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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转变

2017-09-20 6页 doc 19KB 4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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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转变 推进职能转变 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江小涓 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强调指出,深化改革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本文就此谈几点学习体会和初步认识。 一、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显著进展,新形势新任务提出更高要求 《意见》在总结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经验和阐述继续改革重要性及意义时,有三个基本判断。首先,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这是对过去多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展的正确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是作出这个判断的有力证据。其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
政府职能转变
政府职能转变 推进职能转变 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江小涓 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强调指出,深化改革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本文就此谈几点学习体会和初步认识。 一、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显著进展,新形势新任务提出更高要求 《意见》在总结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经验和阐述继续改革重要性及意义时,有三个基本判断。首先,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这是对过去多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展的正确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是作出这个判断的有力证据。其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必须继续深化改革。这强调了继续推进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第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过程。这表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方面改革进程相适应,分阶段分步骤循序渐进。这三个判断至关重要,是我们总结经验和继续推进改革的认识起点。 职能是政府定位的核心,转变职能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转变职能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关系“将事情做对”这个方向性问题;只有方向对,才谈得上“将事情做好”这个能力问题。1985年党的十二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1987年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转变职能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此后,“转变职能”始终是20年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当前再次强调转变职能,有什么新的含义和要求呢, 与改革初期相比,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其对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发生了一系列明显变化。一是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政府在履行职能时要更加重视以人为本,推进科学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二是中央对改革发展作出全局部署。从以经济建设为主转向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政府要全面履行职能,在搞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 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三是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市场发挥作用的领域从商品市场、服务市场向各类要素市场拓展,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的相互关系更加复杂;居民收入来源多样化,各个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有差异;公共产品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与供给不足的矛盾突出。这就要求政府在履行职能时要兼顾各方利益,在多元化、多样性中谋求共识。四是我国对外开放程度显著提高,这就要求在作出重大决策时要注意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五是人民群众对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更加强烈,期望更高。以往改革阻力在很大程度上是认识问题,近些年来改革阻力背后更多的是利益问题,以行使政府职能为名设租寻租、搞权钱交易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总之,必须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突出难点和重点,对改革作出新的部署。 二、政府职能转变和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重点要求 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意见》中有许多内容是首次出现在中央有关行政体制改革重要文件中的。一是对职能转变目标的完整表述,即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这是经过多年不断深化认识,对政府职能的一次总体概括。二是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始终,将解决阻碍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问题放在突出地位,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特点,是确定改革重点的基本依据。三是提出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并将其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并列,表明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等于政府事事干预,大包大揽,而是要完善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的公共治理机制,这是对社会领域改革发展规律性认识的提高。四是结合长远目标,针对当前突出矛盾,明确了四个方面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和中央、地方政府各自履行的侧重点,从而突出了关键问题,增强了改革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也是对社会重点关注问题的积极回应。 《意见》重申了“四个分开”的要求,即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要把政府不该管的转移出去,把该管的切实 管好,从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公民和社会组织的作用。这涉及一个基本问题,即政府职能定位是否准确,要看行政权力的范围和配置是否适当。行政体制改革不能变成行政权力在部门之间、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分分合合,收收放放,转来转去,而是要沿着职权法定、行政权力、更多发挥市场和公民作用的思路加以推进。