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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任务书

2020-03-08 9页 doc 28KB 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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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背景及定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化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和文化创意成果转化、服务区域文化创新和经济发展,发挥清华大学相关学科优势,推动高校与地方政府、企业的紧密合作,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设立并建设“清华青岛艺术与科学创新研究院”(Qingdao Innovation Research Institute of Arts and Science, Tsinghua,以下简称“青岛艺术科学研究院”,英文缩写RIAST)。 研究院将发挥清华大学的学科与人才优势,发挥青岛市的区位与产业优势,借鉴国内外的成功...
设计任务书
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背景及定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化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和文化创意成果转化、服务区域文化创新和经济发展,发挥清华大学相关学科优势,推动高校与地方政府、企业的紧密合作,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设立并建设“清华青岛艺术与科学创新研究院”(Qingdao Innovation Research Institute of Arts and Science, Tsinghua,以下简称“青岛艺术科学研究院”,英文缩写RIAST)。 研究院将发挥清华大学的学科与人才优势,发挥青岛市的区位与产业优势,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通过艺术与科学融合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人才培养、创业服务、艺术与文化交流传播等,促进青岛市成为高端文化创意产业和人才聚合地,促进青岛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发展。本研究院期望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设计与文化产品研发基地、科技创新及企业孵化基地、高端人才汇聚和培养基地、艺术与文化交流传播基地、新兴产业促进及创业服务基地。 研究院将紧密围绕着上述的办院宗旨开展工作,其用地规划及建筑设计也必须在这个框架下进行,设计力求创造出艺术及科学的新园区,体现新的历史时期的公共环境面貌,营造出创新进取的学术氛围,并融入高效智能的管理模式,在为工作人员提供便利工作条件的同时,能够结合周边城市环境情况,形成对青岛西海岸地区乃至更广泛区域具有影响力的创新中心。 二、用地概况 1.项目位置: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以北,规划蒋家店路以南,创智路以西,滨海东路以东。 2.用地性质:高等院校用地。 3.用地规划指标要求: 用地面积:123021平方米 容积率:1.0(可下浮10%) 建筑高度:24米 绿地率:35% 建筑密度:25% 5.建筑退界要求:详见分图则。 6.车辆和行人出入口要求:沿前湾港路不得设置车行出入口,可设置人行出入口,其余道路均可设置车行和人行出入口。 7.地下空间利用要求:在满足停车、人防、设备等必备功能的前提下对地下空间进行合理利用。 三、设计依据 1、用地红线图 2、用地地形图(1:500) 3、甲方提供的相关规划及前期资料 4、国家级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文件等 四、规划设计要点 (一)艺术与科学创新研究院主要工作板块: 1.艺术与科学融合创新; 2.创新研究成果转化; 3.创新企业孵化; 4.面向创新的专门人才培养。 (二)空间规划功能区块: 1.人才培养:教育区域; 2.研发创新区域:研创中心区; 3.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区及孵化综合加工技术支撑区; 4.成果展示传播:综合展厅及会议中心; 5.后勤服务:食堂、住宿及办公区。 (三)校区规划基本要求: 1.充分考虑到动静分区、使用便利以及对交通流线的要求合理布局建筑单体; 2.作为创新及孵化的研究院,考虑到对周边社区的辐射影响及互动,空间应该有一定的开放程度,保持有活力和新鲜的创新氛围; 3.注重艺术和科学两类工作的特征,以及研发-转化,加工打样-展示的流程,以及不同人才培养全阶段参与的可能。 4.教学区域和会议中心结合,,通过必要的分隔,但又能够灵活使用,外派院派驻人员住宿条件宜用酒店公寓的方式和会议中心住宿结合; 5.考虑到创新发展的需要,建筑内部空间设计应能提供较大的灵活性以适应未来的变化的可能; 6.建筑物造型需要传递出创新的信息; 7.建筑合理使用用地及用地的地形,保留一定的户外文体活动空间,并预留部分发展用地; 8.按规范设置停车场,优化停车场设计,并将人车分流; 9.关注地块地貌、植被以及限定条件,如地块内的水塘、西侧的河道以及地块地势高差,与山、海的景观关系。 (四)建筑单体技术指标: 总建筑面积约123000平方米,可以分为如下单体(功能也进行一定的组合及调整): 1.清华大学国际艺术与设计学术交流中心:15000平方米。多功能厅一个1000平方米左右,不同大小会议室/教室10个,200个客房(包括40个公寓式房间可提供外派教师教师宿舍),餐厅等,具有教学和交流双重功能,多功能厅可以灵活划分,以此成为清华美院国际教学活动的中心。 2.清华大学全球创新中心及创新企业孵化器35000平方米。