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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哪些内容

2017-09-18 50页 doc 151KB 2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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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哪些内容保健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哪些内容 保健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哪些内容 1、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提出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草案,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下发。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以“诚信、质优、安全”为宗旨,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循“质量第一、确保安全”的质量方针。 3、企业全体员工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确保企业质量方针的全面落实。 4、质量管理人员每季度根据人员岗位职责对企业质量方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在一周内查明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完成...
保健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哪些内容
保健品质量管理应包括哪些内容 保健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哪些内容 1、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提出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草案,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下发。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以“诚信、质优、安全”为宗旨,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循“质量第一、确保安全”的质量方针。 3、企业全体员工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确保企业质量方针的全面落实。 4、质量管理人员每季度根据人员岗位职责对企业质量方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在一周内查明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完成整改。 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臵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臵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臵齐全、措施得当。 5、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6、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7、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 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企业应制定‎‎年度员工培训,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后下发实施。企业应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企业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 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保健食品采购、贮存、销售、售后服务制度 一、采购制度 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相关资质证件,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企业应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后下发实施。企业应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企业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 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保健食品采购、贮存、销售、售后服务制度 一、采购制度 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 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相关资质证件,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通知质管部复查并处理。 三、销售制度 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6、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四、售后服务制度 1、公司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2、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公司相关部门。 3、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负责人,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6、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 7、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岗 位 职 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件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7、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8、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保健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哪些内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6、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四、售后服务制度 1、公司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2、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公司相关部门。 3、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负责人,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6、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 7、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岗 位 职 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件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7、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8、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保健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哪些内容 (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2、加强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 3、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和维护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负责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掌握质量管理工作动态,研究解决有关质量问题。 5、负责对企业经营产品质量审批 6、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质量工作的有效开展 7、主管质量方面培训教育工作的实施 8、研究、部署、检查质量管理工作,对质量工作奖惩提出建议并根据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具体实施质量奖惩。 (三)质量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的管理,坚持质量效益的原则,承担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在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决权。 2、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 3、在企业各部门的协助下,负责对企业员工进行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对保健食品养护工作的业务技术进行指导。 5、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定期收集保健食品质量信息和有关质量的意见、建议,组织传递,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分析报告。 6、对不合格保健食品进行控制性管理,负责不合格保健食品报损前的审核及报损、销毁保健食品处理的监督工作,做好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相关记录。 7、按月检查陈列保健食品的质量状况,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 8、定期检查企业的经营环境及人员卫生情况,组织员工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9、负责建立保健食品质量档案和收集质量标准。 10、负责各类质量记录、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保证各项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11、协助领导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做好记录,及时填报质量统计报表和各类信息处理单 12、负责处理保健食品质量查询,对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找原因,尽快予以答复解决。 13、负责保健食品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 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保健食品应设专柜,并与其他商品分开摆放,标志醒目。 3、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4、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5、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企业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8、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三、人员卫生及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检, 4、企业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四、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企业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 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五、索证索票制度 1、企业必须认真审查保健食品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2、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首次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合法证件,每年核对一次,并及时更新。 3、索取的证件包括:供货企业的保健食品生产或经营《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注册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 签、说明书样稿。 