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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会议上的讲话

2020-04-22 5页 doc 39KB 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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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会议上的讲话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与管理。会议开得很好,很有必要。召开此次会议具体有这么几个目的:一是听取国家级名录项目保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二是学习和贯彻落实我厅新出台的《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管理暂行规定》;三是总结工作,交流思想,明确下步工作思路和部署要求。最终目的,是促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更大成绩。上午,有11位国家级名录项目保护责任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汇报了开展保护工作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这种形式是我省非物质...
非物质文化遗产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这次会议的主是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与管理。会议开得很好,很有必要。召开此次会议具体有这么几个目的:一是听取国家级名录项目保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二是学习和贯彻落实我厅新出台的《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管理暂行规定》;三是总结工作,交流思想,明确下步工作思路和部署要求。最终目的,是促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更大成绩。上午,有11位国家级名录项目保护责任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汇报了开展保护工作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这种形式是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第一次,也是我们推进工作、了解情况、交流经验的一个比较好的方式。听后有四点印象特别突出:一是大家作了大量的工作。有些是很艰苦很细致的工作,确实是在这几年当中大家投入身心来完成的,一些同志确实很执着;二是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些项目的保护,在我们上下共同的努力下,这几年来,可以说是取得了比较显著的阶段性成果,体现在方方面面;三是扩大了社会影响。通过大家的工作,使社会和更多的人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了黑龙江省文化界的一个比较热门的话题;四是一些濒危的重要的项目得到了有效抢救和保护。所以说,大家的工作是功不可没的,你们虽然从事这仅仅一个项目的保护,但是我们合起来就体现出我们黑龙江省文化发展的一个成果,你们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在这里,我代省文化厅向你们表示感谢!刚才,厅非遗处处长就《暂行规定》作了起草说明和政策解读,省非遗中心主任就贯彻落实《暂行规定》提出要求。下面,我讲三点。一、关于对《暂行规定》的认识我认为,这个《暂行规定》是我们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发展到今天,发展到现阶段的一个必然的产物,它标志着我们非物质文化遗产由申报向申报与保护并重的转变,也标志着我们的保护工作逐渐走向规范化。这个《暂行规定》是一个基础性、规范性、政策性、指导性的文件,五章三十四条,对我们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虽不敢说具有里程碑性质,但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出台这个文件是有针对性的。我们不是凭空起草这样一个文件,我们是经过多年的探索,有教训有经验,也可以说这个文件是我们经验的积累。所说的针对性,就是说我们在保护的关键问题上,有的时候在认识上出现了盲区或者偏差,那么这次在我们的文件当中都进行了厘清。所说认识有偏差,比如有个别同志认为保护工作是个人行为,这就是一种认识的偏差。我们这个保护工作绝对是组织行为,不是个人行为,是在组织领导下进行的一种个人行为,诸如此类。再一个就是行为缺乏规范、缺乏程序。就是针对认识上的一些盲区和偏差,针对行为缺乏规范和程序,我们才出台了这个文件。那么这个认识偏差和行为的缺乏规范,我说也不要紧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也不要大惊小怪。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这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是一个崭新的工作,是一个探索性的工作,是一个前人没有做过的工作,我们大家都在摸索。