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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济宁学院教务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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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济宁学院教务处文件济宁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字[2010] 31号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各系(部): 本学期新授课2011年1月7日结束,1月8至19日复习考试。为使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 本学期学校统一安排公共课考试科目为:2010级本科专业,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0级专科专业,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英语;2009级本科专业,VB(理科专业)、VF(文科专业)、教育学(英语专业)、心理学(音乐学专业);2009级专科专业,教育学(师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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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字[2010] 31号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各系(部): 本学期新授课2011年1月7日结束,1月8至19日复习考试。为使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 本学期学校统一安排公共课考试科目为:2010级本科专业,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0级专科专业,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英语;2009级本科专业,VB(理科专业)、VF(文科专业)、教育学(英语专业)、心理学(音乐学专业);2009级专科专业,教育学(师范专业)、心理学(生物教育、体育教育专业);2008级本科专业,心理学(音乐学专业);2008级专科专业: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旅游管理、涉外旅游专业)。 本学期学校统一安排的专业课考试安排3,4门。 二、考试时间 学校统一安排的考试,2011年1月13日、14日进行公共课考试,17日至19日进行专业课考试(具体安排见《考试安排表》)。非学校统一安排考试的公共课、专业课,可在停课前随堂进行考查、考试。 三、考试形式 学校统一安排的考试科目应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 非学校统一安排的考试科目可采用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和实验、操作、表演、综合、小等形式,或多种形式兼用,具体由各教学单位确定。 四、命题、阅卷 各教学单位要按《济宁学院命题》要求组织命题。 每一科目均应命题量相当、难度相近的A、B、C三套试卷,各套试卷重题量不超过20%,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试卷版式要符合《济宁学院试卷规范》要求(试卷样式从学校FTP教务处文件夹中下载),应使用8开纸打印,页边留密封线,按百分制命题,各题应有明确分值;由教研组长把关,系(部)主任审定并确定考试试卷和补考试卷。 试卷由教务处负责印刷、装订、保管。公共课、专业课试卷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电子、纸质各一份)请于2010年12月17日前交教务处。 凡笔试试卷,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密封。 阅卷工作按照《济宁学院评卷规范》要求进行,用集体评阅、流水作业的方式。阅卷时要严格执行评分标准,不草率打分;试卷上的总分和分项分数,不准私自涂改,确属累计和批改错误,更改处必须有批卷人签名。 五、考场、监考、巡考 考场实行单人、单桌,并且左右间隔两人以上位置。标准考场考生人数为30-40人,每一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每场考试前要由系 对学生随机安排座次,并在开考前15分钟由监考教师向学生公布。考场内要做到“四净”,即“黑板净”、“桌面净”、“窗台净”、“地面净”。 监考工作按照《济宁学院监考工作规范》要求进行。 考试期间学校领导、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将对各系考试工作进行检查、巡视。 六、成绩报送、试卷及成绩分析 阅卷工作完成后,各系、部要认真进行成绩登录。各科成绩由专人录入或导入到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出成绩单,核对无误后,经系、部主任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公共课成绩1月19日前报送,专业课成绩1月21日前报送。 统分工作结束后,各考试课程应进行试卷及成绩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单位汇总后于1月21日前报教务处。 七、试卷装订 统分工作结束后,试卷由各系(部)按专业整理、装订,认真填写试卷封面,送教务处妥善保存。 学生试卷装订按如下方式进行: 1.使用教务处统一印制的试卷封面。封面上手写文字应用黑色墨水笔、字迹清楚、工整规范。装订前应按学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 2.试卷装订按顺序依次包括如下内容: (1)封二粘贴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册。 (2)空白试卷。 (3)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4)试卷分析。 (5)学生答卷(试卷试题量较大的只装订学生答题纸部分)。 八、缓考和违纪学生处理 学生确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期末考试的,应提出申请,经所在系签署意见后,考前报教务处,并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按无故缺考处理。 考试中学生出现违纪情况,所在系应在该科考试完成半小时内将情况书面通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在当日做出处理。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专科生考试作弊,取消其专升本报考资格。根据《济宁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本科生考试作弊,取消其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九、有关要求 各系要加强期末各项工作的统筹规划,及早安排有关工作。有本科毕业生的系要安排好毕业设计(论文)准备阶段工作,确定指导教师、题目、做好论文开题及写作的准备工作。 各系要加大考试宣传、管理力度,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济宁学院课程考试管理规定》(济院政字[2009]160号),加强师生诚信教育、遵章守纪教育。监考教师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坚守岗位,严守纪律。对监考不认真或纵容学生违纪的,将按照学校《教学事故和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违纪学生,要在严格处理的 同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各系教学督导组要对本单位考试工作各环 节予以监督,切实发挥作用 201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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