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桐乡市乌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2017-11-10 7页 doc 21KB 110阅读

用户头像

is_337177

暂无简介

举报
桐乡市乌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桐乡市乌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民初时期水乡特色浓郁的建筑。 桐乡市乌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二) 文化璀璨,名人荟萃 文 本 作为文学巨匠茅盾的故乡,乌镇人杰地灵,文人荟萃,雅士聚集,名人代出, 孕育了历史上众多文豪、官宦、名医和革命先驱,素有“郎中码头”之称。如南 第一章 城镇历史文化价值 朝梁昭明太子曾随其师尚书沈约来此读书;明末清初著名理学家张杨园,清代的 第一条 乌镇在众多的水乡城镇中以其独特的历史风貌和浓郁的历史文化 藏书家鲍廷博,进士严辰、夏同善,现代文学巨匠茅盾,现代作家孔另境,中国气息而显得尤为突出,...
桐乡市乌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桐乡市乌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民初时期水乡特色浓郁的建筑。 桐乡市乌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二) 文化璀璨,名人荟萃 文 本 作为文学巨匠茅盾的故乡,乌镇人杰地灵,文人荟萃,雅士聚集,名人代出, 孕育了历史上众多文豪、官宦、名医和革命先驱,素有“郎中码头”之称。如南 第一章 城镇历史文化价值 朝梁昭明太子曾随其师尚沈约来此读书;明末清初著名理学家张杨园,清代的 第一条 乌镇在众多的水乡城镇中以其独特的历史风貌和浓郁的历史文化 藏书家鲍廷博,进士严辰、夏同善,现代文学巨匠茅盾,现代作家孔另境,中国气息而显得尤为突出,其历史文化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共产党早期活动家沈泽民,章太炎夫人汤国梨,30 年代新闻界的风云人物严独 鹤......都是出自乌镇闻名遐迩的人物。 (一) 历史悠久,文物古迹丰富 乌镇同样也为丰富我国的文化宝库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如梁昭明太子编辑的 据东郊谭家湾古文化遗址考证,远在新石器时代已有先民在乌镇繁衍生息。 、 《昭明文选》对后世的影响可与《诗经》《楚辞》相媲美;茅坤所编选的《唐宋据民国《乌青镇志》载:“镇周属吴。吴戍兵备越,名乌戍,秦置会稽郡,裂车 八大家文抄》成为当时著名的著作;张杨园编写的《补农书》是我国农业史上一 ,乌青溪(即今市河)之间,西属乌程,东属由拳(县名,今嘉兴市的一部分) 、 部最可宝贵的遗产之一等等。而近代文学家茅盾所写的《子夜》 《林家铺子》、 ,秦汉以后两镇基本呈分而治之的局面,但是乌青两镇仅一水之隔,自古始析” 《春蚕》等是我国文学宝库中的不朽之作。如此众多的文化成就,为我们了解乌就有将两镇合称为乌青镇之说。南宋时期这里已成为浙北巨镇,发展至鼎盛时期。 镇,了解我国丰富多姿的民族文化提供了良好的素材。解放后,乌青两镇真正合并定名为乌镇,并划归桐乡,隶嘉兴市管辖至今,历来 (三) 市镇格局独特,水乡风貌完好便是浙北水运枢纽和附近几个乡镇的经济、文化、交通中心。 乌镇悠久的历史,积淀了丰厚的历史文化财富,虽经历了战乱的影响,但镇 乌镇的发展和市镇格局的形成与水有着血脉相连的紧密联系,因水成市,区内至今仍保存着众多的文物古迹。其中有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茅盾故 枕河而居,形成了乌镇自由而含蓄、朴素而雅致的整体风格和“出门即是桥,人居;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谭家湾遗址;列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六朝遗 家尽枕河”的水乡风貌。其境内主要水系有南北向贯穿全镇的市河,及其两侧东胜”石坊、唐代银杏和修真观戏台。此外,还保留着转船湾、东大街、西大街、 西走向的西市河和东市河,它们与依河伸展的东西南北四条大街形成 “十”字南大街等处如文昌阁、立志书院、石佛寺、慈云寺、朱家厅、访庐阁等大量清末 型的城镇空间系统主骨架,是人们组织生活、交通的主要脉络,并形成了乌镇独特的星形城镇形态。古镇内处处街坊临河、宅第傍水,水、建筑、街巷、桥梁、 第二章 总 则水埠、园林等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融为一体,是水乡居民崇尚自然、与世无争, 第二条 为保护乌镇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保护和延续古镇的风貌特点,追求“天人合一”思想的体现。 