就像小平同志说的,不怕犯错误,更何况我们还没犯错误,犯错误我们改了就是了。这是小平同志说的。况且我们也还没有犯错误。这就是针对性。具体说,主要表现在几方面:一是非遗中心的权限不明确。比如说,省级中心或是市级中心,它到底是个什么权限?它该干什么?该负一个什么样的责任?文化部没有给我们作规定。这次文化厅这个文件一一规定出来了;二是名录管理责任不清。国家级谁管,市级该谁管,县级该谁管,这次我们分清职责了;三是责任单位的主体意识不强。原来一些项目保护责任单位不知道他该干什么,不知道该怎么做,不是他没有发挥主动性,而是我们没有授权没有任何规定。那么这次我们规定了责任单位你该干什么,通过这个文件明确了;四是组织行为不到位。在前期,专家和项目负责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集体组织这样的行为不到位,这次就做了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五是知识产权归属不清。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归谁?有的同志可能认为我整的是不是就归我自己了。实际不是的。用国家资金支持下搞得这个东西,产权就应该归这个保护中心,你收集的实物也应该归你这个责任单位,并不是归你个人。你形成的这些录音录像资料也应该归这个中心或者责任单位,是你收集的不假,我们可以利用这些开展研究,甚至你可以备份一份,我说这都可以,但是产权首先是保护中心和责任单位的;七是还有传承人管理也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传承人毫无疑问是我们的宝贵财富,但因为这几年非物质文化遗产热了传承人也热了起来,有的传承人当地文化局找不到人,当地文化局想让他参加活动提供一个作品根本就不予理会了。这可不行,我们这次就明确了传承人是谁管,就你当地文化局管,这是一条,第二条你要考核他,第三条你可以撤他,而且是动态的,这是国家的精神,不是文化厅的精神。我们是很尊敬传承人,还给你钱,给你创造一些机会让你传承,但是你不能不履行传承人的责任,违反相关的规定,文化部门可以打报告给文化厅撤掉你这个传承人;八是资金使用缺乏相关的程序。听到大家的资金使用情况汇报五花八门,怎么使用的都有,怎么个程序都有,但幸亏前期咱们规定了就是要两个人签字。五年前厅里和省中心规定,项目负责人和你的法人单位的负责人两个人签字才可以花钱,当时是在极特殊情况下形成的一个机制,这次我们明确的做出了一个相关的规范性的意见。这个《暂行规定》就是针对这些宏观问题和具体问题来作出的具有基础性、政策性、规范性、指导性的一个意见规定。有了这个东西,我们就会有所遵循,我们的工作才能沿着健康的轨道、有序的轨道来前进。我觉得这个文件具有探索创新的意义。刚才我说的这些具体问题,全中国乃至每个省都是这个问题,但是任何一个省也都没有这个规定,所以从这个意义讲,我们黑龙江省在这方面还是有创新的。总体上的规范要求国家已经有了,但是具体怎么规定还没有,这次咱们黑龙江做出来了,就针对这些问题,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探索了一些做法,进行了归纳、总结、升华,形成了这样一个文件。在这个文件形成过程中,厅非遗处、省保护中心,还有我们的各个保护机构和各位传承人,都做了重要的工作,反复斟酌,多方征求意见,终于出台。希望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个文件,回去之后研究、学习这个文件,以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地遵守和执行。由于这个文件现在只是一个规定性、规范性的东西,有些方面不可能在文件中写的那么细,必须在执行的过程中,既要逐条的加以贯彻和落实,还需在实践中发展和完善。而在贯彻和落实的过程中,必须还得有相应的,相应的程序,相应的具体要求,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着这些要求来执行。二、关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总体估价简要的说,“十一五”以来我们做了这样几项工作:一个就是完成了普查工作;第二个就是名录体系基本建立起来,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其中国家级名录27个,省级名录143个;第三个就是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起来了。现在省里有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各个地市文化局也都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管科室,也都设置了非遗保护中心,有的保护中心还经过编办审批,然后下边形成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和项目保护机构;第四个主要成绩是传承机制已经初步建立起来,我们现在有国家级传承人12个,省级传承人176个,这些传承人在我们各级文化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了大量的传习活动,还有相应的传习所、传承基地,下一步工作我们要将对这些传习所、传习基地进行命名;第五个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些重要的项目得到了传承、发展、抢救,使那些濒危的项目焕发了生机,使原来不为人知的项目引起了大家的重视,使原来具有潜力的项目现在得到了开发和利用;第六个就是社会影响日益扩大。刚才我讲保护中,有社会影响日益扩大,那么也有我们这个整体工作。