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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答辩

2018-03-21 50页 doc 114KB 10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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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答辩高级会计师答辩 第一部分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题 1、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若干要求,其中一条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怎样理解“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请举例说明。 答: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仅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企业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在多数情况下,其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是一致的。但在有些情况下,会出现不一致。例如:企业按照销售合同销售商品但又签订了售后回购协议,虽然从法律形式看实现了收入,但如果企业没有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高级会计师答辩
高级会计师答辩 第一部分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题 1、新《企业会计》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若干要求,其中一条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怎样理解“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请举例说明。 答: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仅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企业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在多数情况下,其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是一致的。但在有些情况下,会出现不一致。例如:企业按照销售销售商品但又签订了售后回购协议,虽然从法律形式看实现了收入,但如果企业没有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没有满足收入确认的各项条件,即使签订了商品销售合同或者己将商品交付给购货方也不应当确认销售收入。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哪些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哪几个级别,每年应接受多长时间培训, 答:(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 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取得或者受聘高级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具备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 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取得或者受聘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具备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 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取得或者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以及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未取得或者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 (3)每年继续教育时间不得低于24小时 3、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过程中,我们不能忽视国情。既要坚持中国特色,又要妥善处理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问题。我们处理中国特色与国际趋同的关系的原则是什么, 答: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过程中,我们也不能忽视国情。既要坚持中国特色,又要妥善处理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问题。我们的原则是: 第一,趋同是进步,是方向。趋同是协调的进一步深化,体现了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要求。任何一个不想游离于国际市场之外的经济体或组织,都不能无视准则国际趋同这一发展趋势。这就需要共同努力,尽量寻求一致。 第二,趋同不是简单地等同。各国在经济环境、法律制度、文化理念以及监管水平、会计信息使用者和会计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不顾各国国情,不顾会计审计发展状况和环境特点,一味追求会计准则的简单趋同,难以实现真正的趋同。 第三,趋同需要一个过程。各国国情的差异决定了合作的自愿性,需要积极且不断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努力追求符合国际效率、公平、主权和全球多样性发展要求的建设机制。 第四,趋同是一种互动。趋同并不意味着单向运动。它是世界各个国家之间、以及各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之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同各区域会计组织之间,相互沟通,相互借鉴,相互认可。世界多样性特点下的国际化趋同互动是一种客观规律。遵循它,就能更好前进。否则,就会影响效率或效果。 4、母公司购买子公司的少数股权,是否适用《企业合并》准则,为什么, 答:不适用。 因为:《企业合并》准则第二条规定: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母公司购买子公司的少数股权,是指在一个企业已经能够对另一个实施控制,双方存在母子公司关系的基础上,为增加持股比例,母公司自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处购买少数股东持有的对该子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这一交易或事项发生前后,不涉及控制权的转移,不形成报告主体的变化。所以不属于准则中所称的企业合并,不适用《企业合并》准则。 5、怎样理解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和改良支出的界限,这两种支出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何处理, 答:(1)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只是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工作状况,一般不产生未来的经济利益,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能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2)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专设销售机构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销售费用”。 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将固定资产原价、已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发生的改良支出计入在建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3)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予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 6、你知道《吉林省会计人才培养方案》吗,它的培养目标是什么, 答:(1) 知道:吉林省会计人才培养方案是省财政厅二00七年十二月一日制定的; 为充分发挥会计人才在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和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的作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会计人才队伍。根据《吉林省实施人才战略“十一五”规划》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的通知》 (财会[2007]8号)的总体部署以及省政府关于加强会计人才培养,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的指示精神,制定本方案。 (2)培养目标: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在充分考虑我省现有的会计人才现状和培训能力的基础上,用 10年左右时间,实施“5151”工程,即:培养5万名具有综合分析能力、管理决策能力的中级会计人才;培养1万名符合市场要求、有预测与分析、经营决策与战略思维眼光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培养5000名职业道德好、综合素质优的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评估师;培养100名会计行业“领军”人才。通过以上目标的实现,带动全省会计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 7、我们说,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趋同,但尚存极少差异,请简要介绍一下。 答: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尚存极少差异: (1)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国际准则将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均视为关联方,所发生的交易作为关联方交易,在财务报表中要求充分披露。这一规定不符合中国的实际,因为中国的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较多,如按国际准则规定,大部分企业都是关联方,实际上这些企业均为独立法人,如果没有投资等关系不构成关联企业。因此,中国准则规定,仅同受国家控制但不存在控制、共 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企业,不认定为关联企业,从而限定了国家控制企业关联方的范围,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披露成本。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认同了中国的做法,并借鉴中国准则修改《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关联方披露》。2007年2月22日,国际会计则理事会公布了该准则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计划在年内完成;如果顺利,届时此项差异将随之消除。 (2)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 国际准则对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允许转回,计入当期损益。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后认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价值较大的非流动资产发生减值,按照资产减值准则计提减值损失后,价值恢复的可能极小或不存在,发生的资产减值应当视为永久性减值,所以中国在资产减值准则中规定,此类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中国的规定表示理解,希望我们关注国际准则与美国准则的趋同进展,因为美国的资产减值准则对于部分非流动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也是不转回的。 8、什么是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出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的宿舍,以及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是否属于投资性房地产,为什么, 答:(1)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2) 企业出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的宿舍,以及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因为:企业出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的宿舍,虽然也收取租金,但间接为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服务,因此具有自用房地产的性质。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经营者在向顾客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时,还提供餐饮、娱乐等其他服务,其经营目的主要是通过向客户提供服务取得服务收入,因此企业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是企业的经营场所,应当属于自用房地产。 9、销售商品涉及的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应怎样进行处理, 答: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实际上是企业为了尽快回笼资金而发生的理财费用,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已确认收入的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0、按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的,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如由代理人做出承诺则代理人须有合法的委托手续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做出。 