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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责任与公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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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责任与公民义务论公民责任与公民义务 《中国海洋大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OCEANUNIVERSITYOFCHINA(SocialSciencesEdition) 2005年第5期 N0.5.2005 论公民责任与公民义务 姜涌 山东济南250011)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摘要:公民责任意识与公民义务意识,其关键的特征在于二者都和公民的"应当","应该"等价值判断概念相 联系.但是,这两个概念在中国的语境中却存在着一些混淆的地方,甚至常常将这两个概念混同使用,尤其是现代 化发展过程中,我们常常在法...
论公民责任与公民义务
论公民责任与公民义务 《中国海洋大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OCEANUNIVERSITYOFCHINA(SocialSciencesEdition) 2005年第5期 N0.5.2005 论公民责任与公民义务 姜涌 山东济南250011)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摘要:公民责任意识与公民义务意识,其关键的特征在于二者都和公民的"应当","应该"等价值判断概念相 联系.但是,这两个概念在中国的语境中却存在着一些混淆的地方,甚至常常将这两个概念混同使用,尤其是现代 化发展过程中,我们常常在法律领域中设定责任和义务概念的单一性,同样,责任和义务概念在道德领域中也存在 着多种设定的途径.因此,我们有必要将这两个概念加以区分,使公民能够意识到在社会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公民 自身所履行的责任与所承担的义务. 关键词:公民责任;公民义务;法律;道德 中图分类号:B0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5X(2005)05—0021-04 在现代中国社会常常会出现"责任重于泰山"的 语句,鲜有"义务重于泰山"的语句;也常常会有"依 法服兵役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的语句,未曾见 到过"依法服兵役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的语 句.尽管在现实生活中关于义务与责任常常混淆在 一 起使用,但是从上面的语句中我们还是会发现其 中存在着差别,那么,我们如何来理解这种差别呢? 在中国语境中,责任是指:一是分内应做的事, 如尽责任;二是没有做好分内应做的事,因而应当承 担的过失,如追究责任.[1](P1444)义务是指:一是公民 或法人按法律规定应尽的责任,如服兵役(跟'权利' 相对);二是道德上应尽的责任;三是不要报酬的,如 义务劳动.l_Ij("?也就是说在中国的语境中,责任和 义务是存在着细微的差异的.责任是"应当的","应 该的",如果不去做,就要受到追究应该做,而没有去 做的责任,责任多是在道德领域中来使用.而义务 则更多是在法律领域中的责任问题.但是在与相对 应的领域中,责任和义务却没有区别清楚,例如权利 是与义务相对,还是与责任相对,这种混淆也使中国 语境在翻译外文中的"责任"和"义务"概念的语义和 语用时,继续存在. 在德语中,责任一词的表达有:一是分内应做的 事情diePflicht,dieVerpflichtung;二是应承担的 过失dieVerantwortung,dieSchuld;三是职责的 adjverantwortlich.[2](P1019)义务一词的表达有:按照 法律规定应尽的责任diePflicht,dieVerpflich— tung,dieVerbindlichkeit,dieObligation.