例如黑大前两天建立一个传习基地,哈师大又建立个传习基地而且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科生,还有很多的新闻媒体都要来采访,很多展览邀请我们参加,所以我就觉得社会影响在日益扩大。我们都非常高兴看到这些现象,有更多的人来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更多的机构和组织来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利用。这是我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兴旺发达的一种表现,谁做都可以,但是得有规矩。同时我们的非遗工作还产生了很多亮点,比如说我们保护工作出了一些研究成果,开展了一些重要的活动,比如说我们搞的展览,每年遗产宣传日的展览,还有我们各地市搞的重要活动。还有我们的赫哲族依玛堪正在申报联合国的名录世界文化遗产,不出意外的话,明年11月份会有一个结果,如果结果好的话对我们黑龙江省是一件非常好的大事,因为黑龙江省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个无论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世界性的文化遗产,如果这个申报成功了可能黑龙江省第一个。这些都是我们取得的重要成果。这些工作都是大家努力的成果,我们要充分看到这些成果都是大家付出辛苦得来的,我们要倍加珍惜。当然我们看问题还要一分为二。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同时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也存在一些困难。实在的讲大致有这么几点:一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尤其是我们各地市的领导有的没有完全认识到位,我们文化系统这些同志为工作都殚精竭虑,首先是我们要了解这件事、认识这件事,但是领导不一定完全认识和重视,那么这个时候怎么办?需要我们具体工作的这些同志多给他们吹吹风,多给他们做一些汇报做一些说明,以便争取他们提高认识,让他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什么。我们搞些活动让他多参加,有些情况不当面汇报可以报些文字材料,有些重要问题可以当面请示汇报,要逐渐的使他认识起来,我觉得这是一个不足。当然在这个认识当中还有些偏差,就刚才我讲的项目保护,有盲区有偏差,这也存在,这也是认识问题。二是普查不深入、不平衡。为什么我们现在申报名录很困难?现在我们正在申报第三批省级名录,各地报上来136项,实事求是讲,我们黑龙江省作为一个文化资源大省仅仅报上136项觉得很不够。每年我与专家在研究、讨论、确定向国家申报名录的时候,真感觉到捉膝见肘,少。别的省一报就是三四百个,我说能报则报,也就是四五十项。我们存在很多问题,我们有资源可是我们没有认识到,没有去挖掘,我们的普查不够、了解不够,我们的工作人员对问题还没有深入的研究和了解。文本不规范,专题片制作粗糙。有的市有好几十项名录,有的市就一、两项。一个地市省级名录总该有几项,地市级名录体系总该建立起来。所以说工作开展是不平衡的。有的很重视,工作取得了很多成绩,有的地方没有把工作当回事。三是我们的工作缺乏长远规划和统筹安排。比如有些工作有一定的盲目性,没有长远规划,工作目标、工作方式、工作模式都不是很清晰,工作也缺乏系统的安排,项目保护重点也不够突出等等。四是我们的保护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我们现在还存在重申报轻保护、重开发轻管理这样的现象。五是管理的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管理,整体的管理、项目的管理,我们应该如何做?工作做到现在这种程度,应该研究、探讨管理机制的问题,因为非遗的工作不同于其他的工作,它有它的特殊性。六是队伍建设还比较薄弱。我们热烈的期待着黑龙江省的专家能在全国树立形象,在全国引起影响,简单的说就是成为国家级的专家。应该说我们现在还缺乏这样的专家或者说有也不多,我们地市的专家也不多,专家的人才比较缺,管理的人才也比较缺。搞非物质文化遗产得有点文化自觉,得有点使命感,得有点历史感,有点责任感,否则这项工作就不会很投入地去做。没有责任感就会觉得零零碎碎,但是你抓起来准备出成果的时候你能感到这是个大事。使命感就是我们这代人正好赶上这个事,应该我们来做那我们就应该把它做好。历史感就是我们做这项工作实际上是对得起先人也对得起后人的这么一件事。所以说,我们管理队伍也要建设,我们要有危机感,要有文化自觉,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当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自身的工作还存在不足,还有很多差距,还有很多薄弱环节,这样我们工作起来才有目标、有清醒的头脑,才能明确前进的方向和下一步努力的重点。三、关于对十个重要问题的看法一是如何发挥保护中心的作用。今天在座的有各地市的大局长和主管局长,我们是政府机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毫无疑问地负有重要的职责。但是我们靠谁去做?我们得靠保护中心去做。所以说我们各级地市及县都要建立这样的保护机构,而且我们还应该争得编办部门的授权以及明确它的职责。在这里我表个态,谁建立了非遗中心而且是由编办下文的,按照惯例,厅里会给予些支持。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黑河等地已有先例,其他地市如果拿到编办下发的文,厅里还会继续给予支持。