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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

2012-06-06 19页 ppt 374KB 1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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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null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 三、 合伙企业财产、事务执行 四、退伙 五、合伙企业解散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案例] A、B、C、D、E是某村村民,其中B是A的儿子,年龄14周岁,E是A的弟弟,是本县地税局副局长。A、B、c、D、E五人于1997年8月l口在本县县城达成书面协议,决定创办合伙企业,共同经营服装零售。合伙协议规定: 1.合伙企业名为“洪亮服装经营部”,营业地点为本县县城集贸市场南大街一号,...
合伙
null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 三、 合伙企业财产、事务执行 四、退伙 五、合伙企业解散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案例] A、B、C、D、E是某村村民,其中B是A的儿子,年龄14周岁,E是A的弟弟,是本县地税局副局长。A、B、c、D、E五人于1997年8月l口在本县县城达成书面,决定创办合伙企业,共同经营服装零售。合伙协议规定: 1.合伙企业名为“洪亮服装经营部”,营业地点为本县县城集贸市场南大街一号,租房4间作为营业场所; 2.经营范围:服装零售;合伙目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 3.A、B、C、D、E各出资人民币1万元。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4.利润平均分配,亏损平均承担; 5.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由A负责分派任务; 6.合伙企业解散时,各自收回自己的出资。 当时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于当日各自缴付出资。A持该协议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9月20日电话告知E:对申请设立合伙企业洪亮服装经营部,因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 null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须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2)各合伙人须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3)必须订立书面合伙协议; (4)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null所谓连带责任.是指合伙企业的对外关系而言,即所有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有责任向债权人偿还,不管自己在合伙协议中所承担的比例如何; 所谓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所有的合伙人不是以自己投入的合伙企业的资金和合伙企业所有的全部资金为限而以合伙人自己所有的财产对债权人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 1、有符合法定要求的合伙人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数不少于2人。合伙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从事营利活动,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法官、检察官等。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它是合伙企业设立的基础。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的目的和经营范围; (3)全体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交付时间;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和退火; (8)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9)违约责任。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合伙企业应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登记、#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工商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登记文件之日起20日内,做出是否登记的决定。营业执照签发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 。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三、 合伙企业财产、事务执行 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及性质 合伙企业的财产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合伙人的出资,一部分是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财产只能由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除非有合伙人退火等法定事由,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因此,合伙企业的财产属共有并且是共同共有。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2.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合伙企业是由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合伙人共享合伙企业的收益,共担合伙企风险,因此,合伙企业应当由合伙人共同经营,即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享有平等权利。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均有权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一般情况下,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null1.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2.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都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但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四、退伙 退伙是指企业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退出合伙企业、失去合伙人资格的法律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五、合伙企业解散 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是指法律允许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和条件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null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有限合伙有限合伙有限合伙是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与承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这种组织形式主要适用于风险投资,由具有良好投资意识的专业管理机构或个人作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行使合伙事务执行权,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作为资金投入者的有限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享受合伙收益,对企业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不对外代表合伙,也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从而将具有投资管理经验或技术研发能力的机构或个人,与具有资金实力的投资机构有效结合起来。有限合伙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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