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职业道德与法律(高教版)教案:第八课 崇尚程序正义,依法维护权益
课题8 授课班级 09会计、电子、汽修 序号
授课2 授课形式 讲授 课时
授课
章节 第八课 崇尚程序正义,依法维护权益
名称
使用 教具
(1)理解法律程序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增强程序正义观念。 教学(2)了解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增强证据意识,学会依法维护目的 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学程序正义的作用,三种非诉讼方式和三大诉讼。 重点
教学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区别,举证责任的确定。 难点
更
新、
补 充、
删节
内容
课外 作业
教学 后记
授课主要内容或板书设计
1
课 堂 教 学 安 排
2
教
学主 要 教 学 内 容 及 步 骤 过
程
第一框 崇尚程序正义
(一)导入新课(4分钟)
1.教学内容
案例探究,导入本课学习内容。
2.教师活动
案例探究一:“家中看黄碟,民警上门查”。
(1)出示PPT,叙述案例过程,引导学生思考、讨论问题:张林夫妻二人在家中看黄碟违法吗,公安机关为什么要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2)在学生发言基础上,归纳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公安机关在进行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并由此导入本节课要学习的程序正义的内容。
(3)导入新课学习。板书:崇尚程序正义
3.学生活动
观看PPT思考、讨论、发言。
(二)研习新课(32分钟)
第一目:认识程序正义(9分钟)
1.教学内容
(1)程序正义的含义。
(2)程序不正义的危害。
2.教师活动
案例探究二:铡美案。
(1)要求学生阅读教材P83活动框中的案例,思考、讨论、回答PPT出示问题:假如这个故事发生在今天,本案应该由包公亲自审理吗,你认为本案的审理合乎正义吗,为什么,
(2)表扬各小组学生的探讨活动,赏析性点评学生的讨论。在此基础上归纳总结,明确:包公审理此案的程序欠妥,此案的审理不完全合乎正义;程序正义就是裁判过程的正义(PPT出示),引导学生理解程序正义的含义,懂得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不同。
案例探究三:执法有错。
(1)用PPT出示案例:2003年4月12日晚8时许,陕西白水县公安局杜康派出所的4名警察突然来到中学生马某家,要将她父亲带走,她要求警察出示证件,但对方并未出示任何证件,还说“小孩子,没你的事,一边去”。她不依不饶,警察竟对她拳打脚踢,随后又给她戴上手铐,拉进警车,闻讯赶来的村民气愤不过,围住警车不让走。马某乘机躲了起来。最后,警察只得开车离去。问题:警察执法有错吗,其危害有哪些,
(2)在学生探究的基础上,归纳并强化:警察的错误表现在于不符合执法程序。程序的不正义往往会导致实体的不正义,会动摇信心,导致司法
受损、司法权
3
威被蔑视,最终阻碍依法治国的实现(用PPT出示)。
(3)为什么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用PPT出示)。
名言学习:不公正裁判的结果。
(1)要求学生大声朗读教材P84的培根名言“一次不公正的裁判比多次的违法行为更严重。因为这些违法行为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结合教材P83的最后一节正文说说体会。
(2)在学生畅所欲言的基础上,归纳强调: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是法的内在精神要求,同时也是其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基础。如果司法机关不能保持其公正性,司法机关也就失去了自我存在的社会基础。一句话,公正是司法的生命~(PPT出示)
板书:认识程序正义;法律正义的两种方式;实体正义:结果正义;程序正义:裁判过程的正义;程序不正义有严重的危害。
3.学生活动
(1)案例探究二:铡美案。各组在课前预习的基础上,进一步阅读教材P83活动框中的案例,思考、讨论、回答PPT出示的问题,理解程序正义的含义,弄清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区别。
(2)案例探究三:执法有错。阅读PPT出示的案例,进行思考、探究,懂得程序不正义的危害。
(3)学习培根名言,七嘴八舌谈感受、体会,理解司法公正的重要性。
(4)一学生发言、老师进行点评讲解时,各同学倾听、思考,并做好笔记。
第二目:程序正义的力量。(14分钟)
1.教学内容
程序正义的作用。
2.教师活动
案例探究四:米兰达规则。
(1)先请一位学生朗读教材P84活动框中的文字,然后引导学生思考,组织辩论,弄懂PPT出示的问题:米兰达规则为什么会成为一项刑事诉讼规则,它到底有什么作用,你认为这项规则是利大还是弊大,
(2)补充介绍“米兰达规则的由来和价值”。(可见本设计后的补充素材一)
(3)在学生探讨、交流的基础上,归纳强调程序正义的重要性,要求学生理解程序正义的力量,它能确保司法制度的公证,是司法国家的标志,是人治向法治转变的助推器;程序法得到严格遵守,是衡量一个国家司法公正、诉讼民主、人权保障程度的重要标志。(用PPT出示)
案例探究五:辛普森案。
