知。从孩子注意到和父母外貌上的不同开始,被领养的孩子对自己的 身世就有了疑问。被调查的领养父母十分清楚,领养会增加领养儿童身份认同和自我认知的难 度。几乎所有的父母都认为这也许是一个一辈子的探寻,并表示他们会用各种可能的办法来让 孩子能够理解他们的生身父母,帮助孩子完成这个人生艰难的任务,比如,带领养子女回访中国 福利院,帮他们寻根。20名家长都谈到,这种回访应该在孩子9岁以后有一定的理解能力时进行。 (5)正确认识弃婴现象。美国领养家长从不同的渠道对中国的弃婴现象,以及这种现象和领 养之间的关系,都有所了解。大部分家长对造成这种现象的社会及政治原因持温和的批判态度, 对领养子女的生身父母持同情和理解的态度,认为自己有责任和义务帮助领养子女理解自己的 国家和生身父母。 (6)对领养子女的评价。截至访谈进行之时,被调查的20个家庭的家长对自己中国子女的 学校表现、学业成绩以及个性、品质等方面都极为满意。尽管孩子们对自己的身世仍存疑问,但 是并没有给他们的身份认同和自我认知带来负面的影响。 4 三、中国儿童的被领养经历 1.家庭融合。20名儿童和家庭中的所有人员关系密切,备受各方关注。 2.被领养。当问及对“被领养”的理解时,绝大多数儿童的第一反应,是自己被生身父母遗 弃了。但是,大多数的儿童会找到为生身父母辩解的理由,认为他们是不得已的,另有苦衷。此 外,“被领养”在被调查的儿童眼里,意味着有了一个温暖的家,以及爱他们的父母;有几位甚至 认为,生身父母遗弃他们,实际上是为了让他们能够拥有现在这样的好生活。被调查的儿童从领 养父母或别的渠道知道一点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和他们自己被遗弃之间的关系,大多坚信自己在 中国还有兄弟姐妹。 3.“中国文化”的含义。被调查的儿童在问及对“中国文化”的理解时,会谈到中文学校、中 国文化夏令营、春节、中国餐饮和每年在州首府城市举办的龙舟节。他们对娱乐性的活动兴趣更 大,坚持的时间也更长。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大多数孩子停止了在中文学校的学习。到本调查采 访时,20名9~12岁的孩子中,仅有1名仍在上中文学校。 4.身世疑问。在谈到身世问题时,18名被调查的儿童都问到:我是谁?我像爸爸还是妈妈? 我有没有姐姐或者妹妹?所有的儿童都认为将来不会找到自己在中国的家人。但他们都能很清 楚地介绍他们出生在中国,会出示他们保留的被领养前在中国的照片。他们认为自己是中国人, 但也认为从小就来到了美国,所以也是美国人,无一例外地认为自己是华裔美国人。 5.学校经历。除一名接受特许家庭教育之外,其余被调查儿童均接受正规学校教育。所有 的儿童都认为自己和同学或邻童相处良好,有自己的知心朋友。尽管少数同学也会拿他们开玩 笑,但绝大多数同学会理所当然地认为他们会说中文、了解中国文化等,很羡慕。也因此,被领养 的中国儿童很为自己来自中国感到骄傲,碰到世界地理及文化为主题的作业时,常常选择中国。 “领养”让他们在同学中拥有特殊的地位。被调查的孩子在学校里都是学业优秀生。 6.愿望。调查的最后一个问题是关于“愿望”:如果能让你实现3个愿望,你的选择是什么? 除了养宠物、旅游、买课外书等不同的愿望之外,有16个孩子表达了希望见到生身父母或家人 的愿望。有一人回答:希望领养妈妈和她长得一样。 四、跨国领养经历综合分析 总体来说,本研究中的跨国儿童领养经验呈现出正面的效果。它一方面检验了现有文献中 关于跨国领养的理论阐述,另一方面也让研究者更深入地了解了被领养的中国儿童群体的特殊 性,以及这种特殊性对社会和家庭产生的影响。两者相结合产生的新理论阐述,为政策制定、社 会工作专业实务和专业教育等方面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1.中美跨国领养是建立家庭的一种方式。不论是单亲还是双亲领养家庭,也不论领养儿童 是否“独生”子女,都形成了稳定、良好的核心家庭关系,并且延伸到家族概念的大家庭中。 2.中美跨国领养为中国失依儿童身心健康发育提供了良好环境。参与研究的被领养中国 儿童身体发育良好。