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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人寿最新产品温暖人生丰盛人生提前重大疾病保险介绍特色目标市场

2017-11-14 34页 doc 59KB 1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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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人寿最新产品温暖人生丰盛人生提前重大疾病保险介绍特色目标市场人民人寿最新产品温暖人生丰盛人生提前重大疾病保险介绍特色目标市场 人民人寿最新产品温暖人生丰盛人生提前重大疾病保 险介绍特色目标市场 目 录 新产品开发背景 新产品介绍 1、新产品概述 2、新产品组合 温暖人生加倍呵护计划 1、计划解析 2、计划特色 3、目标市场 丰盛人生加倍关爱计划 1、计划解析 2、计划特色 3、目标市场 新产品知识点 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新产品开发背景 1、增加重疾保障和豁免保费功能,满足客户需求。 2、增强分红险的优势,保障更加全面 3...
人民人寿最新产品温暖人生丰盛人生提前重大疾病保险介绍特色目标市场
人民人寿最新产品温暖人生丰盛人生提前重大疾病保险介绍特色目标市场 人民人寿最新产品温暖人生丰盛人生提前重大疾病保 险介绍特色目标市场 目 录 新产品开发背景 新产品介绍 1、新产品概述 2、新产品组合 温暖人生加倍呵护计划 1、计划解析 2、计划特色 3、目标市场 丰盛人生加倍关爱计划 1、计划解析 2、计划特色 3、目标市场 新产品 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新产品开发背景 1、增加重疾保障和豁免保费功能,满足客户需求。 2、增强分红险的优势,保障更加全面 3、贯彻产品开发策略,促进期交业务发展。 丰盛人生(9><#990099'>A款)提前给付重疾险及豁免保费重疾险 1、与多险种组合,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2、简化保险责任,易懂易售 3、丰富个险渠道产品线,低价位的终身寿险市场广泛 温暖人生 开发背景 产品名称 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目 录 新产品开发背景 新产品介绍 1、新产品概述 2、新产品组合 温暖人生加倍呵护计划 1、计划解析 2、计划特色 3 、目标市场 丰盛人生加倍关爱计划 1、计划解析 2、计划特色 3、目标市场 新产品知识点 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同主险 同主险 终身 每万元基本保额 附加险 人保寿险附加丰盛人生 提前重大疾病保险(<#990099'>A款) 同主险 同主险剩余交费期间 同主险剩余交费期间 每豁免千元保险费 附加险 人保寿险附加保险费 豁免重大疾病保险 同主险 同主险 终身 每万元基本保额 附加险 人保寿险附加温暖人生 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0-65岁 趸交、5年、10年15年、20年、交至终身、交至50周岁、55周岁、60周 岁、65周岁 终身 每万元基本保额 主险 人保寿险温暖人生 终身寿险(分红型) 投保范围 交费方式 保险期间 基本保额 险别 险种全称 新产品概述1-1 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1、1年内因疾病罹患重疾给付保费 2、2年内因疾病罹患重疾给付保费的110% 3、因意外或2年后因疾病—70岁前罹患重疾,给付2倍保额 4、70岁后罹患重疾给付保额 二、豁免保险费 因意外或2年后因疾病罹患重疾,豁免主基本保额未超过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额部分所对应的主合同的各期保险费。 人保寿险附加丰盛人生 提前重大疾病保险(<#990099'>A款) 1、1年内因疾病罹患重疾给付保费 2、2年内因疾病罹患重疾给付保费的110% 3、因意外或2年后因疾病罹患重疾豁免主合同、本附合同及批单列明豁免的附加合同的各期保险费 人保寿险附加保险费 豁免重大疾病保险 1、1年内因疾病罹患重疾给付保费 2、2年内因疾病罹患重疾给付保费的110% 3、因意外或2年后因疾病罹患重疾给付保额,主合同基本保额等额减少,保险责任及现金价值按减少后的保额确定。当主合同保额减少至零时,主合同终止。 人保寿险附加温暖人生 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1、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2、保单红利 人保寿险温暖人生 终身寿险(分红型) 保险责任 险种全称 新产品概述1-2 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新产品组合计划 1、等额投保时,提前给付重疾保险金,同时可豁免主合同等额部分所对应的保费,主合同基本保额、生存金、祝寿金不变。但身故金变更为被保险人身故时等额部分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 2、差额投保时,主合同保费分为两部分豁免,等额部分主合同所对应的保费由附加丰盛提前给付重疾险直接豁免;超额部分的保费要通过附加豁免保费重疾险来豁免余期保费。 