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诸暨市公立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2017-12-28 3页 doc 14KB 77阅读

用户头像

is_348501

暂无简介

举报
诸暨市公立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诸暨市公立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颁发〈浙江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浙价法[2002]331号)以及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诸政发[2004]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政府举办的公立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依据生均培养成本、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结合政府资金投入等情况,按“分等定级,优质优价”的原则制定。 第四条 幼儿园收费项目...
诸暨市公立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诸暨市公立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颁发〈浙江省定价目录〉的》(浙价法[2002]331号)以及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诸政发[2004]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政府举办的公立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依据生均培养成本、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结合政府资金投入等情况,按“分等定级,优质优价”的原则制定。 第四条 幼儿园收费项目确定为保育费、代管费、伙食点心费三项。除此外,未经批准,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保育费、伙食点心费原则上按月收取,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幼儿家长要求按学期缴费的,可按学期收取。 代管费按学期收取,其使用范围为:省定统一教材,幼儿配套用书,必要的手工材料,春(秋)游门票及交通费。期末列出清单,多退少不补。 幼儿入园后因故要求转学或退学的,保育费、伙食点心费按月结算,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收;代管费按学期结算。 幼儿园日供应一中餐二点心。 第五条 幼儿园等级由市教育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根据幼儿园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等条件评定等级。各幼儿园可在相应的等级收费标准内,制定实际收费标准,报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收讫后执行,并抄送市教育局。分等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一《诸暨市公立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级评定办法按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诸教[2010]13号) 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条 幼儿园保育费标准适用于三周岁及以上日托班,三周岁以下幼儿保育费可在规定标准基础上上浮20%;不提供中餐及午休的幼儿园,保育费按规定标准减收10%;暑假期间,因家长要求参加幼儿园困难班的,可加收每人每天2元保育费;全托(寄宿)班的保育费可在日托保育费的基础上上浮70%。 第七条 幼儿园是社会公益事业,目前各公立幼儿园办园经费主要靠财政拨款和收费。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扣减对幼儿园的财政性拨款,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取统筹幼儿园收取的各项费用。幼儿园接受社会、个人捐资助教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等费用。幼儿园接受社会、个人捐赠应开具财政部门监(印)制的票据,收入上交财政专户,全部用于幼儿园建设,不得用于发放教职员工福利。 第八条 幼儿园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收费前应按规定申领《收费许可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实行财政专户管理。自觉接受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的指导、监督。违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条 国有民营、民办公助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参照执行。 第十条 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由各幼儿园依据生均培养成本自行制定,报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收讫后执行。 第十一条 为照顾弱势群体子女的幼儿教育,凭低保证、特困证,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就近入园,并享受保育费减半收取优惠。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秋季新学期开学起执行。原有关幼儿园收费管理的相关政策同时废止。 附件一: 诸暨市公立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等 级 城 区 农 村 标 准 等级 收费标准 等级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特级 450元 特级 400元 一级 320元 一级 300元 保育费 二级 240元 二级 220元 (元/人.月) 三级 170元 三级 160元 准办级 120元 准办级 120元 伙食点心费 95元/人.月 85元/人.月 代管费 80元/人.学期 80元/人.学期 说明: 1、以上保育费为最高标准,允许各幼儿园向下浮动,幅度不限。 2、创评为省一级幼儿园的,保育费标准可在同等级保育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 3、幼儿园在暑假期间可根据家长要求举办困难班,由幼儿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不得强制。 4、幼儿园可根据家长要求举办节假日的幼儿兴趣班,每学期不得少于64课时(每课时为半小时),收费标准96元/人.学期。由幼儿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不得强制。 5、幼儿园应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保证幼儿在园时间,并建立教师早晚值班制度,以方便幼儿家长正常工作。
/
本文档为【诸暨市公立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