访谈时,多数儿童都选择由父母陪伴,这反映出他们与父母已经建立了良好 的信赖关系,在任何危险或不适应的情况出现时,父母成为第一求助对象。 按照心理学的儿童依恋理论,儿童幼年的成长任务中,最重要的就是和母亲(或者主要看护 人)建立安全的依恋关系。安全的依恋关系能让儿童获得健康的人际交往模式,对他们的社会性 和个性发展至关重要,他们将用这个模式来诠释以后出现在人生中的所有事情,要培养出儿童 5 与母亲之间安全的依恋关系,其必要条件就是儿童对母亲的信赖。这种信赖是通过母亲对儿童 不间断的关心和爱护而建立的。另外,心理学家还认为,这种信赖的建立是有时效性的,通常是 在儿童幼年时期。 从访谈资料中可以看到,美国领养父母在领养申请期、家庭组配期、实地领养期到养育期, 对被领养的中国儿童的关心和爱护贯穿始终。因此,即使没有血缘关系,他们还是建立了良好的 依恋关系。被访谈的儿童,平均被领养年龄为9个月。两名被领养年龄在7岁以上的儿童,和父 母建立信赖关系的过程曲折一些。 3.中美跨国领养为中国失依儿童成为健康社会人打下了基础。和领养父母之间良好的依 恋关系为被领养的中国儿童奠定了良好的社会适应基础。按照心理学的社会学习理论,家庭中 的依恋关系是在不断地接受父母言传身教的过程中形成的。同时,在良好的依恋关系中,父母的 价值观对儿童也有重大影响。美国领养父母从不隐瞒领养的事实,并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向被 领养子女积极地传达信息。比如,他们像庆祝生日一样地庆祝领养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知年 幼儿童,领养是建立家庭的一种方式;和儿童一起学中文,参加中国文化活动,送子女学中国舞 蹈和武术;在家里陈列各种中国特色的饰品等,都让儿童对自身的被领养有正面的理解,对自己 的中国渊源倍感自豪。父母应对陌生人因好奇而发出的令人尴尬的询问时,表现出的坦然态度 和机智,也让中国儿童学会了勇敢地面对领养带来的尴尬和歧视。家庭成员间的良好关系使中 国儿童能够较好地适应学校生活,和师生建立良好关系,形成自己的人际网络。 研究发现,年龄偏大的被领养儿童和父母建立信赖关系的过程曲折一些,时间也较长。 4.中美跨国领养经历是领养父母角色建构的过程。由于没有比照,中美社会对领养父母的 角色期待有些模糊不清,领养父母的行为模式具有不可预知性。参与研究的领养父母对自己领 养经历的描述反映出角色建构现象。被构建出的典型角色包括:(1)中国领养父母角色。领养父 母普遍认为,自己领养了中国儿童之后,不仅成为了父母,还成为了领养父母,更成为了从中国 领养儿童的跨国领养父母,这就把他们与普通家庭的父母、普通领养家庭的父母、领养了其他国 家儿童的父母区分开来,所以,他们有自己的领养支持网络,全国各地都设有机构,定期开展与 中国领养相关的活动;他们有自己的网站,发布和探讨领养信息;他们还有自己的读书会,专门 组织阅读与中国历史、文化相关的书籍;他们认为送孩子上中文学校,学习中文,参加各种中国 文化节,甚至定期做中国餐或去中国餐馆,都是天经地义的责任和义务。(2)桥梁角色。领养父母 普遍认为,自己对中国的了解超过美国普通公众,不仅能够为生活在美国的中国儿童搭建学习 和了解祖国的桥梁,还能通过自己的行为让美国公众更多地了解中国。(3)中美友好使者角色。 特别是领养父母在中美外交关系微妙时期始终对中国保持友好的态度。(4)国际儿童慈善家的 角色。因为自己的跨国领养经历,许多被访的父母都加入了一些国际儿童援助组织,定期捐款、 捐物,或在自己领养子女原来的儿童福利院跨国认养了若干子女,负担他们的食宿,与他们保持 通信联系。 5.中美跨国领养经历对中国失依儿童来说是自我认知和身份认同的过程。被领养儿童的 自我认知和身份认同的道路漫长。心理学家埃里克森(E.ErikHomburgerErikson)在他的《儿童 期与社会》(1950年)一书中,把人的自我意识形成和发展过程划分为八个阶段:婴儿期(0~1.5 岁)、儿童期(1.5~3岁)、学龄初期(3~5岁)、学龄期(6~12岁)、青春期(12~18岁)、成年早期(18~ 25岁)、成年期(25~65岁)和成熟期(65岁以上)。