11、按税法规定,哪些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答: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12、怎样理解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区别, 答:所谓混合销售行为,是指现实生活中有些销售行为同时涉及货物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指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劳务活动),即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是由同一纳税人实现、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 所谓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但是,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即不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 两者的区别是:混合销售强调的是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存在着两类经营项目的混合,销售货款及劳务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兼营强调的是在同一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两类经营项目,但这两类经营项目不是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发生,即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是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 税务处理不同:混合销售的纳税原则是按“经营主业”划分,只征一种税,即或者征增值税或者征营业税。兼营的纳税原则是分别核算、分别征税,即对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对提供非应税劳务获取的收入额征收营业税。对兼营行为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13、对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何进行后续计量,对有限寿命无形资产摊销的方法、期限、残值有哪些规定, 答:(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2)摊销方法: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3)摊销期限: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4)残值: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 ?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14、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介绍一下这几个计量属性的基本含义,在使用上有何要求, 答:(1)历史成本:又称为实际成本,就是取得或制造某项财产物资时所实际支付的现金或其他等价物。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其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其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2)重置成本又称现行成本,是指按照当前市场条件,重新取得同样一项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金额。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在实务中,重置成本多应用于盘盈固定资产的计量等。 (3)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预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可变现净值通常应用于存货资产减值情况下的后续计量。 (4)现值:是指对未来现金流量以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价值,是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一种计量属性。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现值通常用于非流动资产可收回金额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价值的确定等。 (5)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主要应用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额资产的计量等。 15、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个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允许变更,为什么,举例说明。 答: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否则,势必削弱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但是,满足下列(一)(二)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一)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这种情况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企业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则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改变原会计政策,按照新的会计政策执行。 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不允许企业采用后进先出法核算发出存货成本,这就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企业按照新规定,将原来以后进先出法核算发出存货成本改为准则规定可以采用的会计政策。 又如:《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这就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企业按照新规定改变原允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做法,变更原有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由于经济环境、客观情况的改变,使企业原采用的会计政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已不能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应改变原有会计政策,按变更后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以便对外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例如:某企业一直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如果该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持续地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能够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此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可以更好地反映其价值。这种情况下,该企业可以将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方法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 16、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有哪些规定,有哪几种折旧方法, 答:(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在确定计提折旧的范围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 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提折旧额。 (3)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 17、什么是公允价值,如何谨慎确定公允价值, 答:(1)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 (2)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该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 对于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 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可比市场交易,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18、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哪几项,请简要介绍。 答:(1)财政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19、你知道什么是 “五险一金”吗,简要介绍一下会计处理原则。 答:(一)“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二)会计处理原则: 五险的处理方法: 1、个人负担部分 发放工资时(按个人交纳比例,从中扣除)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障金(代扣职工应交纳的部分) 贷:现金(实际发放的金额) 2、企业负担部分 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障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3、交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障金 (单位 + 代扣个人应缴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总交纳的金额) 住房公积金的帐务处理 1、单位负担部分(按工资总提取,各地方提取比例不一样) 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上交时: 借: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个人部分 付工资时扣除: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贷:现金 3、上交时: 借: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0、《担保法》中明确可以质押的权利有哪些, 答: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21、以合并方式为基础,对企业合并归纳为哪几类,简要说明其特点。 答:企业合并从合并方式划分,包括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1)控股合并:合并方(或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在合并后仍保持其独立的法人资格并继续经营,合并方(或购买方)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投资。 (2)吸收合并:合并方(或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法人资格,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或购买方)的资产、负债。 (3)新设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后法人资格均被注销,重新注册成立一家新的企业。 2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处置方式,办理时应遵守哪些具体规定, 答:(1)内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的行为。 (2)处置方式: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3)具体规定:?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和车辆的处置,货币性资产损失的核销,以及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的处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规定限额以下的资产处置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将审批结果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批复是财政部门重新安排事业单位有关资产配置预算项目的参考依据,是事业单位调整相关会计账目的凭证。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3、内部控制制度中对销售与收款业务岗位的分设要求和各自的职责怎样确定,为什么, 答:分设要求:(1)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们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2)将办理销售、发货、收款三项业务的部门分别设立,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建立专门信用管理部门(或岗位)的单位,应将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业务岗位分设 (3)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 销售职责:(1)建立销售预算,制定销售目标,确立销售管理责任制。 (2)建立销售定价控制制度,制定价目表、折扣政策、付款政策并严格执行。 (3)加强赊销管理。对于超出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的赊销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审批。 (4)明确规定销售谈判、合同订立、合同审批、销售、发货等环节的岗位责任、职责权限及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5)建立销货退回管理制度。销售退回须经销售主管审批。 (6)建立完整的销售登记制度,加强销售合同、销售计划、销售通知单、发货凭证、运货凭证、销售发票等的核对工作。销售部门应当设置销售台账。 收款职责:(1)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擅自坐支现金。销售与收款职能应当分开,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现款。 (2)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制度和逾期应收账款催收制度。 (3)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台账。 (4)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足额收回款项。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应当报告有关决策机构,以确定是否确认为坏账。发生的坏账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 (5)对已注销有坏账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收回已注销的坏账应及时入账。 (6)加强对应收票据的管理,其取得和贴现必须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书面批准。 (7)定期与客户核对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24、根据《破产法》对破产财产的债务清偿顺序的规定,下列四项债务按何顺序清偿,为什么,一是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二是银行贷款、三是破产案见的诉讼费用、四是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答:清偿顺序是:一是破产案件诉讼费用;二是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三是破产企业所欠税款;四是银行贷款。 