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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光和远视的配镜原则

2012-07-19 35页 ppt 654KB 9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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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光和远视的配镜原则null散光的配镜处方原则 散光的配镜处方原则 有散光的患者在配镜时才用柱镜(散光)来矫正,实际上有经验的验光师的经验就体现在对柱镜处方的处理。有的人认为改变柱镜处方或者是第一次给患者处方时要特别谨慎;而有的人认为柱镜成分一定要全娇,除非患者无法接受时才考虑更改。从理论角度分析,柱镜处方成为难题的原因有以下两个:散光的配镜处方原则散光的配镜处方原则 一、患者配戴每一幅眼镜都会有一定的适应期。即使新的眼镜度数与原来一直配戴舒适地处方一样,患者仍然会觉得与原来的眼镜不一样。原因是新的眼镜镜片基弧、材料、折射率、阿贝数、镜架的材质、...
散光和远视的配镜原则
null散光的配镜处方原则 散光的配镜处方原则 有散光的患者在配镜时才用柱镜(散光)来矫正,实际上有经验的验光师的经验就体现在对柱镜处方的处理。有的人认为改变柱镜处方或者是第一次给患者处方时要特别谨慎;而有的人认为柱镜成分一定要全娇,除非患者无法接受时才考虑更改。从理论角度分析,柱镜处方成为难的原因有以下两个:散光的配镜处方原则散光的配镜处方原则 一、患者配戴每一幅眼镜都会有一定的适应期。即使新的眼镜度数与原来一直配戴舒适地处方一样,患者仍然会觉得与原来的眼镜不一样。原因是新的眼镜镜片基弧、材料、折射率、阿贝数、镜架的材质、面弯、形状、重量等的改变都会影响到矫正视力和视觉质量。理论上如果新的配镜处方中只出现球镜成分的改变,患者会比较容易适应。null二、但是如果新的配镜处方中散光(柱镜)成分也发生变化,或第一次配镜中、高度的散光镜,则适应起来就相对困难。柱镜成分的改变会在短时间内引起患者对物体的距离、大小、形状等感觉产生较多的改变,甚至会出现视物扭曲、走路时物体倾斜等视觉空间的变形,严重的甚至头痛、恶心等不适。如果给予一段时间的适应,多数人都会适应新的处方并克服刚刚配戴时的不适,值得验光师注意的是这种短时间适应是正常的生理反应,关键问题是配戴者能否在排斥眼镜前适应,而不至于不愿配戴新眼镜。null实际上,不论患者是近视、远视还是散光,临床上都应该遵从成人配镜的“保守”原则:对于已经配戴某眼镜处方较久的成年人,如果其屈光不正状况有改变而其新的眼镜处方与原眼镜度数相差太大时,新的配镜处方原则是:保守,即在原处方的基础上,新处方做出的变动尽量小,患者年龄越大,越要倾向保守。 null如果患者原来的眼镜处方可以继续使用,新的眼镜就不应轻易改变原处方;但如果患者原来的处方不合适使用,要坚决给予合适的新的验配处方。 对患者配镜处方的处理要把握正确、适度、适当的原则,但此时不要害怕改变处方;这一点也更适用于散光患者。同近视和远视一样,不同年龄段散光的患者,所要求的验光配镜处方原则也有相应的不同侧重点。 案例一、老年人散光全矫出现不适案例一、老年人散光全矫出现不适女,65岁。新配镜半年,现在看远时又模糊了。