[2](P962) 在德语的语境中出现了与中国语境中相同的涵义, 不是德语的本义,而是根据中国语境的需要对其进 行解释,比附,即是中国语境解释的德语翻版而已. 例如上述的德文词中,既解释责任又解释义务.实 际上在德文中,这些德文词的本义是不同的两个词, 有着不同的语义.在中国的词典翻译中,不仅是《新 汉德词典》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德汉词典》的翻译也 是存在这样问题的,根据中国语境的需要将德文中 相近的词义解释成中国语境中需要的意义,使德文 词义的本义无法在中文中体现出来.例如dieObli— gation翻译成责任,义务,债券,证券.[3](P900)die Verbindlichkeit翻译成unz,义务,责任,约束;zhlb, 债务,支付义务,礼貌,客气.[3~(P1313)dieVerantwor— tung翻译成unz,责任,责任心,职责,辩护,辩白,辩 明.l_3j("dieSchuld翻译成zhlb,债,债务,unz过 错,过失,责任,罪责,有罪,罪,罪恶.l3』("'这样就 使责任和义务这样两个概念一直没有区分清楚.在 英文着作和德文着作的翻译中,也一般把英文的 Duty与德文的Pflicht相联系,认为这两个词的词 源在拉丁语系中是一样的.[4](P474)(注:unz即不可数 的词汇;zhlb即可数的词汇)实际上也是受着中国 语境的需要.但是,在英美哲学中,责任与义务是两 个既相关联又相区别的术语,obligation和duty有 作为中文翻译用义务和责 时是做了严格的区分的, * 收稿日期:2004—11—18 作者简介:姜涌(1963一),男,山东龙口人,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博士, 主要从事政治哲学研究. 2l 任这两个词来翻译obligation和duty是否准确呢? 限于篇幅,我们可以另文讨论. 在英美哲学着作中,尽管责任和义务也存在着 联系,但是其区别也是存在的.例如,怀特利认为: "责任或义务或明或暗的是契约或承诺的结果.我 的责任是我答应或承诺的事,也是别人由此可以期 待或要求我去做的事."l_5]('边沁在使用"责任"与 "义务"时指出:"责任,或表示同一样东西的另一个 词,义务",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并不重要.[fi~(P294)在他 看来,诸如权利,责任与义务这样的词是虚幻的实体 而非真实的实体.哈特认为: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 程中,人类的行为总是要受到约束而非任意的.首 先,一个人有义务的陈述和他可能会因违反义务而 遭受惩罚的陈述通常都是真实的,但是义务陈述仍 然不能等同于对惩罚或伤害的预测.一方面,说一 个人有义务做某事,同时又说他可能不会遭受由于 不履行这种义务而产生的制裁,这并不矛盾.很可 能违反义务的人不被发现;或者即使被发现,但他逃 脱了宣判;或者即使被宣判了,但由于种种原因他仍 然可能没有或不会受到惩罚.这样,义务就并不总 是和制裁相联系.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对义务的 违反不仅仅是预测随之而来的制裁的根据.其次, 被迫做某事和有义务做某事是有区别的:一是一个 人不知道违反义务所带来的不利后果跟他有没有这 项义务没有关系;二是违反义务所带来的不利后果 未必就比履行义务所带来的不便或不利更严重;三 是一个人实际上是否做了义务所要求的事与有没有 义务无关.再次,义务陈述不仅仅是一种事实陈述, 更是一种陈述.作为规范陈述的义务陈述也可 以以事实陈述的方式表达."'一个人有法律义务做 出某种行为'这一陈述并不是一个关于法律的陈述, 也不等于'存在一项法律要求他以某种方式行为'这 样的陈述(尽管可能暗示了这样一些陈述),而是说 至少要从法律中法官所接受的观点来评价他的 行为,这些法官把法律认可为指导和评价行为的标 准,他们通过提出要求并提供压力以实现对法律的 服从,从而决定什么行为是可以允许的."即这种命 题只是关于法律的命题(propositionaboutthelaw) 而不是法律命题(propositionofthelaw),尽管它们 都是正确的,但是意思却并不一样.l_7]('米尔恩 认为:"'义务'在道德和法律中都是一个关键性概 念.它的中心思想是,因为做某事是正确的而必须 去做它.