1、生存保险金 2、祝寿金 3、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4、豁免保险费 5、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6、保单红利 1、等额投保 丰盛人生(<#990099'>A款) +附加丰盛提前给付重疾险(<#990099'>A款) 2、差额投保 丰盛人生(<#990099'>A款) +附加丰盛提前给付重疾险(<#990099'>A款) +附加豁免保险费重疾险 丰盛人生 加倍关爱计划 1、等额投保时,提前给付重疾保险金后,主合同保额减少至零,主合同终止,不涉及保费豁免,因此不必附加豁免保险费重疾险。 2、差额投保时,提前给付重疾保险金后,主合同保额等额减少,主合同超额部分的保费要通过附加豁免保险费重疾险,豁免超额部分对应的保费。 1、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2、豁免保险费 3、保单红利 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等额投保 温暖人生 +附加温暖提前给付重疾险 2、差额投保 温暖人生 +附加温暖提前给付重疾险 +附加豁免保险费重疾险 温暖人生 加倍呵护计划 特别说明 保险利益 组合产品 计划名称 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目 录 新产品开发背景 新产品介绍 1、新产品概述 2、新产品组合 温暖人生加倍呵护计划 1、计划解析 2、计划特色 3、目标市场 丰盛人生加倍关爱计划 1、计划解析 2、计划特色 3、目标市场 新产品知识点 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温暖人生加倍呵护计划解析 20年 14元 557><8元 (超额部分的保费) 附加豁免保费 334<8元 合计 20年 544元 <8万元 附加提前给付重疾 20年 2790元 10万元 温暖人生 交费期 保费 保额 产品名称 投保人(被保人):个体业主张先生 年龄30岁 豁免保费计算: 55<8?1000×25.<8=14 320,795 1<83,311 45,<82<8 100000 100000 106 76 255,729 146,131 36,533 94590 100000 100 70 170,5<84 97,477 24,369 <89<83<8 100000 90 60 10<8,532 62,01<8 15,505 <82156 100000 <80 50 64,313 36,750 9,1<8<8 71<806 100000 70 40 33,795 19,312 4,<82<8 59<866 100000 60 30 22,5<86 12,906 3,227 53764 100000 55 25 66960 334<8 13,566 7,752 1,93<8 4777<8 100000 50 20 63612 334<8 11,993 6,<853 1,713 4405<8 100000 49 19 60264 334<8 10,541 6,023 1,506 40502 100000 4<8 1<8 56916 334<8 9,205 5,260 1,315 37094 100000 47 17 5356<8 334<8 7,9<81 4,561 1,140 33<840 100000 46 16 50220 334<8 6,<863 3,922 9<80 30724 100000 45 15 46<872 334<8 5,<846 3,340 <835 27744 100000 44 14 43524 334<8 4,926 2,<815 704 24<892 100000 43 13 40176 334<8 4,09<8 2,342 5<85 22166 100000 42 12 36<82<8 334<8 3,359 1,919 4<80 19566 100000 41 11 334<80 334<8 2,704 1,545 3<86 17076 100000 40 10 30132 334<8 2,129 1,217 304 14720 100000 39 9 267<84 334<8 1,632 932 233 12454 100000 3<8 <8 23436 334<8 1,207 690 172 10296 100000 37 7 200<8<8 334<8 <852 4<87 122 <8254 100000 36 6 16740 334<8 564 322 <81 6300 100000 35 5 13392 334<8 33<8 193 4<8 4444 100000 34 4 10044 334<8 173 99 25 26<86 100000 33 3 6696 334<8 65 37 9 1502 100000 32 2 334<8 334<8 2 1 0 376 100000 31 1 累计保费 当年保费 高 中 低 现金价值 身故金 保险费 累计红利 保证利益 已达年龄 保单年度末 30岁 张先生投保温暖组合 保险利益表 情况一:交费期内患重疾 假设张先生33岁初次罹患重疾, <80岁身故。所获利益: 重疾保险金:<8万元,附加合同终止。 豁免余期保费:94<86元(55<8元*17次) 累计红利:保单红利 身故金: 2万元 小结: 总交费:10044元(334<8*3次) 总收益:<8万元+2万元+保单红利 情况二:未患重疾 假设张先生未患重疾,60岁退保, 现金价值及累计红利作为养老金。 所获利益: 60岁现金价值:59<866元。 累计红利:33795元 小结: 总保费:6.696万元 总收益:59<866元+33795元 (约10万元作为养老金) 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温暖人生产品组合速记口诀 1、温暖组合利益综合描述: 低交费,高保障,兼顾养老重健康,豁免保费人性化,保单分红获利 大。 2、提前给付重大疾病: 因疾病患大病,一年内给保费;二年内保费的1.1倍; 因意外或二年后患大病,提前给付免保费。 3、等额、差额区别 温暖人生等额保,保障健康分红高; 温暖人生差额保,豁免保费有依靠。 职场广告语: 1、温暖人生,人生温暖。 2、分红加健康,温暖千万家。 3、常怀感恩之心,温暖你我人生。 4、五月牡丹花开艳,人保温暖送到家。 5、送温暖亲朋好友,促和谐千家万户。 