(1)请一位学生叙述教材P85活动框辛普森案,然后引导学生思考、讨论PPT出示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民意调查结果,你能够接受这个结果吗,谈谈你对此案的看法。
(2)在各组展开讨论、交流的基础上,教师点评、归纳,强调:美国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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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程序公正和确凿证据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了寻求案情真相和把罪犯绳之于法。审判程序和过程的公正有时甚至比结果更重要;审判程序的公正要深入人心。(教师在此可适当补充美国司法遵循正当程序的资料。可见本设计后的补充素材二)。
(3)用PPT出示正义程序的作用: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实体正义的实现,可以有效地防止权力滥用和司法腐败,可以有力地保障人权,可以促使实体结果为人们所接受,消除人们的不满情绪。
板书:程序正义的力量、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实体正义的实现、可以有效地防止权力滥用和司法腐败、可以有力地保障人权、可以促使实体结果为人们所接受,消除人们的不满情绪、是衡量一个国家司法公正、诉讼民主、人权保障程度的重要标志。
3.学生活动
(1)案例探究四:米兰达规则。
一位学生认真朗读教材P84活动框中的文字,其他学生边听边思考PPT出示的问题,然后各小组进行辩论,选出代表回答问题,理解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2)案例探究五:辛普森案。
一位学生叙述教材P85活动框辛普森案,其他学生边听边思考PPT出示的问题,然后各小组进行讨论,选出代表上台交流,懂得审判程序和过程的公正有时甚至比结果更重要的道理,理解并掌握程序正义的作用,树立审判程序公正的理念。
(3)各组学生针对老师打出的投影,结合教材知识,积极进行分析、讨论,倾听并做好笔记。
(三)第三目:程序正义的实现。(9分钟)
1.教学内容
实现程序正义的
。
2.教师活动
案例探究六:打架。
(1)请一学生叙述教材P85“打架”案例,其他学生围绕“你认为处分旭澄在程序上正确吗,”和“怎么样的程序才能保证公平处理此事,”谈看法,体会实现程序正义的条件有哪些。
(2)在各组交流的基础上,教师点评学生的回答,表扬回答中的亮点,归纳指出:不正确;做出处分的一方与本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有着密切关系;处分是由学校单方面做出的,被处分者无从参加;需按照程序正义的标准来处理此事。(PPT出示)
“链接”解读:回避制度
(1)请一学生介绍教材P86的“链接”内容,引导其他学生阅读教材P85,86的正文,讨论、回答“实现程序正义的标准有哪些,回避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2)在学生讨论的基础上,归纳实现正义程序的标准:裁判者保持中立,当事人充分参与,裁判过程尽量公开,当事人对等;回避制度的意义:有利于防止办案人员先入为主或徇私舞弊,保证其客观、公正地处理刑事案件;有利于消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思想顾虑,促进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PPT出示)
板书:程序正义的实现、裁判者保持中立、当事人充分参与、裁判过程尽量公开、当事人对等。
3.学生活动
案例探究六: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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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叙述教材P85“打架”案例,其他学生按组围绕两个问题讨论,谈看法,体会实现程序正义的条件。
“链接”解读:回避制度。
一学生介绍教材P86的“链接”内容,其他学生阅读教材P85,86的正文,按组讨论、交流,理解回避制度的意义,掌握实现程序正义的标准。
各组学生针对老师打出的投影,结合教材知识,积极进行分析、讨论,倾听并做好笔记。
(四)课堂小结(2分钟)
1.教学内容
总结归纳。
2.教师活动
在学生归纳基础上,出示PPT,引导学生进一步理解并掌握程序正义的作用,强化司法公正的意义。
3.学生活动
在教师的引导下根据板书思考归纳本课所学知识。
根据课堂记录,依据发言的数量和质量,评选出本节课的明星小组一个和明星组员六名。
(五)课堂练习(5分钟)
1.教学内容
学习评价。
2.教师活动
用PPT出示:
(1)单项选择:《学习指导》P36第10题。
(2)多项选择:《学习指导》P37第10题。
(3)材料分析:
高考监考实行回避制度
某市规定:高中三年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不得聘为监考员,凡有直系亲属参加今年高考者,都必须回避,不主动报告者按违纪处理。
运用所学的“崇尚程序正义”的知识说说你对此“回避制度”的理解和认识。
3.学生活动
学生认真阅读材料,积极思考,回答问题,从中感悟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六)课后作业(2分钟)
1.教学内容