4、建立合格供货商档案和合格产品的档案。 5、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购进票据应注明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数量、单价等内容。 6、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六、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验收时应检查产品的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索取本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并做好验收记录。【保健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哪些内容】 2、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3、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4、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保健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哪些内容 (三):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2、加强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 3、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和维护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负责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掌握质量管理工作动态,研究解决有关质量问题。 5、负责对企业经营产品质量审批 6、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质量工作的有效开展 7、主管质量方面培训教育工作的实施 8、研究、部署、检查质量管理工作,对质量工作奖惩提出建议并根据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具体实施质量奖惩。 (三)质量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的管理,坚持质量效益的原则,承担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在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决权。 2、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 3、在企业各部门的协助下,负责对企业员工进行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对保健食品养护工作的业务技术进行指导。 5、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定期收集保健食品质量信息和有关质量的意见、建议,组织传递,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分析报告。 6、对不合格保健食品进行控制性管理,负责不合格保健食品报损前的审核及报损、销毁保健食品处理的监督工作,做好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相关记录。 7、按月检查陈列保健食品的质量状况,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 8、定期检查企业的经营环境及人员卫生情况,组织员工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9、负责建立保健食品质量档案和收集质量标准。 10、负责各类质量记录、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保证各项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11、协助领导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做好记录,及时填报质量统计报表和各类信息处理单 12、负责处理保健食品质量查询,对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找原因,尽快予以答复解决。 13、负责保健食品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 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保健食品应设专柜,并与其他商品分开摆放,标志醒目。 3、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4、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5、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企业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8、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三、人员卫生及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企业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四、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企业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 者不得上岗。 5、 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五、索证索票制度 1、企业必须认真审查保健食品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2、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首次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合法证件,每年核对一次,并及时更新。 3、索取的证件包括:供货企业的保健食品生产或经营《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注册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样稿。 4、建立合格供货商档案和合格产品的档案。 5、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购进票据应注明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数量、单价等内容。 6、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六、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验收时应检查产品的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索取本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并做好验收记录。【保健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哪些内容】 2、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3、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4、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保健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哪些内容 (三)》等法规和公司有关质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了各项岗位责任制度。 一、总经理岗位责任 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对公司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负全面领导责任。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 二、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岗位责任 1、负责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2、负责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负责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的制定。 3、负责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公司员工的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责任 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应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 承担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并对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负责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初审及安全信息的收集。 3、负责督导验收员按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保健食品的购进、销售退回进行逐批进行验收。 4、负责督查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做好在库品种的养护与保管工作,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解决,或向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报告。 5、负责会同办公室每年安排公司全体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 6、负责会同系统管理员保证公司微机管理系统的稳定运行。 四、保健食品购销人员岗位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还应提供《保健品gmp》,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报告书》和《合格证》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负责收集保健食品在销售中的质量信息,发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向保 健食品安全负责人报告。 5、销售保健食品时应正确介绍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五、保健食品储运人员岗位责任 1、 仓储人员应保持库区清洁卫生,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理化性质及储藏条件进行养护、储藏,做好保健食品储藏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定期检查在库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如发现问题立即停止出库,同时向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报告。 2、 运输人员做好出库和到货检查,严格按照保健食品外包装上的储运要求进行运输,注意运输过程中的温湿度变化,保证运输过程中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 二、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与实施,使安全管理制度真正落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1、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及监督档案管理。所有监督检查工作必须形成记录放入监督档案。 2、各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制度由部门负责人对执行情况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每季对质量各环节主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每年对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考核。 3、对自查中查出的问题,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实施。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出的问题,要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到期后要跟踪核查。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季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检查的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放入监督档案。