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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重点内容

2012-07-11 50页 doc 230KB 134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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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重点内容《初级经济法》第一章重点内容     一、考试大纲     (一)掌握法、法律和经济法的概念     (二)掌握法律规范与法律关系、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     (三)掌握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法律规定     (四)熟悉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五)了解法的本质、特征、形式和分类、法律体系与经济法律关系     二、本章重点与难点     第一节 法和经济法     一、法和法律     (一)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
经济法基础重点内容
《初级经济法》第一章重点内容     一、考试大纲     (一)掌握法、法律和经济法的概念     (二)掌握法律规范与法律关系、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     (三)掌握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法律规定     (四)熟悉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五)了解法的本质、特征、形式和分类、法律体系与经济法律关系     二、本章重点与难点     第一节 法和经济法     一、法和法律     (一)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     (1)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二)法的形式和分类     我国法的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特别行政区法、行政规章、国际条约等。     二、法律规范与法律体系     (一)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它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某种法律权利,并规定一定的法律义务。通常由假定、处理、制裁三个部分构成。     假定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适用该法律规范的情况和条件。     处理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允许人们做什么、禁止做什么或者要求做什么的部分。实际上即为规定权利义务的行为规则本身。     制裁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在违反本规范时,将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按法律规范的性质和调整方式,法律规范可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按法律规范的强制性程度,法律规范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二)法律体系     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     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划分为以下主要法律部门: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法律部门;     2.民法商法法律部门;     3.行政法法律部门;     4.经济法法律部门;     5.社会法法律部门;     6.刑法法律部门;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 三、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1)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如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等。     (2)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其中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表现为权利享有者依照法律规定具有的自主决定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自由;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所担负的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负担或约束。     (3)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如物、精神、产品、行为、人身等。     (4)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通常划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     1、法律行为是指人们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的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根据不同标准可对法律行为作多种分类。如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积极行为作为与消极行为不作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等。     2、法律事件是指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事件可以是自然现象,如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不因人的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也可以是某些社会现象,如爆发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虽属人的行为引起,但其出现在特定法律关系中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四、经济法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调整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市场主体组织关系是指国家在对市场主体的活动进行管理,以及市场主体在自身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市场运行调控关系是指国家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干预市场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宏观经济调控关系是指国家从长远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经济因素,实行全局性的管理过程中与其他社会组织所发生的具有隶属性或指导性的社会经济关系。     社会保障关系是指国家在对作为劳动力资源的劳动者实行社会保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     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规定和调整而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由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和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包括国家机关、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和有关人员、个人。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密切联系,不可分离。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仲裁     1、仲裁适用范围     仲裁是指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则不适用仲裁。     劳动争议的仲裁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由其他法律调整,不适用仲裁法。     2、仲裁的基本制度     (1)协议仲裁: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不能达成仲裁协议的不能适用仲裁方式。     (2)一裁终局: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仲裁机构     包括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4、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的内容     ――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有仲裁事项;     ――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5、仲裁裁决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适用范围     行政复议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对社会的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作为行政管理主体的行政机关一方与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方,对于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由行政管理相对人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一种行政监督活动。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范围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3、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的,行政复议机关或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三、诉讼     1、诉讼适用范围     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审判制度     合议制度――是指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审判组织,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     两审终审制度――是指一个诉讼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终结的制度。     3、诉讼管辖     4、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分为: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是指由民事普通法规定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诉讼时效期间。     特别诉讼时效期间,是指由民事普通法或特别法规定的,仅适用于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期间。     5、判决和执行     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 第三节 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违法行为与法律制裁     1、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2、法律制裁     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负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广义的违法包括一般违法和犯罪;狭义的违法仅指犯罪之外的一般违法行为。     法律关系主体作出了违法行为,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法律制裁。     二、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     违法行为由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四个要素组成。     三、法律责任的种类     1、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国家授权的有关单位对违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的行政制裁。