保护中心通过这个文件我们授权了,这次授权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对名录项目的管理,原来我们都不知道保护中心应该干什么,当然是指导普查,负责申报项目,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我说从现在开始,进行项目管理,这个责任必须清晰,必须发挥中心的作用。我们要相应的授予他们这些个职责和权限,这次省文化厅就把职责授给予省中心,我也希望各个地市把这样的职责授给予你们的保护中心,给予经费的支持和人员的保障,让他们能更多的、独立的、负责任的、规范的去开展相关工作。这个《暂行规定》,请省中心研究,抓紧落实,形成我们工作制度规范。二是如何把握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抓手问题。有的地市提出,如何抓,怎么抓?首先得普查,摸清你自己的家底。例如文物已经搞了三次普查,我们非物质文化遗产仅仅搞了第一次,黑龙江省有很丰富的文化资源,其中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第一次普查过后各单位完全可以自己进行更深入的普查,再摸一遍。福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线索就有十万多条,我们仅报了几千条,比较少。线索并不是项目,若干个线索才能形成一个项目,不一定每个线索都有价值。为什么你一个项目没有,没有抓手,说明你的基础工作没有做,如果没做回去就重新的开始普查,这就是抓手。按照规定和要求,先把线索普查上来,把项目筛选出来。就如同上战场首先得明白敌人在哪里,普查就是摸清家底,就是侦查敌情才能作战。这是第一个抓手。第二个抓手就是你要搞项目名录。没有普查就没有名录。你有线索有项目最后才能落成名录,建立起县级名录体系才能建立起市级名录体系,这个名录就是你的重要资源,就是你开展下一步工作的重要抓手。有了名录之后就要开始保护。如何进行保护?这项工作有它的规律、有它的内在逻辑。涉及到传承人怎么办,传习基地怎么办,资金怎么办,机构怎么办,一系列的问题就都来了。这样抓手就过多忙不过来了。这时候就需要抓重点。我们不愁没有抓手,就怕抓不到重点。所以我们应从基础性工作做起,开展相应的保护工作,这些都是一个链条上的工作,有了这些抓手我们才能开展起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三是如何有效地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现在非遗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如何让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如何取得更大的成绩、更好的效果,这些都是我们面临的问题,也是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最简单的说,推动工作要有三要素:机构、人、资金。任何工作都是这样。首先我们得有机构。省文化厅党组包括白厅长非常重视,在去年的机构改革中成立了非遗处,在人员如此紧张、机构如此紧张的情况下还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可见文化厅党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重视。文化部现在也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各地市一定要有专门机构抓,是放在文化科还是专门成立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科都可以,下面或者放在研究所或者放在群众艺术馆,得有一个保护中心,最好是有编办下一个文,得有这么个机构。第二得有专人来做这项工作。局里如果成立不了一个科至少得有专人来抓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保护中心也必须得有专人。第三就是资金。国家和省不断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投入,今后还会有更大投入。只要我们做工作就还有得到支持的可能,而且我们的这些地市应逐渐的把县级名录申报成市级名录,把市级名录弄成省级名录,省级名录再弄成国家级名录,只要弄成国家级名录就有得到国家大力支持的可能。事在人为,光怨天尤人没有成果怎么得到资金的支持。所以说基础工作特别的重要,把普查、名录、申报的工作做好,然后资金问题由文化厅来负责,但是基础工作拜托大家,这是最基本的如何推动非遗工作。当然推动工作还有很多方法、很多渠道、很多措施,今天就不展开去讲,但这最基本的三个要素一定要抓住:机构、人、钱。四是如何推动整体性的保护。部里提整体保护,我说是整体保护也是立体保护也是系统保护。我们普查也好,建立名录体系也好,保护传承人也好,还是建立基地也好,最终的目的就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前期做的那些工作都是基础,最终目的也是保护。我从实践经验中总结了五种保护方式,今天不妨和大家做一个交流。第一是记录性保护。首先要做好基础性的保护工作。明年我们全省准备启动代表性传承人的记录工程,把所有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都做好记录,例如哪些人会唱哪些依玛堪等,都要把这些录下来唱下来,传承人有什么绝活有什么技艺也全程录下来。非遗中心应该有个规划,对国家级名录、对省级名录要做出规划,都记录什么。记录有这么几个方面,包括文字记录、图片记录、影像记录,应数字化的立体的记录下来。为什么总有遗憾,就是在我们发现这个东西价值的时候,想利用它使用它的时候,传承人不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区别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性的,它是依托于人作为载体而传承的,只要这个活体不在了那么一切的东西也就都没有了,所以要记录和保护。