温暖人生加倍呵护计划的特色 兼顾身故、全残、重疾、分红、豁免保费于一身 保费低,保障高 终身保障,终身分红 交费方式灵活,理财规划轻松 重疾提前给付,保费豁免人性关怀 保单贷款,资金运用灵活 保费自动垫交,舒缓人生困境 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温暖人生加倍呵护计划的目标市场 县域、乡村农村市场 家庭支柱(男性首选) 个体业主(没有社保、医保人群) 温暖人生 目 录 新产品开发背景 新产品介绍 1、新产品概述 2、新产品组合 温暖人生加倍呵护计划 1、计划解析 2、计划特色 3、目标市场 丰盛人生加倍关爱计划 1、计划解析 2、计划特色 3、目标市场 新产品知识点 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丰盛人生加倍关爱计划解析一(差额投保) 一、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给付基本保额的10%。 二、祝寿金:被保险人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给付基本保额。 三、重大疾病保险金: 1、提前重大疾病保险金 1) 1年内因疾病患大病给保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2) 2年内因疾病患大病给保费的110%,本附加合同终止。 3) 70岁前,因意外或2年后因疾病患大病给付保额的2倍,本附加合同终止。 4) 70岁后患大病,给付基本保额,本附加合同终止。 2、豁免保险费(豁免等额部分所对应的保费) 因意外或2年后因疾病患大病,豁免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等额部分所对应的主合同的各期保险费。 四、豁免保险费(超额部分所对应的保费) 1) 1年内因疾病患大病给保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2) 2年内因疾病患大病给保费的110%,本附加合同终止。 3) 因意外或2年后因疾病患大病豁免超额部分所对应的主合同的保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五、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1<80日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无息给付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1 2、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因遭受意外伤害或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本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因遭受意外伤害或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终止。 六、保单红利:1、现金领取;2、累积生息;3、抵交保险费。 七、保费豁免:被保险人因意外或合2年后因疾病罹患重大疾病,豁免主险及附加险各期保险费。 产品组合:丰盛人生+丰盛提前给付重疾险+保费豁免重疾险 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丰盛人生加倍关爱计划投保案例解析1-1 20年 16<8元 25<82元 (超额部分的保费) 附加保费豁免 16510元 合计 20年 3432元 <8万元 附加提前给付重疾 20年 12910元 10万元 丰盛人生(<#990099'>A款) 交费期 保费 保额 产品名称 投保人(被保人):幸福女人 年龄40岁 豁免保费计算方法: 25<82?1000×65.1=16<8 丰盛人生加倍关爱计划投保案例解析1-2 53<8,637 307,792 76,94<8 100000 10000 100000 106 66 437,533 250,019 62,505 99404 10000 100000 100 60 304,051 173,743 43,436 11259<8 100000 90 50 204,302 116,744 29,1<86 11212<8 100000 <80 40 129,446 73,969 1<8,492 11035<8 100000 200000 70 30 <8<8,6<82 50,675 12,669 2033<84 10000 200000 65 25 330200 16510 54,51<8 31,153 7,7<8<8 196<842 200000 60 20 313690 16510 4<8,376 27,643 6,911 17<8792 200000 59 19 2971<80 16510 42,777 24,444 6,111 16166<8 10000 200000 5<8 1<8 2<80670 16510 37,466 21,409 5,352 154<846 200000 57 17 264160 16510 32,661 1<8,664 4,666 13<8912 200000 56 16 247650 16510 2<8,340 16,194 4,049 12373<8 10000 200000 55 15 231140 16510 24,246 13,<855 3,464 11<8570 200000 54 14 214630 16510 20,604 11,773 2,943 104306 200000 53 13 19<8120 16510 17,390 9,937 2,4<84 90640 10000 200000 52 12 1<81610 16510 14,354 <8,202 2,051 <867<82 200000 51 11 165100 16510 11,720 6,697 1,674 73916 200000 50 10 14<8590 16510 9,46<8 