布置作业。
2.教师活动
PPT出示:
一、多项选择:《学习指导》P38第12、13题。
二、辨析《学习指导》P39第6题。
三、阅读下面两段话,运用所学的“崇尚程序正义”的知识,写一篇300字左右的小论文,题目自拟。
权利法案的绝大部分条款都与程序有关,这绝非毫无意义。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随心所欲或反复无常的人治之间的大部分差异。坚定地遵守严格的法律程序,是我们赖以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主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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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格拉斯(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
罪犯逃脱法网与政府的卑鄙非法行为相比,罪孽要小得多。
??霍姆斯(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
3.学生活动
记录作业,课后认真完成。
附教学设计中补充的素材:
一、米兰达规则的由来和价值
“米兰达规则”,也叫“米兰达警告”(mirandawarnings)。我们知道,美国是一个判例法国家,许多宪法原则都是由一些具体的案例引伸出来的,并形成了一系列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刑事司法理念,也成为刑事诉讼的普遍原则。
1(案件的由来。
1963年3月3日深夜,一位在亚里桑那州凤凰城一家电影院工作的18岁女孩下班回家。下了公共汽车后离家还有一段路,就在她步行回家时,一辆汽车突然停在她的面前。一个男人从车里出来,走到她的面前,抓住她的胳膊,并告诉她不要叫喊,他不会伤害她。同时用一只手捂住她的嘴,把她塞进汽车的后座,然后把她的手脚都捆住。这个男人便开车走了大约20分钟后停车,在车内将女孩强暴。之后又把车开到另一个地方把女孩放下。女孩跑回家后给警察打了电话。警察根据她的描述在3月13日将米兰达逮捕。逮捕后警察将被告人进行了“排队”。被害人当场认出米兰达就是罪犯后,米兰达也供认了自己强奸女孩的事实然后按警察的要求写了一份供认书,并在后面签了自己的名。这份供认书和米兰达招供的情况在审判中被作为证据。经审判,米兰达被判犯有劫持罪和强奸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0年和30年。米兰达不服,一直上诉到州最高法院。州最高法院维持原判。米兰达此时已不再有享受免费律师的权利。他就在监狱中自己多次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写信上诉,终于成功。于是就产生了著名的“米兰达诉亚里桑那州”一案。
2(米兰达规则的形成。
米兰达案的焦点是被告人所做的供认书是否应该作为证据进入司法程序。被告人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他的招供是被迫的,因此,警察违反了宪法修正案第五条不得强迫犯人对自己作证的规定,最高法院同意被告人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被告人没有从肉体上受到强迫,甚至没有人直接告诉他必须招供,但“心理上”的强迫是存在的。他说最令人担心的是警察局审讯室里的那种“气氛”。他进一步解释说,现代审讯用的是“攻心”战术。审讯是在室内进行的,同外界隔绝,现场除了被告人以外全都是警察。警察的问话并不是被捕者做了没做,而是他为什么要做。此外,警察还用各种方法松懈被捕者的警觉,如警察会假装同情,或者把犯罪的责任推到受害者或社会身上,以此让被捕者觉得案子没有那么严重。或者软硬兼施,一会儿由一位口气粗鲁的警察上阵,一会儿由一位温文尔雅的警察上阵。所有这一切,最高法院认为,都给被捕者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而在这种场合下所做的供认可信性很低,是不应当作为合法证据的。最高法院明确规定:警察在审讯之前,必须明确告诉被捕者“米兰达警告”,否则,审讯的供词一律不得作为证据进入司法程序。尽管一些总统,从查里德?尼克松到罗纳德?里根都公开反对这个程序,但“米兰达规则”这一程序从未被推翻。为保护因贫穷没受过教育的人,“宣布被告权利”已经成了美国国内每一个司法部门的程序标准。特别是通过警匪片为绝大多数美国人所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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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终确定了米兰达规则,其内容如下:宪法要求我告诉你以下权利:(共有5条,具体见第9张PPT)。
3(程序价值。 米兰达规则主要是体现了保障被告人人权的程序性规则,程序正义的价值在于诉讼双方公平竞争。米兰达规则的确立,改变了美国警察办案的做法。在程序上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
