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兴奋剂
潘佳忻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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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要求
1. 掌握尼可刹米、贝美格、洛贝林、二甲弗林、多沙普仑、安钠咖、戊四氮的临床运用、禁忌证、不良反应、用法和用量、特殊说明
2. 熟悉尼可刹米、贝美格、洛贝林、二甲弗林、多沙普仑、安钠咖、戊四氮的药效学、药代动力学
3. 了解尼可刹米、贝美格、洛贝林、二甲弗林、多沙普仑、安钠咖、戊四氮的制剂与规格
介绍
1. 尼可刹米
2. 贝美格
3. 洛贝林
4. 二甲弗林
5. 多沙普仑
6. 安钠咖
7. 戊四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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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尼可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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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效学
直接兴奋延髓呼吸中枢,使呼吸加深加快。也可通过刺激颈动脉窦和主动脉体的化学感受器,反射性地兴奋呼吸中枢,并提高呼吸中枢对二氧化碳的敏感性。对大脑皮质、血管运动中枢及脊髓也有较弱的兴奋作用。对阿片类药物中毒的解救效力较戊四氮强,而对巴比妥类药中毒的解救效力较印防己毒、戊四氮弱。
(二)药代动力学
易于吸收,起效快、作用时间短。在体内被代谢成烟酰胺,再被甲基化为N-甲基烟酰胺,经肾排泄。
(三)临床运用
1.中枢性呼吸功能不全
2.各种继发性呼吸抑制
3.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伴高碳酸血症
4.肺心病引起的呼吸衰竭以及麻醉药或是其他中枢抑制药的中毒解救
(四)禁忌证
1.抽搐和惊厥的患者禁用。
2.小儿高热而无中枢性呼吸衰竭时,不宜使用。
3.在急性血卟啉病的患者慎用。
(五)不良反应
1.常见烦躁不安、抽搐、恶心等。
2.极大剂量时可出现喷嚏呛咳、心率加快、全身瘙痒、皮疹。
3.大剂量时可出现多汗、面部潮红、呕吐、血压升高、心悸、心律失常震颤、惊厥,甚至昏迷。
(六)特殊说明
1.对于呼吸肌麻痹的患者无效。
2.与鞣酸、有机碱的盐类及各种金属盐类配伍,均可能产生沉淀;遇碱类物质加热可水解,均可造成其失效。
3.药物作用时间短,应视病情间隔给药,且用药时须配合人工呼吸和给氧措施。 4.出现血压升高、心悸、多汗、呕吐、震颤及肌僵直时,应立即停药以防出现惊厥。 5.用药过量的症状包括:兴奋不安、精神紊乱、恶心、呕吐、头痛、多汗、抽搐、呼吸急促、血压升高、心悸、心律失常甚至呼吸麻痹而死亡。药物过量的处理:出现惊厥时,可静注苯二氮卓类或小剂量硫喷妥钠、苯巴比妥钠等;静注10%葡萄糖,促进药物排泄;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
(七)制剂与规格
尼可刹米注射液:1ml:0.25g;1.5ml:0.375g;2ml:0.5g。避光,密封保存。 (八)用法和用量
1.成人剂量
(1)皮下注射:一次0.25,0.5g,必要时1-2小时重复用药。极量:一次1.25g。 (2)肌内注射、静脉注射。
(3)静脉滴注:3,3.75g加入500ml液体中,滴速为25,30滴/min。如出现皮肤瘙痒、烦躁等不良反应,须减慢滴速;若经4,12h未见效,或出现肌肉抽搐等严重不良反应,应停药。
2.儿童用药
(1)皮下注射:6个月以下婴儿:一次0.075g;1岁:一次0.125g;4,7岁:一次0.175g。(2)肌内注射
(3)静脉注射
【我的笔记】
二、贝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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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效学
贝美格属于中枢兴奋药,主要兴奋脑干,对呼吸中枢的兴奋强而迅速,但维持时间较短,其作用与多沙普仑和戊四氮相似。对所有中枢抑制药,包括巴比妥类和其他催眠药均有对抗作用,亦可减轻硫喷妥钠的麻醉深度。
