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劳社部发[2005]30号)

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劳社部发[2005]30号)

2020-03-08 2页 doc 15KB 1阅读

用户头像

is_260251

暂无简介

举报
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劳社部发[2005]30号) 【发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文号】劳社部发[2005]30号 【发布日期】2005-12-09 【生效日期】2005-12-0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 (劳社部发[2005]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国发 [2005]35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精神,我部提出实行五项计...
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劳社部发[2005]30号)
【发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文号】劳社部发[2005]30号 【发布日期】2005-12-09 【生效日期】2005-12-0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 (劳社部发[2005]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国发 [2005]35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国发[2005]36号)精神,我部提出实行五项计划和一项行动。现将其中两项计划即:《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和《能力促创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落实目标任务,抓好组织实施。请各地于2006年1月10日前将实施和工作安排报我部培训就业司。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    本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
本文档为【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劳社部发[2005]30号)】,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