价值一,米兰达规则使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五条“任何人不得在刑事案中被迫对自己作证”更加具体化,从而加强了控方的举证责任。“反对自证其罪原则”是联合国司法准则之一,很多国家都确立了这一原则。20世纪30年代,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排除以刑讯等非法方法获取的证据使之适用于侦察阶段,米兰达规则的确立,为“反对自证其罪原则”在侦察活动中的适用提供了进一步的保障。这一规则适用的范围是可能导致刑罚或者更重刑罚的事实,既包括直接证明犯罪的事实和间接证明犯罪的事实以及导致发现犯罪的线索的事实。正是因为一方当事人没有义务帮助对方获得用以反对自己的武器,诉讼的另一方就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获取反对对手的武器。这样就迫使在刑事诉讼中控方放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的依赖性。如今,在美国这一规则已扩大解释为任何政府机构都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被告人的口供在刑事审判中的证据作用发生了变化。
价值二,米兰达规则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确立了审讯的定义。所谓“审讯”一般理解就是问话,目的是从问话者的口中掏出归罪的证据。如果警察问被捕者:“这个人是不是你杀的,”这个问话当然是审讯。在米兰达案公布以后,如果被捕者选择保持沉默,这样的问话得出的证词当然不能用作证据。这就要求警察对逮捕的人在问话前,必须要向他告知“米兰达警告”,否则,就构成审讯,当然这种审讯是非法的,从审讯中得到的证据以及案件的线索都不得进入司法程序。从而,使审讯的合法性在警察的侦察活动中有了具体的界限。
价值三,加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防御力量。法国哲学家皮埃尔(勒鲁曾说,“平等创造了司法和构成了司法”。然而,在刑事诉讼中,诉讼双方是不平等的,特别是对穷人和文化程度不高或者说法律知识欠缺的群体来说,这种抵御能力低下,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权利是什么,“米兰达规则”的适用,使他们首先可以不要作出对自己不利的行为,说出对自己不利的话。他可以保持沉默,等到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时候再决定自己该做什么,该说什么。从而使诉讼力量达到平衡,在程序上保障了他们的诉讼权益。
总之,“米兰达规则”是沉默权的具体体现,也是程序正义的一系列思想的集中体现,反过来这些思想又是沉默权的基础与源泉,与具体的规则相伴而生。正因为如此,“米兰达规则”才被各界所接受。
??摘自《沉默权??米兰达规则的程序价值 》(下载自“共同律
师网”)
二、美国司法制度对程序公正和确凿证据的重视
美国司法制度对程序公正和确凿证据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了寻求案情真相和把罪犯绳之于法。假如美国司法制度的目的是寻求案情真相,那么犯罪嫌犯压根儿就不应该拥有沉默权。实际上,整个美国宪法和司法制度的核心是防止“苛政猛于虎”,是注重保障公民权利和遵循正当程序。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道格拉斯精辟地指出:“权利法案的绝大部分条款都与程序有关,这绝非毫无意义。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随心所欲或反复无常的人治之间的大部分差异。坚定地遵守严格的法律程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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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赖以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主要保证。”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认为:“罪犯逃脱法网与政府的卑鄙非法行为相比,罪孽要小得多。”在霍姆斯看来,政府滥用权力和司法腐败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整体危害,远远超过了普通犯罪分子,因此,宪政法治的核心和重点绝非一味不择手段、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而是应当正本清源,注重对政府权力予以程序性约束和制衡,防止执法者和当权者凌驾于法律之上,利用手中特权和国家专政机器胡作非为、巧取豪夺、为害一方,任意欺压无处申冤的小民百姓。防官府恶政远甚于防犯罪刁民,防止“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和统治者随心所欲、逍遥法外的虚伪“法制”的弊端,正是美国宪政“法治”制度设计的重要特点。
??摘自《辛普森杀妻案审判始末(六)“超越合理怀疑“的深思》
第二框 依照程序维权
(一)导入新课(4分钟)
1.教学内容
案例分析,明确本节课学习内容。
2.教师活动
案例探究一:“抱外甥跳桥讨薪,被判拘役5个月”。
请学生看PPT出示的案例,思考、回答:肖某为什么会被判刑,如果我们的工资被拖欠,你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各组学生讨论发言的基础上,点评归纳,引出本节课学习的第一个内容:不打官司也能维权。
板书:依照程序维权
3.学生活动
根据PPT出示的内容与要求思考、讨论,各抒己见,带着自己的理解进入本节课学习的第一个知识点??不打官司也维权。
(二)研习新课(32分钟)