对不合格项目的责任人提出通报批评意见或罚款意见报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审批。 保健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哪些内容 (四):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还应提供《保健品gmp》,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报告书》和《合格证》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负责收集保健食品在销售中的质量信息,发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向保 健食品安全负责人报告。 5、销售保健食品时应正确介绍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五、保健食品储运人员岗位责任 1、 仓储人员应保持库区清洁卫生,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理化性质及储藏条件进行养护、储藏,做好保健食品储藏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定期检查在库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如发现问题立即停止出库,同时向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报告。 2、 运输人员做好出库和到货检查,严格按照保健食品外包装上的储运要求进行运输,注意运输过程中的温湿度变化,保证运输过程中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 二、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与实施,使安全管理制度真正落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1、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及监督档案管理。所有监督检查工作必须形成记录放入监督档案。 2、各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制度由部门负责人对执行情况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每季对质量各环节主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每年对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考核。 3、对自查中查出的问题,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实施。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出的问题,要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到期后要跟踪核查。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季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检查的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放入监督档案。对不合格项目的责任人提出通报批评意见或罚款意见报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审批。 保健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哪些内容 (四)》。 1、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包括: 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 印件。 3、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3.1 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3.2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 3.3 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3.4 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3.5 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3.6 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4、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食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证明,未经检验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5、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6、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7、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工作,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应统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8、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保健食品质量自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经营保健食品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正常、安全的运营,有效预防 “人、财、物”在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和不足;同时积极响应公司领导号召,配合督促完成年度自查工作,形成具有系统性、固化性的自查制度,并且要以“坚持自查、发掘风险、完善制度”作为工作思想,切实抓好预防工作的第一关。具体操作如下: 1、 实施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公司运营风险,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巩固制度建设,提高企业形象,充分保障公司良性和稳定的发展。 2、实施时间: 每年分两次进行自查,年中和年终各一次。年终实施检查一次。 3、实施流程: 1)制定自查工作,对自查工作方案进行全方位研究,确保自查效果及全面性; 2)施行自查,落实每一个环节,严防死角及隐患; 3)针对全面检查后提出的整改要求,形成自查报告,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全部完成。 4)对不认真落实自查工作或对自查工作推诿、不配合等,影响公司整体安排的部门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情况予以处罚。 保健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我公司经营的食品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到》、《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还应包括组织代码证,进出口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保健食品陈列的管理制度 1、陈列保健食品的货架及柜台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保健食品。 2、企业应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卫生管理制度 1、企业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2、应保持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个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污染源。 人员培训、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每年应定期组织一次全员健康体检,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近效期保健食品的管理制度(批发) 1、为防止保健食品的过期失效,确保企业所经营的保健食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近效期保健食品为: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还应包括组织代码证,进出口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保健食品陈列的管理制度 1、陈列保健食品的货架及柜台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保健食品。 2、企业应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卫生管理制度 1、企业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2、应保持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个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污染源。 人员培训、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每年应定期组织一次全员健康体检,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近效期保健食品的管理制度(批发) 1、为防止保健食品的过期失效,确保企业所经营的保健食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近效期保健食品为》、《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要求,确保购进保健食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2、进货前的审核标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要求,确保购进保健食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2、进货前的审核标准》和《首营保健食品审批表》,并经经理审批,方可进货。 5、进口保健食品的采购程序:首营保健食品审批表》,并经经理审批,方可进货。 5、进口保健食品的采购程序》及《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核对品名和生产国家、厂商。 5、3签订合同时应注明有关质量条款,并对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予以了解和确认。 5、4无《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或无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保健食品不予验收。 5、5进口保健食品必须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主要成分、注册证号及依法登记的国内销售代理商名称和地址。 6、采购员应按计划购货,并开具发票。 7、保管员按到货单据入库。 8、验收员按《保健食品验收管理制度》要求逐批进行验收。 9、经验收为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存入不合格品区,由采购员负责及时与供货商联系办理退货手续。 10、采购员要及时做好采购记录,其内容包括: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核对品名和生产国家、厂商。 5、3签订合同时应注明有关质量条款,并对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予以了解和确认。 5、4无《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或无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保健食品不予验收。 5、5进口保健食品必须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主要成分、注册证号及依法登记的国内销售代理商名称和地址。 6、采购员应按计划购货,并开具发票。 7、保管员按到货单据入库。 8、验收员按《保健食品验收管理制度》要求逐批进行验收。 9、经验收为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存入不合格品区,由采购员负责及时与供货商联系办理退货手续。 10、采购员要及时做好采购记录,其内容包括》、《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采购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保健食品采购必须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以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和使用安全为前提。 4、购进保健食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进货。 5、从首营企业购进保健食品必须索取有关企业和保健食品的证明文件及资料。 