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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2017-10-07 3页 doc 13KB 29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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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核心内容:本文主要介绍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范本以及关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送达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 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决定于 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与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你进行离职结算。请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签收: 年 月...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公司解除劳动通知 核心内容:本文主要介绍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范本以及关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送达问。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 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决定于 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与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你进行离职结算。请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签收: 年 月 日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送达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送达,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交给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行为。它的意义在于它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一项重要义务。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之日即为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用人单位履行送达程序必须严格遵守两项原则:一是实际履行。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一环节绝不可忽略。二是充分履行。用人单位应当本着负责、诚信的原则向劳动者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其送达程序及方式足以让一位有正常辨别力、判断力的第三人认为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已经送达劳动者。同时,鉴于送达属于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以及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及诉讼中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承担举证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完整保留履行送达程序的相关证据。 ———————————————————————————————————————————————————————— 日前,某媒体报道了一起职工违反规章,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却因为解除程序不规范而导致败诉的案件。这起发生在河北省涿州市某公司的劳动纠纷给企业敲响了警钟。 案件回放职工违纪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今年48岁的张强自1994年7月受雇于河北省高速公路某服务区加油站。2004年,该加油站被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并安置了加油站的全部职工。双方于2007年12月16日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至2012年12月15日。2008年5月加油站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张强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便要求张强向有关检查部门说明情况。但张强拒绝接受调查,并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与单位失去联系。公司认为,张强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旷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2008年6月,公司对其做出了解除合同的决定并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张贴在公司加油站的墙上。 但是张强却以未收到书面通知为由将公司告到劳动仲裁委,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职工说法未接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法庭上,该公司提出,因公司怀疑张强有违纪行为,要求其协助调查,但其却不辞而别,因此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并通知了职工本人。而张强称,是单位告知其暂时不用上班了,并没有接到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劳动仲裁委经审理查明,该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于2008年6月5日解除与申请人劳动合同,并将公告张贴在加油站墙上。但其没有证据表明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职工本人。 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未送达本人无效 涿州市劳动仲裁委认为 张强于2004年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于2007年12月16日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因此工作年限应从2004年算起,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同时,该公司以职工旷工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但没有将书面通知送达本人,只张贴了公告,程序不合法。根据《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的相关规定,视为无效。 最后,劳动仲裁裁决支持了张强要求履行劳动合同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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