1周前在外眼镜店配镜,配戴不适退货,今到天明视光人民中路店检查,要求重新验配舒适地眼镜,视光医生毛剑波接诊。 检查: 裸眼远视力: 右眼 0.3    左眼 0.3 裸眼近视力: 右眼 0.3/33cm 左眼 0.3/33cm 遮盖试验查眼位:正位 原镜光度: 右眼: -1.00DS/-0.50DC*90——0.6 左眼: -0.75DS/-0.75DC*90——0.6 在外眼镜店新配退货眼镜光度处方如下: 右眼: -1.50DS/-2.00DC*85——1.0 左眼: -1.25DS/-1.75DC*100——1.0   综合验光仪主观验光:(与外眼镜店新配退货眼镜光度相同) 右眼: -1.50DS/-2.00DC*85——1.0 左眼: -1.25DS/-1.75DC*100——1.0  处理处理 视光医生毛剑波分析:本例本次验光结果和半年前的配镜处方比较,主要是散光度数增加,轴向有少量的变化。而1周前在外眼镜店的配镜处方,显示验光师按患者主觉验光结果给了足矫处理,结果患者因为年龄较大,对这样的散光变化无法适应,造成配戴不适而退货。通过调整和耐心试镜最终给处方如下:(老年人对轴向改变非常敏感,难适应,所以轴向不变化,散光按等效球镜度换算为球镜) 右眼: -2.00DS/-1.00DC*90——1.0 左眼: -1.75DS/-0.75DC*90——1.0 顾客取镜一月后随访,示舒适满意。 案例二、幼儿高散低矫错误处例二、幼儿高散低矫错误处方女,6岁。父母发现其喜欢眯眼视物,没有发现其他异常症状,1月前到医院检查发现有散光。并给配了眼镜持续配戴。今到天明视光金碧路店检查视力,视光医生李琴接诊。 医院病历如下: 裸眼远视力: 右眼 0.5    左眼 0.5 裸眼近视力: 右眼 0.6/25cm 左眼 0.6/25cm 遮盖试验查眼位:正位 1%阿托品扩瞳验光结果 右眼: +3.00DC*90——0.7 左眼: +3.25DC*90——0.7 诊断:单纯性远视;轻度弱视 配镜处方: 右眼: +1.25DC*90——0.7 左眼: +1.50DC*90——0.7 分析处理分析处理  学龄前儿童,眼球正视化影响会逐渐减弱,所以其散光量也逐渐稳定,而且此时的散光多是顺规散光为主,配镜处方的原则是尽量全矫正,如果全矫不能接受则适当欠矫正,以减少弱视发生的可能。儿童的适应能力非常强,一般也不必担心其戴眼镜舒适度的问题。比如双眼都是高度散光的儿童,尽管这样的儿童双眼间视觉信号间不存在竞争现象,但双眼均有可能造成屈光不正性弱视,所以要尽量全矫正。 本例由于高度散光已经对患者造成了轻度的子午线型(散光)弱视——视力只矫正到0.7。而且患者年龄还小,不用担心适应性的问题。虽然低矫正也获得了0.7的视力,但从视网膜成像的角度看,低矫正视网膜像不够清晰,对弱视的治疗是不够的。所以处方时要采取全矫正,全天配戴的原则。希望在戴镜一段时间后,视力能提高,并能在短时间内适应此高散光的眼镜,这也是日后复诊要重点观察的指标。 视光医生李琴按上述原则给家长分析和说明矫正眼镜对孩子视力发育和提高的重要性,以及眼镜散光度数未来变化的趋势,并要求定期复查。家长表示理解,更换了眼镜。 最终按:右眼: +3.00DC*90——0.7;左眼: +3.00DC*90——0.7配镜。进一步讨论进一步讨论 处于学龄期、青春期的患儿可能会出现适应性的问题,故如果不能全矫正,可先低度数矫正,再逐渐增加度数。有文献报道未矫正的散光是近视儿童近视进一步加深的原因,所以现在临床上还是倾向对此年龄儿童散光全矫正。如果是不规则散光,或散光很大、斜轴散光等情况,可用硬性角膜接触镜RGP矫正。 