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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行政诉讼第三人包括

2017-09-27 4页 doc 16KB 2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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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行政诉讼第三人包括8行政诉讼第三人包括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考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作业1 略 作业2 一 1993年3月28日,李某和关某一起去河边钓鱼,后二人回家。路上没走多远,李某改变主意,对关某说,不如到主河去摸鱼,关某同意,二人折回主河流处。在经过一片树林时,二人进入玩耍。玩耍中二人都吸了烟,并玩了弹火柴游戏。在走出树林时,关某见树林边有一队枯草,即划火柴将枯草点着。火苗迅速升起,并向树林里蔓延。二人急忙扑打,但因火势越烧越大,未能扑灭,二人惊慌离开现场跑回家。某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某乡人民政府为...
8行政诉讼第三人包括
8行政诉讼第三人包括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考形成性考核册参考 作业1 略 作业2 一 1993年3月28日,李某和关某一起去河边钓鱼,后二人回家。路上没走多远,李某改变主意,对关某说,不如到主河去摸鱼,关某同意,二人折回主河流处。在经过一片树林时,二人进入玩耍。玩耍中二人都吸了烟,并玩了弹火柴游戏。在走出树林时,关某见树林边有一队枯草,即划火柴将枯草点着。火苗迅速升起,并向树林里蔓延。二人急忙扑打,但因火势越烧越大,未能扑灭,二人惊慌离开现场跑回家。某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某乡人民政府为原告,以李某与关某放火烧毁该乡果园村的树林50亩,造成经济损失达4000元为由,于1993年4月3日作出处罚决定:对关某罚款500元,并令其赔偿经济损失2500元,令李某赔偿经济损失1500元。李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谁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乡人民政府是行政行为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属于被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组织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具有处罚的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处罚权,能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二 1996年5月15日,吴某从常德市到韶关办事。次日凌晨二时许,吴某到其住在韶关的姑姑家,其姑姑家与王某的住所分属前后相邻的两幢楼。黑夜中吴误将第5幢楼认为是第4幢楼,吴某上楼到王某家门口,便用其姑姑给的钥匙开王的房门,开了约三分钟,门打不开。正在睡觉的王某夫妇被开门声吵醒,以为有小偷,便拿了一把三角刮刀去开门。吴听到房内有动静后没出声,刘开门后发现吴穿着大衣站在门口,手里拿着长条状物,(实为报纸)便用三角刮刀向吴刺去,致吴右肩受伤,被送医院治疗用去医疗费996元,经韶关市公安局鉴定属轻微伤。在吴住院的第二天,刘某前往医院看望,并向吴道歉。九公里派出所经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后,越5月25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对刘殴伤他人的行为给予警告处罚,并裁决刘某赔偿吴某1000元,负担医疗费996元。刘某不服上述两项裁决,向韶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韶关市公安局经复议,作出裁决维持九公里派出所的原裁决,刘某仍不服,向韶关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刘某诉称,其行为并非故意殴打他人,吴某误开门也有过错,在当时特定环境下认为吴某是小偷而误伤,可以给予民事赔偿,而不应受到治安处罚,被告的行政处罚裁决不公正。被告九公里派出所辩称,刘某持刀伤人,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应受到行政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在深夜错开原告的门,在听到屋内有动静时,又没有用正确的叫门,原告在心理极度紧张的情况下用防身的工具刀误伤吴某,其行为虽造成吴某轻微伤,但主观上没有违反治安管理的故意,故不能构成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客体,被告对此作出处罚欠妥,故此判决:撤销九公里派出所治安管理处罚书和赔偿损失、负担医药费用裁决书。 8行政诉讼第三人包括(ABD)。 A原告 B被告 C代理人 D第三人 9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有(BC)。 A人民法院 B诉讼参加人 C诉讼参与人 D人民检察院 10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A)。 A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一律不准上诉 B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0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C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D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 名词解释 1行政法律事实:可分为两大类。 法律事件。法律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那些法律事实,主要包括: (1)人的出生、死亡。如人的出生、死亡会导致户口登记、注销等行政法律关系。 (2)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如战争可以导致兵役征集和财产征用等行政法律关系;自然灾害可以导致税收减免、社会救济等行政法律关系。 (3)时间的流逝和物的灭失。如物的灭失可能导致行政赔偿法律关系。 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有意识能产生相应法律效果活动。它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导致行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行为,主要是行政主体的行为,也可以为行政相对方的行为,如行政主体吊销相对方营业执照的行为;行政主体没收、征收财物的行为;行政相对方申请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等。 2资格许可:是指行政主体应申请人的申请,经过一定的考核程序核发一定的证明文书,允许其享有某种资格或具备某种能力的许可,如律师证,会计师执照,驾驶执照等。一般来说,资格许可中同时也饮食了对被许可人的行为许可。 3要式行政行为:是指必须根据法定方式进行或者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才能生效的行为。 4行政不当:也叫行政失当,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 四 简答题 1简述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 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根据制定主体、效力等级以及制定程序的判别可将行政法的法源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 2简述行政许可的特征 (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 (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 (5)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 3简述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 (1)工作 (2)执法监督检查;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单独检查和联合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 查。 (3)审查批准 (4)备案 (5)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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