我们已经规定了每年要出任务书,明年的首要任务就是记录工作,然后预算跟着走。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把所有传承人的记录做下来,用一年的时间,宁可花点钱,我们在省中心建立一个全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数据库。现在我们掌握的东西比较零碎,这个人拿几个磁带那个人拿几个还都不全,靠个体搞我们就会有局限,成为一个全省的组织行为后,就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各地明年要开展这个工作。第二是研究性保护。记录这些东西,一方面是放在博物馆以便后人来查,这是一种传承方式一种文艺形态,另一方面的意义就是要研究和传承。我们掌握的这些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研究,我们依托现有的资料来动员方方面面的专家出一批研究成果。明年我们要编撰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列丛书,首先省中心要把编委会成立起来,每个项目都要报能出什么书。用保护经费在我们这个活动当中得到的资料形成研究成果,要用于我们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的出版,因为这是我们保护的成果。我们要有个互动过程,编哪些书,也不是报什么编什么,需要编什么书由编委会敲定,不一定一个传承人一个项目出一本书,有可能一类项目出一本书或者几类项目出一本书。编书可能有两种,一种是研究类的书,是一个理论研究的成果,还一种是记录类的书,例如吴铭新说唱的话本,东北大鼓演唱风格这也是一本书,我们都不拘一格。关于书的作者和编辑的牵头人,应五湖四海,不局限于我们文化厅,全省哪个专家能搞好就让谁出让谁主编,我们不搞垄断。但有个要求就是你这个牵头人一定要对这个项目要热爱、有一定的影响并要有自己研究的成果,才能担当起这个重任。第三是活态性保护。所说的活态性保护就是要保护好传承人,要开展好相应的传习工作。现在我们有176个省级传承人、12个国家级传承人,我们还有若干地市级传承人县级的传承人,我们要爱护这些人,发挥这些人的作用,并对他们传习工作给予支持甚至经费支持。我们除了要保护这些传承人之外,还要建立一些传习基地、传习所,传习所是什么样传习基地是什么样我们要制定一些标准,然后由省文化厅进行命名并挂牌。前期我们各个项目负责人和负责单位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已经搞了几个传习所,有了一定的前期基础,还需要提升、规范。由省文化厅命名的传习基地将来在经费上会得到适当的支持。第四是生产性保护。我们要建立些生产性保护基地,扶持发展一些生产性的企业。比如鱼皮制作,在佳木斯已经形成了很好的气候。这次文化部就评生产性基地,必须得是一个企业才符合条件。例如鱼皮制作,形成一个有限公司,国家就可能给你支持,可以有不同的流派、不同的风格、不同的地方来制作,但是对外宣传、对外销售和对外联络统一用一个公司来做,这样也整合了佳木斯鱼皮制作技艺的生产。还有桦皮制作、兽皮制作,有公司都可以报。这种生产性的保护我们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第五是传播式保护。例如说建立博物馆。国家在“十二五”期间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建设给予支持。同江赫哲族博物馆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资料都放进去。在省博物馆新馆建成后,老博物馆我提议将来可以作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把我们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家级名录、省级名录都在馆里展示,绝对丰富多彩,绝对体现我们黑龙江省文化的多样性。还有比如张昆的评剧的传承,靠演出也是一种传播,这也是我们保护遗产的一种方式。在我们未来的工作中对于这五种传播方式都要认真的研究。这五种研究方式也可以写成很好的学术论文,全国还没有人对这个给予总结。五是如何管理好名录项目。这个问题在我们的《暂行规定》里已经有一个清晰的规定,统而言之是六项制度:第一是分级管理。我要明确省文化厅主要管国家级名录,当然评省级名录省文化厅要管,但国家级名录主要委托给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来管理,我希望各个地市把省级名录和地市级名录管理起来,包括资金如何使用,县里管县本身的名录。这样我们的管理就形成了分级管理的一个体系、制度,希望各个地市同时也传达给各个县,让他们管理起来;第二是项目保护组制度。以前我们个人行为多一些,今天这个会议之后,我们的27个国家级名录项目保护组的名单报上来,项目保护组的组长就是单位的法人,单位就是项目保护单位的责任主体。比如鱼皮制作项目保护的主体单位省民族博物馆,保护组组长就是王军。比如东北大鼓,项目保护责任单位是省群众艺术馆,保护组组长就是李春胜,黑龙江省评剧,责任单位主体是省评剧院,保护组组长就是张昆。我们这个文件就是这么规定的。除了责任单位主体,还有一个新的概念就是协作单位。比如说评剧,省评剧院是责任单位主体,还有一个哈尔滨市评剧院王向阳派的传承人,那么市评剧院就是省评剧院的协作单位,要形成这个项目保护组的话,就是张昆是组长,有哈尔滨市评剧院的负责人、传承人王向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专家和相关的工作人员组成这么一个保护组。