高度散光一般都是顺规性的,且在出生时就存在,文献报道与基因有关。患者一般表现为习惯眯眼、喜歪头看灯症状,原因是患者企图通过这些方法来控制入眼光线达到模范裂隙片的效果。 高度散光患者通常会由于视网膜已经习惯存在已久的散光而影响接下来的检查结果,如主觉验光过程中表现为不接受客观验光、检影中发现的散光等(检影发现散光,但给散光反而视力不好)。当验光师遇到这种主觉验光和客观验光结果冲突的现象时,要仔细分析,尊重客观验光的结果(也要复核是否验光差错?);同时受影响的还会有各种双眼视检查结果,因而要注意区别患者是否真正存在双眼视异常,还是检查结果受到影响的情况。解决的方法就是一个月后复查,注意复查时的检查结果。  案例三、婴幼儿低度散光是否要配镜?案例三、婴幼儿低度散光是否要配镜? 女,3岁,父母带儿童体检,没有发现异常症状和眼科器质性病变,在外院做屈光检查时发现有散光。家长带着病例来询问是否应该给小孩配镜。 病例如下: 检查: 裸眼远视力: 右眼 不配合   左眼 不配合 裸眼近视力: 右眼 不配合   左眼 不配合 1%阿托品散瞳验光检影: 右眼: +0.75DS/+0.75DC*180——不配合 左眼: +0.50DS/+0.50DC*180——不配合 诊断:复性远视散光分析分析 文献报道多数人出生时都有散光,特别是早产儿经常会在刚出生时存在较多的逆规散光。但多数散光会在1岁前随眼球正视化过程而自然消失或减低,但如果在一岁后检查发现有中高度散光,则必须对这一部分散光进行适度矫正,以防止屈光不正性弱视的发生,但要注意兼顾正视化的作用。如果只是低度散光,一般可以不矫正,定期观察为主;当然如果伴有斜视、弱视就要足矫正优先。 所以,本例按上述原则,我向家长解释不用给孩子配镜。定期观察就可以。案例四、高度散光矫正效果不佳案例四、高度散光矫正效果不佳男,28岁。自幼视力不好,从未戴过镜。半年前在外眼镜店配过镜,但由于配戴不适,容易头晕,仅需要时戴。戴旧镜看近困难,看时出现头痛、视疲劳,长时间驾驶有视疲劳症状。今到天明视光人民中路店检查,要求配一副舒适的眼镜。视光医生毛剑波接诊。 检查: 裸眼远视力: 右眼 0.3    左眼 0.3 裸眼近视力: 右眼 0.6/25cm 左眼 0.6/25cm 原镜光度: 右眼: -1.00DS/-4.00DC*180——0.6 左眼: -0.75DS/-4.50DC*180——0.6 综合验光仪主觉验光: 右眼: -1.00DS/-4.00DC*180——0.6 左眼: -0.75DS/-4.50DC*180——0.6 null视光医生毛剑波分析,本例患者的主观视觉症状都是高度散光造成的,通过对散光的矫正,戴镜可以消除这些症状。但本例从来未戴过镜,首次配镜就给了足矫散光处方导致患者不适应。通过与顾客详细沟通说明情况和原因,推荐使用散光矫正效果最好的RGP,但顾客不接受隐形眼镜。最终向顾客说明如果验配框架眼镜,为了增加适应性,需要牺牲一些矫正视力,减少处方中的散光量。顾客表示理解。通过反复试戴,最后给处方为: 右眼: -1.00DS/-2.00DC*180——0.5 左眼: -0.75DS/-2.50DC*180——0.5 顾客取镜后2周回访表示已适应,满意。  分析分析本例自幼高度散光,从未戴镜,可能造成了子午线型弱视(散光型弱视),所以视力不能矫正到1.0。 验光师在做调整时,要充分考虑到患者的适应能力,而柱镜的适应能力与许多因素有关: ⑴年龄,一般患者年龄越大,适应性越差。 ⑵个体差异,每个人的适应性,包括对适应的理解和耐心都不一样。 ⑶柱镜的性质,柱镜轴向在垂直和水平方向时比在斜轴时容易适应,注意:柱镜轴向的改变比度数的改变更难适应,而且柱镜度数越大,透镜周边的像差越大,柱镜轴向该比昂造成的不适就越厉害。 ⑷配戴旧处方的时间,患者配戴旧处方(旧镜)的时间越长,对原有的柱镜就越适应,由此对新柱镜的适应时间就越长。 所以当验光师在为这成年、老年患者开具配镜处方时一定要权衡年龄、散光度、轴位、主觉情况等各个相关因素;如果患者能接受全矫正则全矫,不然要考虑部分矫正,或使用等效球镜矫正,同时考虑对散光的轴向作出相应调整:向水平或垂直方向靠拢。 如果顾客要追求更好的视觉质量,则要使用RGP矫正,可以避免上述框架眼镜矫正散光的适应性问题。案例五、轻度散光不矫正案例五、轻度散光不矫正男,18岁。视远不清半年,阅读时间稍长则有疲劳感;从未戴过镜,父母均无近视。2周前在外地眼镜店验光配镜,现视远清晰但视近仍感觉疲劳,今到天明视光人民中路店就诊,视光医生毛剑波接诊。 检查: 裸眼远视力: 右眼 0.7    左眼 0.6 裸眼近视力: 右眼 0.8/25cm 左眼 0.8/25cm 原镜光度: 右眼: -0.75DS——1.0 左眼: -1.00DS——1.0 遮盖试验查眼位:正位 使用综合验光仪主觉验光结果: 右眼: -0.50DS/-0.75DC*90——1.2 左眼: -0.75DS/-0.50DC*90——1.2 调节幅度、调节灵活度均正常分析分析从上述检查数据看,本例是一个低度的复性近视散光,有视疲劳症状。检查无远视、调节问题、集合问题,眼位也正位。视光医生毛剑波考虑,本例散光虽然低,但是是逆规散光,对视觉质量的影响较大。原来配镜时可能是验光师图省事就用等效球镜度代替散光了。但戴这样的眼镜视近时散光始终存在而无法清晰地聚焦而引起视疲劳症状。 通过与顾客认真沟通上述分析,和反复试镜。顾客无不适。最终按全矫正光度验配,2周后回访顾客表示已经完全适应,配戴效果好。 总结对有视疲劳症状,且对视力清晰度要求高的顾客,有轻度散光,尤其斜轴和逆规散光都应该尽量矫正。 对于轻度散光是否需要配镜的问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顾客的近视或远视度数很高,散光很少,(即球镜:柱镜比很高)则说明视力下降的主要因素是球性屈光不正,则轻度散光可以欠矫或不矫正;一些顾客对散光非常敏感,加上散光就很不适应,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散光进行欠矫或不矫正。分析分析从上述检查数据看,本例是一个低度的复性近视散光,有视疲劳症状。检查无远视、调节问题、集合问题,眼位也正位。本例散光虽然低,但是是逆规散光,对视觉质量的影响较大。原来配镜时可能是验光师图省事就用等效球镜度代替散光了。但戴这样的眼镜视近时散光始终存在而无法清晰地聚焦而引起视疲劳症状。 通过与顾客认真沟通上述分析,和反复试镜。顾客无不适。最终按全矫正光度验配,2周后回访顾客表示已经完全适应,配戴效果好。 总结总结对有视疲劳症状,且对视力清晰度要求高的顾客,有轻度散光,尤其斜轴和逆规散光都应该尽量矫正。 对于轻度散光是否需要配镜的问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顾客的近视或远视度数很高,散光很少,(即球镜:柱镜比很高)则说明视力下降的主要因素是球性屈光不正,则轻度散光可以欠矫或不矫正;一些顾客对散光非常敏感,加上散光就很不适应,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散光进行欠矫或不矫正。