继承和发扬乌镇的传统文化,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的管理工作,促进社会主 此外,乌镇长期以来以市河为界分而治之的局面也对今天城镇形态的发展 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划。产生了影响,形成了独特的双镇格局和一主四副的中心形态。 第三条 本规划是桐乡市乌镇镇城镇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乌镇历史 (四) 建筑造型轻巧,色调淡雅优美 文化保护区保护与管理的依据。本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 乌镇现存传统民居多为清末民初建筑,布局随意精炼,造型 轻巧简洁,色彩 本规划的规定。淡雅宜人,轮廓柔和优美。在经济因素作用下形成了以“上宅下店”为主、结合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三部分组成。 、“前店后宅”“前店后坊”形式的集商业、居住、生产为一体的建筑形式。建筑 第四条 规划依据尺度不高,大多为两层,通过天井、长窗使室内外空间相通。建筑刻意亲水,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 年 12 月)。街后河,临水的建筑为争取更大的用地往往采用木桩或石柱打在河床中,上架横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 年 10 月)。梁,搁上木板,称为“水阁”,错落有致的临水房屋加上虚实相间的建筑基座处 3、《浙江省实施城市规划办法》(1992 年 1 月)。理,构成了乌镇独具的“人家尽枕河” 特色。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2003 年 5 月 18 日公布, 乌镇建筑色彩除了拥有江南水乡的以黑、白、灰为主色调外,在正立面的处 200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理上,上下两层大多采用木板刷桐油,山墙形式除普通封火墙外,还常见“观音 5、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1972 年 11 月通过)兜”。 6、《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88 年 11 月)。 7、《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1999 年 7 月)。 (1994 年 9 月) 8、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9、《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10、浙江省人民政府《转批省文化厅、省城乡建设厅关于请公布浙江省首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单请示的通知》(浙证发lt1991gt191 使之相互依存,相互烘托,共同反映城镇的历史文化积淀,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号)。 文明的协调发展。 11、《桐乡市乌镇城镇总体规划》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2 年编制。 (六)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方法重在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的历史真实性及其 12、国家,省有关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的相关文件。 历史风貌的协调性。对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 13、有关乌镇的镇志、府志、相关文字资料等。 原址重建。 第五条 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原则和保护工作重点。 (七)编制保护规划要突出保护重点。对文物古迹、传统民居建筑及其环境 (一) 贯彻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 和水乡风貌,具有传统风貌的街区予以重点保护。作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尤其要注重对濒临破坏的历 第六条 规划期限和保护目标史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努力实现历史文化遗产的永续保存和合理利用,充分 近期 2002-2005 年。古镇水乡传统风貌地区的保护、改善和整治初见成效,发挥其特有的作用。 