因为《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25、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分包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 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国家制定了管理办法。分包活动有哪两种形式,那些行为属于违法分包,哪些行为构成转包, 答:(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2)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 ?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 ?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第十一条 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 (3)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 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 26、我国《担保法》规定,哪些财产不得用于抵押, 答:不得用于抵押的财产有:(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如:以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无效。 27、企业为开拓市场,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是否也必须要办理税务登记证, 答: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以下统称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也应当办理税务登记。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28、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考虑哪些影响因素,如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企业对此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如何调整, 答:(1)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证据。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证据,是指对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的客观证明,如产成品或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与产成品或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销售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生产成本资料等。 ?持有存货的目的。由于企业持有存货的目的不同,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也不同。如用于出售的存货和用于继续加工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就不相同。因此,企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一般来讲,企业持有存货的目的,一是持有以备出售,如商品、产成品,其中又分为有合同约定的存货和没有合同约定的存货;二是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如材料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的影响。在确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可变现将值时,不仅要考虑资产负债表日与该存货相关的价格与成本波动,而且还应考虑未来的相关事项。也就是说,不仅限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发生的相关价格与成本波动,还应考虑以后期间发生的相关事项。 (2)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企业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是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存货跌价准备。 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3)企业当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予以加回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当期冲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予以减计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29、按照税务部门规定,对于符合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如何确认收入实现时间,(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 答:(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6)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 30、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会计档案如何管理,单位分立的,会计档案如何管理, 答:(1)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31、如何理解会计估计变更,在会计处理上有何要求, 答:(1)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2)企业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32、如何理解投资性房地产与非投资性房地产之间的转换,请简要加以说明。 答:房地产的转换,实质上是因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而对房地产进行的重新分类。企业必须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才能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非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将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包括: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自用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改为出租;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改用于资本增值;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 33、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规定,工程项目在价款支付控制方面,应做好哪些工作, 答:(1)单位应当建立工程进度价款支付环节的控制制度,对价款支付的条件、方式以及会计核算程序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价款支付及时、正确。 (2)单位办理工和项目价款支付业务,应当符合《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的有关规定。单位办理工和项目采购业务,应当符合《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的有关规定。 (3)单位会计人员应对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有关部门提交的价款支付申请及凭证、审 批人的批准意见等进行审查和复核。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价款支付手续。单位会计人员在办理价款支付业务过程中发现拟支付的价款与合同约定的价值支付方式及金额不符,或与工程实际完工情况不符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 (4)单位因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价款支付方式及金额发生变动的,应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单位会计人员应对工程变更价款支付业务进行审核。 (5)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资金筹集与运用、物资采购与使用、财产清理与变动等业务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反映工程项目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及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情况。 34、什么是会计档案,会计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答: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薄、其他会计账薄。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35、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如何处理, 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36、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哪些内容,存货加工成本包括哪些方面, 答: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37、什么是资产减值,怎样理解资产减值,固定资产减值适用哪个具体准则, 答:(1)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2)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它必须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如果资产不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带来的经济利益低于其账面价值,那么,该资产就不能再予确认,或者不能再以原账面价值予以确认,否则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也无法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其结果会导致企业资产虚增和利润虚增。因此,当企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即表明资产发生了减值,企业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把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3)固定资产减值适用《资产减值》具体准则。 38、新《公司法》强化了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具体有哪些规定, 答: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39、以固定资产为例,举例说明如何区分资产的账面余额、账面净值、账面价值, 答:资产的账面余额是指该资产科目的账面金额余额,例如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是指固定资产科目的账面金额余额即账面原价;资产的账面净值是指资产的账面余额减去累计已提折旧或摊销后的净额,例如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是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即账面原价减累计已提折旧后的净额;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该资产的账面余额减累计已提折旧或摊销及已提值准备后的金 额,如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账面原价减累计已提折旧及已提减值准备之后的金额。 40、会计工作的回避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可能影响其公正性的执法或者执行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我国已有相关法规对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作出规定,如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进姻亲关系的,„„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人员回避问题作出了规定,既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41、什么是职工薪酬,职工薪酬包括哪些内容, 答: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42、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一般应包括那些条款, 答: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43、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行为,保障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务院国资委的规定,在哪些情况下,国有股权不得实施无偿划转, 答:被划转企业主业不符合划入方主业及发展规划的;中介机构对被划转企业划转基准日的财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无偿划转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事项未经被划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被划转企业或有负债未有妥善解决方案的;划出方债务未有妥善处置方案的。 44、新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对商誉的核算有何变化, 答:原制度规定将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成交价高于评估确认净资产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要求在一定期间内分期摊销计入损益。新准则规定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作为商誉确认,并且在持有期间不再摊销,于每一个会计年度末应进行减值测试。 45、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执行董事,谁可以担任法人代表,为什么, 答: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可以担任法人代表。 