多年来这方面的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政府仍然管了不少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有些事情政府去管的理由貌似合理,因为“市场不起作用”,但首先要分清不起作用的原因是“市场失灵”还是“市场扭曲”,“失灵”需要政府调控,而许多“扭曲”本身就是行政权力不恰当干预造成的,需要规范权力和消除扭曲,让市场有效发挥作用。 《意见》同时强调,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该由政府管的事政府要管住管好,并就政府履行经济社会管理四项基本职能的重点分别进行了阐述。 第一,改善经济调节。《意见》要求,要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经济活动,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突出强调宏观调控的职能,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全局意义。最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出现了一些新变化,同时实现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这四个目标的压力加大,宏观调控面临更加复杂的局面,任务十分艰巨。这就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这次改革将这个要求落实到了部门职能配置上,强调国家发改委等宏观管理部门要加强宏观性、综合性、战略性问题研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有效调控经济社会运行,同时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审批事项。 第二,严格市场监管。《意见》要求,要推进公平准入,规范市场执法,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为此,一要针对当前市场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管,包括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非法传销等问题。特别要将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等产品的安全质量作为监管重点。二要拓展公平准入的市场范围,不仅包括商品和服务市场,还要包括要素和 产权市场,特别要强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规范运行。三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加强管理和完善制度,切实纠正多头执法、执法扰民、执法争利问题,严厉惩处利用执法权设租寻租、执法犯法的行为。 第三,加强社会管理。《意见》要求,要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维护社会稳定。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将提供工资收入的就业机会摆在优先位置,摆在资本收益之前,努力扩大劳动密集型就业,这也是最重要的收入分配政策。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扩大覆盖面和提高保障水平。要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近些年来,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更加多样化和经常化,各类新社会组织成长迅速。要加强社区建设,加快形成富有建设性的利益表达、保障和协调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更加注重公共服务。《意见》要求,要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不仅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利益,更是投资于人的重大战略。我国未来发展面临一些严重挑战,包括劳动力成本上升、资源环境约束加重、人口老龄化和投资率趋降等。这些变化将使投资于物的长期收益下降,投资于人的重要性增加。发展社会事业就是开发人力资源,这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保持我国中长期竞争力的关键。今后要在继续增加财政对公共服务支出的同时,更多地向服务水平低甚至基本没有被覆盖的低收入人群倾斜,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好地发挥政府公共服务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为此,要重视做好一些基础性工作,包括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并向社会公开,督促各级政府有效执行;尽快建立个人收入集成信息系统,准确识别应该更多享受社会保障的低收入人群;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要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的特点,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一些重大结构失衡问题依然存在; 市场主体发育不健全,在一些领域中市场机制还不能及时有效地发挥作用。这就决定了经济调节既要调控总量又要调控结构,货币政策既要控制物价又要促进增长,财政政策既要促进公平又要支持改革。以财政支出为例,承担改革成本是我国财政的重要职能,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债务处理、人员安置和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金融改革中的坏账处理和资本金补充,欠账多年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理顺价格关系时各方面利益的协调等,都投入了大量的财政资金。这与那些体制环境已经基本定型、公共财政主要着眼于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国家有很大不同,是我国财政资金在各个领域使用比例与有些国家存在差别的重要原因。 《意见》还有一个亮点,就是明确提出了各级政府履行职能的重点。强调中央政府要做好各方面的宏观管理,进一步减少和下放具体管理事项。强调各级地方政府要确保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统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好面向基层和群众的各项工作。这为今后进一步划分中央地方事权、科学配置各级政府的财力指明了方向,并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 三、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保障机制 政府既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制定者,又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对象,角色冲突往往导致改革任务落实难,执行中变通方法多,改革过后易反弹。难点集中在两个方面:有利益的权力不愿放弃,阻碍转变职能;无利益的责任不愿担当,阻碍全面履职。因此,转变职能和全面正确履行职能需要切实的保障机制。 严格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本质是职权法定,以法律形式明确政府职能,不能一讲转变职能就想卸责,一讲全面履行职能就想扩权,权责必须对称。正如《意见》所要求的,必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充分发扬民主。自我改革的制约因素很多,只有各方面广泛参与,才能形成有效的外部压力,才能形成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专家学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良性互动的关系,这是突破利益制约、提高改革效率和降低改革成本的重要基础。 因此,要在改革决策、执行和监督各个环节更多地发扬民主。《意见》特别强调,要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政府。 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这是从考核、评价、激励各个方面增强导向和约束、促进职能转变的有效措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推进这两项制度建设,重在科学、讲求实效、持之以恒和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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