居民生活质量普遍得到改善。对国家级、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部分 (二)按照文化遗产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大乌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力度, 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民居建筑本身进行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同时搞好环境配切实做好城镇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同时在保护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世界文化遗 套工作;乌镇古镇保护二期——西栅地区的保护与利用工程开始启动;在古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原则。 镇范围内破坏空间形态和尺度以及严重损害文保单位和保护建筑历史风貌和水 (三)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现代化建设的关系。城镇的现代化建 乡风貌的建设性破坏得到遏制,基本适应乌镇镇申报世界历史文化遗产的需要。设,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旧城的调整改建要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相结合,使 中期 2006-2010 年。重点对新旧城镇发展节点、河道及其周边环境以及重点乌镇的城镇发展和建设,既适应现代生活和工作的需要,又切实保护其历史文化 保护区外围的 风貌协调区范围进行整治,开发新区,将古镇中的工业、仓储用地特色,保证保护与建设的协调发展。 全部搬迁至外围,使古镇水乡风貌更加纯净、自然;同时按照保护世界文化与自 (四)与城镇总体规划相协调。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是城镇总体规划的重 然遗产公约的要求对保护古镇风貌,完善管理体制。要组成部分,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应当符合城镇总体布局要求,并纳入城镇 远期 2011-2015 年。开展南栅、北栅地区传统风貌的改善、整治和保护并取总体规划;同时城镇总体规划应当在城镇性质、总体结构、功能分区组织等方面 得明显成效;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建筑本身得到科学展示和合理利用;其周充分体现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要求。 围与文物不相协调的环境逐步得到整治;古镇空间形态的保护取得良好效果,传 (五)既要保护有形的历史文化遗产,又要继承和弘扬无形的优秀传统文化, 统水乡风貌基本恢复,使乌镇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和世界历史文化的宝贵财富。 轴线:乌镇古镇在发展过程中形成“四街三河二路”的轴线体系: 第七条 规划范围和保护重点 (1)“四街三河”历史发展轴线:东、西、南、北四条大街沿市河、西市河、 本次规划范围为乌镇镇城镇总体规划划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总用地面积 东市河呈十字型分布并形成东西南北四栅的水乡特色风貌轴;13.7 平方公里;将西至隆源路、东至姚震公路、南至子夜路,和西至老运河、东 (2)“二路”现代城镇发展轴线:在水陆交通被公路交通替代的今天,子夜至隆源路、南至规划西栅南路、北至西市河北 200 米范围,以及西起隆源路延伸 路和隆源路成为城镇的主要轴线,也是游客进入和游览古镇最便捷的通道。段、东至规划新华中路东 50 米、南至隆源南路、北至子夜路的范围划定为古镇 区域:乌镇中市处于东西南北四轴的交汇之地,是乌镇最重要的中心历史街范围,总用地面积 2.85 平方公里,其中包括了东栅及中市、西栅、南栅和北栅四 区。以此为枢纽,向东、西、南、北四栅延伸形成四处各具风貌特色的传统街区。个历史地段共 2.04 平方公里范围为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的重点地区。其余为 (三)构筑系统,形成整体性的古镇风貌格局,展示古镇历史文化积淀。新区范围。 通过抓住名人文化、水乡风貌、传统民俗三条线索,使乌镇的历史文化得到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范围扩大至乌镇镇域,总面积约 71.2 平方公里。 充分的展现。 