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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归》

2017-10-13 47页 doc 86KB 3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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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归》《雁归》 您好~您下载的小说来自 www.27txt.com 欢迎常去光顾哦~更多内容等着你。 本站所有资源全部转载自互联网~请支持正版,版权归作者所有~ 《雁归》(完结) 作者:诺言 [文案] 她从来都不是个太有野心的女孩,没想过要太多的钱太好的房子,最好20岁就能嫁给大伟,生个孩子,白天上班,晚上回来照顾一家大小已经是她最美丽的梦想。 雁归,提起她里仁巷所有的邻居都会竖起大拇指:那姑娘,真仁义。 家人说:她唯一的缺点就是太懂事了。 老师说:一个宜家宜室的孩子。 同事说:世界上不会有比她更有爱心的人。 第一...
《雁归》
《雁归》 您好~您下载的小说来自 www.27txt.com 欢迎常去光顾哦~更多内容等着你。 本站所有资源全部转载自互联网~请支持正版,版权归作者所有~ 《雁归》(完结) 作者:诺言 [文案] 她从来都不是个太有野心的女孩,没想过要太多的钱太好的房子,最好20岁就能嫁给大伟,生个孩子,白天上班,晚上回来照顾一家大小已经是她最美丽的梦想。 雁归,提起她里仁巷所有的邻居都会竖起大拇指:那姑娘,真仁义。 家人说:她唯一的缺点就是太懂事了。 老师说:一个宜家宜室的孩子。 同事说:世界上不会有比她更有爱心的人。 第一任婆婆说:如果她走了,我当自己没生过这个儿子~ 第二任公公说:她完全有资格做我家的儿媳妇~ 第一任丈夫说:世界上的女人死光了,我也不会爱上你~ 第二任丈夫说:世界上我只会爱你一个~ 俞家明说:你很可怕~ 钟爱说:你是魔鬼~ 叶筠说:你有一双恶魔的眼睛~ 为什么她会受到这么多争议,她到底是天使还是魔鬼,或者她天生的本能让她能在这两种身份中自如的转换, 可是不管别人怎么说,她都只是微微一笑,因为她从来都觉得自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人,别人说什么,又有什么关系呢, 第一章 雁归 每个城市都会有这样的小巷,狭长、肮脏、破旧,就像我们儿时记忆中一摸一样。虽然它只是一个城市模糊的背景,上不了什么台面,却往往也是那个城市的缩影。那种小巷一般都会很窄,甚至很难挤进去一台小车,七弯八转,蜿蜒狭长。上海方言里叫这种地方做下支角,北方叫破旮旯,南方叫格罗,但是不管大江南北,它的统称是平民窟。 江南C市也有这么条巷子——里仁巷。 里仁巷里空气一向不很好,垃圾站在巷口数百米远的地方,很多居民把自家的垃圾扔在门口,在江南特有的梅雨季里或者夏季,它们会散发出潮湿而腐烂的酸臭气息,路过的人总得小心翼翼地踮起脚尖,不让自己的鞋袜被经常堵塞住的阴沟里横流出的污水弄脏。 巷子里是一式的老式平房或者年代久远的木楼,它们的装修风格非常类似——屋顶都铺着牛毛毡,一到雨天,每家每户都会非常有默契的拿着桶子或者脸盆在房里接漏出的雨水;墙壁过几年总是会得要刷一刷,但是因为巷子地势太低,江南本身又潮湿,过不了多久就有很多暗黄的斑驳水渍子甚至配以绿色的霉点出现——把那些形状各异的水渍图案想象成各种动物,是里仁巷小朋友们一个重要的游乐项目。 那里密集的住着近百户人家,因为他们不像这个城市里其他的居民住光鲜漂亮的高楼和有明亮玻璃窗的大宅子,所以他们说话也总是粗俗而肆无忌惮的。