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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可操作性

2012-07-16 4页 pdf 245KB 1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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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可操作性 ——92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可操作性 111eFeas.bimy0fUrbanGn弛nSpacesySfemPIanning 庄振李少勇 ZHUANGZh∞.UshaO—yong 擒 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关平城市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大事,因此如何使编制的规划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是一项有意义的研 究。主要介绍了旨在提高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可操作性的5条建议,包括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其他规划的相互关系、基础资料的收集、对 城市未来发展的预测、主要材料的应用、自身体系的特征等,并将整个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体系的各部分重点内容贯...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可操作性
——92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可操作性 111eFeas.bimy0fUrbanGn弛nSpacesySfemPIanning 庄振李少勇 ZHUANGZh∞.UshaO—yong 擒 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关平城市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大事,因此如何使编制的规划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是一项有意义的研 究。主要介绍了旨在提高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可操作性的5条建议,包括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其他规划的相互关系、基础资料的收集、对 城市未来发展的预测、主要材料的应用、自身体系的特征等,并将整个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体系的各部分重点内容贯穿、融入其中, 同时对这些重点内容之间的联系做了简要的说明。希望能够以此增强。绿规”体系的整体性与适应性,从而提高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可 操作性。 关键词:风景园林;城市绿地系统:可操作性:规划实施:地带性植物;自适应性 文章编号:1000—666412008107—0092一03 中图分类号:TU9∞ 文献标志码:A 收稿日期:2007—08—07:修回日期:2008一03—19 AI∞:Ir日KtUrbang伦朗syst帅pIanningisanimp咖mworkwhichisrelafedfoenvironmenf0IquaI计yafc计yinhabifan慨sotrⅪl fheSfudyof计Sf∞sibi“lyisawortMJlwo暾Thepurpo靶ofthisanicleismoinIyfointroducef¨esuggesfi∞swhjchcanbeused Ioenhancetheurbong暇孝nsySfempIanning锄sibiI眦jncIUd旧the—afio憾hipwmoIherplans,coIIeCIionofba6icdaIcL 佃戗asI硝IhefUIure0furband创dopm朗LappIicatbn0fmajnmaferIals,cho帕cleroftheSys妇n,andinteg阿tingthel斜c∞fent ofurbangr∞nspacesy辄扪1.111eanicIeaIsogiv∞bnef副pIanationIothe吲0tionofthevonouspa—sofurbongre朗spoce sysfempIanning.忖is甜9鲁cfedtosl陀ngth鲫tr悖integnlyandodapfab¨nyofurbang陀朗spacesysfemthottheu加ng悦n sySfempIonf酗s.bi协ycanbeenhanced. №yⅥ科d囊IandscapearchifecfUre:urbmg暇mspacesySfem:锄s.b“ny;pIanimpIemen删on;zonaIpIa哺aufo—adapfQbi嘶 在我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一般是由人民政府委托 规划或设计单位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由政府下属的绿 地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规划实施和绿地建设。对于甲方, 即人民政府而言,最重要的或者说最关心的一点就是规 划要具有可操作性,他们不希望规划成果仅仅成为案头 的一件摆设,也不希望图纸仅仅用来“墙上挂挂”。 所谓规划的可操作性是指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能够有 效指导城市具体的绿地建设,能够发挥指导性、引导性、控 制性的作用,最终能够改善城市的环境、生态、风貌等。要 提高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可操作性,必须做好以下5个方 面的内容。 1 与城市其他规划互相协调和衔接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其他规划的关系主要有2 种,即协调和衔接。协调是要保持一致,衔接是要互相补 充、完善。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人民政府委托编制的一个 专项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中绿地部分的深化和细化。