副组长可以是专家。项目负责人制度原来只在有第一批国家级名录时实行过,后来国家就取消了项目负责人制度,当时国家也是探索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就设定了项目负责人,这都是历史阶段的产物。后来第二批和第三批的国家级名录项目就不再设项目负责人了。所以我们这次在文件中明确的规定了保护组组成方案,这是一个重要的制度。保护单位毕竟是抽象的,你有这样一个保护组就好说了,保护组可以做很多事情,而且文件很清晰的写出了保护组应该做些什么样的工作,总共是八条职责;第三是规划计划制度。项目要有个五年规划,然后每年要制定一个年度任务计划书。以前我们是比较松散的管理,从这个文件出台之后国家级名录必须把这一年的工作任务写清楚都该做什么,原来过于随意性、不规范,不利于长远的保护。这回规定年初就计划,做什么事,出什么成果,花多少钱,然后上下履行程序就开始工作;其他还有收集征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暂行规定》里都有具体规定,不一一细说。我们规定了项目管理的六条制度,通过这六条制度使我们项目的管理纳入到轨道当中。我也希望在贯彻这个制度时各个地市也如法炮制,按制度来进行。六是如何推进生态保护区建设。有这样一个清晰的脉络,这么多年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由人开始到项目,由项目开始又到基地,由基地开始又到区域,现在我们已经进入到申请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域这样一个阶段。关于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部已经下达了一个文件,请各地市充分重视。这个文化生态保护区应该是立体的、系统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行为,在这个区域中采取各种保护方式。如果申请到国家级可能会得到很重要的支持。我们采取分两批推进的抓法。首先你要成为省级的生态文化保护区,在此基础上再申报国家级的生态文化保护区。能成为省级生态保护区的,比如说佳木斯赫哲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哈尔滨阿城的金源文化生态保护区、大兴安岭和黑河的鄂伦春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齐齐哈尔的达斡尔文化生态保护区、杜尔伯特的蒙古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等。请各个地市马上单独编出规划书,对文化部的文件请专门研究。现在走在前面的是佳木斯文化局,已经编制出规划书了,经过省文化厅评审为省级后再申报到国家去。这个立体性的保护,请大家引起重视,有申请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地市把文本按照要求报给省文化厅。七是项目保护责任单位如何开展工作。责任单位是这个项目的总负责,负有第一位的责任,项目的保护是这个单位的组织行为。要成立保护组,制定规划和计划,收集整理资料包括实物,开展保护和传承的工作。要管理、使用好资金,这跟保护组织基本上是重合的,相互印证的。保护组织是保护单位的具体化。保护责任单位就是你原来这个单位,保护组就是在这个单位当中要抽出若干人,所以说要处理好保护责任单位和保护组之间的关系。其中有一条要明确,保护单位的法人是当然的保护组的组长。八是如何使用和管理好项目资金。现在存在问题不大,只是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但也发现有挪作他用的情况。请大家一定要坚守一个原则——专款专用。去年11月份文化部开过一个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会,文化部计财司司长赵文专门对资金的使用提出了要求,而且今年下发了文件,要对专项资金要进行检查和抽查,如果发现不规范和挪作他用的一定要追查到底,严重的要进行处理。我们大家工作都很不容易,一定不要在这方面出现情况出现问题,在这里给大家提个醒,当然没有是最好。现在有个信号,就是中央和省里开始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项资金了,可能在适当的时候还要进行审计。所以大家花这个资金的时候一定要符合财经纪律和要求。有三点要明确:一要按任务计划去预算。对国家级项目而言,首先制定年度计划书,通过计划书再来预算,保护组要讨论研究通过然后报到省中心,省中心请这方面的专家来衡定是否实行,之后报到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审批同意。几项工作多少钱,规定好;二要按程序报批。《暂行规定》当中对程序做了非常明确细致的规定,以后就按照程序来,去年11月份的会议当中赵司长也明确要求要设立程序。黑龙江省的这个程序办法也是征求了省财政厅确定的,也是按照文化部计财司的要求确定的这样的程序;三要按资金的支持力度出成果。花了相应的资金就要达到相应的成果。以后汇报就是一二三,都做了什么,出了什么样的成果,花了多少钱。对大项目肯定我们要关注并支持的多一些。九是如何发挥好人才作用并培养好人才。人才在我们非遗保护工作中非常重要,现在我们的专家人才和管理人才都比较缺乏,我们解决人才的办法就是培训。省中心已经做了很多培训,明年请中心继续做好培训的规划。从自身的角度开始,希望各地市也培训好实用性的人才,包括管理人才、专家人才、传承人等。我们没有好的专家人才队伍这项工作就开展不好,没有高层次的人才做不出高水平的工作,所以我们一定要重视人才。十是如何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应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非常重要。