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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离岛退免税政策和我国海南离境退免税政策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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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离岛退免税政策和我国海南离境退免税政策的探讨国际离岛退免税政策和我国海南离境退免税政策的探讨 摘要:海南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和离岛免税政策的试点推行,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我国旅游业发展政策的创新,也是推动我国退免税制度与国际接轨的尝试。本文主要对海南现行“离境退税”政策和“离岛免税”政策加以分析,并结合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经验和具体做法,洞悉现行政策并提出相应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海南 离境退税 离岛免税 制度 在财政部发布《关于在海南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的公告》以后,海南省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于2011年1月1日试点执行,离境退税税种为增值税,...
国际离岛退免税政策和我国海南离境退免税政策的探讨
国际离岛退免税政策和我国海南离境退免税政策的探讨 摘要:海南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和离岛免税政策的试点推行,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我国旅游业发展政策的创新,也是推动我国退免税与国际接轨的尝试。本文主要对海南现行“离境退税”政策和“离岛免税”政策加以分析,并结合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经验和具体做法,洞悉现行政策并提出相应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海南 离境退税 离岛免税 制度 在财政部发布《关于在海南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的公告》以后,海南省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于2011年1月1日试点执行,离境退税税种为增值税,退税率统一为11%。离境退税政策的出台为我国旅游业的政策创新带来了一个良好开端。为提高海南旅游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国务院于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了面向国内游客的“离岛免税”政策,在海南推行该政策是对我国旅游业发展政策的创新,也是推动我国退免税制度与国际接轨的尝试。 一、海南现行退免税政策的利弊 (一)海南现行退免税政策的优点。在海南实施购物退免税政策,能有效将旅游跟购物相结合,有利于提高海南国际旅游岛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有利于提高我国尤其是海南旅游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吸引更多海外游客前往海南观光购物。同时,在海南开展退免税政策试点工作也是海南发挥“旅游业改革创新试验区”作用的具体体现,有利于为将来完善我国出口退免税制度提供宝贵的实践经验。对海南来讲,购物退免税政策将会提升其旅游竞争力,使其度假胜地的旅游形象更加饱满、功能更加完善。 (二)海南购物退免税政策的弊端。 1.国产产品价格优势不显著,旅游商品竞争力不明显。海南制造业并不发达,当地的民族工艺产业水平偏低,运输成本升高使海南从外地引入的旅游商品竞争力有所下降;退税商品主要是一般消费品,而在售的奢侈品牌在很多实行“离境退税”的国家也有销售,难以提升海南本地品牌影响力。 2.海南的购物吸引力并不显著。海南岛的核心吸引力是其自然风光,适应的消费群体多为以家庭为单位的游客。目前海南实行的统一退税率为11%,在酒店价格明显高于香港的情况下,很难吸引游客专程前往购物,退税效果大打折扣;此外,再加上海南开征的高昂行邮税也使得众多消费者尤其是奢侈品消费者望而却步,因此海南的购物吸引力并不显著。 3.实行商品退税的商家偏少。目前在海南仅有海口两家、三亚一家,共三家退税商店。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旅游购物者的购物范围和热情,也给游客的购物带来了诸多不便。 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经验和具体做法 (一)离境退税经验。“离境退税”制度于20世纪80年代初起源于瑞典,目前包括欧盟主要成员国、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等在内的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在实行购物退税制度。