一 般来说,从城市总体规划中直接引用的数据有规划人口、 规划建成区面积、分期规划的期限和近期建成区面积、规 划绿地布局等。这些数据直接关系到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中的指标计算,如建成区的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以及人均 公园绿地等。因此城市总体规划对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的编制而言是主导性的、必须的。 除了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密切 相关的城市其他规划还有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 详细规划I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 划”’。虽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脉相承, 但不可避免会遇到城市总体规划滞后城市发展的问题, 这个时候就可以参考城市编制的其他规划,如上面所说 的。土规“与。详规“,这些数据可以作为城市总体规划有 效的补充与参考。 。总规”土规”和“详规”等要与“绿规”保持协调一致 的关系。另外一些规划,则要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进行衔 接,一般有城市环境保护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风景区 规划、森林公园规划、生物多样性规划等。 万方数据 由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主要以城市绿地为主要规划 对象,对于城市其他对象,如生物、环境等,难以进行广 泛、深入的研究分析。因此,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上述 规划相衔接,既能够保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自身体系的 完善和深入,又能够借助其他规划对“绿规”进行多角度、 多层次的补充、完善,比如说森林公园规划I森林公园在城 市绿地分类中,一般是属于“其他绿地佃)。在“绿规”中编 制“其他绿地”时,可以直接提到城市的森林公园规划,并 简述其中的重点内容,这样就能够在“绿规”中形成一个 与其他规划相衔接的“接口”,这个“接口”有效地保证了 “绿规”与其他规划之间能够形成一种我们所需要的互相 补充、完善的关系。 2与城市发展相一致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规划目标是城市总体规划中关 于绿地规划目标的深化,它应是对城市绿地未来的发展 前景更加具体的描述。通过对实际的城市发展的研究,把 握城市发展的内在规律,并据此提出正确的“绿规”目标, 是研究城市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对。总规”里的绿地规 划目标的第一次补充和深化。 真实的城市发展并非唯“总规”的马首是瞻,它有其 内在的发展规律。把握城市发展的内在规律,可以从经济 的角度来分析。 一般来说,城市的经济来源有工业、矿产、房地产、旅 游等。以工业为主的城市,多是城市发展的初始阶段,通 过土地的出租、工业区等方式,获得城市发展的经济来 源。城市用地中工业用地的比例较重,污染问题比较集中 和突出,对于这类的城市应突出“绿规”的防护功能,尽量 减弱工业给城市带来的负面作用,如大气污染、水体污 染、生态破坏等。以旅游为主的城市,风景资源比较丰富, 在“绿规”中应突出与城市风貌协调的绿地植物造景。 了解了城市的经济命脉,能够更深入地把握城市发 展的内在规律,包括城市发展的动力、城市发展的方向 等。对于城市发展的深入理解和把握,有助于在“绿规”中 提出一个符合城市发展规律的合理规划目标。根据真实 的城市发展,提出合理的规划目标是要保持“绿规”的建 设与城市发展的过程相协调一致,其中体现的是绿地与 城市之间的一种互为依赖的关系:绿地是城市的组成部 分,城市因绿地而更加完善。 3深入了解城市人民政府下属的绿地管理部门 人民政府下属的绿地管理部门,实际是城市绿地系 统规划的具体实施者,其管理体制、建设方法、人员配备、 技术等级、年投入资金、绿化设备等与“绿规”的规划目标 的实现及实现程度有最直接的关系。 管理体制关系到绿地建设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在具 体的规划实施过程中,恰当的管理体制,能够使相关“职 员”以饱满的热情去建设绿地,在工作中能够更加用心, 而用心与否,绿地建设的效果会大不一样。 建设方法关系到绿地建设的效率,能够避免重复性 的工作和无用的工作。能够有效地指导绿地建设人员做 一些“有用”的事情,确保“绿规”能在规划期限内实施完 成,达到规划目标。 人员配备主要有2个方面的需求:一是人员数量:一 是人员技术等级。。绿规”的实施是一项。大”工程,需要一 定数量的绿地建设人员,同时,“绿规”的实施也是一件需 要技术的工程。是以“绿规”实施的人员配备不仅要重 “量”,还要重“质”。 城市财政部门每年的绿地建设预算,决定了城市绿 地建设的一个大致程度。一方面,多少钱建多少绿地,国 家是有定额的,。少花钱多办事”的美好愿望付出的代价 往往是对城市生态的损害。另一方面,。绿规”中应有与财 政部门的相关“接口”,尽量符合城市财政部门的绿地年 投入预算。 绿化设备是保证绿地建设人员“有效工作”的另一种 途径,正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配备完善、合适 的绿化设备,能够显著提高绿地建设的效率,有助于“绿 规”的顺利实施。 深入了解城市绿地管理部门的一些相关属性,在“绿 规”中制定与实际相符合的规划实施,并依法将规划 在报批前进行公告,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4地带性植物的应用 城市绿地系统主要的构成要素就是植物,植物是。绿 规”中最重要的一个内容。植物在地球上的分布是呈地带 性的,在“绿规”中应大量使用地带性植物,或者说“乡土树 种”,通俗地讲就是规划区内本来长什么植物就种什么植 物。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难点就是要对规划区内的地 带性植物有充分的了解和研究。“绿规”所需要的地带性植 物研究主要有3项内容:树种、群落、生境。掌握了规划区 内有哪些树种以及它们的形态和习性,进而掌握这些树种 所构成的群落及其相应生境和分布等之后,才有可能选对 正确的“绿规”构成要素。 地带性植物的应用,在城市绿地建设中,主要是公园 绿地、防护绿地和附属绿地。