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性外汇交易-银行与客户间的外汇交易
在外汇交易中, 商品和劳务进出口双方、对外投资双方等构成了外汇的买方和卖方。一般地, 交易双方很难在外币种类、数额、交割等条件达成完全一致, 也就是说, 很难做到你所有的货币正是我所要的, 从而使外汇交易顺利进行。同时, 由于双方信用、财力的差异, 交易和交割的风险也较大。因此, 外汇交易通常是由承办外汇业务的银行( 或其他金融机构) 承担的。外汇供给方将外汇卖给外汇银行, 外汇银行付出本国货币; 外汇需求方将本币付给外汇银行, 买入自己所需要的外汇。其中, 外汇银行对法人的外汇交易, 采用转账结算, 而对居民个人的外汇交易通常在银行柜台上结算。由于金额较小, 笔数较多, 故称为零售外汇交易。
例如, 中国石化总公司从伊朗进口石油, 需要支付美元, 承付日时, 中国石化总公司凭进口
和全套进口单据, 按中国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兑美元的外汇牌价, 用自己账户上的人民币存款向承办外汇业务的中国银行购买美元以对外支付, 这一行为, 对中国石化而言, 称为购汇; 对中国银行而言, 称为售汇。
它们的实质是通过一买一卖, 完成了从人民币向美元的兑换。同样, 中国海尔集团向欧盟市场出口冰箱后收进欧元, 该集团为了继续生产和经营, 通常要将收进的欧元兑换本币。因此在结算日, 该集团凭出口合同和出口单据, 按当日人民币兑换欧元的外汇牌价向承办外汇业务的工商银行卖出欧元, 买进人民币。这一行为, 对海尔集团而言, 称为结收本币; 对工商银行而言, 称为结汇。
对居民个人用汇, 如公务出差、商务考察、文化体育交流,或留学、探亲、旅游等用汇, 可在经营外汇业务银行的柜台上直接购入外汇。外国人或华侨进入中国境内, 可凭其护照或身份证在银行柜台或饭店、机场等用其所持有的外汇兑换人民币, 即卖出外币, 买进人民币。出境时, 还可以凭有关单据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以上是典型的银行外汇零售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