该制度在各国贸易发展过程中逐步得到完善,已形成一项国际惯例,并取得一些共同经验。对于试点的海南省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退税基本条件。实行购物退税的国家均规定一定的限制条件,主要有:退税对象限定为非本国居民,且在本国连续居住不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的,则对其离境前3个月内所购商品予以退税);商品在本国境内不得使用;商品为家庭或个人使用;一天购物或在一个商店一次购物须超过起退点;须经海关验货盖章。 2.退税商品限制和购物最低限额。实行购物退税制度的国家一般都有购物最低限额的要求,并且大多数国家原则上对凡是在本国征收了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商品均予以退税,加拿大还对游客的旅馆住宿费、当地旅行社旅游套餐旅费也予以退税。但也有些国家规定部分商品不予退税。 3.退税方式和主要类型。退税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即购即退。即在购买商品时,填好退税单,到收款台结账时出示购物者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并作登记,则可退回一定比例的现金。二是邮寄退税。购物时由商店开出退税单,拿到海关盖章后再交给商店,由商店将退税款寄回给购物者。三是出境前到海关窗口退税。由海关办理退税。退税类型主要有三类:一是专业公司代理主导型。即由政府授权专业代理公司办理购物退税业务,专业代理公司垫付退税款,并凭有关单据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退税。目前,世界上实施购物退税制度的国家大多采用此种方式。二是零售主导型。政府授权零售店直接办理购物退税。目前实施该种退税制度的国家只有法国等少数国家。三是政府与专业代理公司结合型。由政府税务部门和专业代理公司共同办理购物退税业务。目前实施此种退税方式的国家只有加拿大。 (二)离岛免税的具体做法。离岛免税作为一项重要的配套政策对振兴当地旅游经济、扩大内需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海南也有必要大力提高免税政策的开放程度,除在免税店方面着手外,还可以参照以上地区做法,将海南打造为内地日用消费品的免税区。 1.日本——冲绳。日本冲绳规定,本国本土、本岛及外国离岛、离境旅客可购买免税进口商品。旅客购买免税商品不限次数,但每次限购20万日元。经营品种包括除烟草外各类免税商品,免税店不能销售本国产品,日本中央政府和冲绳地方政府都提供了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支持。冲绳海关对购物的次数及数量限制采取了灵活、宽松的处理手段。 2.澳大利亚——悉尼。在澳大利亚悉尼可通过电话及网络进行订货,享受送货上门服务。澳大利亚政府为免税行业创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海关、税务部门与免税店实现联网,对免税业务实时监管,澳大利亚免税业的销售渠道包括机场免税店、机上免税店、市内免税店、购物退税商店等。其中,全行业20%的销售额来自机场免税店,而当地机场同时开设出境免税店和入境免税店,另外机场有税区还出售免税商品,大大延伸了免税销售渠道。 3.韩国——济州岛。韩国济州岛也规定,本国本土、本岛以及外国离岛的离境旅客可购买免税进口商品,国人离岛免税限次数限金额,但平均可达10万美元。济州岛国人离岛免税政策主要有年满19岁、1年限购4次、1次限购40万韩元,每年最多享受 6 次免税待遇。为适应济州岛经济发展需要,及时为地方政府制定政策提供相对宽松的立法保障,在地 方政府层面推出了一系列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从中央到地方的法律和政策支持,极大地促进了当地旅游的发展。 三、完善海南购物退免税制度的积极意义、面临问及具体建议 (一)完善购物退免税制度的积极意义。完善购物退免税制度有四个方面的积极意义:一是吸引更多游客前往海南,激发其购物热情,进而增加创汇,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国际旅游岛建设,提高海南岛的国际影响力。二是可以提高我国的对外开放程度,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增强我国产品的国际影响力和我国旅游业的国际竞争力。三是促进我国旅游消费市场的完善,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创造新的经济和税收增长点。四是积累宝贵的实践经验,借助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契机不断完善相关环节,为今后再试点工作奠定基础。 (二)完善购物退免税制度面临的问题。 1.国家政策目标的冲突性问题。国家税收制度的制定需要通盘考虑,购物退免税不仅涉及消费税、增值税等间接税制度,也涉及国家财政收入、产业政策和经济结构调整等目标。促进出口增长与财政承担能力之间的关系比较难以把握,而在实行购物退免税以后,财政也许难以承受带来的负担,因此,在购物退免税政策的实施及完善过程中,需要慎重协调购物退免税的政策目标。 2.我国税制结构和现实状况的特殊性问题。