第一目:不打官司也维权。(7分钟)
1.教学内容
解决纠纷的三种非诉讼方式:调节、仲裁、行政复议。
2.教师活动
案例探究二:调解、仲裁、行政复议。
请学生阅读教材P86,87活动框中的三个案例,结合教材P87的正文内容,讨论、问题:上述情景涉及几种纠纷解决方式,这些解决方式与打官司相比利弊何在,
组织学生探讨三个案例,巡视各小组的探讨活动;了解学生
填写情况;请三个小组各推荐一名代表上台发言;归纳点评,用PPT出示调解、仲裁、行政复议三种方式的含义和特点:
方含义 特点 式
调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在第三方排解疏导、说服教有三方,依法,自愿协商。 解 育下~依法自愿进行协商~从而达成
、解
9
决纠纷的活动。
当事人根据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中立自愿,中立的第三方裁仲的第三者裁判~仲裁机构对争议做出裁决的解决,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裁 决争议的办法。 当事人必须履行。 行个人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为侵犯 政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法定机关,依法,提出申复由其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请。 议 做出行政复议决定。
板书:维权;途径;不打官司也维权(非诉讼途径);调解、仲裁、行政复议
3. 学生活动
案例探究二:调节、仲裁、行政复议。
各组在课前预习的基础上,对老师提出的问题进行小组内讨论,完善表格填写,推荐代表发言,聆听他人见解。
学生思考、讨论、交流,认真聆听并做好笔记。了解解决纠纷的三种非诉讼方式:调解、仲裁和行政复议,理解其含义,掌握其特点。
第二目:明明白白打官司。(16分钟)
1.教学内容
(1)诉讼的含义及种类。
(2)法院管辖的含义。
(3)诉讼的一般程序。
2.教师活动
(1)案例探究三:“秋菊打官司”。
请一位同学以讲故事的形式讲述教材P87秋菊打官司的案例,其他学生思考、讨论、回答PPT出示的问题:?秋菊已经原谅了村长,不再打官司了,村长为什么还被拘留,
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教师明确告诉学生:这涉及到刑事诉讼中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的区别。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诉案件是由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公诉的案件,公诉案件是不允许私了、和解、撤诉的。自诉案件是由法院直接立案审理,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需要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案件。在自诉案件中,当事人双方如果和解了,是可以撤诉的。
接着请学生讨论问题:?如果你遇到纠纷,是愿意“私了”还是“公了”,说说你的理由。
在讨论基础上请学生阅读教材P88页第一、二节正文和“链接”内容,了解诉讼及其种类,并用PPT出示:诉讼的含义及其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种类型。
(2)案例探究四:管辖。
引导学生阅读教材P88活动框中的案例和P88“链接”,围绕PPT出示的问题:“同样是民告官,为什么法院有的受理,有的不受理,小关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展开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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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生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归纳,让学生明白这两个案例涉及到怎样打官司的问题,即打官司的程序:主管与管辖问题,我国各级法院及其受案范围、管理权限是不一样的。依法确定各级或同级法院之间受理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活动称为管辖(用PPT出示)。
要求学生阅读教材P89一、二节正文与“链接”,拿出课前填写好表格小组交流、讨论,完善“法院管辖的范围”的表格,每组推荐代表发言,加深对诉讼管辖知识的理解(用 PPT展示)。对做得好的学生进行表扬。
法院管辖的范围
管辖类型 内容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管辖具有全国影响的案件
级别 高级人民法院 管辖具有全省影响的案件
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具有全市影响的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 管辖绝大多数的普通案件
民事诉讼 “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地域 多以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行政诉讼 管辖 管辖