说某人有义务做某事,就是说不管愿意与 否,他都必须做,因为这事在道德上和法律上是正当 的."E8](P34)迪亚斯也认为:"义务不描述行为,而 只是规范行为,因而义务只表述了人们应遵守的行 为模式观念.这样,尽管义务可以用'必须,或'应 该'等命令语句来表达,但义务不过是作为思想而存 22 在,仍然是'应当'之陈述."r9](刚"在英美哲学中,义 务一词带有之意,是与法律连在一起的概念,即 是与人的权利紧密结合的"应当",是对公民社会域 的描述. 那么,什么是义务?学理意义上的义务,可以从 多个方面上讲,在法学上的义务是一个与权利相对 应的概念,"权利"是一个司法专用的概念._】o_"说 某人享有或拥有某种利益,主张,资格,权力或自由, 是说别人对其享有或拥有之物负有不得侵夺,不得 妨碍的义务.若无人承担和履行相应的义务,权利 便没有意义.故一项权利的存在,意味着一种让别 人承担和履行相应义务的观念和制度的存在.如果 说权利表示的是以"要求","获取"或"做"为表现形 式的"得",那么,义务所表示的就是相应的以"提 供","让与"或"不做"为表现形式的"予". 从权利前设推导相应的义务,是现代权利话语 的一般逻辑,但是,从根上讲,权利乃是从道德义务 里推导出来的.人权就是从每个人对同类所必须承 担的相互尊敬,平等相待的道德义务里推导出来的 一 种制度理性.同时,权利与义务并不是简单的对 应关系.有些义务缺乏相应的权利,例如,原始群体 里的相互义务,基于德性的神圣义务;有些权利则缺 乏相应的义务承担者,尤其是诸多经济,社会,文化 权利缺乏实在法意义上的义务承担任者,并因此缺 乏可诉性或司法上的可主张性.r】 在中国和西方的语境中,尽管都存在着将义务 和责任两个概念同等程度上使用,但是二者的区别 在于:中国语境在使用义务和责任这两个概念时,将 其统一在伦理道德中,将一些已然判断变成了应然 判断,也就是把一些原本是法律领域中的问题也上 升到道德领域中去把握,从而使客观性问题主体化. 而在西方语境中,尽管也存在着把义务和责任混淆 使用,但是把义务和责任的统一立足在法律的领域 中,将道德上应该问题变成了法律上的应当,存在着 将公民主体性问题"客体化"倾向.两种语境在论证 义务和责任时之所以都存在着将二者联系使用,关 键在于对公民主体性问题的认识. 所谓公民主体性问题实际上就是公民在自己的 对象行为中的权利和责任问题.在公民社会发展过 程中,公民是实践者,认识者,行为者,公民在自己的 对象性行为中,有权按照自己的需要,按照自己的尺 度去认识世界,把握世界,公民有这个权利.同时既 然公民是用自己的头脑,自己的眼光,按照自己的尺 度去认识世界,把握世界的,那么,公民所讲出来的 一 切观点,结论,真理和一切行为的后果,公民都要 承担责任.因为它们是公民主体自己造成的,并不 是对对象造成的,公民面对世界有自己的权利,因此 就要承担责任,这就是公民的主体性.公民是人,有 人的需要,能力和局限,是人就需要自觉地行人道, 尽人事,说人话.公民有权,也只能够按照公民的尺 度,特点行事,用公民的眼睛去看,用公民的语言说 话,并对此负一切责任,承担全部后果"把人的权利 和责任还给人自身."l_】.因此,笔者认为,责任在现 代社会中更多的是公民个体角色域的概念,公民的 "责任要扩展到可以预见到他的行动所产生的后 果"._】3]"而公民的义务是一种行动方式,这种行 动方式要求最妥善地使用公民个人的地位谋求集体 的利益.公民的权利是公民个人对义务付出应得利 这种利益是从别人尽了他们的各项义务 益的要求, 的过程中产生的.公民个人所要求的利益,不是别 人发挥力量,就是别人自我克制.公民在社会中这 样发挥力量通常是应该由他们自己来斟酌行事的; 公民的自我克制在某种情形下是一种更加强烈性的 必要,并且是属于政治监督或政权的直接管辖范围 之外的.义务在现代社会中更多的是公民个体的公 共域概念或社会域概念,是客体主体化的概念.因 此,建设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社会,更多的需要是建构 公民的责任与义务的法律问题. 正是由于在现代公民社会中,"义务"与"责任" 经常被用在与法律和道德相关的场合,从而使现实 生活中的这两个概念存在着模糊性.然而,公民的 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不仅有共同因素,甚至在某种 程度上可以说前者是后者的一种,或至少可以说以 后者为基础.从共同点方面来看,法律与道德都共 同使用着许多术语,如权利,责任,义务,应当等等, 这绝非完全偶然.在现代公民社会生活中,公民的 法律义务与道德责任在内容上都有重合的部分. 