因为《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46、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如何处理, 答: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处理前,应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47、为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护,国家新近颁布了《企业国有资产法》,于明年5月1日起实施。请问:国家出资企业重大事项哪些,发生重大事项应如何决定, 答(一)重在事项:国家出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属于重大事项。 (二)发生重大事项应如何决定: 1、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2、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发生上述事项的,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以外,国有独资企业由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决定。 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有上述所列事项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应当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将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委派机构。 4、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5、国家出资企业发行债券、投资等事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报经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机构批准、核准或者备案的,依照其规定。 6、国家出资企业投资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与他人交易应当公平、有偿,取得合理对价。 7、国家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48、国家新近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法》对董事长、董事、经理、监事、高管兼职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答:(1)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 (2)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49、什么是资产组,认定资产组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答:资产组,是指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认定资产组应考虑的因素:(1)认定资产组最关键的因素是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2) 企业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或者监控方式以及对资产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也是认定资产组应考虑的重要因素。 50、《会计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那么,什么是伪造,什么是变造,什么是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答:(1)伪造,包括伪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是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来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旨在以假充真; (2)变造,包括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是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以歪曲事实真相。 (3)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是指不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不以真实、合法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为基础,擅自虚构有关数据、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第二部分 实务操作题 ※1、假如你单位自建一座办公楼,工程完工后,由你负责办理工程财务决算,在工程财务决算报出前,你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1)应当对竣工验收进行审核,重点审查验收人员、验收范围、验收依据、验收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当及时编制财产清单,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加强对资产的管理。 (3)重点审查决算依据是否完备,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竣工清理是否完成,决策编制是否正确。 2、如果你受聘一家大企业担任财务负责人,在会计工作管理上,按规范要求应建立哪些方面的管理制度, 答:(1)建立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2)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3)建立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4)建立内部牵制制度 (5)建立稽核制度。 (6)建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7)建立计量验收制度 (8)建立财产清查制度 (9)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0)实行成本核算的单位应当建立成本核算制度。 (11)建立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3、根据《物权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担保有哪几种形式,请简要介绍。 答: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1、保证 :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的方式有: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3、质押 (1)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权利质押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4、留置 :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5、定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4、企业应收款项管理的有效性直接影响资金周转和经济效益的实现,也影响资产质量和运营能力,企业在加强应收款项的管理方面,应该制定那些管理制度, 答:(1)做好信用管理; (2)建立应收款项台账管理制度; (3)建立应收款项催收责任制度; (4)建立应收款项年度清查制度; (5)建立坏账核销管理制度; (6)建立应收款项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 5、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上,应建立哪些管理制度, 答:(1)明确固定资产标准,编制固定资产目录。 (2)明确固定资产计价方法 (3)明确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4)明确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5)明确固定资产净残值率 (6)制定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制度 (7)制定固定资产修理制度 6、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必须一致吗,为什么, 答:不是必须一致。 因为: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通常相等,但事业单位存在尚未付清租金的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情况下,两者金额不同:固定资产在取得时按照协议租赁价等入账,而固定基金在支付租金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入账。 7、如果让你制定一个折旧管理办法,你认为至少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答:(1)明确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2)明确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3)明确固定资产净残值率 8、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有哪些不同, 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投资人是以自己投入该公司的资金承担责任,现在所有的上市股份公司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不仅要以自己投入该公司的资金承担责任,还要以自己的个人全部财产承担经济责任。这两个不同类型的公司的区别主要是以承担责任的形式不同而有区别的。 9、假如你在一家公司担任主管会计,该公司主要销售空调设备,并负责安装。从税收筹划角度出发,你可以提出哪些节税建议, 答:公司销售空调整设备并负责安装,属于销售货物的同时又涉及了非应税劳务,原则上销售空调是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安装空调是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若该公司在销售空调又提供安装服务是针对同一客户时,属于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若该公司销售空调,又对其他客户提供安装服务,属于兼营行业,若分别核算,应当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10、什么是分包,什么是转包,国家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否允许分包和转包,你了解哪些规定,你单位是如何进行分包的, 答:(1)所谓分包,是指总包单位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主要部分,其非主要的部分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如工艺设备安装,结构吊装工程或专业化施工部分的工程,分包给施工条件符合该工程技术要求的建筑安装单位。 所谓转包,是指承包者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其他的施工单位的行为。 国家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2)我了解的法规和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3)我单位是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进行工和项目分包的。 11、企业工作人员取得了一张普通发票,开具的名称为“办公用品”,但是没有清单,在所得税汇算时能否在税前列支,依据是什么, 答:不能在税前列支,因为属于没有按照规定取得发票。 12、假如你在一家公司担任监事,该公司不设监事会,你有哪些职权,你有权参加董事会吗,你有权聘请中介机构查公司的财务账吗,聘请费用怎样负担, 答: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规定的如今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有权参加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13、《企业财务通则》适用于事业单位吗,为什么, 答:适用于部分事业单位,即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因为:《企业财务通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比照适用本通则。 14、国家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哪些事项进行约定, 答: 对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事项进行约定。 15、会计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办理交接手续,办理交接手续前应该做好哪些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工作移交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办理交接手续前应做好:(1)提出交接申请(2)对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3)尚未登记的账目,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4)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说明材料。(5)编制移交清册。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工作移交时,还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清楚,并且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需要单位负责人监交。 16、一家企业会计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工作疏忽,对超过规定标准的广告支出没有进行纳税调整,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后,定性为偷税,除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还要进行处罚。税务机关处理对吗,为什么。 答: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的规定,偷税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所以该企业的行业属于偷税行为,由于工作疏忽,税务机关可以对其补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并进行处罚。 17、你知道这些英文缩写吗,各代表什么含义吗, CPI、GDP、IPO、CPA、CFO、ACCA、IASC、IFAC 答:CPI:消费者物价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英文缩写为CPI,是反映与居民生活有关的商品及劳务价格统计出来的物价变动指标,通常作为观察通货膨胀水平的重要指标。 GDP:GDP即英文gross domestic product的缩写,也就是国内生产总值。通常对GDP的定义为:一定时期内(一个季度或一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中所生产出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市场价值的总值。 