6、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质量审核,经经理批准后方可经营。 7、购进进口保健食品要加盖有供货单位红色印章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 《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8、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及其联系电话、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单位、品名、生产批号、规格、保质期等内容。票据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9、购进保健食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 10、采购员要随时了解市场信息和库存动态,按照采购计划购进保健食品,保证保健食品定点、按时、定量、优质、优价采购,并要求供货单位开具合法发票。 保健食品验收管理制度 1、验收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培训合格,熟悉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内容的人担任。 2、保健食品进货验收必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 3、进货验收必须按法定保健食品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保健食品的质量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逐批检查。内容包括: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采购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保健食品采购必须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以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和使用安全为前提。 4、购进保健食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进货。 5、从首营企业购进保健食品必须索取有关企业和保健食品的证明文件及资料。 6、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质量审核,经经理批准后方可经营。 7、购进进口保健食品要加盖有供货单位红色印章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8、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及其联系电话、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单位、品名、生产批号、规格、保质期等内容。票据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9、购进保健食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 10、采购员要随时了解市场信息和库存动态,按照采购计划购进保健食品,保证 保健食品定点、按时、定量、优质、优价采购,并要求供货单位开具合法发票。 保健食品验收管理制度 1、验收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培训合格,熟悉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内容的人担任。 2、保健食品进货验收必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 3、进货验收必须按法定保健食品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保健食品的质量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逐批检查。内容包括》和《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保健食品的中文标签、说明书。 6、验收首营品种,应向生产企业索要随批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7、凡验收合格的保健食品,必须填写保健食品质量验收记录,内容包括: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保健食品的中文标签、说明书。 6、验收首营品种,应向生产企业索要随批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7、凡验收合格的保健食品,必须填写保健食品质量验收记录,内容包括》。 2、3首营企业必须由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货。 3、首营品种的审核 3、1购进首营保健食品时,必须对保健食品合法性和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审核,包括核实该品种生产批件、批准文号、保健功能、保健食品质量标准及随批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价格批文、样品以及包装、标签、说明书等。 3、2采购员还应了解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储存条件及质量信誉等内容,并按程序填报《首营保健食品审批表》,经质量管理等有关人员审核,报经理审批后方可购进。 4、首营品种应建立保健食品质量档案,并对其质量情况进行跟踪。 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 1、质量事故是指从保健食品采购到保健食品贮存、销售、使用环节中各种因素造成的影响保健食品内在质量的后果,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后果。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类。 1、1重大事故:首营保健食品审批表》,经质量管理等有关人员审核,报经理审批后方可购进。 4、首营品种应建立保健食品质量档案,并对其质量情况进行跟踪。 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 1、质量事故是指从保健食品采购到保健食品贮存、销售、使用环节中各种因素造成的影响保健食品内在质量的后果,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后果。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类。 1、1重大事故》并上报有关部门,对异常、突发的质量信息要以书面形式24小时内迅速向有关部门反馈,确保质量信息的及时通畅传递和准确有效利用。 5、质量信息实行分级管理: a类信息: 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有关质量管理的信息。 b类信息: 由店经理决策并负责实施的信息。 c类信息: 由质量管理员协调并监督实施的有关信息。 6、质量管理员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归档。 卫生管理制度 1、环境卫生 1、1营业厅内禁止吸烟、吐痰、乱仍杂物、地面保持平整,随时保持干净、清洁、无尘土、杂物。 1、2门窗、玻璃、橱窗定期擦扫,保持窗明地净、无灰尘。 1、3柜台保健食品按要求摆放整洁干净、美观大方。柜台、货架、玻璃地面经常擦扫,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1、4库区严禁吸烟、吃饭、睡觉、会客,保持库区卫生清洁,四壁、顶棚无蜘蛛网,地面无尘土和垃圾,门窗结构严密,有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火、防盗设施。 2、营业员卫生要求 2、1每日上岗前要穿戴干净、整洁、完好的工作服。 2、2注意保持个人清洁,勤剪指甲,勤理发须,勤洗澡, 勤换衣,工作前洗手,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2、3养成保持卫生的好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杂物、不乱倒脏水,按照要求和指定地点倒赃物、脏水,自觉维护好店内的卫生。 3、卫生设施 3、1要设置与职工人数及客流量相应的卫生设施。 3、2卫生设施要整洁通畅安排专人负责消毒。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服务设施 1、1店堂门面、牌匾清洁醒目,柜台货架布局合理,证照、服务公约齐全,橱窗美观艺术,整体效果好、起到指导消费、吸引顾客、美化市容作用。 1、2店堂内布局合理明亮整洁,无杂物废物,客流畅通,保持货柜、货架营业用具设备以及仓库清洁卫生。 2、文明经商: 2、1建立卫生制度,防止保健食品受到污染,营业员上岗应穿整洁的工作服,搞好清洁,注意个人卫生清洁和良好的行为规范。 2、2接待顾客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细致、一视同仁、礼貌待人。 2、3营业员上岗应使用文明用语,即"请、欢迎、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不准同顾客吵架、顶嘴,不准谈笑、嘲弄顾客,不准吃零食和看报纸、刊物,做到文明经商。 2、4微笑站立服务,耐心听取顾客意见,及时反馈质量信息,对顾客投诉应及时反馈给质量管理员或经理。对顾客意见或投诉应做到件件有交代、桩桩有答复,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2、5销售保健食品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及注意事项,店内的广告宣传,要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内容为准,要实事求是的宣传,不得虚假、夸大、误导顾客。 2、6出现质量事故应及时上报并及时采取措施,使差错造成的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健康标准: 对从事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员工和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精神病,以及有可能污染保健食品的疾病。 2、体检项目 呼吸系统及胸透、肝功能全项检查、皮肤病方面检查等。 3、体检频次 3、1新员工进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录用。 3、2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常规体检,持有体检合格证方可继续在本岗位工作。 4、凡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者,体检表存入本人健康档案经经理批准后持健康证上岗,凡体检不合格者立即停止其工作,调离岗位。 5、因病离岗人员经治疗恢复健康后,需持有指定医院开具的健康合格证,经经理批准后方可重新上岗。 6、健康档案内容包括: 健康检查记录表、历次健康体检的原始资料及健康证复印件和患病员工离岗去向原始资料等。 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 1、质量管理员根据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建立职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 2、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各岗位专业知识、各项管理制度、操作标准、岗前培训、职业道德等。 3、法律、法规和的学习必须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规定随时组织学习。 4、员工的质量知识学习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的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新进人员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培训,主要讲解岗位标准操作规程、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以及有关保健食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等。 保健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1、保管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保管员凭验收员签章的手工入库票验货,对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志模糊的保健食品拒收,报告质量管理员。 3、保健食品储存应按保健食品的性质分类进行储存,保健食品与药品、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保健食品分区存放。 4、根据保健食品储存条件,储存于相应库中 --常温库: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各岗位专业知识、各项管理制度、操作标准、岗前培训、职业道德等。 3、法律、法规和的学习必须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规定随时组织学习。 4、员工的质量知识学习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的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新进人员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培训,主要讲解岗位标准操作规程、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以及有关保健食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等。 