远视配镜原则远视配镜原则远视眼处方的基本原则是选用使顾客获得最佳矫正视力的最高度数正镜片。由于当患者远视度数较低时,患者可以利用其调节力来增加眼的屈光力,从而获得清晰地视力;但频繁并过度使用调节,会导致远视者视疲劳症状较正常人和近视眼明显。 我们根据调节对远视远视的影响把远视分类为,显性远视和隐性远视。我们在日常检查中常常见到顾客抱怨:“我年轻的时候视力很好的,怎么到了三十多岁就有远视了?”正是由于此类顾客本身从小就是远视眼,但依靠自身调节的补偿提高了视力,所以并不察觉(一般通过查视力检查也发现不了);随着调节力随年龄不断下降,隐性远视慢慢表现出来。如果遇到这样的顾客,验光师一定要跟患者说明:本身的远视已是与生俱来的,并不是成人后才增加的,而且由于调节代偿能力的逐步下降,远视度数还会进一步增加。null远视眼使用凸透镜(正镜)矫正,轻度远视如无症状不需要矫正,如有视疲劳、较大内隐斜或内斜视,即使远视度数低也要戴镜。中度远视或中年以上远视者应该随时戴镜矫正视力,消除视疲劳及防止内斜视的发生。要把握好远视配镜原则,不但要掌握远视的机制原理,还要清楚远视与年龄的关系! 对于远视眼的配戴方式,一般要求全天戴,以缓解调节进展的需求和减低视疲劳,对儿童则更要长期戴,防止弱视、斜视发生;如果看近时有明显症状还要考虑做近用镜,或渐变镜。案例一、为 什么远视使用近视镜验光会更清楚女,5岁,家长发现其视力差到天明视光西昌路店检查,验光技师王韩波接诊。 检查: 裸眼视力:右眼0.4左眼0.6 眼轴右眼22.38左眼22.60眼压双眼11mmhg,曲率也无特殊。 遮盖试验眼位正。 1%阿托品扩瞳检影: 右眼+1.50——0.8 左眼+1.75——0.8 三天后复查 裸眼视力:右眼0.6左眼0.6 验光时发现顾客诉正度数不清楚而负度数反而效果好:双眼-1.0D—0.8。 验光技师王韩波提出疑问:此例顾客年龄5岁,眼球趋于正视化发展。眼位也正,屈光发育档案数据分析无特殊。为什么扩瞳验光结果和眼轴都体现远视而验光时顾客感觉负度数反而更清楚呢? 案例一、为 什么远视使用近视镜验光会更清楚分析分析本例检查都按标准流程进行,按儿童扩瞳标准使用了1%阿托品扩瞳检影、建立了屈光发育档案。分析结果均提示此例儿童属于正常眼,其扩瞳验光表现的远视量属于生理性远视。不用配镜,更不能配近视眼镜。本例扩瞳后显示右眼+1.50——0.8;左眼+1.75——0.8,低于裸眼0.6的视力,而且验光过程中也发现度数波动(正镜负镜都可以矫正到0.8),这样的情况可以使用双面镜进行调节训练,一段时间后裸眼视力会提高。 一般说来在调节状态下,顾客会有“变亮”或“对比度提高”的主观感觉,就如同我们使用综合验光仪做终点判断时,过矫(使用调节)时感觉“变小变黑”(对比度提高了)。本例5岁的儿童,调节力非常强,在没有调节麻痹的状态下自然会认为使用调节状态下“变黑”(对比度提高了)是“看得更清晰”,就造成了负镜反而清晰地错觉 本例也进一步提示,儿童验光一定要按扩瞳标准来进行,不扩瞳时验光结果完全不可信。 案例二、成人远视只矫正显性远视案例二、成人远视只矫正显性远视男,39岁。看远较清晰吗,但患者近距离阅读时出现眼酸胀、头痛等视疲劳症状,日趋明显。在外眼镜店验光,发现50度远视,外店的验光师认为其视力好暂时没有必要配镜。今到天明视光一二一店检查,视光医生董洁接诊。 