IPO:IPO全称Initial public offering( 首次公开募股) 指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 CPA:CPA是注册会计师(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的英文缩写,是指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 CFO:财务总监 CFO(Chief Financial Officer)指公司首席财政官或财务总监,是现代公司中最重要、最有价值的顶尖管理职位之一,是掌握着企业的神经系统(财务信息)和血液系统(现金资源)灵魂人物。 ACCA:ACCA是英国特许会计师,也称为国际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 IASC: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 全称是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 COMMITTEE。IASC 是提倡建立国际会计准则的一个会计专业团体。 IFAC:国际会计师联合会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Accountants -- IFAC) 于1977年10月14日在德国慕尼黑成立,其前身是于1972年在澳大利亚的悉尼召开的第10届国际会计师大会上成立的国际会计职业协调委员会。 18、围绕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目标,企业经营者的财务管理职责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强调风险与报酬的均衡,将风险限制在企业可以承受的范围内(2)强调股东的首要地位,创造企业与股东之间利益的协调关系(3) 加强对企业代理人即企业经理人或经营者的监督和控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以便企业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4)关心本企业一般职工的利益,创造优美和谐的工作环境和合理恰当的福利待遇,培养职工长期努力地为企业工作(5)不断加强与债权人的关系,请债权人参与重大财务决策的讨论,培养可靠的资金供应者(6)关心客户的长期利益,以便保持销售收入的长期稳定的增长(7)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共同面对市场竞争,并注重企业形象的宣传,遵守承诺,讲究信誉(8)保持与政府部门的良好关系。 19、在应收款项管理实践中,企业应采用多种方法对客户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对客户信用的整体评价,进而研究客户的还款意愿和偿还能力。信用风险评估方法很多,有一种“五C”信用评级法。请简要介绍一下。 答:“五C”是指:(1)品质:品质是指客户的信誉,即履行偿债义务的可能性。企业必须设法了解顾客过去的付款记录,看其是否有按期如数付款的一贯做法,及与其他供货企业的关系是否良好 (2)能力:能力指顾客的偿债能力,即其流动资产的数量和质量以及与流动负债的比例。 (3)资本:资本指顾客的财务实力和财务状况,表明顾客可能偿还债务的背景。 (4)抵押:抵押指顾客拒付款项或无力支付款项时能被用作抵押的资产。 (5)条件:条件指可能影响顾客付款能力的经济环境。 20、销售合同是企业内部据以确认收入、发出货物、催收账款等的重要文件。企业应建立销售合同的财务审核制度,对销售合同将给企业带来的收入、成本、经营风险等问题,进行经济性审核。财务审核制度一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答:销售合同是企业据以确认收入、发出货物、催收账款等的重要文件,除了由法律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外,更重要的是建立财务审核制度。具体内容包括:明确合同审批的权限;明确合同审核的业务流程,通过审核程序以及分离不相容职务,实现有效约束和监督;明确合同签订过程中财务审核的内容和关注重点;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财务审核,实行财务监控;明确合同修改和解除、终止的审批权限和流程。 21、应收款项是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企业应当在加强应收款项管理方面采取哪些措施, 答: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往往会形成应收款项,其管理的有效性,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资金周转和经济效益的实现,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按照《通则》以及《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财企[2002]513号)等文件的规定,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应收款项管理,有效控制坏账损失:做好信用管理;建立应收款项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应收款项催收责任制度;建立应收款项年度清查制度;建立坏账核销管理制度;建立应收款项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 22、企业应该如何加强对外捐赠的财务管理, 答:(1) 对外捐赠的定义和途径 对外捐赠是指企业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企业对外捐赠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合法的新闻媒体等进行。 (2)对外捐赠的原则 (一)自愿无偿(二)权责清晰(三)量力而行(四)诚实守信 (3)对外捐赠的类型和对象。 企业一般可以按照以下类型进行对外捐赠: (一)公益性捐赠,即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体育事业和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的捐赠。 (二)救济性捐赠,即向遭受自然灾害或者国家确认的“老、少、边、穷”等地区以及慈善协会、红十字会、残疾人联合会、青少年基金会等社会团体或者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和个人提供的用于生产、生活救济、救助的捐赠。 (三)其他捐赠,即除上述捐赠以外,企业出于弘扬人道主义目的或者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捐赠。 (4)加强对外捐赠的内部管理 企业对外捐赠,应当由经办部门和人员提出捐赠报告,捐赠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捐赠事由、捐赠对象、捐赠途径、捐赠方式、捐赠责任人、捐赠财产构成及其数额以及捐赠财产交接程序。 企业财务部门应当对捐赠方案进行审核,并就捐赠支出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进行分析,提出审核意见后,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提交企业董事会或者经理(厂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对于重大的对外捐赠事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上报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备案后实施; 公司制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5)做好对外捐赠的财务处理 (6)对外捐赠的监督管理 企业内部审计(监察)机构或者财务管理部门对企业对外捐赠行为应当进行检查,监督经办部门及其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企业内部议事规范执行,制止随意对外捐赠行为。 23、有些企业利用计提减值准备调节和操纵利润,侵害利益相关者利益。从加强财务规范和控制的角度,企业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对资产损失或减值准备的管理, 答:一、完善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内部控制制度 1、建立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分级授权机制 2、对减值准备的授权、测算、审批和稽核等不相容职责进行严格划分。 3、建立减值准备独立稽核和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部门对减值准备的进行审计,应当重点关注:(1)资产减值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计提方法;(2)资产减值准备计算的正确性;(3)前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数与实际发生数;(4)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的批准程序;(5)资产减值准备披露的充分性。 二、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建立相应后续管理制度 1、建立不良资产追索制度 2、对已发生事实损失的资产建立财务核销制度 3、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三、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减少资产减值的发生 1、建立资产管理的责任制度。 2、加强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管理。 3、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24、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的账面值扣除债务方清偿的部分、债务重组后剩余的债权、责任人赔偿后的数额确认为坏账损失。区别债务人是否死亡、应收款项是否涉及诉讼、应收款项逾期时间的长短等情况,应该如何确认坏账损失, 答:企业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帐款,应作为坏帐处理: 1、 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撤消、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帐款; 2、 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宣告死亡、失踪,其剩余财产或者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帐款; 3、 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公司赔款等)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帐款; 4、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帐款; 5、 逾期三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帐款; 6、 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帐款; 25、企业以出售、抵押、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理资产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如何建立健全内部资产处理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通则》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资产处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资产处理的审批权限,制定资产处理的操作细则,实行资产处理的财务审核制度,建立资产处理的责任追究制度。 26、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8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应如何承担赔偿责任,答: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这种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人本人执业行为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的合伙企业债务,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执业行为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合伙企业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合伙人本人执业行为中非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的合伙企业的债务和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 责任。对合伙人执业行为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的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乙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出资的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7、A公司要选一名独立董事,有甲乙丙丁4个人选。第一,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第二,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第三,丙正在担任B公司的法律顾问;第四,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答: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人士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五)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所以乙可以担任A公司独立董事 。 28、某股份公司有一股东,对公司经营有些疑问,要求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请问,该股东有权要求查阅这些全部资料吗,为什么, 答: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视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司法对股东是否有权查阅股东名册未做出规定。 29、企业收入与利得的异同点有哪些,分别举出实例说明。 答:相同点: (1)都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 如:销售商品收入和销售固定资产利得都会增加利润从而都增加所有者权益。 (2)都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如:提供劳务收入与出售固定资产利得都是与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流入,前者是收入,后者是利得。 区别点:利得是由企业非日常活动形成的,收入是由企业日常活动形成的。 如:销售商品取得的经济利益是企业日常活动形成的,确认为收入;销售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不是企业的日常活动,确认为利得。 30、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管理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三种价格约定方式,请简要介绍这三种价格。 答:(1)固定总价 (2)固定单价 (3)可调价格 31、一个建设单位同时承建多个建设项目,同一个建设项目有多种建设资金来源,如何进行核算, 答(1)融资借款: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或短期借款) (2)股东借款: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3)原实收资本形成的企业资金 32、企业筹集资金的方式有哪些, 答:(1)吸收直接投资 (2)发行股票 (3)利用留存收益 (4)向银行借款 (5)利用商业信用 (6)发行公司债券 (7)融资租赁 33、某公司有一套设备,由ABCD四个部件构成,整体使用年限15年,税法规定10年。