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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企业法律制度比较

2017-09-19 1页 doc 17KB 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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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企业法律制度比较三资企业法律制度比较   中外合资(股权式) 中外合作(契约式) 外商独资 法律特征 ①中外合营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 ②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 ③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合营各方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企业以全部财产对企业债务负责 ④以董事会为权力机构 ⑤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⑥利润分成为唯一分配方式 ⑦具有法人资格 ①中外合作者共同投资举办,可以既合资又合营,也可以只合资不合营 ②按合同的约定分享收益,分担风险 ③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其他组织形式 ④权力机构为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⑤...
三资企业法律制度比较
三资企业法律比较   中外合资(股权式) 中外合作(契约式) 外商独资 法律特征 ①中外合营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 ②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 ③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合营各方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企业以全部财产对企业债务负责 ④以董事会为权力机构 ⑤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⑥利润分成为唯一分配方式 ⑦具有法人资格 ①中外合作者共同投资举办,可以既合资又合营,也可以只合资不合营 ②按的约定分享收益,分担风险 ③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其他组织形式 ④权力机构为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⑤合作期满前,允许外国合作者依法回收投资 ⑥分配收益可以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 ①全部资产由外国投资者投入 ②有限责任公司或经批准的其他责任形式③独立的经营实体 设立条件 须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 ①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科学管理方法 ②有利于技术改造,投资少,见效快,收益大 ③扩大出口,增加外汇 ④能培训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 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发展 产品出口 技术先进 设立程序 ①申请(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合同、章程、董事长名单、省级政府意见) ②审批(国家外经贸部或省级政府主管部门) ③登记 ①申请 ②审批 ③登记 ①申请 ②审批 ③登记 出资方式 货币、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 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其他财产权利 工业产权、专利技术(两者皆为外国投资者所有,作价不超过注册资本的20%)、机械设备 组织机构 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组织领导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有三种方式: 董事会制 联合管理制 委托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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