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企业法律制度比较三资企业法律制度比较
中外合资(股权式)
中外合作(契约式)
外商独资
法律特征
①中外合营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
②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
③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合营各方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企业以全部财产对企业债务负责
④以董事会为权力机构
⑤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⑥利润分成为唯一分配方式
⑦具有法人资格
①中外合作者共同投资举办,可以既合资又合营,也可以只合资不合营
②按合同的约定分享收益,分担风险
③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其他组织形式
④权力机构为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⑤...
三资企业法律
比较
中外合资(股权式)
中外合作(契约式)
外商独资
法律特征
①中外合营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
②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
③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合营各方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企业以全部财产对企业债务负责
④以董事会为权力机构
⑤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⑥利润分成为唯一分配方式
⑦具有法人资格
①中外合作者共同投资举办,可以既合资又合营,也可以只合资不合营
②按
的约定分享收益,分担风险
③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其他组织形式
④权力机构为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⑤合作期满前,允许外国合作者依法回收投资
⑥分配收益可以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
①全部资产由外国投资者投入
②有限责任公司或经批准的其他责任形式③独立的经营实体
设立条件
须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
①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科学管理方法
②有利于技术改造,投资少,见效快,收益大
③扩大出口,增加外汇
④能培训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
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发展
产品出口
技术先进
设立程序
①申请(申请书、可行性报告、
、合同、章程、董事长名单、省级政府意见)
②审批(国家外经贸部或省级政府主管部门)
③登记
①申请
②审批
③登记
①申请
②审批
③登记
出资方式
货币、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
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其他财产权利
工业产权、专利技术(两者皆为外国投资者所有,作价不超过注册资本的20%)、机械设备
组织机构
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组织领导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有三种方式:
董事会制
联合管理制
委托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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