其可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3、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三、本章历年考点     1、诉讼管辖(2006年单选1题)     2、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2006年多选1题)     3、行政复议的申请(2006年多选1题)     4、法律形式的法律效力 (2005年单选1题)     5、行政复议管辖 (2005年单选1题)     6、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 (2005年多选1题)     7、法律行为的概念 (2005年多选1题)     8、仲裁的形式 (2005年判断1题)     9、行政复议生效(2006年判断1题)     10、诉讼期限的计算(2007年单选1题)     1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2007年多选1题)     12、法律规范的种类(2007年多选1题)     13、行政复议结果的处理(2007年多题1题)     14、民事责任种类(2007年多选1题)     15、仲裁协议(2007年多选1题)     四、历年考题  单选题 多选题  判断题  简答题  综合题  合计   2005年  2题2分  2题4分   1题1分      7分  2006年  1题1分  2题4分  1题1分      6分  2007年  3题3分   4题8分  1题1分      12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李某对甲市A区国家税务局的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受理李某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 )。(2005年)     A.A区人民政府 B.甲市国家税务局     C.A区国家税务局 D.甲市人民政府     答案:B     解析:对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 甲、乙在X地签订合同,将甲在Y地的一栋房产出租给乙。后因乙未按期支付租金,双方发生争议。甲到乙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后,又到Y地人民法院起诉。Y地人民法院于3月5日予以立案,乙住所地人民法院于3月8日予以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是( )。(2006年)     A.甲住所地人民法院 B.乙住所地人民法院     C.X地人民法院    D.Y地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题目考察的是管辖权的相关规定。根据教材规定,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Y地人民法院最先立案,所以选D.     3. 不同法的形式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下列各项中,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2005年)     A.宪法 B.同级政府规章 C.法律 D.行政法规     答案:B     解析:各种法律形式的效力必须掌握。     4.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则诉讼时效期间计算适用的情形是( )。(2007年)     A.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不受影响,继续计算     B.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待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     C.已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待障碍消除后重新计算     D.权利人可请求法院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P32.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该予以中止。     5.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是( )。(2007年)     A.该决定书作出之日     B.该决定书送达之日     C.该决定书作出之日起第l5日     D.该决定书送达之日起第60日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P26.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6.甲、乙因房屋买卖纠纷欲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该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2007年)     A.甲住所地法院     B.乙住所地法院     C.房屋所在地法院     D.甲、乙协议的法院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P30.根据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管辖权的法院应该在房屋所在地。 (二)多项选择题     1.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应当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2005年)     A.XX直辖市部分市民认为市政府新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法》侵犯他们合法权益     B.某税务局工作人员吴某认为税务局对其作出记过处分的处罚违法     C.李某认为某公安局对其罚款的处罚决定违法     D.某商场认为某教育局应当偿还所欠的购货款     答案:ABD     解析:诉讼的具体受理范围。     2. 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 (2005年)     A.订立合伙协议 B.签订合同     C.签订和解协议 D.签发汇票     答案:ABCD     解析: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类型。     3.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2006年)     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B.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财产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C.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D.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的     答案:ABC     解析:这道题目考查的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应该分别加以掌握。     4. 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2006年)     A.土地使用权 B.发明     C.劳务     D.产品     答案:ABCD     解析:此题考查经济法律关系客体。ABCD都属于经济法律关系客体。     5.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2007年)     A.公民     B.企业     C.物     D.非物质财富     参考答案:AB     答案解析:P12-13.C和D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 6.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关于该法律规范性质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7年)     A.该法律规范属于义务性规范     B.该法律规范属于禁止性规范     C.该法律规范属于授权性规范     D.该法律规范属于强制性规范     参考答案:AD     答案解析:P9.既属于义务性规范,也属于强制性规范。     7.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行政复议时,对被申请人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应当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其违法的有( )。(2007年)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B.适用依据错误     C.违反法定程序     D.超越或者滥用职权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P26,一共包括5种具体情况。     8.下列法律责任形式中,属于民事责任的有( )。(2007年)     A.罚款     B.赔偿损失     C.赔礼道歉     D.没收财产     参考答案:BC     答案解析:主要考点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区别。A属于行政责任、D属于刑事责任。     (三)判断题     1.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仲裁应公开进行。( )(2005年)     答案:×     解析:教材原文知识的考察。     2.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2006年)     答案:√     解析:注意这里关于生效起始日期的界定。     3. 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2007年)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P21倒数第一段内容的具体化. 《初级经济法》第二章重点内容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一、考试大纲     (一)掌握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二)掌握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会计核算的内容、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等法律规定     (三)掌握单位负责人概念、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会计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等内容     (四)熟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权限、代理记账、总会计师、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有关规定     (五)熟悉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政府会计监督和社会会计监督     (六)熟悉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二、本章重点与难点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一、会计法律制度及其构成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其制定权限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三、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关系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1、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计职业道德的联系     会计法律制度和会计职业道德均属于会计行为规范的范畴,两者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在作用上相互补充,在内容上相互渗透,在实施上相互促进。     2、会计法律制度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区别     (1)性质不同;     (2)作用范围不同;     (3)表现形式不同;     (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     四、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第二节 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依法建账;     ——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二、会计核算的内容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资本、基金的增减;     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三、会计年度     我国是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     四、记账本位币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五、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     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种。