保健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1、保管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保管员凭验收员签章的手工入库票验货,对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志模糊的保健食品拒收,报告质量管理员。 3、保健食品储存应按保健食品的性质分类进行储存,保健食品与药品、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保健食品分区存放。 4、根据保健食品储存条件,储存于相应库中 --常温库》,《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贮存制度 1、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2、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冷库(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均应有避光措施,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10cm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6、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保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表》,通知质管部复查并处理。 三、销售制度 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6、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四、售后服务制度 1、公司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2、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公司相关部门。 3、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 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负责人,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6、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 7、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5、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6、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7、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 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 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岗位职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 保健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哪些内容(六):质量问题报告表》,通知质管部复查并处理。 三、销售制度 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6、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四、售后服务制度 1、公司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2、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公司相关部门。 3、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负责人,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6、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 7、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5、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6、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7、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 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岗位职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 保健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哪些内容(六)》。 (二)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规范包括: 1、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2、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3、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制订 1、质量标准 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会同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外标准、客户需求、本身制造能力以及原材料供应商水准,分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填制"质量标准检验及规范制(修)订表"一式两份,报总经理批准后,质量管理部一份,研发部一份,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2、质量检验规范 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合同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将检查项目规格、质量标准、检验频率、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等填注于"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制(修)订表"内,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并且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机械设备更新、技术改进、制造过程改善、市场需要以及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时,可予以修订。 2、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各规格的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予以修订。 3、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组应填"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制(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凭此执行。 (三)仪器管理 第七条仪器校正、维护计划 1、周期设定 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人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填制"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设定定期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2、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 仪器使用部门应于每年年底依据所设订的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器校正计划实施表"、"仪器维护计划实施表"作为年度校正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 第八条校正计划的实施 1、仪器校正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计划"进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工作,井将校正结果记录于"仪器校正卡"内,一式一份存于使用部门。 2、仪器外部协作校正: 有关精密仪器每年应定期由使用单位通过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申请委托校正,并 填写"外部协作请修单"以确保仪器的精确度。 第九条仪器使用与保养 1、仪器使用 (1)仪器使用人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检验规范"内的操作步骤操作,检验后应妥善保管与保养。 (2)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核准者例外)。 (3)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的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 (4)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如量规)由使用部门自行校正与保养,由质量管理组不定期抽检。 2、仪器保养 (1)仪器保养‎‎人员应依据"年度维护计划"进行保养工作井将结果记引于"仪器维护卡"内。 (2)仪器外部协作修理: 仪器故障,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能力不足时,保养人员应填立"外协请修申请单"并呈主管核准后办理外部协作修理。 (四)原材料质量管理 第十条原材料质量检验 1、原材料购人时,仓库管理部门应依据《原材料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收料,对需用仪器检验的原材料,开立"材料验收单(基板)"、"材料验收单(钻头)"及"材料验收单(一般)",通知质量管理工程人员检验,质量管理工程人员应于接到单据三日内,依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完成检验。 2、"材料验收单"(一般)、(基板)、(钻头)各一式四联。检验完成后, 第一联送采购部门,核对无误后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 第二联会计部门存, 第三联仓库留存,第四联送质量管理组。每次把检验结果记录于"供应厂商质量记录卡"上,并每月将原材料品名、规格、类别的统计结果送采购部门,作为选择供应厂商的参考资料。 (五)制造前质量条件复查 第十一条制造通知单的审核 质量管理部主管收到"制造通知单"后,应于一日内完成审核。 1、"制造通知单"的审核 (1)订制规格类别的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 (2)质量要求是否明确,是否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规范,如有特殊质量要求是否可 接受,是否需要先确认再确定产量。 (3)包装方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装规范,客户要求特殊包装方式可召接受,外销订单的运货标志及侧面标志是否明确表示。 (4)是否使用特殊的原材料。 2、制造通知单审核后的处理 (1)新开发产品、"试制通知单"及特殊物理、化学性质或尺寸外观要求的通知单应转交研发部,并告知现有生产条件,研发部若确认其质量要求超出制造能力时,应述明原因后将"制造通知单"送回制造部办理退单,由营业部向客户说明。 (2)新开发产品若质量标准尚未制定时,应将"制造通知单"交研发部拟定加工条件及暂行质量标准,由研发部记录于"制造规范"上,作为制造部门生产及质量管理依据。 第十二条生产前制造及质量标准复核 1、制造部门接到研发部送来的"制造规范"后,须由主任或组长先核查确认下列事项后方可进行生产:原材料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收料,对需用仪器检验的原材料,开立"材料验收单(基板)"、"材料验收单(钻头)"及"材料验收单(一般)",通知质量管理工程人员检验,质量管理工程人员应于接到单据三日内,依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完成检验。 2、"材料验收单"(一般)、(基板)、(钻头)各一式四联。检验完成后, 第一联送采购部门,核对无误后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 第二联会计部门存, 第三联 仓库留存,第四联送质量管理组。每次把检验结果记录于"供应厂商质量记录卡"上,并每月将原材料品名、规格、类别的统计结果送采购部门,作为选择供应厂商的参考资料。 (五)制造前质量条件复查 第十一条制造通知单的审核 质量管理部主管收到"制造通知单"后,应于一日内完成审核。 1、"制造通知单"的审核 (1)订制规格类别的是否符合公司制造规范。 (2)质量要求是否明确,是否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规范,如有特殊质量要求是否可接受,是否需要先确认再确定产量。 (3)包装方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装规范,客户要求特殊包装方式可召接受,外销订单的运货标志及侧面标志是否明确表示。 (4)是否使用特殊的原材料。 