刑事诉讼 多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另有立案管辖
(3)案例探究五:一审程序。
要求学生阅读教材P90第一个活动框中的流程图,对民事诉讼的一审程序有一个直观的了解;结合课前观看的视频说说所知道的内容和体会。(建议教师课前选录一段民事或刑事诉讼的视频加以取舍,在课堂上放给学生看;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带学生到法院去旁听民事诉讼案件,让学生了解庭审过程。)
教师点评归纳,强调法律程序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手段,要培养对法律程序的敬畏感,破除“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用PPT出示)
(6)板书:明明白白打官司(诉讼途径);诉讼种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诉讼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诉讼的程序:一般程序、两审终审制、审判监督程序、特殊补救程序。
3.学生活动
(1)案例探究三:“秋菊打官司”。
听一同学叙述教材第87页活动框中的案例,其他学生边听边思考PPT出示的问题,然后各小组讨论,选出代表回答问题。明白影片中村长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公诉案件,而公诉案件是不允许私了、和解、撤诉的。
对第二个问题各抒己见,然后阅读教材P88页第一、二节正文和“链接”内容,了解诉讼的含义、种类。
(2)案例探究四:管辖。
阅读教材P88活动框中的案例和P88 “链接”,围绕PPT出示的问题进行讨论,了解打官司的程序:主管与管辖问题。
阅读教材P89一、二节正文与“链接”,小组运用头脑风暴法进行讨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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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管辖的范围”的表格,每组推荐代表发言,对我国诉讼法的主管与管辖形成初步认识,增加对诉讼程序的了解。通过填写表格,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3)案例探究五:一审程序
阅读教材P90第一个活动框中的流程图,对民事诉讼的一审程序有个直观的了解,课前看过视频的学生说说自己知道的内容和体会,再通过听教师的总结、板书,进一步了解诉讼程序,懂得法律程序的重要性,培养对法律程序的敬畏感。
其他学生注意倾听、记录。
(三)第三目:证据——诉讼的灵魂。(9分钟)
1.教学内容
(1)证据的含义种类和作用。
(2)举证原则。
2.教师活动
(1)案例探究六:借钱。
由两位女生上台表演根据教材P90活动框案例改编的小品“借钱”,看后各组讨论、回答PPT出示的问题:小玲借钱给朋友明明是事实,法院为什么不支持她呢,
教师点评并表扬学生回答的亮点,首先告诉学生证据就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然后指出:因为小玲证据不足,法院无法支持她。在司法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当事人败诉的原因是由于对证据规则的误读或缺乏证据意识。法律是靠证据说话的,我们所说的打官司,说到底就是打证据。证据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和笔录。(用PPT出示)
(2)案例探究七: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教师讲述案例“举证责任由谁承担,”(见“附教学设计中补充的素材二”),各组学生聆听后讨论,教师总结:
举证责任的主要功能在于,如果提供不出证据,当事人要承担败诉风险。按照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就有利于自己的事实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在本案中,原告应当首先证明的事实是:被告确实向原告借钱5000元。由于原告举出了借款条的复印件;而被告也承认曾向原告借钱,这一点已经得到了证明。这时提出证据的责任就转移到了被告一方,被告主张了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借款已经偿还”,那么就必须就此提出相应的证据。如果被告不能提出,应判被告败诉。
为了直观的让学生理解诉讼活动中的举证原则,指导学生看教材P91正文,拿出课前填写好的表格进行讨论、回答。(用PPT展示)
三种诉讼的举证原则
诉讼种类 举证原则 备注 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原告举证 行政诉讼 举证倒置 被告行政机关举证 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司法机关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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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书:证据??诉讼的灵魂;举证责任:含义、后果;举证原则: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倒置。