研究时甲提出按照税法规定的年限10年作为其折旧年限;乙提出按照整体预计使用年限15年作为其折旧年限;丙提出按照A、B、C、D各部件的预计使用年限分别作为其折旧年限;丁提出按照整体预计使用年限15年与税法规定的年限10年两者孰低作为其折旧年限。请问,该公司应如何计提折旧,为什么。 答:应按整体使用年限15年计提折旧,如果A、B、C、D各部件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企业应当分别各部件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并分别确定折旧年限或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因为:《固定资产准则》第五条规定: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来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十六条规定: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二)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三)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准则中没有规定要考虑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 34、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后,企业按照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具有行政法规效力文件规定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何实施过渡,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逐 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法施行年度起计算。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家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 35、新《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以前年度因实施工效挂钩政策形成的应付工资结余,应当如何处理, 答: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截至2007年12月31日因实施工效挂钩政策形成的应付工资结余,应当继续作为负债管理,主要用于以后年度工资分配的“以丰补歉”,不得转增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或者直接用于年金缴费,以维护国家工效挂钩政策的一致性。 36、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所得税法》对职工福利费的提取、使用、管理、账务处理进行了重大变革,请简要介绍。 答:《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不再统一规定职工福利费的提取比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所以在会计处理上,由企业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金额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如果大于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进行纳税调整。 37、“长期待摊费用”是否符合资产定义,是否列入资产负债表,为什么, 答:“长期待摊费用”符合资产定义,列入资产负债表。 因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的内容是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这项费用是过去的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控制,并且这些费用的发生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符合资产的定义: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38、企业应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一般情况下,财务预算的编制需要哪些步骤, 答:(1)确定财务预算的编制方法 (2)编制日常业务预算和投资决策预算包括销货预算、生产预算、材料用量预算、材料采购及存货预算、材料耗用成本预算:直接人工、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预算、资本性支出预算: (3)编制现金预算与预计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收入、支出、结存预算:借款预算、财务费用预算、预计损益、资产负债预算。 39、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资金调度控制制度,请问,完善的内部资金调度控制制度应该包括哪些方面, 答: (1)岗位分工控制(2)授权批准制度(3)现金控制(4)银行存款控制(5)票据控制(6)印章控制(7)监督检查 40、近年来,由于上市公司会计造假,但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中未能查出,导致诉讼案件不断发生,被审计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相互推诿。请问:如何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 答:会计责任:是被审计单位对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本单位提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保护本单位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等负有的责任。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应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 审计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应尽的义务。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不能相互代、减轻或免除。 41、企业应如何加强期间费用的预算控制, 企业应当对期间费用实行预算控制,把费用预算纳入到企业的预算管理之中。期间费用预算是预算期内对预算执行单位组织经营活动必要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营业)费用的预安排。在编制时,应当区分变动费用与固定费用、可控费用与不可控费用,根据上年实际费用水平和预算期内生产经营的需要,结合费用开支标准和企业降低成本、费用的要求,按照一定的方法,分项目、分责任单位进行。其中:研发费用、业务招待费、出国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宣传广告费等重要项目,应当重点控制。 42、在库存管理实践中,有一种方式叫“零库存管理”,零库存管理有何优点,简要介绍其基本原理或基本要求, 答:(1)零库存的含义是以仓库储存形式的某种或某些种物品的储存数量为“零”,即不保持库存。 (2)不以库存形式存在就可以免去仓库存货的一系列问题,如仓库建设、管理费用、存货维护、保管、装卸、搬运等费用、存货占用流动资金及库存物的老化、损失、变质等问题。 (3)“零库存”是综合管理实力的体现。在物流方面要求有充分的时空观念,以严密的计划、科学的采购,达到生产资料的最佳衔接;要求资金高效率运转,原材料、生产成本在标准时间内发挥较好的作用与效益,达到库存最少的目的。要做到“零库存”,你就得重视市场,把市场需求摸得滚瓜烂熟。要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做到产得出、销得掉,发运及时。任何企业都须明白“市场是产品的最后归宿”,仓库不过是产品的休息室,只有产品投向市场的快捷反应,才会顺利跨越生产至销售的惊人一跳,达到“零库存”的目标。 43、按《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要求,企业对票据及有关印章 如何加强管理, 答:(1)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保育,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2)单位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44、某有限公司的股东会作出下列决议中,哪些内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A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B对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作出决议;C对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D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答:C 45、某公司签订一份合同,合同金额暂定为200万元,尚未履行。实际执行完合同金额也许为300万元,也许为150万元。请问这种情况如何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印花税,如以后改变合同金额,所载金额补交超出部分的印花税。低于其金额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印花税。 46、什么是共同控制,怎样理解共同控制, 答: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政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投资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在确定是否构成共同控制时,一般可以 考虑以下情况作为确定基础:(1)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2)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3)各合营方可能通过合同或协议的形式任命其中的一个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但其必须在各合营方已经一致同意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47、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其他应收款”核算内容与《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相比有何变化,有何意义, 答: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其他应收款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其他应收款核算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不设置“备用金”科目的企业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已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而按规定转入的预付账款和存出保证金等。 即:二者的区别是:《企业会计准则》将存出保证金单独设置一级会计科目核算,更加符合会计的基本原则。 48、土地增值税怎样计算,在节税上有何技巧, 答: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纳税人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也可用下列简便算法: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49、什么是存款准备金,什么是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有何作用, 答: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 主要作用: 1:保证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资金的流动性。 2:集中使用一部分信贷资金。 3:调节货币供给总量 50、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实质控制权,有何判定依据, 答:控制标准: (1)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 (2)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三、综合题(注:综合题由答辩人随机抽取,要求答辩人结合自身工作单位性质和所从事的岗位等情况回答。因此如抽到的题目与自己单位和岗位差距较大,可再抽一次。在答辩中,评委可进一步提问,评价破格申报人员的实际学识水平、相关知识面,以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1、为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国家在税收方面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你能说出哪些国家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实行的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优惠政策,(针对生产型企业会计) 答:(一)扩大增值税抵扣的具体行业 2004年7月1日起,对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大连市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治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品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 (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 1、纳税人发生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准予按规定抵扣: (1)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下同)固定资产; (2)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 (4)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上述项目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是纳税人自2004年7月1日起实际发生,并取得2004年7月1日(含)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通运输发票以及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合法扣税凭证的进项税额。 2、纳税人当年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超过当年新增增值税税额,当年没有新增增值税税额或新增增值税额不足抵扣的,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留待下年抵扣;纳税人有欠交增值税的,应先抵减欠税; 当年新增增值税税额是指当年实现应交增值税超过2003年应交增值税部分。 3、凡现有企业合并、分立、改制、改组、扩建、搬迁、转产以及吸收新成员、改变领导关系、改变企业名称的应以原企业2003年应缴增值税为基数计算新增徝税税额。 