主要用于成果技术转化、市场投放、融资、以及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 3.清华大学艺术及设计创作中心,包括艺术科学中心、游艇邮轮设计中心、国际工业设计联合创新中心等6个研发中心,平均面积为1000平方米/中心,及大师工作室30个,平均每个面积300平米,共计15000平方米;主要用于原创成果的创作、设计生产,并可以进行高端的进修和培训。 4.综合加工技术平台及制作工坊20000平方米,考虑承重;包括3D打印技术、综合加工、陶瓷、版画工坊、VR及动漫、人工智能集成应用等大型成型平台,主要作用是借此形成国内最强大的、国际一流的艺术设计成型平台,吸引国内外设计机构和艺术创作机构聚集和租用平台。其中,综合加工、3D打印属于第一期工程。 5.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博物馆及设计集市,附属餐饮等辅助空间,面积20000平方米;其中设计博物馆8000平方米,艺术博物馆6000平方米,附属用房及设计市集6000平方米。成果展示并形成区域文化艺术中心;着力打造艺术和设计展览品牌,与青岛文化科技战略形成互动;开放合作,服务于社会。 6.食堂、学生及员工宿舍15000平方米,提供给300-400名学员,150套员工短住周转公寓; 7.办公及后勤,辅助空间及设备用房7000平方米,注意后勤人员住宿; 8.上述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及地下停车场的建筑面积; 分项 面积(平方米) 1 国际艺术与设计交流中心 15000 2 全球创新中心及创新企业孵化器 35000 3 艺术及设计创作中心 15000 4 综合加工技术平台制作工坊 20000 5 艺术及设计博物馆、设计集市 20000 6 食堂、学生及员工宿舍 15000 7 办公及后勤、辅助空间及设备用房 3000 总面积合计 123000       (单体平面功能及空间的组合也可以由建筑设计单位结合对研究院的理解和国际先进做法,对单体平面功能和具体房间面积的设计进行一定的组合及调整,总建筑面积可有10%向下浮动的空间) (五)建设分期: 结合运行及投资需要,上述12.3万平方米的建筑分两期,在3年内建设完成,其中:上述建筑单体的2,4,6及部分配套设备用房,计70000平方米为第一期建设内容,其余项目,计53000平方米为二期建设内容。根据规划设计情况设置建设分期,要考虑先期使用同时建设的情况;另外应考虑预留三期建设的可能性,以适应未来的发展。 五、成果要求与形式 1.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清华青岛艺术与科学创新研究院 设计任务书》的有关规定,充分借助各种表达方式展现规划的内容和深度。 2.所有设计成果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长度单位:平面图标注尺寸以米(m)或毫米(mm)为单位,面积标注:以平方米(m2)为单位。 3.所有规划设计成果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须采用中文版本。 4.规划设计图纸和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 5.设计成果包括文件成果与汇报系统。 5.1文件成果: 文件图纸包括设计说明和图纸请按A3规格印制、装订,每个提供设计图8套,所有图纸电子版光盘2套(包括DWG、JPG等文件格式);请提供用于展示用地总体平面图和主要效果图等,表现方式不限。 设计说明应包括各类建筑面积、主要材料、项目投资估算等各类技术经济数据。 图纸内容(设计机构可根据设计构思自行确定设计内容,但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包括:设计理念、基地解读分析图、总平面图、功能布局结构图、总体鸟瞰图、沿街透视图、主体公共空间的内部空间效果、代表性建筑内部空间意向方案、重要节点局部透视图、交通分析图、景观分析题、地下空间利用分析图、分期开发分析图、各层平面图、沿街立面图、主要剖面图、展示设计者思想观点及空间特色的其他形象设计表达等。(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图纸内容) 5.2汇报系统: 需要提供PPT汇报系统或多媒体汇报系统,时间要求控制在30分钟以内,所有汇报系统的电子光盘2张;要求提供不少于两分钟的动画或提供方案模型(二选一即可)。 六、附则 1、方案征集过程中设计单位提报的规划成果和多媒体汇报系统不得出现表明本机构身份和设计人员的文字或标志。 2、设计单位提交的全部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青岛西海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并使用。 3、设计单位在征集过程中所需的差旅费及其它费用自行解决。 4、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组织单位所有。 七、进度要求 七、进度要求 1、工作阶段 设计时间为2017年11月下旬至2018年1月上旬。 2、报名阶段 设计单位需向征集人提供报名文件,由征集人对设计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选出三家及以上的设计单位。征集人发出征集邀请函与征集文件,正式确定合作关系。 3、设计阶段 设计单位应在收到征集邀请函后进行设计,时间为2017年11月下旬至2018年1月上旬。 4、评审阶段 2018年1月上旬由征集人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选出优胜方案。 八、附则 1、方案征集过程中设计单位提报的规划成果和多媒体汇报系统不得出现表明本机构身份和设计人员的文字或标志。 2、设计单位提交的全部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青岛西海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并使用。 3、设计单位在征集过程中所需的差旅费及其它费用自行解决。 4、征集文件的解释权归征集人和组织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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