5,410 1,353 61590 10000 200000 49 9 1320<80 16510 7,34<8 4,199 1,050 5<8<816 200000 4<8 <8 115570 16510 5,5<87 3,193 79<8 470<8<8 200000 47 7 99060 16510 4,16<8 2,3<81 595 35<850 10000 200000 46 6 <82550 16510 2,<840 1,623 406 339<86 200000 45 5 66040 16510 1,<833 1,047 262 23260 200000 44 4 49530 16510 1,129 645 161 12952 10000 200000 43 3 33020 16510 4<83 276 69 1331<8 200000 42 2 16510 16510 <8<8 50 13 49<80 200000 41 1 累计保费 当年保费 高 中 低 保费 累计红利 保证现金价值 祝寿金 生存金 身故金 已达年龄 保单年度末 情况一:交费期内患重疾 假设女士43岁患重疾,<80岁身故。 收益情况: 重疾保险金:提前给付16万元 豁免余期保费:219470元(12910*17次) (主合同保费分两部分豁免) 生存金: 13万元 祝寿金: 10万元 累计红利: 保单红利 身故金: 2万元+ 等额部分的现金价值 小结: 总保费:49530元(16510*3次) 总收益:16万+13万+10万+保单红利 +2万+等额部分的现金价值 幸福女人 40岁 投保丰盛人生组合(差额投保) 情况二:未患重疾 假设女士<80岁身故。 收益情况: 生存金: 13万元 祝寿金: 10万元 累计红利: 20.4万元 身故金: 10万元 小结: 总保费:33.02万元 总收益:13万+10万+20.4万 +10万=53.4万元 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丰盛人生加倍关爱计划解析二(等额投保) 一、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给付基本保额的10%。 二、祝寿金:被保险人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给付基本保额。 三、重大疾病保险金: 1、提前重大疾病保险金 1) 1年内因疾病患大病给保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2) 2年内因疾病患大病给保费的110%,本附加合同终止。 3) 70岁前,因意外或2年后因疾病患大病给付保额的2倍,本附加合同终止。 4) 70岁后患大病,给付基本保额,本附加合同终止。 2、豁免保险费(等额部分所对应的保费) 因意外或2年后因疾病患大病,豁免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等额部分所对应的主合同的各期保险费。 四、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1<80日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无息给付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因遭受意外伤害或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因遭受意外伤害或1<803 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终止。 五、保单红利:1、现金领取;2、累积生息;3、抵交保险费。 六、保费豁免:被保险人因意外或合2年后因疾病罹患重大疾病,豁免主险及附加险各期保险费。 产品组合:丰盛人生+丰盛提前给付重疾险(不必附加保费豁免重疾险) —— —— 豁免等额部分所对应的主合同保费 豁免保费 10万 20万 20万 重疾保险金 保单分红 等额部分的现金价值 10万 13万 交费期内(若43岁罹患重大疾病) 保单分红 保单分红 分红 等额部分的现金价值 等额部分的现金价值 身故金 10万 10万 祝寿金 生存金 保险利益 13万 13万 70岁后(若71岁罹患重疾) 70岁前(若69岁罹患重疾) 丰盛人生加倍呵护计划解析(等额投保) 40岁女士投保丰盛10万+提前给付重疾10万,假设<80岁身故,在下列情 况下的保险给付 结论:饕餮盛宴,倍加关爱 丰盛人生产品组合速记口诀 一“提前”:重疾提前给付 二“豁免”:等额部分直接免,超额部分加豁免 三“丰”:终身保障颇丰,终身领取颇丰,终身分红颇丰 四“金”:生存金、祝寿金、重疾金、分红金 职场广告语 1、春色满园,丰盛人生。 2、人逢盛世精神爽,向天再借五年。 3、 丰盛人生,温暖你我,一旦拥有,畅享人生。 丰盛人生加倍关爱计划的特色 三年一返还???? ??终身可领取 七十祝寿金 分红喜上喜 重疾有保障??? ???健康最宝贵 保费可豁免 保险多必要 身故或全残??? ???家庭保护伞 保单可贷款 运用更灵活 一、家庭 生活支柱一族 30-50岁之间的男性处于事业高峰期,处于事业高峰期,收入较高,责任重,工作压力大,更加需要全面保障及抵御意外事故的打击。 ,养家的男人多辛苦 全面的 购买点:有家的男人真幸福 保障,体现责任与价值,为事业打基础 推荐组合:丰盛人生(<#990099'>A款)+附加定期+附加意外伤害+附加意外伤害医疗 二、职业女性 30-50岁期间的女性,事业与家庭兼顾,工作生活压力较大。女人对自己好一点,针对社会的职业女性,呵护她的健康,使她风姿卓越 购买点: 提供终身领取、终身分红、终身保障。 多达31种重大疾病保障,真挚的体贴关怀。 推荐组合:丰盛人生(<#990099'>A款)+ 附加丰盛人生重疾险(<#990099'>A款) 三、 少儿市场 0-20岁之间的子女,让家长轻松兑现爱的承诺,为子女准备一份健 康、教育储备金 购买点: 健康是开心童年的保证,让子女在人生重要阶段拥有 充分保障,赢在起点。保费豁免,关怀备至。 