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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门石窟景区发放旅游消费券的通知

2012-05-29 1页 doc 20KB 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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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门石窟景区发放旅游消费券的通知关于龙门石窟景区发放旅游消费券的通知  来源:龙门管委会接待科 发布时间:2009-4-8 阅读:3242次 【字体: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政策方针,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着力营造国民旅游氛围、引导国民旅游消费,结合龙门石窟景区实际,决定在“全国百城旅游宣传周”活动期间面向国内首期发行面值10元的龙门石窟景区消费券10万张,共计100 万元。2009年4月11日、12日在河南“全国百城旅游宣传周”活动现场(河南省博物院内)首发两万张消费券,共计20万元。 使用办法如下: ...
关于龙门石窟景区发放旅游消费券的通知
关于龙门石窟景区发放旅游消费券的通知  来源:龙门管委会接待科 发布时间:2009-4-8 阅读:3242次 【字体: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政策方针,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着力营造国民旅游氛围、引导国民旅游消费,结合龙门石窟景区实际,决定在“全国百城旅游宣传周”活动期间面向国内首期发行面值10元的龙门石窟景区消费券10万张,共计100 万元。2009年4月11日、12日在河南“全国百城旅游宣传周”活动现场(河南省博物院内)首发两万张消费券,共计20万元。 使用办法如下: 本券仅供散客(含港、澳、台地区)中国公民参观洛阳龙门石窟景区时使用。 请在购票前出示此券,此券不能兑换现金,且不能与其它优惠同时使用。 此优惠券可全天使用,一张全价票(120元/张)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抵10元现金,并在购票时收回;半价门票不能使用。 此优惠券如有涂改、影印或损坏无效。 此优惠券有效期:2009年5月4日--2009年9月30日。 优惠券使用解释权归龙门文化旅游园管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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