检查: 裸眼远视力: 右眼 1.0 左眼 1.0 裸眼近视力: 右眼 0.6/33cm 左眼 0.6/33cm 电脑验光:右眼+0.50DS 左眼+0.50DS 眼位:正位 考虑到顾客看近需求多,而且有看近易疲劳主诉,视光医生董洁使用-0.5%托吡卡胺睫状肌麻痹扩瞳验光检影: 右眼:+2.25DS——1.0 左眼:+2.25DS——1.0 总结总结进入中老年后,远视患者通常会比近视眼和正视眼早一些出现老视症状和体征,而且随着调节力的进一步减退,隐性远视也会全部出现(即远视度数越来越高),所以配镜处方上要矫正足,同时给予合适的下加光做视近阅读矫正。使用渐变镜更好。 对于远视眼的配戴方式,一般要求全天戴,以缓解调节进展的需求和减低视疲劳,对儿童则更要长期戴,防止弱视、斜视发生;如果看近时有明显症状还要考虑做近用镜,或渐变镜。 案例三、高主度远视弱视儿童配镜原则案例三、高主度远视弱视儿童配镜原则 男,9岁。从未戴镜。自诉于去年到昆明某大医院检查眼睛。医生说正常,开了一些眼药水(不明),并未做屈光检查。因上课看黑板模糊,到天明视光西昌路店准备配镜。高级验光技师周丽芸接诊。按照儿童青少年验配标准建立了屈光发育档案,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 远裸眼视力  右眼0.4  左眼0.4             近裸眼视力  右眼0.4/20cm   左眼0.5/20cm 遮盖试验查眼位: 33cm角膜映光:在颞侧瞳孔缘 交替遮盖:由内到中 遮盖去遮盖: 由内到中 使用0.1%的阿托品眼膏点眼3天,3次/天,检影结果: 右眼:+8.00DS——0.4 左眼:+6.50DS——0.5 角膜曲率右眼:7.85mm(43D)@180   7.54mm(44.75D)@90 左眼:7.85mm(43D)@180   7.54mm(44.75D)@90 眼压:右眼:20mmhg   左眼:20mmhg 眼轴:右眼:20.5mm    左眼:21.1mm .身高/体重:130cm/25kg  检查结论 双眼高度远视,双眼内斜视,双眼屈光参差,双眼中度弱视 分析分析本例儿童还处在生在发育阶段,眼轴还未长到正常(24mm),因此有相对较高的远视度数。因存在屈光不正,视网膜得不到清晰的成像,未得到及早发现矫正,时间一长便形成弱视。 处理:按配镜原则,高度远视内斜视应足光度矫正。但给足光度试镜时患儿无法适应。只有配成两幅眼镜使用: 一副欠矫正,只给于显性远视度数。做为上学时配戴(患儿容易适应,视物清楚) 处方为:OD:+5.00DS=0.4          近视力0.6/20mm         OS:+3.50DS=0.4                 0.6/20mm 第二幅足光度矫正。放学后及不上课时配戴,做弱视训练时配戴。 处方为:OD:+8.00DS=0.4       近视力0.8/20mm         OS:+6.50DS=0.4             0.8/20mm 高级验光技师周丽芸跟家长反复交流说明了患儿的上述情况,并同时建议: 高度远视弱视,如能使用RGP效果最好,是配镜首选。   案例四、生理性远视不做矫正案例四、生理性远视不做矫正男,4.5岁。幼儿园体检发现孩子双眼视力0.6,属于视力低常,父母带孩子在外眼镜店检查发现孩子远视并配了镜。今到天明视光青年路店检查。视光医生李琴接诊。 检查: 裸眼远视力: 右眼 0.6 左眼 0.6 裸眼近视力: 右眼 0.6/25cm 左眼 0.6/25cm 眼位:正位 原镜光度:右眼:+1.50DS——0.7 左眼:+1.50DS——0.7 视光医生使用1%阿托品睫状肌麻痹扩瞳验光检影: 右眼:+1.50DS——0.7 左眼:+1.50DS——0.7 分析分析多数正常人刚出生时都是远视,所以如果在这一时期儿童发现远视,要使用强力睫状肌麻痹剂进行检影。