2、制造通知单审核后的处理 (1)新开发产品、"试制通知单"及特殊物理、化学性质或尺寸外观要求的通知单应转交研发部,并告知现有生产条件,研发部若确认其质量要求超出制造能力时,应述明原因后将"制造通知单"送回制造部办理退单,由营业部向客户说明。 (2)新开发产品若质量标准尚未制定时,应将"制造通知单"交研发部拟定加工条件及暂行质量标准,由研发部记录于"制造规范"上,作为制造部门生产及质量管理依据。 第十二条生产前制造及质量标准复核 1、制造部门接到研发部送来的"制造规范"后,须由主任或组长先核查确认下列事项后方可进行生产》实施。 (七)产成品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产成品质量检验 产成品检验人员应依"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迅速处理以确保产成品质量。 第十六条出货检验 每批产品出货前,质检部门应依出货检验标示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将质量与包装检验结果填报"出货检验记录表"报主管批示是否出货。 (八)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第十七条原材料质量异常及反应 1、原材料进厂检验,在各项检验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以上异常时,无论其检验结果被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检验部门的主管均须在说明栏内加以说明,并依据"材料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2、对于检验异常的原材料经核决主管核决使用时,质量管理部应依异常项目开立"异常处理单"送制造部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人员安排生产时通知现场注意使用,并由现场主管填报使用状况、成本影响及意见,经经理核签报总经理批示后送采购部门与供应厂商交涉。 第十八条在制品与产成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1、在制品与产成品在各项质量检验的执行过程中或生产过程中有异常时,应提报"异常处理单",并应立即向有关人员反应质量异常情况,以便迅速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以确保质量。 2、制造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发现不良品时,除应依正常程序追查原因外,不良品当即剔除,以杜绝不良品流人下一制造过程。 第十九条制造过程质量异常反应 收料部门组长在制造过程自主检查中发现供料部门供应在制品质量不合格时,应填写"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原因,连同样品,经报告主任后送经理室绩效组登记(列入追踪)后,送经理室质保组,由质保组人员召集收料部门及供料部门人员共同检查料品异常项目、数量并拟定处理对策及追查责任归属部门(或个人)并报经理批示后,第一联送总经理办公室催办及督促料品处理及异常改善结果,第二联送生产管理组(质量管理部)做生产安排及调度,第三联送收料部门(会签部门)依批示办理,第四联送回供料部门。 九)产成品出厂前的质量检查 第二十条产成品缴库管理 ( 1、质量管理部门主管对预定缴库的批号,应逐项依"制造流程卡"、"qai进料抽验报告"及有关资料审核确认后始可进行缴库工作。 2、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对于缴库前的产成品应抽检,若有质量不合格的批号,超过管理范围时,应填立"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情况并附样和拟定料品处理方式,报经理批示后,交有关部门处理及改善。 3、质量管理人员对复检不合格的批号,如经理无法裁决时,将"异常处理单"报总经理批示。 第二十一条检验报告申请工作 1、客户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报告者,营业人员应填报"检验报告申请单"一式一联说明理由、检验项目及质量要求后送总经理室产销组。 2、总经理办公室产销组人员收到"检验报告申请单"时,应转送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质量要求超出公司产成品质量标准者,须交研发部)研究判断是否出具"检验报告",呈经理核签后将"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办公室产销组,转送质量管理部。 3、质量管理部收到"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于制造后取样做产成品物理性质实验,并依检验项目要求检验后将检验结果填人"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后,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单"送总经理室产销组,第二联自存凭。 4、特殊物理、化学性质的检验,质量管理部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会同研发部于制造后取样检验,质量管理部人员将检验结果转填于"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第一联连同"检验报告申请表"送产销组,第二联自存。 5、产销组人员在收到质量管理部人员送来的"检验报告表"第一联及"检验报告申请单"后,应依"检验报告表"资料及参考"检验报告申请单"的客户要求,复印一份呈主管核签,并盖上产品检验专用章后送营业部门转交客户。 (十)产品质量确认。 第二十二条质量确认时机 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在安排"生产进度表"或"制作规范"生产中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将"制作规范"或经理批示送质量管理部门,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取样确认并将供确认项目及内容填立于"质量确认表"。 1、批量生产前的质量确认。 2、客户要求的质量确认。 3、客户附样与制品材质不同者。 4、客户附样的印刷线路与公司要求不同者。 5、生产或质量异常致使产品发生规格、物理性质或其他差异者。 第二十三条确认样品的生产、取样与制作 1、确认样品的生产 (1)若客户要求确认底片者由研发部制作供确认。 (2)若客户要求确认印刷线路、传送效果者,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同意少量制作以供确认。 2、确认样品的取样质量管理部人员应取样二份,一份存质量管理部,另一份连同"质量确认表"交由业务部门送客户确认。 第二十四条质量确认书的开立作业 1、质量确认书的开立 质量管理部人员在取样后应立即填写"质量确认表"一式两份,编号后连同样品呈经理核签并于"质量确认表"上加盖"质量确认专用章"转交研发部及生产管理人员,且在"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日期然后转交业务部门。 2、客户进厂确认的作业方式 客户进厂确认须开立"质量确认表",质量管理部人员应要求客户于确认书上签认,并呈经理核签后通知生产管理人员安排生产,客户确认不合格拒收时,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填报"异常处理单"呈经理批示,并依批示办理。 第二十五条质量确认处理期限及追踪 1、处理期限 营业部门收到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送来确认的样品,应于二日内转送客户,质量确认时间规定: 国内客户五日,国外客户十日,但客户如须装配试验始可确认者,其确认日数为五至十日,设定时间以出厂日为基准。 2、质量确认追踪 质量管理部人员对于未如期完成确认,且已逾2天以上者时,应以便函反映到营业部门,以掌握确认动态及订单生产。 3、质量确认的结案 质量管理部人员收到营业部门送回经客户确认的"质量确认表"后,应立即会同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完成并安排生产,如客户确认不合格时应检查是否补(试)制。 (十一)质量异常分析改善 第二十六条制造过程质量异常改善 "异常处理单"经经理批示列入改善者,由经理室质保组登记交由改善执行部门依"异常处理单"所拟的改善对策切实执行,并定期提出报告,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改善结果。 第二十七条质量异常统计分析 1、质量管理部每日依pqc抽查记录统计异常规格、项目及数量汇总、编制"不良分析日报表"送经理核准后,送制造部以使了解每日质量异常情况,拟订改善措施。 2、质量管理部每周依据每日抽检编制的"不良分析日报表"将异常项目汇总、编制"抽检异常周报"送总经理室、制造质保组并由制造室召集各班组针对主要异常项目进行检查,查明发生原因,拟订改善措施。 3、生产中发生拟报废异常的pc板的,应填报"产成品报废单"会同质量管理部确认后始可报废,且每月五日前由质量管理部汇总填报"制造过程报废原因统计表"送有 关部门检查改善。 第二十八条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为培养基层管理人员的领导能力以促进自我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士气及质量意识,以团队精神促使产品质量的改善,公司各部门应组成质量管理小组。 第2篇: 工厂品质管理制度 一、现场管理与5s活动 1、公司推行以"5s"运动为核心的现场目视管理,坚持"5s"就是品质的理念(参考附件)。 附件-6: 5s活动内容 2、公司管理人员轮值负责公司"5s"检查与考评,行政或品管部负责组织培训,制定工作程序;并将各个时段5s运动开展效果编成报表。 3、每周星期六为部门清洁日,每年开工后第一个工作日为公司清洁日,逢清洁日需要对: 各部门、各机台、各工位、办公室及仓库食堂宿舍,对所有物料成品、工具刀具、文件档案等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区分出需要和不需要的物品,并隔离、标识。不需要的应及时处理。 4、每天下班前,均需要对车间、仓库(办公室)进行整理清洁,将5s精神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坚持不懈,不断改进,日清日高。 5、任何人因工作需要,在仓库、车间、或其它区域施工作业,每次作业完毕,应立即将现场清理干净,并恢复到作业前状态。 6、部门主管是该部门5s活动负责人,各部门的5s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纳入部门管理人员的考核、考评范围。 二、制程品质管理 1、生产各部门根据工作特点选拔: 文化素质高、技术全面、工作细心认真、熟悉产品的员工,担任质检工作,品管部负责组织培训、管理。 2、品质部门负责人应会同生产部共同制订《制程检验作业指导书》、《xxx作业指导书》,经总经理审核确认后(附件-7:制程检验作业指导书》、《xxx作业指导书》,经总经理审核确认后(附件-7》和《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范围内的国营、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工业产品质量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指的质量管理,包括质量行政管理、标准化管理、质量监督检验管理、计量管理和优质产品管理。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省经委、各主管厅局(公司)质量处(科),各市(地)经委质量科,县(市)经委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是工业产品质量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质量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全省、各行业、各地区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设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懂技术、懂管理的专职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专职管理人员应不少于本企业职工总人数的千分之三(小型企业至少配备一名)。 第五条省经委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范围内的国营、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工业产品质量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指的质量管理,包括质量行政管理、标准化管理、质量监督检验管理、计量管理和优质产品管理。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省经委、各主管厅局(公司)质量处(科),各市(地)经委质量科,县(市)经委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是工业产品质量管理的 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质量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全省、各行业、各地区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设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懂技术、懂管理的专职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专职管理人员应不少于本企业职工总人数的千分之三(小型企业至少配备一名)。 第五条省经委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是》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生产的产品,凡有国家标准、部标准的,必须按国家标准、部标准组织生产。没有国家标准、部标准的,必须按市(地)以上标准化部门批准的地方标准和企业自定的内控标准组织生产。 