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密及竞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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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
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邮编: 所在厂或职能部门: 岗位名称:
年 月 日 上岗时间:
工作内容保密程度:?绝密 ?机密 ?秘密 ?一般
鉴于乙方受聘于甲方,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甲方通过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指导等方式,使乙方掌握了甲方业务及技术方面的机密内容,为了保护甲方的正当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就乙方对甲方所负有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了劳动
,并不存在劳动人事争议、保守商业秘密、经济问
等纠葛。如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赔偿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二、保密条款: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并保证对知悉的甲方秘密承担无条件的保密义务。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二)保密内容和范围为:
1 、能够成为甲方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
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运行环境、作业平台、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能够成为甲方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销
、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
3 、乙方所在岗位涉及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还有:
(三)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上述所列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企业内部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复制、披露包含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及文件副本等。
除了履行在甲方担任职务的工作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员工),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透露、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乙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甲方已同意这种行为,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四)乙方的职务成果: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等知识产权作品,应被视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而创造的作品,乙方同意:所有该种作品的创造受到甲方的资助并代表甲方的意志;甲方为该种作品的知识产权所有人。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知识产权,并享有在有关成果文件上署名和取得相应荣誉、奖励及获得报酬的权利。
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五)保密信息的归属与交接:
由于乙方属于高级管理人员或涉密人员,因涉及办理交接时间及采取相应脱密措施需要较长时间,应提前6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表明离职意向。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
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如笔记本、纸张。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并填写书面记录,双方签字认可。如手提式计算机、 U 盘、可擦洗光盘等。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六)保密义务的期限及补偿: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密:
,
, 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为止 .
上述保密义务作为乙方的忠诚义务的重要体现,是乙方签订
的法定义务,不以任何额外报酬支付为对价。乙方离职后承担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以得到任何额外补偿为条件。
三、竞业禁止条款:
(一)限制范围: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两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受聘于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或与本单位形成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无论有无报酬);或者虽然与上述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实际为其提供类似的服务。乙方承诺,在离职之前或者离职之后二年以内,不
得抢夺甲方客户,或者引诱甲方其他员工离职,损害甲方合法权益;也不得经营或变相经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
乙方离职后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 两 年。
(二)禁止劝诱:
乙方承诺,在离职之前或者离职之后,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员工离职;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客户资源,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竞业禁止义务:
乙方在离职后,每月(为不影响乙方工作,约见时间可选择在双休日; 如果乙方为离京、跨地区工作,则周期可设定为每半年) 与甲方面谈一次,向甲方真实反馈自己的现实工作情况、目前从事的工作及有效联系方式,并做好书面记录,填写个人及工作单位的详细信息。
面谈时,乙方应提供以下资料:
A 现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及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 提供证明人的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予以核实。如果乙方提供信息真实,甲方应该在面谈结束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金。
(四)岗位性质的确定:
根据工作岗位的权利和责任确定岗位秘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一般四个秘密等级。
如果秘密等级为绝密,乙方还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两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自己,还包括配偶以及子女,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或与本单位形成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及经理。如果乙方的配偶及其子女,在乙方承担甲方的绝密等级岗位之前,就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或与本单位形成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及经理职务,乙方签订本协议前,必须事先书面告知甲方。
若乙方岗位有所调整,岗位秘密等级有所变化,则需要变更本协议的秘密等级及支付比例。
最终,以离职前最后一次确定的岗位性质,颁发竞业禁止补偿费。
(五)竞业禁止补偿费:
甲方考虑到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愿意给乙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费。乙方同意甲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费的约定。支付标准及方式如下:
在乙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禁止期限内,甲方每月 按照乙方本人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 为乙方建账,以备支付竞业禁止补偿费,并在费用中列支。支付比例根据岗位性质确定,绝密为 40% ,机密为 30% ,
20% ;一般为 10% 。 秘密为
甲方在确认乙方竞业禁止义务履行情况的前提下,乙方可按月或每半年领取一次竞业禁止补偿费,甲方两年按月或四次等额支付完毕。
本协议文本自 2007 年 9 月 1 日起 执行,原《员工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文本废止。(该员工 2007 年 9 月 1 日 以前在公司就职期间,公司在每 月工资中现金发放的保密及竞业禁止费,共计 个月,合计 元(大写:人民币 ),将在该员工离职后领取的竞业禁止补偿费中扣除)。
四、违约责任:
1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应当归还甲方支付的全部竞业禁止补偿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甲方应给付的竞业禁止补偿费的 3 倍的违约金;
,、因为乙方前款所指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同时还应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前款所述损害赔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A 损害赔偿金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 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 A 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害赔偿金额为 : 乙方及实施侵权的第三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及实施侵权的第三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侵权方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使用许可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害赔偿金额;
C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害赔偿金额之内。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五、协议修订与权利转让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甲乙双方在签署或履行协议过程中具有实际权利义务内容的补充文件、通知、声明、信函、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均是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一项权利并不作为对该项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项权利亦不排除将来对该项权利的其他行使。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协议或者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六、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争议发生后,在对争议进行(诉讼)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本协议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七、协议文本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文本自 20XX 年 7 月 1 日 起执行,以前执行的《员工保密 及竞业禁止协议书》废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经营地址: 地址:
电话: 手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