第八条 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总体框架 名人文化线:充分利用名人效应,重点对茅盾、夏同善故居及其与之相关的 (一) 实行重点保护与一般保护相结合 书院、学堂等建筑物及其周围环境进行重点保护、整治,整理、挖掘或恢复与沈 在规划期内重点对东西南北四栅传统水乡风貌地区进行保护,保护以黑、白、 、 约、裴休、陈与义等历史名人相关的六朝遗胜、唐代银杏等古迹和“南轩”“三灰和木板刷桐油为特点的古镇色彩基调,以及以一、二层传统民居构成的沿河呈 、 、 、 友亭”“丞相裴休府”“沈约故居”“昭明书馆”等历史遗存。“线形”发展的整齐、笔直的古镇空间形态格局,对新老城镇发展轴交汇处等破 水乡风貌线:通过对东、西、南、北四栅历史地段原汁原味的风貌保护与整坏古镇肌理的地区、市河两岸地区进行重点风貌整治,对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 治,体现普通古朴又独具特色的水乡古镇风情。镇规划区范围采取一般保护和环境协调控制相结合的保护模式。 传统民俗线:在现状修真观戏台、东栅徐家厅等作为展示乌镇传统民俗的舞 (二)通过节点、轴线和区域三个层次空间上的相互联系,组构乌镇古镇传 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地方文化,利用传统厅堂、民居建筑形成具有浓郁地方统空间格局。 特色的博物馆和民俗馆系列,将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展示融合起 来,多层面、 节点:(1)自然景观类:河道、港湾、古树等 多视角的展现乌镇的地方文化。 (2)建筑物类:寺观、民居、厅堂、茶楼、船湾、弄巷等; (3)构筑物类:古桥、河埠、门券、牌坊等。 有地方特色,不宜采用现代城市的做法。 第三章 保护和延续古镇的格局和风貌特色 街市两侧建筑功能应以传统民居和公共建筑为主,鼓励发展传统商铺茶肆和 第九条 保护东、西、南、北四栅的河一房—街—房以及河—街—房两种 产商结合的手工作坊,建筑的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应符合风貌要求,建筑檐形式的沿河风貌带。保护范围与该处历史地段的重点保护区和环境协调区相一 口高度统一控制为 6 米,色彩以黑、白、灰及红褐色和原木色为主。致;保护有河无路(浮澜桥港、虹桥港、百子桥港、白娘子港等)的水乡风貌带, 对穿越传统街市的主要道路节点、桥梁周围进行重点整治,如乌镇大桥、北保护范围一般为河道外侧 20 -50 米范围。该保护范围应保持原有小桥、流水、人 花桥、乌桃公路二号桥周围半径 50 米范围和新华路两侧各 50 米范围进行环境治家的江南传统特色,建筑形式应以坡屋顶为主,体量宜小不宜大,色彩应以黑、 理,对该范围内新建的建筑界面,要求尊重传统形制和尺度,修建成具有江南水白、灰为主色调,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应符合风貌要求,如“水阁”的处理 乡特色的曲折退进的街道界面。等,建筑功能应为居住或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在历史地段内以各历史地段控制限 第十一条 对保留的传统民居建筑应加以维修,建筑色彩应取黑、白、灰及高为准,历史地段以外的水乡风貌带保护范围内建筑高度控制为三层,檐口高度 其他江南水乡传统民居的色彩加以统一控制,建筑装饰、建筑形式应采用民居形不超过 9 米。 式的坡顶黑瓦房,建筑门、窗、墙体、屋顶及其他细部必须是江南水乡传统民居 对沿河地带的景观风貌进行统一规划,保持沿河空间尺度,特别在与历史地 的做法。建筑功能为居住建筑或开发成为民居展览馆和民居旅馆。段衔接的过渡地带,应延续历史地段的风貌和空间结构,重点对市河以西、乌镇 对古桥、河埠、门券、界碑等古镇历史文化信息的载体的修缮,应严格保留大桥周围的南栅对岸沿河景观进行整治,保护古桥,对沿河新建桥梁进行整饬, 原有的结构框架,并在修复中尽量利用原旧材料,按传统的技术和工艺施工,最整修河埠头,驳岸建议统一采用石砌,沿河道路采用青石板路面铺砌(为保证车 大限度的使这些载着历史文化烙印的物质实体具有原真性的保存下来。对已建外辆正常通行,应有一定耐压性)。 观有损水乡风貌,材质与古镇风格不相协调的,如市河上的北花桥等现代桥梁, 第十条 保护以东、西、南、北四条大街及延伸段为主构成的传统街市。规 应逐步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复原、更新或改造。划要求该风貌带应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和比例,如有骑楼门券应保持通畅;在传 第十二条 古镇整体层次的保护措施统街巷两侧已建的有损古镇风貌的建筑,必须加以改造和整治。地面铺装应恢复 (一) 开发新区,保护古镇水乡传统特色,采用石板铺砌;原有电线杆、有线电视天线等有碍观瞻之物要逐步取消或移位;街道小品(如果皮箱、公厕、招牌、标示牌、路灯、广告等)应 新一轮城镇总体规划通过扩大城镇规模、新区开发和工业的集中发展,使城镇的各项建设用地可以在更广阔的发展.
/
本文档为【桐乡市乌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