我国目前的税制结构以流转税为主体,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较高,而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主体税种则是所得税,流转税的比重远低于我国。出口退税只能退流转税而不能退所得税,因此税制结构是我国以往出口退税额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这同样也会对购物退免税制度产生相应影响。我国相对于发达国家,物价总体水平偏低,而国外也有促进消费的优惠政策,所以即便不实行购物退税制度,一般商品的较低价格水平也会吸引境外旅客,有关于该政策的刺激作用并不一定明显。 3.需要解决的技术层面问题。在广泛实施离境退税后,与之相关的税务监控、财政压力状况、退税方式的选择及退税通关效率的保障等,都是必须解决的技术性问题。尤其是在我国目前诚信纳税意识有待加强的情况下,还需要吸取出口退税改革过程中曾出现的出口骗税的教训。这就需要税务部门选择纳税业绩等方面较好的销售商,并把它们统一纳入税务部门的监控网络中来。同时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及时向销售商或购物退税代理公司退税,以确保该项制度的正常运转。 (三)完善购物退税制度的具体建议。目前购物退免税制度在我国还是一项新生的事物,仅在海南岛进行试点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科学分析、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加以完善。实行购物退税后,将会导致一部分退税支出,因此有必要科学、客观地分析实行购物退税的税收收入效应。建议由国家财税部门牵头,在深入研究、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组织相关部门深入研究有关税制和政策,为购物退免税制度的不断完善提供可能。 1.进一步完善和充分利用已有条件。目前,在我国实行购物退免税制度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主要体现在制度基础、商品供应、销售网络、监管条件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在制度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出口退税,为实行购物退税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在商 品方面,主要旅游产品已经品牌化、系列化,能够满足境外旅客的购物需求。在监管方面,海关监管条件已经具备,我国在境外旅游者出入境口岸都设有完备的海关监管机构,为实行该项制度提供了有利的监管保障。在销售方面,以现代化的综合商场、专卖店、旅游购物定点商店等为代的销售网络已经健全,为实行购物退税奠定了良好的设施基础。在实行购物退免税制度的过程中,应进一步完善和充分利用现有条件。 2.完善购物退免税制度。(1)及时出台相关法律。根据试点工作的需要,深入分析研究,及时出台相关法律文件,通过法律效力切实保障退免税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打造有别于国内其他非免税地区的税收体制。(2)增加退税商品种类,扩大退税商店数量。根据市场需求逐步增加价格弹性相对较大的商品,尤其是一些地方特色商品,并将其列为退税产品,提高本国、本地产品的品牌影响力;根据试点情况适时选择硬件设施条件好、管理规范、信誉度高的综合商场、旅游购物定点商店等实施购物退税制度。逐步考察并扩大购物退税商店数量,以适应现实的游客需求状况。及时淘汰经营状况不乐观的商场及商店,实现政策资源的合理配置。(3)加强行政管理,保证退免税便捷有序。明确退税对象、退税限额、退税率和退税方式,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其作出适时调整。逐步完善报关离境环节的申退税,减少海关工作量,简化退税程序。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由财政、税务、海关、旅游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退税代理公司,由其代理相应的购物退税业务,承担一些具体的退税工作。及时处理操作中出现的突发问题,在确保顺利完成退免税手续的同时,逐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海南旅游形象。(4)加强价格监管,扩大宣传力度。在实施购物面退税政策时,对于国内产品以及国外进口产品的价格要保持合理水平,加强有效监管,防止价格欺诈,切实让消费者从中得到实惠;在游客集中的机场、车站、酒店、商场、旅行社等场所,加强退免税的宣传,提供健全的指南服务,可通过安排专人引导、讲解等方式,使游客广泛了解相应的政策、内容及流程,进而增加其对退免税购物的关注和热情。Z 参考文献: 1.刘隆亨,孙健波,2010,(5). .我国建立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制度研究[J].税务研究 2.依绍华.海南实施游客购物退免税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财政,2011,(10). 3.白彦锋,丁青超.“离岛免税”:济州岛和冲绳做法可资借鉴[N].中国税务报,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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