这 里的居民身份非常复杂可疑,有喝多几杯爱打老婆的醉汉、在城市另一边开着小餐馆的大妈、巷口菜市场剥鳝鱼来卖的小贩、一辈子在最辛苦、肮脏的车间里工作的工人,他们不管男女嗓门都很大,脾气暴躁。邻里之间时不时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激烈争吵,骂人的脏话推陈出新,令人叹为观止,恐怕连大学语文老师都不知道中文的用法竟然还有如此多的种类。 而我们的男女主角就出生成长在这里,生长在这种杂乱无张、粗鄙简陋的地方,你们会不会失望, 里仁巷的居民们读过的书都不太多,可是除开吵架他们还爱散播流言,巷子里的妇女们对哪家的姑娘不检点、哪家的媳妇懒于家务或者谁家的汉子偷东西的事迹比这些流言本身的主角更加清楚。既然是流言,所以比事实还要赋予想象力,而且查不到源头,因此源远流长,传播的猛烈程度比病毒还可怕,让人烦不胜烦。 可是这里也会有奇迹,有一个人,只有一个人,从来都没有受到过这种流言的侵袭,提起她,全巷上百户居民都会异口同声地竖起大拇指:“那个妹子,真仁义~老天要是有眼,就让她以后找个好婆家,别一辈子呆在这条巷子里~”这个人,就是住在里仁巷号的雁归。 出了里仁巷往北走两个街口,有一所里仁巷,郑秀芝老师是那所学校五年级丙班的班主任。她是个有着三十年教龄的省级优秀教师,从城南的重点小学育仁小学调来这所学校,老太太人其实不错,也很敬业,唯一的缺点是爱絮絮叨叨:“学校好不好,要看生源好不好。我原来的那个学校,周围是医院、市政府、外经贸大楼,学校里的孩子全是那些单位的子弟,从小教得好,素质也好,见到人就笑眯眯地打招呼问好。哪像这里,除开街办小厂就是菜市场,孩子没一个省心的„„” 她很烦恼,在育仁小学时她的工作态度让所有学生敬畏不已,几乎是孩子们眼中的神,而在这里她的严明公正变成了神经,最糟糕是不单同学不当她回事,甚至连家长也跟着不懂事,对她的严格要求毫不理遇。但不管怎么样,新官上任三把火,她决定要好好改造自己的班级,哪怕不是原先的生源,也要把孩子们培养成理想中的模样。 第一步是要求所有孩子都比正常上课时间提前半小时来学校早自习,第一天的情况惨不忍睹,六成以上的孩子都迟到了,迟到时间最长的是雁归,她理所当然的成为了郑老师下马威的对象。 “为什么迟到,”郑老师严厉地发问。 雁归是个个子瘦小的女孩,一把头发却出奇的乌黑丰盛,勉强用一根粗橡筋扎到一起,那头发沉甸甸垂到背后,像有生命的长青藤。听到老师的问话,她怯生生抬头看一眼,又把头低下去,让郑老师只能看到她头上的发旋和一段雪白细长的颈子。 “昨天放学前我的要求没听到么,” 白生生的颈微微顷了顷。 “那为什么迟到,睡过头了,” 这次连一点细微的动作都没有了。 郑老师勃然大怒,以前的学生再顽皮,起码在犯错的时候还会编出很多谎话来骗她,这个孩子连谎话都不编,简直是用沉默来对抗。 “这堂课你不用上了,去走廊站着,放了学把今天早自习的读书补回来,再加多半个钟头~” 雁归薄薄的、像红菱角似的嘴唇蠕动了下,似乎想说什么,郑老师顿时热切地期待地着她的辩解,但是她终于什么也没说,默默地拎着沉沉的书包走到走廊。_ 郑老师被气坏了,她走进办公室大发雷霆:“这些孩子的家长不知道是怎么教育他们的,这么小的年纪,才十一二岁呢,就这么会和老师对这干,长大了还得了~” 隔壁桌的刘老师把头从窗户伸出去看了看:“是雁归啊„„,唉,那是个好孩子呢,我班上就没这么好的孩子。她家里情况有点特殊,郑老师,能宽待点就宽待点吧。” 听了刘老师的详细介绍,郑老师沉默了,她决定当天去做一次家访。 吃过晚饭,郑老师拿着抄好住址的小纸条一路寻到里仁巷,到了巷口忍不住皱眉,这么狭窄的巷口,若是失火,连救火车都进不去。天色暗沉,巷子里弯弯曲曲,自然谈不上什么有规划的布局,空气里到处弥漫着做饭的烟火味。