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安康七个月胎儿被强制引产是社会之耻

2012-06-15 3页 doc 29KB 30阅读

用户头像

is_200151

暂无简介

举报
安康七个月胎儿被强制引产是社会之耻安康七个月胎儿被强制引产是社会之耻 “强制引产”不过是计生部门违法的产物,是一种该受到谴责的“恶规则”。我们期待有关部门早一点明确宣布“强制引产”是违法行为,让计划生育不再成为某些部门捞钱、侵犯公民权益的遮羞布。 网曝安康一怀孕7个月的母亲,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肚中胎儿被强制引产。对此,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其官网回复,称该孕妇属于政策外怀孕,陕西镇坪县曾家镇人民政府是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孕妇冯建梅依法实施了终止政策外二胎妊娠术。 计生办“强制引产”已经不是个案,在很多地方都有发生...
安康七个月胎儿被强制引产是社会之耻
安康七个月胎儿被强制引产是社会之耻 “强制引产”不过是计生部门违法的产物,是一种该受到谴责的“恶规则”。我们期待有关部门早一点明确宣布“强制引产”是违法行为,让计划生育不再成为某些部门捞钱、侵犯公民权益的遮羞布。 网曝安康一怀孕7个月的母亲,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肚中胎儿被强制引产。对此,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其官网回复,称该孕妇属于政策外怀孕,陕西镇坪县曾家镇人民政府是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孕妇冯建梅依法实施了终止政策外二胎妊娠术。 计生办“强制引产”已经不是个案,在很多地方都有发生。笔者搜了下,因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被计生办“强制引产”的案例实在太太多,令人触目惊心。有些受害人上诉到法院,也没有得到解决。被计生部门“强制引产”成了一些公民心中永远的痛,如此践踏公民权利、违背法治精神的做法竟然能在大力推进道德文明建设的今天一再上演,实在是社会之耻。 胎儿在孕妇腹中7个月,已经成型,强行引产不但对母体的伤害特别大,也是对胎儿生命的一种漠视。而且该政府不通知家人,没有家属的签字就直接进行手术,于情不通,于理不合,于法不符。如今,生育二胎的现象不在少数,计生办对二胎三胎以巨额罚款了事的时候也不是没有,却为何偏偏不放过这一个已7个月大的胎儿。将快要来到世界上的新生命直接扼杀,手段何其残忍? 当地官方声称强制引产是合法的。真的合法吗?据了解,把当事人强行抓去引产,不仅没有法律依据,同时也是违法的,而且涉嫌犯罪。首先,计生部门工作人员不是警察,没有强行带走公民的权力——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其次,“强制引产”行为不具合法性,在上世纪80年代,一些地方的《计划生育条例》中确实规定“凡是计划外怀孕的,必须采取人工流产或者引产手术。”但在上世纪90年代,这样的述已经被删除,改为“凡是计划外怀孕的,必须采取补救。”既然规定没说必须要“强制引产”,那么,计生办“强制引产”就是滥权和违法。 2002年实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且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主要是指侵犯公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强制引产”显然侵犯了公民的健康权,可见,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强制引产”的计生办工作人员至少应该受到“行政处分”。 诚然,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守计划生育国策,如果违反也应该受到惩处,但不能用非法和野蛮的手段来处罚公民。“强制引产”不过是计生部门违法的产物,是一种该受到谴责的“恶规则”。当年,为了“实现正义”,我们取消了收容制,今天,笔者同样期待,有关部门应该明确宣布“强制引产”是违法的,计划生育不能成为某些部门捞钱、侵犯公民权益的遮羞布。
/
本文档为【安康七个月胎儿被强制引产是社会之耻】,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