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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社保政策及办理流程(修改)

2012-07-29 6页 doc 56KB 6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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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社保政策及办理流程(修改) 西安市各项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及具体的办理流程 一、保险基数     1.养老、失业保险: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或西安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目前执行基数为1077元,每年1月调整基数)作为缴纳基数。如果本人上年度收入超过上年度西安市平均工资的300%以上,以300%作为缴费基数。如果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西安市平均工资的60%,以60%作为缴费基数。     2.医疗保险: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或西安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目前执行基数为1077元,每年7月调整基数)作为缴纳基数。如果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西安市...
西安市社保政策及办理流程(修改)
西安市各项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及具体的办理 一、保险基数     1.养老、失业保险: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或西安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目前执行基数为1077元,每年1月调整基数)作为缴纳基数。如果本人上年度收入超过上年度西安市平均工资的300%以上,以300%作为缴费基数。如果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西安市平均工资的60%,以60%作为缴费基数。     2.医疗保险: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或西安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目前执行基数为1077元,每年7月调整基数)作为缴纳基数。如果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西安市平均工资的,以上年度西安市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如果本人上年度收入超过上年度西安市平均工资的300%以上,以300%作为缴费基数。     3.住房公积金: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纳基数。     4.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市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60%的,以西安市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平均工资高于西安市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300%的,以西安市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用人单位不再缴纳。  二、保险缴纳比例     1.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为28%,其中单位承担20% ,个人承担8% 。     2.失业保险:缴纳比例为3.5%,其中单位承担2.5%,个人承担1%。     3.医疗保险:缴纳比例为9%,其中单位承担7%,个人承担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必须参加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方可享受大额医疗补助待遇。缴费为8元/人.月,其中单位承担80% ,个人承担20%。    4.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与单位补贴比例均为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的5%--20%,单位缴纳比例不得低于个人缴纳比例,职工个人与单位补贴总缴纳比例不得超过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的25%。    5.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经营范围,按《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中所属行业类别的基准费率(费率范围为0.5%--2.0%)确定。目前缴纳工伤保险的费率为0.5%。    6.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生育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年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1. 新开户企业所需资料 医疗所需资料:立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养老保险缴费单、员工花名册及电子版、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员工工资表(近一个月签名)复印件、劳动合同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 每月24号之前办理次月人员增减变化,填写《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情况变更登记表》两份加盖公章;电子档一份;并填写《莲湖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结算单》,到莲湖区医保窗口进行审核。增加人员需出示劳动合同复印件;减少人员需开具离职证明、收回医保本、未领医保本出示证明并加盖公章。如无增减变化,直接填写《莲湖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结算单》审核。 3. 审核过后,次月10之前可凭《莲湖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结算单》到工商银行土门支行缴纳当月的医保费用。 4. 费用交纳完毕之后,票据交财务报销,票据复印件和工行的现金存款凭条存档。并将《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情况变更登记表》一份和《莲湖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结算单》复印存档。 5. 个人信息更改,需提供证明一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6、 医疗保险缴纳费用明细: 基数 医疗保险 单位 个人 补充医疗 合计 单位 个人 7% 2% 80% 20% 1894 132.58 37.88 6.4 1.6 178.46 工伤保险办理流程 1. 每月10号之前办理次月人员增减变化,填写《莲湖区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登记表》两份,《西安市莲湖区工伤保险缴纳基数审核表》两份并加盖公章,及电子档一份,到莲湖区工伤窗口进行审核。 2. 审核过后,次月15号之前填写好《陕西省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与失业、养老一起填写,交与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在地税缴纳当月费用。 3. 财务部门缴完费用之后,将发票复印存档。并将《莲湖区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登记表》一份和《西安市莲湖区工伤保险缴纳基数审核表》一份存档。 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1. 每月10号之前办理当月人员增减变化,电子档《生育人员增减变动花名册》和《员工花名册》,并填写《莲湖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结算单》加盖公章,到莲湖区生育窗口进行审核。如无增减变化,直接填写《莲湖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结算单》审核。 2. 审核过后,每月10号之前可凭《莲湖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结算单》到工商银行土门支行缴纳当月的医保费用。 3. 费用交纳完毕之后,票据交财务报销,票据复印件和工行的现金存款凭条存档。并将《莲湖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结算单》复印存档。 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1. 每月10号之前办理当月人员增减变化,填写《失业人员增减花名册》两份及《西安市莲湖区失业保险缴纳基数审核表》两份加盖公章,电子档一份,到莲湖区失业窗口进行审核。 2. 审核过后,每月15号之前填写好《陕西省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与工伤、养老一起填写,交与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在地税缴纳费用。 3. 财务部门缴完费用之后,将发票复印存档。并将《失业人员增减花名册》一份和《莲湖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结算单》一份存档。 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1. 每月15号前办理当月人员增减变化,填写《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变化情况表》两份加盖公章,电子档一份。 2. 每月15号之前填写好《陕西省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加盖公章,与工伤、失业一起填写,交与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在地税缴纳费用。 3. 财务部门缴完费用之后,将发票复印存档。 4. 养老转移:填写社会保险转移单,原单位和现单位盖章,拿着现在单位的劳动合同,到社保中心办理转出。 5. 养老信息变更:信息变更明细表2份,加盖公章;变更证明一份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姓名变更,需开具公安局证明。 ★西安市五险缴纳比例表★ 保险种类 公司负担比例 个人负担比例 比例小计 养老保险 20% 8% 28% 医疗保险 7%+6.4 2%+1.6 9%+8 失业保险 2% 1% 3% 工伤保险 1% 无 1% 生育保险 0.5% 无 0.5% · 五险每月缴费须知 1、 医疗和生育保险每月十号之前在工商银行土门支行缴纳,薪酬专员写借款单从财务借款缴纳,回来拿票据报销;其中每月医疗费用缴费票据需复印一张并加盖公章交至莲湖区政务大厅1楼2#办公室; 2、 工伤、失业、养老每月十号前填写《陕西省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将此表交与财务部,由财务部在地税缴纳费用,缴费凭证复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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