从人类发展的角度来讲,在人类发展史当中它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如果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支的话,那么显然这个文化大家族会显得比较单薄,有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支奇葩,我们人类文化的百花园中才显得更加茂盛和美丽。从民族文化角度来讲,它是我们民族文化之根,是我们民族文化的基因,是我们民族文化的记忆,是我们民族文化的精神家园。中华民族区别于别的民族,首先就体现在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上,是我们的印记。从黑龙江省的文化布局来讲,无论是在机构上,在资金支持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也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我也希望我们的各个地市站在这几个角度来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具体从事工作的这些同志们,也希望大家能够热爱这份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十二五”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时期,在“十二五”规划当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具有重要的位置。周部长说,中华民族存在多长时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就要抓多长时间,我们民族存在多久,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要传承多久就要保护多久。文化部基本形成全国“十二五”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试点建设专项规划、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规划和资金投入专项规划,现在搞了三个规划编制工作。另一方面,文化部还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纳入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中,专门写了一段,重点是要继续深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我省也已经启动“十二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工作。还有就是资金的问题。现在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对全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都有了新的安排和部署,在“十二五”期间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定有更大的支持力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已经纳入到日程。全国人大法工委已经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一审,这个立法的成绩是很高的,在我国文化领域当中只有一个文物法,其他文化市场有十几个条例,文化领域的第二个法即将诞生,有可能在明年或稍后一年出台。文化部规划中的重点同时就是我们下步工作的方向。主要有: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料的整理、编目、存档,推动普查资料室建设和资料研究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的重点调查,进一步完善四级名录体系及保护机制,加强入选联合国科教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保护,继续加强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深入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系列宣传展示活动,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外交流活动,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到201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基本实现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深入人心,全社会文化自觉明显增强。由此传达出比较明确的信息,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在“十二五”期间要得到大力加强和支持,要实现水平的大力提高。所以说,我们做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同志们,一定要充满信心,只要我们上下努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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