如果确诊是高度远视后,保留生理调节力后部分矫正远视。但对于属于生理性远视的不做矫正(儿童拥有低度远视是正常的,而且是一种对近视的保护机制)。随年龄增加、眼球的发育,远视会不断降低。本例裸眼视力0.6,对于4.5岁的孩子来说基本是正常的,以后会逐渐发育到1.0的正常视力,屈光度也在生理性远视范围。即使视力矫正后从0.6提高到0.7也不必戴镜。 当然,如前面的案例,如果孩子有斜视或弱视,情况就不同了,要以足矫正为优先。 案例五、调节性内隐斜要足矫案例五、调节性内隐斜要足矫男,5岁,父母发现其“斗鸡眼”,在医院诊断内斜视,在外验光配镜,今到天明视光人民中路店检查。视光医生毛剑波接诊。 检查: 裸眼远视力: 右眼 0.4 左眼 0.4 裸眼近视力: 右眼 0.3/25cm 左眼 0.3/25cm 眼位: 角膜映光:内斜10~15度 裸眼遮盖试验: 双眼交替性内斜视 原镜光度:右眼:+4.50DS——0.7           左眼:+4.50DS——0.7 戴原镜遮盖试验:间歇性交替性内斜视 视光医生使用1%阿托品睫状肌麻痹扩瞳验光检影: 右眼:+6.50DS——0.7 左眼:+6.50DS——0.7 使用此检影结果戴此镜遮盖试验:远 正位 近 正位   分析分析本例,通过检查发现,足矫正后内斜视消失,可判断为调节性内斜视(如足矫正后内斜视完全没变化为非调节性内斜视;如足矫正后内斜视部分减少为部分调节性内斜视)。所以要给双眼+6.50DS足矫。(足矫后遮盖试验表现为正位)但要注意的是,随着眼球的发育,远视可能会逐渐降低,所以一定要跟进复查。而且,戴这样的足矫眼镜,虽然能解决眼位内斜的问题,但也同时减弱患者本身的调节,或限制调节力的发育,影响眼球正视化过程。所以,后期如眼位改善,还是要适量保留一些调节力,在处方时适当欠矫,具体光度以能保持戴镜时眼位正位无显斜视为准。 虽然450度远视镜和650度远视镜都矫正视力到0.7,但综合考虑眼位,按医学验光的原则还是要按650度配镜;后期每半年复查,根据眼球屈光状态变化和眼位变化换镜片。家长理解并满意接受此方案。 如果调节性内斜视时,屈光不正度数更高,第一次配镜时可以考虑适应性、耐受性,降低度数配镜,1~3个月复查,如果眼位正位,就不需要增加度数,如果戴镜还表现内斜视,则要增加度数到戴镜遮盖无内斜。一般1年后,无论眼位是否偏斜,都应该逐渐降低远视度数,保留其调节能力。 总之总之学龄前儿童屈光不正性弱视可能会发生在未矫正的中、高度远视儿童身上,这类弱视应该通过检查及早发现。在保留适当生理调节张力(通常为1.00D左右)的情况下尽量足矫远视。同时配合视觉训练以达到良好的治疗效果。中高度远视者常常是体检时发现,或伴调节性内斜视被发现,对这一类远视的正确矫正可以减少调节性集合而消除或减少内斜。总的来说,轻度远视可以不矫正。但如果是轻中度远视伴随高ACA则有可能造成内斜而引起弱视,此类情况任何度数的远视都要矫正。 老视的配镜原则老视的配镜原则推进法测调节幅度 BCC 试验性近附加 FCC=BCC+(NRA/PRA)*2 移近法 移远法 最终ADDnull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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