2、请谈一下美国次贷危机的产生原因(所有人员) 答:(1)引起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风暴的直接原因是美国的利率上升和住房市场持续降温。次级抵押贷款是指一些贷款机构向信用程度较差和收入不高的借款人提供的贷款。 (2)利息上升,导致还款压力增大,很多本来信用不好的用户感觉还款压力大,出现违约的可能,对银行贷款的收回造成影响的危机。 (3)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通常采用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相结合的还款方式,即 :购房者在购房后头几年以固定利率偿还贷款,其后以浮动利率偿还贷款。 在2006年之前的5年里,由于美国住房市场持续繁荣,加上前几年美国利率水平较低,美国的次级抵押贷款市场迅速发展。 随着美国住房市场的降温尤其是短期利率的提高,次级抵押贷款的还款利率也大幅上升,购房者的还贷负担大为加重。同时,住房市场的持续降温也使购房者出售住房或者通 过抵押住房再融资变得困难。这种局面直接导致大批次级抵押贷款的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进而引发“次贷危机”。 在美国,贷款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从房子到汽车,从信用卡到电话账单,贷款无处不在。当地人很少全款买房,通常都是长时间贷款。可是我们也知道,在这里失业和再就业是很常见的现象。这些收入并不稳定甚至根本没有收入的人,他们怎么买房呢,因为信用等级达不到标准,他们就被定义为次级信用贷款者,简称次级贷款者。 由于之前的房价很高,银行认为尽管贷款给了次级信用贷款者,如果贷款者无法偿还贷款,则可以利用抵押的房屋来还,拍卖或者出售后收回银行贷款。但是由于房价突然走低,贷款者无力偿还时,银行把房屋出售,但却发现得到的资金不能弥补当时的贷款+利息,甚至都无法弥补贷款额本身,这样银行就会在这个贷款上出现亏损。 一个两个贷款者出现这样的问题还好,但由于分期付款的利息上升,加上这些贷款者本身就是次级信用贷款者,这样就导致了大量的无法还贷的贷款者。正如上面所说,银行收回房屋,却卖不到高价,大面积亏损,引发了次债危机。 3、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我国第一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于2009年7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该规范有何重大意义,提出了哪些内控要素,如何保证该规范顺利实施,(所有人员) 答.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我国第一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意味着中国会计审计领域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该基本规范将于2009年7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知名专家认为该规范的发布是中国市场规则与国际融合的信号之一。 (一)重大意义 1、该基本规范一大突破是科学界定了内部控制的内涵,强调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有利于树立全面、全员、全过程控制的理念。基本规范强调,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2、该基本规范还有机融合世界主要经济体加强内部控制的做法经验,提出了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要 素,即构建以内部环境为重要基础、以风险评估为重要环节、以控制活动为重要手段、以信息与沟通为重要条件、以内部监督为重要保证,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五要素内部控制框架。 3、该基本规范还开创性地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监管为促进、以中介机构审计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内部控制实施机制,要求企业实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并将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有权对企业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明确企业可以依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二)内部控制要素 1、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3、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4、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5、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三)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说,这是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审计准则正式颁布和顺利实施之后,财政、审计、证券监管、银行监管、保险监管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企业和资本市场又好又快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 他表示,财政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着力抓好基本规范的贯彻实施工作。下一阶段要重点抓好六方面的工作: 1、是着力抓好实施准备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企业实施成本,稳步扩大基本规范实施范围; 2、是着力加强宣传培训,为贯彻实施基本规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3、是着力健全内控规范体系,逐步建立一套以基本规范为统领,以评价指引、应用指引和内部控制鉴证指引等配套办法为补充的内控标准体系; 4、是着力巩固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建设高质量的内控标准体系提供强大智力支持; 5、是着力推进内控国际趋同,通过促成我国内部控制标准与国际内部控制框架的趋同乃至等效,为支持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积极支持; 6是着力发挥体系联动效应,研究分析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内控规范、会计教育与人才评价、信息化建设之间的联动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联动效应,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 4、有一些人认为,如果一个企业已经设置了总会计师,就没有必要再委派财务总监了。这种认识在于没有了解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的区别。你知道有哪些区别吗,(针对在企业、事业单位担任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答: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制成的区别 1、设立的法理依据和适用范围不同。总会计师制度是根据我国统一制定颁布实施的《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设立的。多年来在全国各类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得到普遍实行;而财务总监制度在我国仍处于探索试行阶段,仅在一些省市的国有试点企业中(主要限于未改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已改制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推行,国家并未制定统一的法律依据,而是由所在的各地政府根据国家有关精神,自行制定相应的《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来实施和推行。 2、任职条件不同。总会计师主要是根据《总会计师条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来选拔。而财务总监的特殊地位和职能,决定了在遴选财务总监时,必须符合更高的选拔标准。具体而言,两者均须具有高尚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坚持原则,自觉地维护国家利益;应有深厚的会计、审计、计算机技术的基本功,精通财务管理和现代化企业管理监控知识;熟悉财经、税务、工商政策法令。而对财务总监来说,尤为强调必须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包括有相当时间的财务领导经验,有高水平的政策把握能力,并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和考核程序。与选拔总会计师相比,财务总监应筛选更严。 3、任命方式及负责对象不同。总会计师作为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之一,由厂长或总经理任命,并对其负责;从当前各试点的实践来看,财务总监一般是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委派(以深圳、四川、湖北等为代表),或经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后由企业的董事会聘任(以上海为代表),主要对委派机关或董事会负责。显而易见, 财务总监首先是对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负责,其次才对经营者负责;而总会计师直接对经营者负责,对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没有明确的直接义务。 4、工作独立性不同。为确保财务总监的独立性,财务总监的人事关系隶属于派出机构,任免、考核及工资福利待遇等也都由派出机构集中管理和负担;其作为企业董事会成员,享受企业行政副职待遇,同时规定财务总监应设专职,不得由董事会正副董事长、经理班子成员或财务、会计、审计部门负责人兼任;财务总监直接受派出机构领导并对其负责,定期向派出机构汇报工作,并实行定期轮换制;这就使财务总监在人事利益和经济利益上完全独立于企业,为其超然独立地行使财务监督权,确保监管的客观公正性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制度保证。相比之下,总会计师的独立性就不如财务总监。一方面,他由企业负责人任命,在其领导下开展工作,只能处于助手的地位;另一方面,由于其人事行政关系隶属于本企业,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均由企业决定,在这样休戚相关的利益关系驱动下,决定了总会计师很难超然独立于厂长、总经理之外。他们在面临国家和企业利益发生矛盾时必然就会进退维谷,难以取舍,这也是造成当前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严重,国有资产流失惊人,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之一。 5、职权和工作重点不同。财务总监的职权主要为:(1)督促企业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支持企业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发现和制止、纠正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和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活动,必要时可向委派机构报告;(2)督促、指导、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会计管理监督制度;(3)审核企业的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的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并与总经理共同确认后报企业董事会和委派机构;(4)参与审定企业财务方面的重大经营计划、预算、方案并监督其执行情况;(5)支持企业抵制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6)监督企业重大的经营活动,检查企业重要的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对超过一定限额的重大财务收支实行财务总监与总经理(厂长)联签制度;(7)定期向委派机构报告任职企业的国有资产运作和财务状况等。由此可见,财务总监的工作重点是对企业领导行为和企业行为进行财务监督,防止企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以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而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要求,总会计师作为企业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其主要职能是领导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精打细算,开辟财源,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和财务管理方面成为厂长、总经理的得力助手。其工作重点是要贯彻企业领导的意图,完成各项经济指标,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6、责任不同。财务总监的主要责任包括:(1)对委派机构或企业董事会负责,保证企业财务会计管理活动健康运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对所审核的企业财务报告等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与企业领导共同承担责任;(3)对参与拟订或监督的预算、计划、决策以及重大经营活动的失误所造成的企业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4)对企业违反国家财经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发现或不制止、不纠正、不报告的承担相应的责任等。由此可见,财务总监是具有财务监督职能和管理职能的有机统一体,维护所有者的权益是其首要责任。总会计师尽管也具有双重性的责任,但主要是协助企业领导进行经营管理决策,为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提供财务上的支持和帮助,从而确保国家和企业的利益。但由于其直接参与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执行经营者的指令,故对企业财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负有直接责任。 7、监督效力不同。会计监督依附于会计核算,会计人员是在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完成会计监督的,总会计师的监督也是如此。因此会计监督更多的是一种事后结果的监督,其主要功效是“治”,“防”只是由此而派生的功效,难以真正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相反,财务总监通过对企业财务计划的制订有参与权,对财务计划的执行有监督权,对重大资金的调拨有联签权,突出了对将要和实际发生的财务收支事前、事中的过程监督,从而能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的违法乱纪行为。这样的财务监督基本覆盖了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主要方面,是一种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可谓“监督之总”,其监督效力无疑要大大优于前者。 8、性质不同。