没有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准生产和销售。 第十二条新产品从设计阶段起就必须做好标准化工作;新产品鉴定时,必须提出新产品标准草案;新产品小批试制鉴定或投产鉴定前,必须有产品标准。 没有产品 标准的新产品,有关部门不能通过鉴定,不得批准批量生产,不予办理商标注册。 第十三条引进技术、进口设备的审批,必须按照国家《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标准化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质量监督检验 第十四条省、市(地)标准计量局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主管部门。 省、市(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各主管厅局(公司)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站),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对省、市(地)、行业的产品实行质量监督检验。设立省一级的产品质量监督的检验机构,必须经省标准计量局审核并报省经委认可,接受省标准计量局的业务指导。 锅炉、压力容器类的产品由各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检验。 第十五条优质产品,需发放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关系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产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以及实行强制认证的产品,都必须接受省经委或省标准计量局指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定期或统一安排检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和阻拦。 第十六条新产品试制,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定型鉴定试验后方能进行批量生产;试销产品,必须经产品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 第十七条凡发生下列质量事故,产品监督检验部门必须在十天内将事故发生原因、处理意见分别报上一级产品监督检验主管部门和质量管理主管部门: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标准化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质量监督检验 第十四条省、市(地)标准计量局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主管部门。 省、市(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各主管厅局(公司)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站),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对省、市(地)、行业的产品实行质量监督检验。设立省一级的产品质量监督的检验机构,必须经省标准计量局审核并报省经委认可,接受省标准计量局的业务指导。 锅炉、压力容器类的产品由各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检验。 第十五条优质产品,需发放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关系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产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以及实行强制认证的产品,都必须接受省经委或省标准计量局指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定期或统一安排检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和阻拦。 第十六条新产品试制,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定型鉴定试验后方能进行批量生产;试销产品,必须经产品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 第十七条凡发生下列质量事故,产品监督检验部门必须在十天内将事故发生原因、处理意见分别报上一级产品监督检验主管部门和质量管理主管部门》。 第五章计量管理 第十九条企业计量检定机构是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组成部分。企业专职计量检定人员应不少于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一。计量检定人员须经计量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担任。 第二十条企业配备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必须经与其主管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使用。 第二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必须根据生产和管理实际需要,完善能源、工艺控制、质量检测、经营管理等方面计量器具的配备,严格执行计量检测,加强各种计量数据监督管理,做到原始记录齐全,计量数据可靠。 第二十二条新建、扩建的大、中型国营企业必须取得三级以上的《计量合格证》,小型国营企业和乡(镇)企业必须取得《单项计量合格证》,方可批准开工生产。 没有取得《计量合格证》的企业,不能领取生产(制造)许可证,其产品不能参加优质产品评选‎‎,不能进行产品质量认证。 第二十三条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标准计量局考核合格,取得型式试验或样机试验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批量生产。 第六章优质产品评选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凡符合省优质产品要求的产品,均可按规定申报省优质产品评选。 第二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产品,可优先评选省优质产品:计量合格证》,小型国营企业和乡(镇)企业必须取得《单项计量合格证》,方可批准开工生产。 没有取得《计量合格证》的企业,不能领取生产(制造)许可证,其产品不能参加优质产品评选,不能进行产品质量认证。 第二十三条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标准计量局考核合格,取得型式试验或样机试验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批量生产。 第六章优质产品评选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凡符合省优质产品要求的产品,均可按规定申报省优质产品评选。 第二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产品,可优先评选省优质产品》的企业生产的产品; (五)全面质量管理验收不合格的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发生较大质量事故或国家安排统检不合格,时间不满一年的产品。 第二十七条优质产品的申报和评审: (一)参加省优质产品评比的产品,由各主管厅局(公司)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经委下达的创优计划,并根据指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测试结果和全面质量管理现场检查情况,择优推荐; (二)申报省质量奖的企业,必须按申报程序,填写质量奖申请表,由主管厅局(公司)审查汇总上报省经委; (三)省质量奖由省经委、省标准计量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组织评选,提交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八条优质产品的管理: (一)获省优质产品称号的产品,可在产品或产品说明书、包装上标记优质标志;优质标志不得用于其他产品或转让他人使用; (二)任何单位不得冒用优质产品标志; (三)省优质产品评定一次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必须重新参加行业评比,重评不上的,原优质产品标志必须停止使用; (四)对荣获优质产品称号的产品,主管厅局(公司)必须在有效期内至少每年复查一次,并将结果报省经委备案,同时抄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五)优质产品质量严重下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用户反映质量问题严重的,由主管厅局(公司)责令生产企业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按程序报请撤销该产品的优质产品称号。 优质产品停产一年以上又重新生产的,不再保持优质产品称号。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九条产品获各类质量奖称号的企业,当年可按下列规定发放一次性奖金: (一)产品获国家金质奖或金杯奖的,人均四十元; (二)产品获国家银质奖或银杯奖的,人均三十元; (三)产品获部优质奖的,人均二十五元; (四)产品获省优质奖的,人均二十元; 第三十条获国家质量管理奖和国家一级计量奖的企业,可分别一次性发给人均一个月标准工资额的资金;获部或省质量管理奖的企业,可一次性发给人均半个月标准工资额的奖金;获国家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称号的,每个小组成员发给二十元奖金;获部或省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称号的, 每个小组成员发给十五元奖金。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第二十九、三十条所列各项奖金在本企业各种留成基金中解决,不列入年奖金控制总额范围,不交奖金税。 第三十二条在质量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其奖金应高于平均奖金额。 同一产品、同一小级、同一企业在当年同时获两级奖(如省优和部优,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国家质量管理先进企业)以上的,按最高级奖的奖金额发给一次奖金,不得重复发放。 第三十三条对生产优质产品的企业,优先供应原材料和能源,优先安排外汇和贷款。 优质产品价格可高于同类产品价格: 国优产品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部优产品和省优产品不得超过百分之十五。 第三十四条在半年内经国家或省统一抽查两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领取奖金,不得调资晋级。 第三十五条因产品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在三万元以上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停(扣)发当年奖金,并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六条对违反第十五条规定的,由省经委和省标准计量局予以通报批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停发半年奖金,当年不予调资晋级。 第三十七条对转让优质产品标志的单位,取消其优质产品称号,没收其非法所得,撤销主要负责人职务。 第三十八条对冒用优质产品标志的单位,没收其非法所得,撤销其主要负责人职务。 第三十九条对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停发责任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当年奖金,并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我省范围内个体生产者、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工业产品质量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获国际展览(博览)会金质奖的产品,按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给予奖励。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由省经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一、品质部门工作的组成 品质部门的工作分两大部分 1、质量管理工作 根据公司制定的品质部工作标准,质量管理工作由以下部分组成 质量控制(也称控制点) 质量统计(包括控制点统计、部门统计) 仪表管理(包括仪表管理、仪表计量、仪表修理) 质量分析会议 不合格品管理 质量事故处理 质量信息管理(包括内部质量信息、用户质量信息) 2、质量检验 元器件检验 原材料检验 加工件检验 半成品检验 成品检验 由于公司电子电力产口涉及用户的人身安全问题,检验工作不实行计数抽样法,而采取全额检验,对于外购件按公司实行的四定(定品牌、定生产厂、定供应商、定合同)要求进行。 二、品质部工作的特点 1、质量教育培训 宣传"质量就是生命"的指导思想,实行质量一票决制,质量在考核中占主要成份,做到人人重视产品质量、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 质量培训工作则是配合公司总的培训计划,加强专业基础知识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2、质量控制检测 对关键工序设立质量控制点,目前在机加部、有工序和零件及外加工件半成品库两控制点,在生产部设立元器件,焊接、调试、成品库四个控制点,所有这些控制点对材料、元器件进厂到外协、加工、焊接、调试、半成品库都 实行全额检测,‎‎对不合格的材料、器件、半成品严禁流入下道工序,并严格执行更改代用手续。 