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六、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单位对外提供的,反映单位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构成。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按编制时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各单位应当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七、账务核对及财产清查     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又称账账相符。     八、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单位的预算制度等。文件材料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会计部门保管一年。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会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未设立档案部门的应当在会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是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应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销毁。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三节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二、政府会计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各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三、社会会计监督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依法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的一种监督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     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     ――审计业务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注册会计师不能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而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并与委托人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业务约定书是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签订的,用以记录和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的责任以及报告的格式等事项的书面协议。具有法定约束力。     审计业务约定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单位印章。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具有法定证明效力。审计报告应当由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还应当载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审计报告种类包括无保留意见的标准审计报告、带强调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不能相互替代、减轻或免除。 第四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对于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二、代理记账     (一)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条件:     ――至少有3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及;     ――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二)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承办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符合法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颁发财政部统一制定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四、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是主管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     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单位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设置总会计师。     五、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实行考试制度。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含县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     七、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凡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     八、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九、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十、会计人员工作交接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因故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会计资料移交后,如发现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所发生的问题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第五节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三、本章历年考点     1、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2006年单选1题、2007年单选1题)     2、法律规范的分类(2006年单选1题)     3、会计档案的处理 (2006年综合题1问)     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007年单选1题)     5、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2006年单选1题)     6、总会计师(2006年多选1题)     7、委托代理记账(2007年判断1题)     8、审计报告的监督(2006年判断1题)     9、会计人员工作交接(2006年综合题3问)     10、变造会计账簿(2005年判断1题)     11、会计人员岗位设置、回避制度(2006年多选1题, 2006年综合题2问)     12、单位负责人的定义(2005年单选1题)     13、代理记账业务的审批机关(2005年单选1题)     14、出纳人员的职责承担(2005年多选1题,、2006年综合题1问、2007年多选1题)     15、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2005年多选1题)     16、伪造会计资料(2007年单选1题)     17、会计年度(2007年单选1题)     18、从业资格调转登记(2007年单选1题)     19、记账凭证的内容(2007年多选1题)     20、内部会计控制制度(2007年多选1题) 四、历年考题  单选题 多选题  判断题  简答题  综合题  合计   2005年  2题2分  2题4分   1题1分      7分  2006年  3题3分  1题2分  1题1分    1题10分  16分  2007年  5题5分   3题6分  1题1分      12分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某公司的下列人员中,应当对本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单位负责人是( )。(2005年)     A.董事长张某 B.总经理王某 C.总会计师李某 D.财务部经理赵某     答案:A     解析: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必须对本单位的一切经营管理和业务活动负责,当然也要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除会计师事务所之外,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必须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该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审批机关是( ) .(2005年)     A.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C.县级以上国家税务机关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部门     答案:B     解析: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3、《会计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法律规范的性质和调整方式分类,该法律规范属于( )。(2006年)     A.义务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授权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     答案:A     解析:义务性规范是指要求人们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承担一定积极作为的义务的法律规范。这种规范规定人们必须承担的义务,在法律条文中通常使用“必须”、“应当”或者直接标明“义务”的字样来表述。     4、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的起算时间是( )。(2006年)     A.从立卷之日的次日算起 B.从月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C.从季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D.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答案:D     解析: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是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5、根据《刑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处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期徒刑刑期最高为( )。(2006年)     A.1年 B.3年     C.5年 D.7年     答案:B     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6、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伪造会计资料的是( )。(2007年)     A.以虚假的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     B.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改变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     C.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D.由于差错导致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     答案:A     解析:伪造会计资料,包括伪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以虚假的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行为属于伪造会计资料的行为。需要和变造加以区分。     7、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法定会计年度期间的是( )。(2007年)     A.公历1月1日起至l2月31日止     B.