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年检公告
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年检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
12年8月~存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从2012年5月至20我社将根据人民银行统一
~对已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展年检工作。
一、年检范围: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年检的范围为企业营业执照或可证明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
人、负责人及开户代理人的公民身份信息。
二、年检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8月10日(以当地人民银行安排为准)
三、年检主要内容:
根据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请贵单位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向开户行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应记载有效年检标识~若没有年检标识~则一并提供载有有效年检标识的副本,、政府人事部门,编
制委员会,的批文、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
,应记载有效年检标识,、社团登记证书,应记载有效年检标识,等相关开户证明文件,
2(国、地税部门税务登记证正本,
3(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应记载有效年检标识,,
4(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5(开户许可证正本,
6(代办人身份证。
四、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客户未能提交身份证件及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实的~银行机构将其作为可疑账户信息~按照反洗钱法律和风险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