这3类用地中都应强调人工 群落的营造,这一点对于地带性植物的应用是最重要的, 它能够最大限度发挥树种的生态作用,对于区域生态的 恢复也起着积极的作用。 公园绿地的群落不仅仅要考虑生态性,还应突出植 物的造景功能,营造的是一种自然的植物群落风景;防护 万方数据 更正 本刊2008年第6期<样式雷与清代皇家园林>一文中第17页,“康熙二十三年(1897年)”应改为“康熙二十三年 (1797年)。:“康熙二十六年(1900年)”应改为“康熙二十六年(1800年)”。 本刊2008年第6期“青年风景园林师座谈会”一文中第67页,“白祖华:北京源树景观设计事务所首席设计师”应 改为“R—Land北京源树景观规划设计事务所所长”。 <中国园林》编辑部 绿地则应以生态性为主,着重于对城市生态的恢复和提 高,对城市污染、噪声的隔离;附属绿地重点要处理好工 业区、居住区及道路附属绿地,这些绿地对于城镇风貌的 影响较大。可以根据用地类型,在生态和造景两者之间, 选择一个合适的比例来建设城市绿地。 地带性植物的应用是保证“绿规”中树种规划、生物 多样性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的基础,并确保 了绿地分类规划建设能够进一步具体实施。 5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内在的可适应性机制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具有控制性、引导性、方向性的特 点,其内容多属于城市绿地建设中的一些共性的问题,难 以概括多样化的城市绿地问题。在“绿规”中采用一种能 够让城市绿地建设人员根据实际绿地问题做出灵活处理 的规划方法,就是“绿规”内在的可适应性机制。在“绿规” 中主要表现在2个方面:控制性指标与引导性原则。 控制性指标。“绿规”中控制性指标可以分为2类:一 类是属于国家或省、自治区的强制性指标,是不能低 于相关规定的。如评选国家园林城市或国家生态园林城 市中的“绿地率”规定,这类指标属于“硬性指标”;另一类 是属于“绿规”按照实际的情况,根据城市的生态要求做 出的规定,如道路附属绿地的宽度、生态廊道的宽度等, 这类指标属于“软性指标”。 “绿规”内在的可适应性机制主要体现在对软性指标 的界定上。对于这一类指标的规定,以一种范围的方式来 限定要比设定一个阀值的方式更适合实际操作。以一条 1km长的道路或河流的防护绿地为例,不应仅仅说把防 护绿地建成15m的宽度就算“交差了事”,更合适的方法 是在深入了解城市用地的实际情况后,将防护绿地的宽 度设定为10~20m的一个范围,并在总面积上设定 1.5hm2的最低限,通过2个层次的数据对防护绿地的建 设做出控制,既保证了“绿规”的可操作性,又维护了“绿 规”在实际操作中的严肃性。 引导性原则。“绿规”中规划原则可以分为2类:普遍 性原则和案例性原则。顾名思义,普遍性原则是适应于大 多数规划的,如可持续发展、经济性等原则,它体现的是 要达到规划目标须遵循的一些一般性原则:案例性原则 是指根据“绿规”实际情况,提出的一些特殊性的原则,这 类原则多是对当前比较突出的城市绿地问题提出改善的 方向。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内在的可适应性机制是避免规划 与具体实施脱节的一种有效途径,为绿地建设人员在规 划实施过程中设定了一个科学的工作框架和方向,同时 又不会损害其在绿地建设中的创新精神。这种机制为。绿 规“的价值观与城市绿地建设人员工作思路之间提供了 相应的接口,使“绿规”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获得更多可微 调的可能,也使得“绿规”在实施阶段得到一个集思广益 的机会。 6结语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本身并不仅仅是一个。终点”,还 应包括一个。起点”和一个“过程”。而从“起点”如何到达 “终点”的这个过程是“绿规”中最应注意体现的一项内 容。是让规划来符合实际,而不是让实际符合规划,采取 实地调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方法来编制“绿规”,才 能避免“空中楼阁”式的、过于理想化的规划。最终编制的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才能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lEB/OU.【2008一01一01】http∥ www.gov.cn. 【2】城市绿地分类2002l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2. 【3l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纲要(1980IfCl//周剑云,戚冬瑾.中国 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 庄振门981年生,男,山东青岛人/硕士,风 景园林师,深圳北林苑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景 观研究中心【深圳518133) 李少勇门970年生/男,天津人,中国·城市建 设研究院深圳分院风景园林所所长(深期I 518133) 万方数据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可操作性 作者: 庄振, 李少勇 作者单位: 庄振(深圳北林苑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景观研究中心,深圳,518133), 李少勇(中国·城市 建设研究院深圳分院风景园林所,深圳,518133) 刊名: 中国园林 英文刊名: CHINESE LANDSCAPE ARCHITECTURE 年,卷(期): 2008,24(7) 被引用次数: 1次 参考文献(3条) 1.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纲要(1980) 2006 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02[期刊论文]-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 引证文献(1条) 1.金云峰.周聪惠 《城乡规划法》颁布对我国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的影响[期刊论文]-城市规划学刊 2009(5) 本文链接: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gyl200807024.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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