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武院教字〔2010〕6号
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考查课程考试
管理规定》的
各教学单位:
为
课程考试管理工作~确保各项考务工作顺利进行~教务处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考查课程管理规定》~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考查课程考试管理规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考查课程 管理规定 通知
中南大武院教务处 2010年10月12日印发
1
附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考查课程考试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我院考查课程的考试~加强考查课程,含公选课,的成绩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核课程的组织
各教学单位要充分重视考查课程的考核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由系主任为主要领导~教研室主任以及相关任课教师等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
二、考查课程的考核方式
1、一般情况下~考查课程应采用课程小论文、综述报告、调查报告、综合性大型作业,设计,、案例分析、口试等形式考核。
2、实践性,操作性,较强的课程可采用实验操作或上机操作考试等形式考核。
3、考查课程不提倡采用试卷考核的形式~如采用试卷考核的~其要求等同考试课程。
4、所有考查课程都要实行平时考核制度~并有完整的原始考核记录。考查课平时考核以课堂回答问题的效果、次数、完成作业的状况、学习态度、出勤或平时测验等为参照依据。
5、不同专业的考查课程,含各教学单位申报的公选课,可通过上述不同的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提出考核的具体
~并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考查课程期末考核方式审批表》~经教研室负责人审定~系,部,主任审核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教务处选定的公选课由任课老师提出考核的具体方案~并填写《中南财经政
2
法大学武汉学院考查课程期末考核方式审批表》~直接交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执行。
三、考查课程的考核组织和时间安排
考查课程考核审批备案工作应在每学期初完成~同时由任课教师在学期初向学生公布。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教学
和教学进程确定考核时间以组织考核。考查课的考核应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完毕。
四、考查课程的考核成绩评定要求
1、考查课平时成绩评定时~由任课教师在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的基础上~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按照考核要求~依据平时考核材料的积累~在课程结束一周内~准确、公正评定~不得无故提高或降低学生的成绩~统分要细致、正确~累加总分应准确无误。
2、考查课期末考试成绩评定时~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考查课程期末考核方式审批表》中的评分
评分~且课程小论文、综述报告、调查报告、综合性大型作业,设计,等要有任课教师的批改评语。
3、考查课的评分采用百分制~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核70%。
五、考查课程的成绩录入和补考
1、考查课任课教师应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评出成绩~并在网上登录学生成绩~将成绩单和成绩分析表各打印两份并签名~连同评定学生成绩的依据材料报送开课系存档备案。各教学单位将学生成绩单和成绩分析表各一份交教务处备案。成绩一经上交~原则上不予更改。公选课的成绩和相关资料直接交教务处。
2、除公选课外~考查课的补考方式和期末考试一致~各教学单
3
位按教务处下发的补考通知单组织实施。
六、考查课有关资料归档
考查课有关资料归档由开课系存档~其中公选课考核的有关资料由教务处存档。存档时~试卷考核的课程与考试课程要求一致~非试卷考核的课程应齐备以下资料:
1、考核方式审批表,
2、各种考核评分依据原始记录材料,
3、学生成绩单,
4、成绩分析表。
七、考查课程的监督检查
1、为了确保考查课程的考核质量~学院成立由教务处、督导室及各教学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的教学考核监督检查小组~重点加强对考核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2、学院教学监督检查小组将对以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1,学生成绩的结构、比例明显不符合正态分布,
,2,10%以上的学生对成绩提出异议。
通过专项检查~如发现老师的评分确实有误~可要求老师予以更正并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考查课程期末考核方式审批表》
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
考查课程期末考核方式审批表
20 —20 学年第 学期
课程名称 班级 课程性质
任课教师 专业 学时
考核方式:
考核内容:(只注明本课程的知识重点)
评分标准:
教研室主任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系主任意见:
系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教务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任课教师、开课系、教务处各存一份,于学期初交教务处备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