从公民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的关系来看,二 者存在着区别,首先,公民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有 很多不重合的部分,并非所有的法律义务都含有道 德成分.公民违反某些法律义务可能并不会在道德 上受到谴责."违反一项法律可能是错误的,因为法 律所谴责的行为本身是错误的.或者,违反某项法 律可能是错误的,即使法律所谴责的行为本身并不 错,仅仅是由于法律禁止这一行为.……法律一旦 被通过,每个人都有道德责任去遵守它."口刘..其 次,二者在重要性上不一样.公民的道德责任所规 定的事务总是比法律义务重要.一是,道德标准总 是要面对有它所限制的强烈的情感冲动,并且以牺 牲相当多的个人利益为代价.二是,公民社会都要 施加巨大的社会压力以促使个人服从道德责任,同 时也保证把道德标准作为一种理所当然的东西传授 给社会全体公民,公民社会的本质之所在是"公共的 判断取代私人的判断.""对某项法律投票,就意味着 把个人的私人的或自然的意志的目标看作是一项法 律的目标,而法律是平等地约束所有人,又平等地造 福于每个人的;或者,对某项法律投票就意味着,由 于考虑到如果每个人都只沉溺于自私的欲望便会带 来人们不愿意见到的后果,从而限制人们自私的欲 望.""公民比之自然状态下的人更小自由,因为他不 能够再依靠他那不受限制的判断,然而,他又比自然 状态下的人有更多自由,因为他会得到他的同胞们 的习惯性的保护.公民像(原初的)自然状态下的人 一 样地自由,因为他只服从于法律或公共意志(或公 意),他不服从于任何别人的个别的意志."【】"三 是,如果道德标准未被接受,公民的个人生活就会发 生影响深远和另人不安的变化.再次,与公民的法 律义务不同,公民的道德责任是不能够随意改变的. 法律是一种规则,是人类制定出来的主体性要求,它 可以随意产生,更改或消失,这些都可以在短暂的一 瞬间完成.然而道德却不一样,它是人类习惯积淀 的结果,是人类在长期实践中接受下来的,是每一个 民族历史文化积淀的心理认同和价值选择,它不可 能像法律那样随意的,在短时问之内产生,改变和消 失,尽管某些法律的制定可能会引起某些道德传统 衰败.最后,公民的道德责任与法律义务的强制形 式也不一样.法律强制往往是由国家来实施.而道 德强制往往没有任何组织性色彩. 随着现代公民社会的发展和建构日趋完善,各 种法律条文和概念深入人心,大多数公民已经逐渐 把法律作为衡量自己行为的主要法则,而法律之所 以可以为公民设定义务与责任,就在于它是由一系 列具有规范性的规则构成的.公民的责任与义务所 包涵的正当性恰恰也源于规则的规范性的一面.从 规则本身的特征方面看.规则所规定的行为是普遍 的,尽管不是一成不变的.每当出现规则起作用的 场合,人群中的多数都会重复规则所规定的行为,表 现出一定的规律性.但这只是规则的外在特征,或 者说只是从"外在观点"看到的东西.它仅仅是对规 则发生作用的结果所进行的不可靠的经验描述,并 没有能够抓住规则发生作用的方式,从而也未能抓 住公民的责任与义务的关键.规则的关键特征在于 它的规范性,在于它要求并体现了一种"内在观点". 一 方面,规则提出的是一种规范性要求.另一方面, 对规则的偏离恰恰是做出批评或惩罚的正当理由. "从内在观点看",规则是一种既定的行为准则和公 民借以评价彼此言行的标尺.社会中的公民不仅自 己按照规则行为,而且认为这种行为是应当的,正当 的.因为"谁是或谁不是公民,取决于而且只取决于 法律,""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是来自于法律而非自 然,即所有的公民都非'天生的',而是'造成 的.[]' 公民个体尽责是社 社会生活是一种自愿事业, 23 会真精神体现,"因为公民须有为公精神或爱国主 义,否则的话,如果缺乏为公精神或爱国主义,不关 心他们的祖国,只关心他们的私人的或家庭的事务, 就不是公民.["](如果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能够尽 自己之天职,那么,我们社会诚信法则的生成,我们 市场秩序的确立就指日可待了.而自由民主社会恰 恰是这自愿事业的一种反映. 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两个概念存在着歧义又重合 的地方,也就是说,公民责任更多的属于道德哲学领 域里,与"应当"或者"必须"做什么联系在一起,即公 民的责任意味着公民去做的话对于公民从一个长远 的角度来看,从人类社会的整体来看都是"好的".