3(学生活动
(1)案例探究六:借钱。
观看小品“借钱”,然后各组围绕问题展开讨论,在此基础上各小组选出代表发言,懂得证据的含义、种类和作用,在日常生活中切实增强证据意识,以此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2)案例探究七: 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聆听老师讲述案例“举证责任由谁承担,”,各组学生讨论案例,选派代表发言,其他同学听讲、思考。
根据展示的表格,结合教材正文内容,在教师的引导下讨论出本组的答案,完善表格填写,选出代表发言。
(四)课堂小结(2分钟)
1.教学内容
总结归纳。
2.教师活动
(1)在学生归纳基础上,强调知识的重点和难点。
(2)根据课堂记录,依据发言的数量和质量,评选出本节课的明星小组一个和明星组员六名。
3.学生活动
(1)在教师的引导下根据板书思考归纳本课所学知识,增强依照程序维权的意识。
(2)配合教师做好明星小组与明星组员的评选。
(五)课堂练习(6分钟)
1.教学内容
学习评价。
2.教师活动
用PPT出示:
(1)单项选择:《学习指导》P35第6题、P36第9、11、12题。
(2)多项选择:《学习指导》P37第11、P38第14题。
(3)案例分析:无罪辩护。(案例见《教师教学用书》P107,108,教师课前印好,课堂练习时发给学生。这一题能起到综合检查巩固第八课所学知识的作用。教师也可以根据本课的重难点和本节课的时间选择其中的问题请学生做。)
阅读案例,回答下面问题:
?对杜培武的审判过程正义吗,为什么,
?案在认定杜培武有罪时,采用的是那些证据,这些证据能证明杜培武有罪吗,
?杜培武的辩护权是否正真得到保障,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是否存在违法或不当的做法。
?杜培武的辩护律师起到了什么作用,
?这个案例给我们哪些启示,
3.学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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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认真阅读材料,积极思考,回答问题,不断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
力。
(六)课后作业(1分钟)
1.教学内容
布置作业。
2.教师活动
用PPT出示:
(1)辨析:《学习指导》P39第5题。
(2)案例分析:《学习指导》P41第3题。
3.学生活动
记录作业,课后认真完成。
附教学设计中补充的素材:
一、小品剧本“借钱”(根据教材P90活动框案例改编)
场景1:小玲的卧室
场景2:马路上
人物:小菊 小玲 旁白一人
场景1情节:
,星期六上午~小菊来到好朋友小玲家后~两人一起走进小玲卧室, 小玲:老朋友,好几天没来我这儿了。
小菊:我今天不是来看你了嘛
小玲:最近在忙啥呀,
小菊,神采飞扬地,:告诉你啊,××唱歌大赛的海选我已经报了名了,不过
是瞒着我家人的,他们不同意我参加。
小玲:哟,不同意你咋还参加,
小菊:不是有你好朋友在么,支持我不,
小玲:支持,当然支持。
小菊:那你能借我2000元钱吧,我要买参赛服装。
小玲:好吧,我借给你2000元,你可一定要还我哟~,转身取钱给了小菊,我预祝你成功~
(××唱歌大赛海选后半个月~小玲在路上遇见了小菊,
场景2情节:
小玲,笑着问,:哎,唱歌大赛海选结束了,你入围了吗,借我的2000元钱也
该还了吧~
小菊,眼一瞪~脸一摆~反问道,:我什么时候跟你借钱的,你没有搞错吧~ 小玲,又急又气,:那天在我家我的卧室里,我亲手递给你的2000元呀~ 小菊,高声喊道,:谁证明我借了你的钱,拿证据来~
…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吵了起来。事后小玲多次要求小菊还钱~小菊一口咬定
没向小玲借过钱。于是双方闹到法院~小玲因为拿不出证据而败诉。, 二、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原告甲诉称:甲与乙向来比较熟悉。1997年9月16日,甲出差住进乙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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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时,乙邀请原告到他家吃饭,并向甲提出借款5000元买东西。甲第二天即把5000元人民币借给乙,乙书写了借据。1998年2月,甲向被告乙索要借款时,乙以种种借口予以推辞。之后,甲多次向乙索债,未果,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乙立即归还借款。原告提供的证据有书面的借款条复印件一份,并称该借条原件已丢失。被告乙辩称:乙承认向甲借过5000元钱,并留下过借据。但1998年2月甲找到乙还钱时,乙无钱偿还,提出用其摩托车来抵债,甲表示了同意,于是乙的摩托车作价5000元归甲所有,以偿还5000元借款;同时从甲手里要回了借据,并予以销毁。因此,借款已经偿还,不同意再给付甲5000元借款。审理中,双方各持己见,争议较大,但都无法提供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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