公历4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C.公历7月l日起至6月30日止     D.由企业根据经营特点自行确定的会计年度期间     答案:A     解析:我国是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自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8、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关于会计档案定期保管期限的下列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是( )。(2007年)     A.保管期限分为3年、 5年、10年三种     B.保管期限分为5年、10年、l5年三种     C.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O年、15年四种     D.保管期限分为3年、 5年、10年、15年、25年五种     答案:D     解析: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种。     9、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人员在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该期限是( )。(2007年)     A.30日内     B.60日内     C.90日内     D.180日内     答案:C     解析:教材P79.会计人员在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     10、跟据现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人员每年应接受一定时间的继续教育培训 (面授)。该时间累计不应少于( )。(2007年)     A.20小时     B.24小时     C.30小时     D.36小时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根据规定,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小时。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的工作有( )。(2005年)     A.会计档案保管 B.收入费用账目登记     C.固定资产卡片登记 D.债权债务账目登记     答案:ABD     解析: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有( )。(2005年)     A.注册会计师 B.注册税务师 C.会计主管人员 D.会计机构负责人     答案:CD     解析:考察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3、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相容职务应当相互分离。下列各项中,属于不相容职务的有( )。(2006年)     A.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 B.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     C.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 D.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     答案:ABCD     解析:不相容职务的有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4、关于总会计师性质与地位的下列表述中,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06年)     A.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     B.总会计师是单位非行政领导职务     C.总会计师是单位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D.总会计师是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答案:AC     解析: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是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5、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记账凭证应当具备的内容有( )。(2007年)     A.记账凭证的名称和编号     B.经济业务事项摘要     C.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     D.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答案:ABCD     解析:P55.根据规定,以上四项均属于记账凭证应当具备的内容。     6、下列各项中,属于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方法有( )。(2007年)     A.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     B.授权批准控制     C.预算控制     D.电子信息技术控制     答案:ABCD     解析:P64-65.一共八种控制。     7、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的工作有( )(2007年)。     A.稽核     B.会计档案保管     C.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     D.保管支付款项的所有印章     答案:ABC     解析:P84.根据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三)判断题     1、变造会计账簿,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制会计账簿。( )(2005年)     答案:×     解析:变造会计资料,包括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是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以歪曲事实真相。     2、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2006年)     答案:√     解析:注意这里财政部门的具体级别。     3、在委托代理记账的情况下,委托单位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再承担责任。( )(2007年)     答案:×     解析:P75原文,委托人与代理记账机构应该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应承担的责任。     (四)综合题     1、钱桥纺织厂为国有企业,下设办公室、行政科、会计科、档案科等职能科室。     2005年7月,经上级主管单位任命,会计科长甲的丈夫乙担任该厂厂长。同月,甲的侄女丙调到该厂会计科担任出纳工作。丙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8月,厂长乙对厂行政机构和人员进行了调整和精简。撤销档案科,原由档案科保管的会计档案移交会计科保管。档案科移交会计档案前,会同会计科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进行销毁。档案科长与会计科长甲共同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并进行了监销。因厂长乙在外地出差,故未将此事报告厂长乙。之后,会计科长甲指定出纳丙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9月,丙调到当地一家外贸公司财务部工作,调离前与接任的丁自行办理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丙未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10月,甲办理退休手续。甲与新任会计科长戊办理交接手续,上级主管单位派人与厂长乙会同监交。后戊发现甲移交的会计资料存在问题,遂找甲询问。甲认为,会计资料已移交,自己不应再承担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按照回避制度的规定,会计科长甲与其丈夫厂长乙是否应当回避?说明理由。     (2)丙担任钱桥纺织厂出纳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档案科与会计科在销毁会计档案过程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4)会计科长甲指定出纳丙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5)丙自行与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6)丙调动工作是否应当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说明理由。     (7)甲认为会计资料已移交戊,自己不应再承担责任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2006年) 答案:     (1)(会计科长甲与其丈夫厂长乙)应当回避。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国有)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     (2)(丙担任钱桥纺织厂出纳工作)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3)(档案科与会计科在销毁会计档案过程中)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是:未请单位负责人乙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也未将监销情况报告乙。     (4)(会计科长甲指定出纳丙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或:不符合内部牵制制度;或:不符合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制度。]     (5)(丙自行与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6)(丙)应当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     [或:会计人员调转工作单位,必须办理调转手续。]     (7)(甲认为会计资料已移交戊,自己不应再承担责任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初级经济法》第三章重点内容     第一节 税收与税法概述     一、税收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二)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身份,凭借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或法规,进行强制征收。     2.无偿性。是指国家取得税收收入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     3.固定性。是指国家征税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范围、税率等,征税和纳税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     (三)税收的作用     税收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再分配、稳定经济秩序和维护国家政权等作用。     (四)税收的原则     税收原则包括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     二、税法、税收实体法构成要素和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法     税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而税法则是一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税收活动必须严格依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税收以税法为其依据和保障,而税法又必须以保障税收活动的有序进行为其存在的理由和依据。     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税收实体法具体规定了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内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税收程序法具体规定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内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二)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     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法律责任等。其中,最基本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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