她看看自己身上穿着的灰色职业套装,中跟黑色漆皮鞋,手里还拎着个公文包,越看越觉得在这里显得异常的不搭调,不过她还是认真敬职地寻找着号门牌,没留神一户人家突然打开门,也不看外面有没有人,“啪”地扔出一塑料袋汤汤水水的垃圾,几乎把她打了个正着,她吓了一跳。 “那个,请问„„”还没来得及开口,那张门又无礼地“砰”一声关上,再好的修养这时也让她有了想骂人的冲动。 这种地方„„”她咬牙摇头,越发觉得从育仁小学调到这里是个天大的错 “ 误:“不行,明天再去活动下,看能不能调到其他地方。”不是她想弃这些需要被拯救的孩子们于不顾,而是她必须先拯救自己。 但是既然来了,她还是带着一种赌气的固执找到了里仁巷号。 那是个破破烂烂的三层木质结构的老宅子,粗摸估计年龄也得有年,或许年前刚建起的时候,房子还是大气漂亮的,更或许主人还有些身份,所以门口竟然还有对石狮子站岗。可是现在,经过这么多年岁月的流逝,那对狮子变成了搞笑的工具。它们一点都不威风,垂头丧气,显得颓废而凄凉,那方形的石座更因为岁月和环境腐蚀,边缘破损而变得尖刻锐利。 斑驳沉重的木门是虚掩着的,郑老师用力推开它进去,迎面便是个黑洞洞的狭小过道,那过道长且狭,连盏路灯都不悬,简直像黄泉路一般。她猛然进来什么也看不清,一头不知道撞到了什么,不由得“哎哟”了一声,抬头看竟然是有人把辆自行车停在那里。 “真是„„”她一边揉着被撞得生痛的额头,一边小心翼翼地摸索,因为担惊受怕再受到不明物体的袭击只能慢慢前行,过了两分钟才走出那过道。 走出过道后看到了个大院子,院子布局很不周正。中间是个三层的老旧木楼,几扇推开的窗户外面万国旗似的晒着各式各样的衣服、床单甚至还有女人花花绿绿的乳罩、短裤,看情形楼上最少也住了四、五户,另外院子底下还零散地另有几户人家,也有晒的衣服,地上还晾着估计是刚刚做好的藕煤,一看就让人觉得拥挤窘迫。 院子中间种着一棵高大的木兰树,这个地方虽然萧索寒酸,树却吸了灵气般长得郁郁苍苍、生机勃勃,树枝桠上开满了大朵大朵白色肥厚的木兰花,香得有些辛辣,树的冠顶早已经超过了木楼许多,奇怪的是那种繁盛不让人觉得热闹,只是烦乱。 郑老师小心地探过地上的煤饼阵,抬起头,在那棵大树下,她看到了雁归——很多很多年以后,她都忘不了当时的情景。 在那棵大树下面,有个白头发老太太面对着老师坐在一张纳凉的竹板席上,竹席已经由原来的青绿色开始泛红,估计年岁跟老太太有得一拼。她旁边的小凳上还有个人,是个像个小鹿儿似的小姑娘——正是雁归。 雁归手里捧着半边西瓜,她非常细心地用调羹把西瓜里的红瓤挖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喂到老人的嘴里。老太太的年纪不太好猜,但明显的精神不太好,眼神迟滞,手指、嘴唇都有些神经质地颤动着,她的脖子下面还系着个围兜,每吃一块瓜,就有红色的瓜汁淌到围兜上面。雁归耐心地慢慢喂着,看老人的唇角流出口水,就会用个小手绢把老人嘴边的水渍擦干净。 过了一会,女孩儿停下手上的动作,对老人说:“不能再吃啦,晚上你又要尿到床上,床单都不够换了——我待会要帮你洗床单,完了才能做作业。” 老太太嘴里咿咿呜呜地不知咕囔了些什么,有些不愿意,话语很含糊,郑老师尖着耳朵也没能听清楚。 倒是雁归很有默契,她好脾气看着老人笑了笑,安抚她:“我知道,会用水镇起来,留给你明天吃。雁莱的那份我也镇好了,他出去玩儿还没回呢,等他回来我会叫他吃的。” 她放下手中的西瓜,叹了口气,有些烦恼地走动几步:“怎么办呢,明天要提早半个钟头去学校,那时候你还没起床,我怎么喂你吃早餐呢,你又不能像我一样饿到中午,唉„„” 郑老师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当时的心情,她呆呆地站在那里只觉得胸口闷痛得厉害,她教了这么多年书,碰到过形形色色的学生,学生里虽然有调皮捣蛋让她头疼的但是也不乏聪明懂事的,可是从来从来没有一个岁的小姑娘会这么认真的像大人一样叹气,她一下子感觉到了自己的歉疚,是她把烦恼带给了这个女孩。 “雁归。”她轻轻叫了一声。 女孩吓了一跳,倏地回过头,她才岁,比同年龄的女孩身材还要瘦小些,穿着非常朴素的蓝裤子白衬衫,神态却很安宁,黄昏下有非常昏暗的光点吃力地透过树影落下来,斑驳的光线照在她的脸上,那是一张雪白秀丽的小小面孔,看到突然出现的人她显得有些无措:“老师„„” 郑老师在她家里逗留了半个多小时,家长始终没有回来,她只好告辞。走的时候,雁归迟疑着想说什么,犹豫了很久才最终咬着嘴唇痛下决心:“郑老师„„,我明天可能还会要迟到,放学那一个小时的补读能不能„„能不能只有半个小时啊,我要回来做晚饭„„” 说完以后,她似乎觉得自己这个要求很不合理,有些无措的用手搓了搓衣角,小声地保证:“回来以后,我会把那半小时补上去的,真的„„” 郑老师点点头,拍拍她:“你放心,这个事情老师会解决的。” 郑老师一路上思考良久,最终决定取消提前半小时的早自习。回到家里,她跟自己的丈夫感慨:“其实我是个讲原则的人,也知道不能为了一个学生影响其他人,可你如果去了里仁巷就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做。那个雁归,才岁呢,实在是个让人心疼的懂事孩子。她父亲是个海员,长年累月地不在家——但又不是正式的那种,所以分不到房子,一家老小全挤在那么点大的房子里。她妈妈是生产线上的工人,每天三班倒,一天顶多做一餐饭,所有的家务事都是雁归一个人在做,还要照顾那个有老年痴呆的奶奶。她上面的姐姐和底下的弟弟简直是摆看用 的,只会说雁归雁归我的衣服在哪里,雁归雁归,今天晚上吃什么,兄弟姊妹之间怎么差这么多,” 郑老师的丈夫也是个老师,他推推鼻梁上的眼镜微笑着对妻子说:“所以说世界上没有教不好的学生,贫民巷里也会有珍宝,对不对,哦,对了,明天我约了教育局的李处长,你早点下班,我们请他吃饭。” 郑老师坐在沙发上认真想了想,终于说:“算了,我不调了,还是在这里吧。一个老师这一辈子到底能教多少学生,又有多少学生最终能成材,是千里马成就了伯乐,而不是伯乐造就的千里马。这个班,其实也不像我想象中那么差,除开雁归还有柳大伟、刘晓玲都是不错的孩子。” 她丈夫是个开通人,也不生气,只是说:“决定了,这机会可不是说有就有的。” 郑老师郑重地点点头:“恩,决定了,我不能丢下这些孩子们。”她气势如虹,一种为教育牺牲一切的精神先把自己感动了。 可是到了晚上入睡时,她翻来覆去睡不着,忍不住推推丈夫:“哎,你说,这个班上如果没有孔峥那就太好了。” 第二章 雁归和孔峥 因为郑老师取消了每天早上提前半小时来学校自习的命令,全班同学都很感激她,尤其是孔峥,他用手肘推推雁归,笑嘻嘻地说:“嗨,多亏有你,让大家少受点罪。” 雁归横了他一眼:“也没让你少受罪吧,反正早自习你都不会来的。” “总好过听那老太婆的罗唆。” 雁归把头扭过去懒得理他。 在雁归岁的生命里,几乎没有讨厌过一个人,若一定要找,孔峥肯定名列第一,事实上,不止她不喜欢他,里仁巷的居民和学校的老师也没有喜欢他的。 孔峥是能让所有大人头疼的角色,出身差、成绩差、脾气也相当怪异,他能做尽他这个年纪该做和不该做的坏事。因为里仁巷小学一直本着好生带差生的原则,可怜的雁归从学前班开始和孔峥同桌,一直到五年级,她觉得这几年对她来讲是一种折磨。 学前班的时候学校条件差,没有单人椅,同桌要两个人一起坐那种长条的木板凳,孔峥的拿手好戏便是趁班长叫起立敬礼的时候悄悄把板凳抽走,害雁归一屁股坐到地上,等她面红耳赤爬起来,他就会很得意的笑出声来;雁归那把乌黑油亮的长发,是孔峥热爱的玩具,为了他不停的拉扯,雁归每天要束十多次头发,终于在今年被迫把头发剪了了事;当然他们也和其他男女同桌一样会在桌上画三八线,可是永远只有孔峥能够无限制的越线,如果雁归不小心过线他就用尺子敲雁归的胳膊。 