每一阶段都有其特定的成长任务,而每一阶段 的任务完成得好坏,对后面的成长都有直接影响。通常,一个人的身份认同和自我认知在青春期 或成年早期完成。但是,由于被领养儿童多为弃婴的事实,加上和领养父母及家人之间的天然不 同(外貌和文化渊源),让他们的这个过程永无止境,将贯穿他们的一生。 6 6.中国儿童培养出正面身份认同的基础良好。本研究发现,虽然是一生的探寻,面对无法 改变的、找不到生身父母的事实,被领养儿童用“我来自哪里?”替代了“我是谁?我父母是谁?” 这样的问题,帮助自己“寻根”,去除关于自己身世的迷惘。于是,“福利院院长”、领养父母到中国 实地认养时的纪念品、乃至“中国”这种抽象的概念都用来回答“我来自哪里”,使被领养儿童对 中国拥有清晰和强烈的归属感。“替代理论”解释了为什么被领养的中国儿童在背负许多关于身 世的问题和困惑的情况下,却无一例外地拥有良好的身份认同和自我认知这样一个事实。 五、小 结 和已有的其他形式的跨国领养相比较,建构现象是中美跨国领养中的突出特点:美国的领 养父母在崭新的跨国领养经历中为自己构建出了多重身份;被领养的儿童面对永无答案的身世 之谜,也构建出了自己的“替代理论”。 被领养的中国儿童自发的“替代理论”,是对被生身父母遗弃和被领养到了美国这样的事实 综合评估和权衡之后“顺应”过程的表现;而“角色构建”是领养父母把自己独特的领养经历和传 统父母角色相结合,扩大了父母角色含义的“同化”过程表现。 本研究的发现结果总体上说明了中美跨国领养是有意义的,不仅让不能生育的夫妇实现了 拥有完整家庭的梦想,同时也让失依儿童拥有了温暖和充满爱心的家,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 了基础和保障。另外,中国文化的传播也是中美跨国领养的一个良好结果。 本研究给儿童福利领域的政策制定者、实务工作者、研究者和教育者的启示是: 1.支持跨国领养、倡导国内领养。不论哪一种领养,其终极目标都是为失依儿童找到家庭 和成长环境,这也是1990年9月联合国颁布实施的《儿童权利公约》所提倡的。和跨国领养相比 较,国内领养将避免由于种族和文化渊源的不同给儿童带来的成长困惑,减少自我认知和身份 认同的障碍;也更便于跟踪和研究领养家庭,确保儿童的利益和权利得到保障。应该在开展国际 领养的同时,积极倡导国内家庭领养,让更多的失依儿童拥有家庭,得到关爱,健康成长。 2.为美国领养家庭提供支持。针对美国父母养育中国儿童的需要,尤其是他们的“建构”需 要,力所能及地提供支持。(1)政策支持。给领养家庭的支持需要政府和民间机构的参与,政府可 提供特殊政策,方便他们帮助领养家庭回访儿童福利院,学习中文和中国文化等,协助领养父母 培养中国儿童的“中国情”任务。(2)专业服务支持。中美两国社会工作者们应该针对领养家庭在 领养决策、领养申请、认领子女、领养早期适应、领养儿童青春期、青年期、成年期等不同时段的 需要,提供及时、到位的服务,帮助家庭主动应对挑战,避免出现问题。(3)研究支持。一方面支持 领养研究,另一方面也支持各种儿童养育方式,如福利院机构养育、家庭寄养和领养的比较研 究。比较研究将为政府儿童福利的倡导决策提供依据。总之,这种支持不仅能够直接惠及领养 家庭和中美社会,还将间接有助于中美两国间的关系,且更有利于中国。 3.在美国,应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培训,使专业毕业生和实务人员对中国国际儿童领 养产生的背景有所了解,帮助他们熟悉相关的中国社会、经济、政治和法律,使之具备相关 的信息和服务能力,为美国领养父母服务。 4.就现有文献中提出的领养儿童的身份认同和自我认知过程存在性别差的观点作专门研 究;为普通公众、准领养父母、领养家庭以及领养专业社会工作者提供可靠、有效的信息。 (责任编辑:王俊华)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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