归纳以上各点,可以认为,财务总监制度和总会计师制度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制度形式:前者是从企业外部代表国有资产所有者进行监督、制约,主要是为切实有效地规范约束经营者的行为,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利益服务的;后者是在企业内部代表企业经营者进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和从事理财,主要是为促进企业搞好经营,提高企业自身经济效益服务的。 5、对93年以来会计一系列改革变化做出综述,教学中有何体会,(针对高校会计教师) 6、为保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应回避的事项包括哪些,实际工作中如何处理,试举例说明(针对事务所执业会计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八条规定 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影响其公正执法或者执业的人员实行任职 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回避制度已成为我国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事实表明,在会计工作中由于亲情关系而通同作弊和违法违纪的,已不在少数,在会计人员中实行回避制度,其必要性已经十分明显。我国已有相关法规对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作出了规定,如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的……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 亲属关系是因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亲属关系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关系,他们之间通过父、母、夫、妻、儿、女、兄、弟、姐、妹、姑、舅、侄等称谓来表示,他们之间在法律上和道义上都相互具有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在家庭生活中表现为相互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在一般事情上表现为比他人更为紧密的合作与支持;在工作和个人事业上,这种密切关系往往表现为相互提携、相互支持;这就容易滋生用人唯亲、相互利用甚至徇私枉法的弊端。所以,要实行回避。 需要回避的主要有以下三种亲属关系: 1.夫妻关系。夫妻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的基础和源泉,它是亲属关系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属亲属回避的主要内容之一。 2.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法律上讲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出生于同一祖先,有自然联系的亲属,如祖父母、父母、子女等;第二种是指本来没有自然的或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如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亲属关系中最为紧密的关系之一,也应当列入回避范围。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旁系血亲是指源于同一祖先的非直系的血亲。所谓三代,就是从自身往上或者往下数三代以内,除了直系血亲以外的血亲,就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实际上就是自己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与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所谓近姻亲,主要是指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 因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在亲属中也是比较亲密的关系,所以也需要回避。 根据公务员条例的上述规定精神,结合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至于其他单位是否实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规范》没有明确规定。但是,鉴于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在防范上的积极作用,其他单位应当有必要对会计人员实行必要的回避或参照《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7、近年来,一些高等院校产生较大债务的原因和后果是什么,你认为化解这些债务应有何措施,(针对高校会计人员) 8、国家最近连续出台降低利率和即将实施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措施将对企业有何影响,对你企业的直接影响有哪些,(针对企业会计人员) 答:(一)对企业的影响 1、利率下调有助于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改善自身的财务状况。 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银行降息直接降低了企业的资金成本,缩减了企业的财务费用。前七次降息累计减少企业利息支出2600亿元。其次,连续的降息有利于刺激消费和企业的投资欲望,在一定程度上激活了市场和需求,有利于扩大企业的产品需求和企业扭亏增盈。再次,降息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改善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我国银行的贷款流向主要是国有企业,降息后,贷款利率水平大幅度调低,将使债务负担较重的国有企业直接降低经营成本,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的降低更将使一些工业类国企的经营处境得到改善。降息对企业改善经济效益无疑是有一定的作用,但值得指出的是,降息尽管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目前企业经济效益下滑的状况,但企业效益真正好转只有通过企业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产业和产品结构升级才能实现。 2、利率下调有利于提高企业的预期投资收益率。目前我国投资增长属于政府主导型,要实现从政府主导型的投资增长向社会主导型的投资增长转变,关键之一在于改变企业的预期投资收益率。名义利率的降低有利于减轻企业新增贷款的利息负担,降低其融资成本。这有助于提升企业的预期投资收益率。 3、在企业经营效率没有提高的 况下,企业账面利润总额提高的同时,企业资本金也因为债转股而增加。如果企业的投资收益 率低于银行利息率,则企业的单位资本所获得的利润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有所减少。债务的财 务杠杆效应是众所周知的,目前银行利率并不高,所谓企业利息负担过高不是银行的问题,而 是企业效率低下的表现。 资金是解决企业效益问题,启动企业创新的关键。 4、利率调整与相关的金融新政策,目的就在于解决工商企业和社会再分配等问题。它会影响存款人、金融机构、贷款企业等利益主体的利益调整,也会影响社会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发展,更会对相当部分贷款比重较大的 上市公司产生积极影响。 金融机构的业务行为和经营效益会出现新的变化。表面看,利率调整使金融机构的近期收益受到影响,但由于此举的政策导向十分明确,就是要多种手段搞好企业,如果能够实现已定目标,相关企业生产经营可能会出现好转,经济效益能够提高,金融机构的借款质量必然会因此而提高,最终能够盘活金融资产存量、提高金融资产质量、化解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机构的整体实力。 (二)对本企业的影响 对于我们企业而言,筹资能力增强、筹资渠道增加、筹资形式增多、筹资成本下降。企业的金融筹资问题,能够因政策的调整得到较大的改善,再通过企业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结合起来,辅之以相应的配套改革措施,发展成为多元化投资主体,由于筹资成本和筹资风险的降低,使企业增强参与投资的信心,相信是能够得到较好回报的。 9、在目前金融危机影响下,全球经济增长减缓,企业应如何搞好财务策划与日常财务管理,(所有人员) 答(一)企业财务策划的内容: 1、从新审视交易对手风险 2、重新制定资金管理战略 3、谨慎制定对应风险策略 4、加强成本控制,做好成本预测 5、掌握税收政策,做好税收筹划 6、密切关注全球金融动向并为决策者提供战略决策参考。 (二)做好日财务管理工作 (注意可只答大点) 1、转变财务管理观念,更好地发挥财务决策职能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财务管理不能再停留在过去单单是事后反映的账务核算上,而要在正确核算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监督和决策功能,一方面要控制、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另一方面要通过科学的财务分析,为企业的生产决策提供依据。具体而言,就是要重视财务管理,树立市场观念、利润观念和以财务管理带动其他管理的观念,形成一整套面向市场的财务管理方法体系,从而能快速对市场的变化进行准确的财务预测,制定出一套能够衔接市场和生产经营需要的财务决策,使利润时时处处可以受到控制。 2、以资金管理为中心,提高资金使用率 资金管理的要点是,融资成本要低,现金存量要少,资源配置要合理,负债要适度,要高度重视资金的时间价值,加快资金的周转,向资金管理要效益。如某集团公司针对所属各企业资金管理分散的情况,成立了财务中心,财务管理人员努力营造较好的银企关系,尽可能及时借入成本低的资金。并将所属各级财务核算单位以及全资子公司的资金统筹调动,实行资金管理“三统一”,即统一计划、统一借贷款、统一调度,从而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及建设所需的资金既无沉淀、又无缺口,实行资金有偿使用,使企业有限的资金能“管在有序中,用在刀刃上”,有效地降低了资金占用,减少了贷款利息支出,大大加快了资金周转速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3、做好应收账款管理,防止坏账发生 企业要对应收账款加以全面管理,在发挥应收账款强化竞争,扩大销售功能效应的同时,尽可能降低坏账损失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应收账款投资的收益。财务部门应加强和销售部门协作,根据企业有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信用政策,对外加快资金结算、回收,对主要的应收款大户实行合同化管理,采取超额逾期计息的制约措施,加大货款回收力度;对国内一般客户,继续坚持款到发货、限期结算等有效办法;在进出口业务中采取信用证押付汇和提前结算贴息的办法;在日常工作中,可通过对应收账款进行追踪分析、账龄分析、收现率分析等,加强可欠款客户的管理。 4、坚持稳健原则,防范财务风险 企业应建立了风险防范与控制机制,定期撰写分析报告,进行风险警示和评价。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对企业的资产销售率、资产收益率、已获利息倍数、现金流入比率等敏感的财务指标进行监控,重点分析企业的资金、营销、费用、资产、投资、利润等情况,并按需要进行定比或环比分析其变动原因,制定应采用的措施,及时进行有效控制,将危机消灭于萌芽阶段。 5、开展财务分析活动,为企业营运提供决策依据 开展财务分析活动,是为了评价企业过去的经营业绩,衡量现在的财务状况,预测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在公司内部,财务的分析和考核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财务分析的原则是:从财务的角度来看经营,从经营的观点看财务。在分析内容中,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及其分布、新产品的试制情况、存货周转情况、经营活动收支情况、应收款项账龄分析、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指标都在分析之列。通过这些具体数字,了解企业实际的经营状况,进而将企业存在的困难的问题一一化解,为企业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在财务讲评时,应注意抓典型、抓两头,将财务活动的实际成果与财务计划目标相对照,寻找差异,采取措施纠正财务计划执行中的偏差,确保财务计划目标的实现,为企业营运提供决策依据。 6、建立财务监控体系,防止财务失控 企业应逐步建立有效的财务监控体系,加强对公司债务、资产、投资回收、现金回流和资产增值等方面的财务管理与监督,严格担保和信用证开证额度管理,减少或有负债。主要的财务监控制度如: 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 建立内部稽核制度,保证会计业务的及时、完整、准确、合法。 加强财物的保管与收发制度,避免企业财产的损失。 实行工作回避制度,避免出现舞弊行为。 建立财务风险防范与财务预警体系,及时化解财务危机。 10、有些单位财务部门处理会计业务时,先将原始凭证交给出纳员,由出纳员来审核原始凭证,办理付款,付款后再由出纳传递给制单会计,编制记账凭证。你认为这样安排有何优缺点,你有何建议。(所有人员) 答 :1、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会计凭证从填制到归档保管期间,在本单位内部各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传递程序和传递时间。组织会计凭证的传递,首先必须确定由谁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填制多少份数,填制的各份凭证或取得的凭证应分别交哪一部门,由谁接办下一步手续,由谁交到会计部门,再由谁负责整理填制记账凭证,又由谁负责审核记账,直到最后归档保管时止。在这里不仅要规定各种凭证的传递环节和顺序,还要规定一定的停留时间,才能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 2、先将原始凭证交给出纳员,由出纳员来审核原始凭证,办理付款,付款后再由出纳传递给制单会计,编制记账凭证。其优点是会计凭证传递程序简单,有利于提高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会计核算的及时性。缺点也会消弱内部控制的效力,容易产生错弊,也可能会限制会计凭证其它方面作用的发挥。 因此,必须根据经济业务的性质,单位规模的大小和人员分工情况,以及经营管理的需要和成本效益原则,恰当地规定会计凭证的传递环节和顺序,并根据各个环节办理经济业务所需的时间,合理规定凭证在各个环节停留的时间,使会计凭证的传递既保证有必要的控制环节,有便于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费用;既能满足各方面的需要,又能确保会计信息的时效。 3、 另外还要考虑会计与出纳之间是分工与协作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作为记账凭据的会计凭证必须在出纳、明细账会计、总账会计之间按照一定的顺序传递。它们相互利用对方的核算资料,共同完成会计核算任务,缺一不可。同时,他们之间互相牵制。出纳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会计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总分类账,总分类账与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明细分类账中的有价证券账与出纳账中相应的有价证券账,均有金额上的等量关系。这样出纳、明细账会计、总账会计之间必须相互核对账目以保持一致。会计工作必须实行钱账分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不得负责收人、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目的登记工作。总账会计和明细账会计则不得管钱管物。 四、必答题(该题作为所有答辩人的必答题。在具体答辩时,根据答辩人的回答情况,评委进行追加提问)。 题目:本次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你认为自己在哪些方面具备突出的水平、业绩和能力,请结合自己所从事的业务工作,做出总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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