推荐组合:丰盛人生(<#990099'>A款)+ 附加丰盛人生重疾险 (<#990099'>A款)+附加豁免重疾险 丰盛人生加倍关爱计划的目标市场 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 目 录 新产品开发背景 新产品介绍 1、新产品概述 2、新产品组合 温暖人生加倍呵护计划 1、计划解析 2、计划特色 3、目标市场 丰盛人生加倍关爱计划 1、计划解析 2、计划特色 3、目标市场 新产品应知识点 新产品知识点1-1 1、《人保寿险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在不同情况下是如何豁免 保险费的, 情况三 情况二 情况一 豁免主合同、本附合同及保险单或批单列明豁免的附加合同的各期保险费 因意外或2年后因疾病罹患重疾 给付保险费的110%,附加合同终止 2年内因疾病罹患重疾 给付保险费,附加合同终止 1年内因疾病罹患重疾 2、 《人保寿险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条款基本知识点有哪些, 保险期间: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合同的剩余缴费期间一致。 交费期: 保险费交费方式同主合同,交费期间与保险期间一致。 犹豫期: 签收附加合同后的10日内。 效力终止:(1)主合同效力终止 (2)主合同办理减额交清 (3)本附加合同所列其他情况而终止 豁免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认可的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病 例记录和确诊疾病必要的病理检验 血液检验、影像学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的检 查。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 等有关证明和资料。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新产品知识点1-2 3、《人保寿险附加温暖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在什么情况下可以 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情况三 情况二 情况一 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额给付重疾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主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责任及保单上载明的现金价值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额确定。至保额减少至零时,主合同终止。 因意外或2年后因疾病罹患重疾 给付保险费的110%,附加合同终止 2年内因疾病罹患重疾 给付保险费,附加合同终止 1年内因疾病罹患重疾 4、 《人保寿险附加温暖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条款基本》知识点有哪些, 保险期间:同主合同。 交费期: 同主合同 犹豫期: 签收附加合同后的10日内。 效力终止:(1)主合同效力终止 (2)主合同办理减额交清 (3)本附加合同所列其他情况而终止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新产品知识点1-3 5、《人保寿险附加丰盛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保费豁免 提前给付重疾 给付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额,附加合同终止 70岁后罹患重疾 情况四 因意外或2年后因疾病患重疾,豁免等额部分所对应的主合同保险费 给付附加合同基本保额的2倍,附加合同终止 因意外或2年后—70岁前因疾病罹患重疾 情况三 特别说明:发生情况三、情况四是,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变(生存基金、 祝寿金不变),主合同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按下列方式重新确定: 1、主合同基本保额超过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额部分所对应的身故或全残保 险金额不变; 2、主合同基本保额未超过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额部分所对应的身故或全残 保险金额变更为被保险人身故时该部分的现金价值。 情况二 情况一 给付保险费的110%,附加合同终止 2年内因疾病罹患重疾 给付保险费,附加合同终止 1年内因疾病罹患重疾 6、如何计算豁免保费,(产品组合必须是差额投保时), 豁免保费计算方法分为三步 第一步:主合同超额部分所对应的保险费除以1000 第二步:在费率表中查出每千元保费豁免重疾应交的保费数(费率表中横向 为交费期,纵向为被保人年龄) 第三步:第一步与第二步乘积即为所要交纳的保费豁免重疾险的应交保费, 取整数。 新产品知识点1-4 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和附加保险费豁免重疾险,两款产品的重大疾病 种类一致,共计31种重疾,具体疾病如下: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闹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8、良性脑肿瘤 9、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0、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1、深度昏迷 12、双耳失聪 13、瘫痪 14、心脏瓣膜手术 15、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新产品知识点1-5 16、严重脑损伤 17、严重帕金森病 1<8、严重?度烧伤 19、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0、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1、语言能力丧失 22、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3、主动脉手术 24、终末期肺病 25、肌营养不良 26、多发性硬化症 27、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2<8、重症肌无力 29、脑动脉瘤开颅手术 30、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 31、严重的研发型心肌病 Q&<#990099'>A 重大疾病: (1)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因病,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第2年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后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4)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后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特别说明:发生情况三、情况四是,主合同的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变, 主合同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按下列方式重新确定: ?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超过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部分所对应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额不变; ?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未超过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部分所对应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额变更为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该部分基本保险金额的现金价值。 重大疾病: (1)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因病,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第2年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后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4)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因遭受意外伤( 害或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后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特别说明:发生情况三、情况四是,主合同的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变,主合同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按下列方式重新确定: ?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超过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部分所对应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额不变; ?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未超过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部分所对应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额变更为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该部分基本保险金额的现金价值。 一、目标市场 目标市场是指有类似的经济收入、需求点、生活水准的一定规模的消费人群。业务员寻找并渗透目标市场后,就可以运用类似的商品组合和行销话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可以根据目前市场对健康保障需求的特点和层 次划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目标市场,按照传统险的特性分别与新附加医疗住院险 相结合,形成符合各目标市场购买点的套餐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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