(二)药代动力学
作用迅速,作用维持10,20min。
(三)临床运用
1.解救巴比妥类、格鲁米特、水合氯醛等药物中毒。
2.加速硫喷妥钠麻醉后的苏醒。
3.用作其他静脉全麻药的催醒药。
4.脑电图诊断癫痫时可用本药诱发异常脑电活动。
(四)用法和用量
1.静脉注射:一次50mg,每3,5分钟一次,直至改善症状。
2.静脉滴注:一次50mg,稀释于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滴注。 【我的笔记】
三、洛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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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效学
呼吸兴奋药,可刺激颈动脉窦和主动脉体的化学感受器(均为N受体),反射性的兴奋延髓1
呼吸中枢而使呼吸加快、但对呼吸中枢无直接兴奋作用。本药对迷走神经中枢和血管运动中枢也有反射性兴奋作用,对自主神经节先兴奋后阻断。
(二)临床运用
主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中枢性呼吸抑制。常用于新生儿窒息、CO中毒、吸入性麻醉药或其他中枢抑制药(如阿片、巴比妥类)中毒、传染病(如肺炎、白喉等)引起的呼吸衰竭。 (三)用法和用量
1.肌内注射和皮下注射:一次10mg,极量为一次20mg,一日50mg。 2.静脉注射:一次3mg,极量为一次6mg,一日20mg。
【我的笔记】
四、二甲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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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效学
对呼吸中枢有较强的兴奋作用,其作用强度比尼可刹米强约100倍,促苏醒率高。用药后可见肺换气量明显增加、二氧化碳分压下降。口服制剂吸收迅速完全,起效快,作用时间维持2,3h。
(二)临床运用
1.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中枢性呼吸衰竭,以及麻醉药、催眠药引起的呼吸抑制。 2.用于外伤、手术等引起。
(三)用法用量
1.口服给药:一次8,16mg,一日2,3次。
2.静脉注射:一次8,16mg,临用前用5%糖水稀释。
3.肌注给药:一次8mg。
4.静脉滴注:一次8,16mg,重症者一次16,32mg。
【我的笔记】
五、多沙普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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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床应用
1.用于全麻药引起的呼吸抑制或呼吸暂停,也用于自发呼吸存在但通气不足的患者。 2.用于药物过量引起的轻中度中枢神经抑制。
3.用于急救给氧后动脉血氧分压低的患者。
4.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引起的急性呼吸功能不全、呼吸窘迫、潮气量低。 5.用于麻醉术后,加快患者苏醒。
(二)药效学
1.作用比尼可刹米强,小剂量时可刺激颈动脉窦化学感受器,反射性兴奋呼吸中枢。 2.大剂量时可直接兴奋延髓呼吸中枢、脊髓和脑干,使潮气量增加,也可使呼吸频率有限增快,但对大脑皮质可能无影响。
3.可增加心排血量。
4.给药后20,40s起效,1,2min达到最大效应,药效持续5,12min。治疗性血药浓度为1.5,3.7μg/ml。
5.主要经过肝脏代谢,可能会产生多种代谢产物(其中酮多沙普仑具有药理活性)。 6.0.4,4%经肾脏排泄,总体清除率为5.6,5.9ml/(min•kg)。
7.母体化合物的消除半衰期在成人、早产儿体内分别为3.4h、6.6,9.9h;代谢物酮多沙普仑的消除半衰期为4,8.5h。
(二)禁忌证
1.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
2.嗜铬细胞瘤患者。
3.重度高血压或冠心病患者。
4.颅内高压患者。
5.脑血管病、脑外伤、脑水肿患者。
6.惊厥或癫痫发作患者。
7.严重肺部疾病患者。
(三)慎用
1.严重心动过速、心律失常患者、心力衰竭尚未纠正者。