因 为责任是与公民的个体联系在一起的角色域的概念. 公民的法律义务凸显了公民的客观性存在,而公民的 道德责任凸显了公民主观性的属性,法律的义务至道 德的责任,这是一个公民意识主观化的过程;而道德 的责任至法律的义务,则是一个公民的意识的客观化 的过程,也就是说:公民的法律义务存在着客观性的 内容,取决于公民在社会中的存在和样式,体现着公 民在社会中的被动性和依附性,是把公民与社会体连 结在一起的约定,而公民在履行这些约定的时候,既 是为r自己也是为了社会体,"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公民的道德责任是公民的自觉意识存在,反映了公民 的主动性和参与性,作为角色的公民"需要约定和法 律把权利和义务结合在一起,并使正义能符合于它的 目的."[1"也就是说公民的道德责任存在着主观 取决于公民自身的社会属性,公民自在的 性的含义, 差别,与公民自身是融为一体的.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亚里士多德才讲到了那些 通向善的和幸福的生活之道路.公民的价值是以一 种为了公民而绝对地设置出的目标为取向,即以公 民的自信自足,自身携带着其价值的那样一种生活 方式的最高的善为取向. 卢梭在《爱弥儿》第1卷中指出:"自然人完全为 自己而生存,……公民则是整体的一部分,……良好 的社会制度是最善于改变人性的制度,它剥夺人的 绝对生命,赋予他以相对关系的生命,把所谓'我'移 植在共同的单一体中,也就是说移植在社会的'我' 之中;这样,他就不再认为自己是一个单一体,而是 整体的一部分,只有在共同体中才感觉到自己的存 在.……在社会秩序中,一个人如果还要保存他的 自然性的优越地位,不知道自己想要赶什么,永远跟 自己相矛盾;那么,他就永远既不是人,也不是公 民.''[]' 因此.公民责任就是社会公德的核心.而社会 公德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指标.它作为全体社会 成员在社会交往和社会生活中的基本行为准则,要 24 求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倡导团结互助,关 爱他人的风尚.公民道德不仅包括个人品德,而且 包括公民的公共道德.现代社会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的社会公德,就是公民道德的社会责任的扩大化,即 每个公民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这要求每 个社会成员的行为都应以不影响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为前提,更不应造成社会危害.社会公德维系着正 常的社会秩序,本身就是社会现代化的基本要求. 社会现代化要求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而 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构成社会公德的 基本关系,它在维护公众利益,公共秩序,保持社会 稳定方面的作用将会更加突出,成为衡量现代公民 个人道德修养的重要标志,也应该是现代人的应有 意识.如果公民背弃了自己的社会责任,就突破了 社会公德的底线,可以视为不道德,甚至是违法的. 而一个没有社会公德的社会将是一个没有社会凝聚 力的社会,而没有社会凝聚力的社会是没有希望的 社会,也就不可能实现全面的小康社会. 所以,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是有效保护 公民权利的最重要的精神与制度取向.其体现于规 范的法律形态——即宪法上面,则必须将宪法制定 为扞卫人权,中立不偏,具建设作用,促政治共同体 凝聚的政治生活根本文件.于是,在此将价值主张 的人民主权通过法律的形式,以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的规定坐实. 参考文献: [1]现代汉语词典[z].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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