3、质量统计 根据公司下达的质量指标,各控制点按月作好质量统计工作并上报品质部,它是质量分析、考核工作中质量部分的重点依据。部门汇总后,按月上报公司并视情况作出质量通报,通报内容包括合格率指 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表彰优秀。 4、质量信息反馈 公司建立统一的质量信息反馈卡片,将用户反馈的质量信息及时与技术部门及生产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分析改进、处理,做到用户满意,而自己得到分析提高和改进。 反馈信息首先要做到快速准确,处理要及时,这样才能提高公司在用户中的信誉。 对于用户使用安装调试中存在的问题,除了在产品中增加必要的说明文件外,对于较复杂的问题,公司还将组织学习班、培训班和加强现场服务。 5、质量分析会议 加工生产过程出现的质量问题,用户反馈的质量信息要定期对重点部门、班组召开质量分析会议,会议综合各方面发现的问题,并分析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采取改过的措施达到提高产品质量、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目的,此类分析会由品质部主任召开,会议以专题为主以解决问题,得到改进为目的。 分析会议可以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涉及的部门可以是单一的生产部门、技术部门,也可以综合到供应部、经营部等。 6、计量工作 计量工作是开发、生产、检测的保证之一。由于公司条件的限制,计量手段比较欠缺,目前长度计量工作以外单位(计量站)协作为主,再半年至一年进行一次,仪表计量只能进行简单的过渡计量,这方面的工作还有待加强和投入。 7、质量事故的处理 公司制定了一个事故处理办法,质量事故按造成的损失大小分等级进行处理。 公司本着以预防控制质量事故为主,处理仅仅是次要手段。 三、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 1、主题内容: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好的产品是靠优秀的工作质量来保证,质量管理和产品检验就是重要内容。 1、 2、适用范围: 公司品质部及所属有关人员。 2、内容与要求 2、 1、公司质量工作计划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常开 展。 2、 2、组织编写有关质量管理的程序文件。 2、 2、 1、质量管理人员责任制 2、 2、 2、检验人员责任制 包括: 原材料、辅助材料、零部件、外协件、外进件、半成品、成品、出厂。 2、 2、 3、测量和试验人员责任制 包括: 计量管理、仪器仪表与试验设备管理、计量器具与仪器的维修。 2、 2、 4、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2、 2、 5、质量检验印章、状态标志管理。 2、 3、收集和处理质量信息、掌握和分析质量动态。 2、 3、 1、质量信息管理 2、 3、 2、各级质量分析会议 2、 4、质量检验统计工作 班组质量统计,周或旬。 公司质量统计,分月度、季度、年度。 2、 5、组织编制检验指导书。 凡有检验岗位均应按品种编制检验指导性文件。 2、 6、质量奖惩工作 奖惩标准、评审。 2、 7、组织产品例行试验 单项和全面 2、 8、参与新品开发和关键项目的审查和鉴定工作 2、 9、汇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公司各项产品的质量指标 2、 10、质检人员的培训、学习和提高工作。 3、责任和权限 3、 责任 1、 3、 1、 1、对公司出厂的产品质量负责 凡公司出厂经过检验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于 加工过程的错验、漏检造成的均由品质部负主要责任。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3、 1、 2、公司内部加工过程产生的次品、废品,由于错验、漏验造成的均由品质部负 责。 3、 1、 3、对加工过程中违反工艺操作,使用不合格材料、元器件、结构件,有关检验人 员有责任及时报告,防患于未然。 3、 2、权利 3、 2、 1、对未经检验的材料、元器件、零件、部件、半成品、成品有权制止使用、加 工、装配、入库、出厂。 3、 2、 2、对违反工艺的加工方法,未经试验和有关部门认可的代用品有权停止其加工、生产。 4、检查与考核 4、1检查 4、 1、1各质量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检验制度,并做好记录和执行工作,每月定期的小结和特殊情况的报告是防止质量事故的重要措施。对于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汇同有关部门检查到底,并督促做好后续工作,如更改资料文件、不合格的隔离处理工作。 4、 1、2品质部在做好统计工作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部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质量分析会议作出有关的执行情况。 4、2考核 4、 2、1公司下达的质量指标(产品合格率、返修率)是公司考核部门工作的主要依据,每季度考核一次,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与预防也是依据之一。检验人员的考核,可依据技术含量高低、错验、漏验的频次,品质部制定具体考核指标。 4、 2、2由主管经理按《科技管理人员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进行考核。 四、试制件生产管理规定 1、为了提高开发产品试制件的质量,控制试制件流向,加强生产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2、试制件包括机械零件及印制线路板,图样应完整、清晰、正确,生产前在图样上应加盖供"试生产用"章。 3、生产试制件,申请人不仅要提交盖有供试生产用章的图纸,同时填写试制件生产作业流水单(以下简称流水单)。流水单在生产部领取。流水单上的公司件号统一按图样代号填写。 4、生产部按流水单的要求安排生产,其加工质量应与正式产品(零件)相同,应经检验、调试、验收等工序才能入库。 5、库房应为试制件单独分区保管,单独立卡建账。 6、试制件入库后,保管员应核对流水单返回生产部配料处。 7、机械加工部按生产部下达的任务单加工试制件,严格执行工序检验与成检。零件入库前,应由公司检验员复验,经仓库保管员点收后入库。图纸由公司检验员向总师办注销。 8、外协试制件时,承办人应负责外协质量和进度,加工完成后,交由公司检验员复验。仓库保管员点收后零件入库,图纸由公司检验员向总师办理图纸注销手续。如果公司检验员复验不合格,外协人负责进行处理。 9、开发部或者经营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去仓库领用试制件,并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需经主管经理批准。 10、开发部或经营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携带试制件去外厂安装或调试、试用等,应征得主管经理同意。若因故不能及时请示,应请外厂有关负责人提供收据或借条,经签字、盖章后回公司仓库销账。 11、对于长期滞留有外厂的试制件,仓库应催促还货或付款。 12、生产部应随时掌握试制件的进度、去向,如有去向不明,应及时查清并向主管经理汇报。 第5篇:科技管理人员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进行考核。 四、试制件生产管理规定 1、为了提高开发产品试制件的质量,控制试制件流向,加强生产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2、试制件包括机械零件及印制线路板,图样应完整、清晰、正确,生产前在图样上应加盖供"试生产用"章。 3、生产试制件,申请人不仅要提交盖有供试生产用章的图纸,同时填写试制件生产作业流水单(以下简称流水单)。流水单在生产部领取。流水单上的公司件号统一按图样代号填写。 4、生产部按流水单的要求安排生产,其加工质量应与正式产品(零件)相同,应经检验、调试、验收等工序才能入库。 5、库房应为试制件单独分区保管,单独立卡建账。 6、试制件入库后,保管员应核对流水单返回生产部配料处。 7、机械加工部按生产部下达的任务单加工试制件,严格执行工序检验与成检。零件入库前,应由公司检验员复验,经仓库保管员点收后入库。图纸由公司检验员向总师办注销。 8、外协试制件时,承办人应负责外协质量和进度,加工完成后,交由公司检验员复验。仓库保管员点收后零件入库,图纸由公司检验员向总师办理图纸注销手续。如果公司检验员复验不合格,外协人负责进行处理。 9、开发部或者经营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去仓库领用试制件,并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需经主管经理批准。 10、开发部或经营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携带试制件去外厂安装或调试、试用等,应征得主管经理同意。若因故不能及时请示,应请外厂有关负责人提供收据或借条,经签字、盖章后回公司仓库销账。 11、对于长期滞留有外厂的试制件,仓库应催促还货或付款。 12、生产部应随时掌握试制件的进度、去向,如有去向不明,应及时查清并向主管经理汇报。 第5篇》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的购进、储运和销售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建立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第三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药品的专营或兼营企业。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第一节管理职责 第四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质量领导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建立企业的质量体系,实施企业质量方针,并保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第六条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七条企业应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养护等组织。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组织应隶属于质量管理机构。 第八条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对本规范实施情况进行内部评审,确保规范的实施。 第二节人员与培训 第十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第十一条企业负责人中应有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并能坚持原则、有实践经验,可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第十三条药品检验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四条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从事验收、养护、计量、保管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学历或一定的文化程度,经有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在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企业每年应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患者,应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第十七条企业应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专业技术、药品知识、职业道德等教育或培训,并建立档案。 第2篇: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二、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 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的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 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 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 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三、药品的调配 进行药品调配的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调配、拆零药品,应当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独立调配、拆零场所或者专用操作台并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应当做好详细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四、中药饮片的管理 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 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配和质量管理,执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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