2.急性支气管哮喘发作或者有发作史者。
3.气道阻塞、胸廓塌陷、呼吸肌轻瘫、气胸等引起的呼吸功能不全者。 4.肺栓塞、神经肌肉功能失常导致的呼吸衰竭者。
5.矽肺或肺纤维化首先导致肺部疾病者。
6.肝功能不全者。
(四)不良反应
1.头痛、乏力、呼吸困难、心律失常、恶心、呕吐、腹泻、尿潴留、胸痛、胸闷、血压升高,以及用药局部发生血栓性静脉炎等。
2.少见呼吸频率加快、喘鸣、精神紊乱、呛咳、眩晕、畏光、感觉奇热、多汗等。 3.有引起肝毒性的个案报道。
4.大剂量时可以引起喉痉挛。
(五)特殊说明
1.停用全麻药如氟烷、异氟烷、恩氟烷等10,20min后,才能使用本药。 2.急救给氧后动脉血氧分压低的患者时,应同时在2h内解除其症状诱因。 3.本药禁止与碱化尿液的药物合用,与拟交感胺合用应谨慎。
4.对于麻醉后或药物引起的呼吸抑制,用药前应确保气道通畅和氧气充足。 5.静脉滴注时速度宜慢,以免引起溶血。
6.骤然出现低血压、呼吸困难加重,应停药。
7.用药过量时的症状:惊厥、不自主的震颤或躯体活动、反射亢进。过量时的处理:无特殊解毒药,主要是进行支持、对症治疗。可以短期静脉给予巴比妥类药,必要时可以给氧。透析无明显效果。
(六)制剂、规格与保存
盐酸多沙普仑注射液:5ml:100mg。避光、密封保存。
(七)用法用量
1.成人,静脉注射
(1)中枢抑制催醒:一次1,2mg/kg,必要时5min后可重复1次。维持剂量为每1,2h注射1,2mg/kg,直至获得疗效。总量不超过1天3000mg。
(2)术后催醒:一次0.5,1mg/kg,必要时5min后可重复1次。总不超过2mg/kg。 (3)呼吸衰竭:一次0.5,1mg/kg,必要时5min后可重复1次。1h总量不超过300mg。 2.成人,静脉滴注
(1)术后催醒: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稀释至1mg/ml滴注。起始滴注速度为5mg/min,显效后可以减至1,3mg/min,总量不超过4mg/kg。
(2)呼吸衰竭:临用前用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一次0.5,1mg/kg,滴注至获得疗效,总量不超过2000mg。
3.儿童,静脉给药。早产儿窒息:0.5,2.5mg/(kg•h),起始应用最小量,必要时逐渐增加剂量。
【我的笔记】
六、安钠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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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效学
中枢兴奋药,能增加cAMP的含量,小剂量作用于大脑皮质的高位中枢,促使精神兴奋,可
解除疲劳。大剂量则有兴奋延髓呼吸中枢及血管运动中枢的作用。可以增加肾小球的血流量、减少肾小管的重吸收,有利尿作用。
长期大量服用可以出现药物耐受性及依赖性,用药过量时可以静脉滴注甘露醇或糖盐加速排泄,当引起烦躁不安或惊厥时,可以使用镇静药物进行控制。
(二)临床运用
1.用于因催眠药、麻醉药中毒或急性感染性疾病所引起的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不全。 2.用于麻醉药或催眠药中毒等引起的昏迷。
(三)成人用量
1.口服给药:1片/次,4次/日,餐后服。
2.皮下注射和肌内注射:一次1,2ml,2,4h可以重复注射,一次极量3ml,一日极量12ml。 【我的笔记】
七、戊四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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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效学
主要兴奋脑干,能直接兴奋呼吸中枢及血管运动中枢,使呼吸增加、血压微升。安全范围小,目前已少用。在急性心内膜炎患者、主动脉瘤患者及吗啡或普鲁卡因中毒患者均禁用。当血药浓度过高时可以引起反射亢进和惊厥。
(二)临床运用
1.用于解救严重疾病以及巴比妥类药或麻醉药中毒引起的中枢性呼吸衰竭。 2.用于癫痫的脑电图诱发试验诊断。
(三)用法用量
常用给药方式为口服给药,一次0.1,0.3g,极量为一日0.5g。肌内注射和皮下注射是一次0.05g,0.1g,每2小时1次;极量为0.3g。静脉注射时应给药缓慢,每1,2min注入0.1g。其余各项与肌内注射相同。
【我的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