可是这些都没什么,最令雁归迷惑不解的是竟然有很多人羡慕她的位置,经常会有不少女生脸红心跳地偷偷写小纸条给孔峥,或者放进他的抽屉或者请雁归转交,孔峥接过来后心情好时或许会看一看,有时候根本就漫不经心地拿了折成纸飞机到处乱扔,雁归觉得这一切实在让她费解。 她问最好的朋友刘晓玲:“你们往纸条上面写什么啊,” 刘晓玲说:“没什么啊,就是说一起好好学习,认真准备考试啊。” 雁归想难怪孔峥不感兴趣,他根本就是不爱学习的人,约他一起恶作剧或许他会更加感兴趣一点。 她还是搞不懂:“一起学习干吗找他啊,班上数他成绩最差了。” 刘晓玲开始叹息:“他很英俊啊,你不觉得他像《射雕英雄传》里面的杨康,” 孔峥个子高挑、高鼻子、大眼睛、头发微微卷曲,五官轮廓很深,有点像混血儿,十多岁的小女孩已经很能分辨美丑。 “他很英俊么,那么高,像头熊,而且杨康也是坏人。” 刘晓玲唾弃她:“你到哪里去见那么英俊的熊,杨康是坏人不错,但他是个英俊的坏人,而且如果他跟我一起学习,我想他应该会变好。” 这是女人的通病,不管是成年的还是不懂事的,她们都认为自己的潜能无限大,可以感化一个浪子。 “雁归,你跟他同桌会不会脸红发烧,他的眼睛每次看到我,都让我窒息。” 雁归老实回答:“不会,我坐他旁边又不是在烤火。”_ 刘晓玲白了她一眼:“看你的样子也知道你不懂拉,你不会懂的,这就是„„”就是什么,因为年纪太小,刘晓玲也说不清楚。她们有上生理卫生课,可是大人们对男女这些事情总是遮遮掩掩,恨不得告诉她们所有人类都是从母亲的胳肢窝里掉出来,可越是这样,孩子们的求知欲就越强。 雁归听了刘晓玲的话沉默了一下,她很想说其实她是懂的,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终于就不出声了。有一个人,是的,有那么一个人,让她见过就觉得脸红心跳,魂不守舍,那个人是班长柳大伟,不过她还不能确定,她想,或许这只是书上说的内分泌在作怪,就像晓玲对孔峥一样。 至于柳大伟,可以这么说——如果说雁归是里仁巷的奇迹,孔峥是灾难,那么柳大伟就是里仁巷的希望。 柳大伟住里仁巷号,雁归家的斜对面。他父亲是工厂的工人,很早的时候因为一次工伤事故去世,当时厂里还有人送了红旗过来,上面印着“模范标兵”几个字。这在里仁巷里算是了不得的荣誉,柳妈妈悲痛欲绝地接过那面红旗,同时也接下了丈夫对唯一儿子的期望。 她没有再婚的念头,虽然身体不好,三天两头生病,依然靠着一点微薄的抚恤金和自己少的可怜的工资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子。人家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柳家却从来没有是非。他们家里条件很差,几乎是里仁巷里最差的,但柳大伟却被是被教得最好的——斯文有礼,功课优秀,他从不跟巷子里其他小猴崽子瞎胡闹,放了学不会在任何地方停留,每天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念书念书再念书。 里仁巷的人们都说:“看着吧,这小子争气着呢,上次又拿了个奥数亚军,全市,不,全省也只有那么几个人吧,能第一个走出里仁巷的人非他莫属。” 雁归想:“长得好不好看有什么紧要,孔峥再好看也就是个绣花枕头,还爱欺负人,功课好有志气才最重要。何况他的性情那么好,对妈妈又温柔又孝顺,这才是最最宝贵的。”想着想着,不由得脸也开始红起来。 雁归能确定自己是真切爱上柳大伟而不是出于内分泌失调的生理反应是他把她从孔峥的“魔掌”中救下来的那刹那。 那时候已经到六年纪了,毕业班的功课紧,雁归白天上课,晚上回家做家务外加复习,忙得团团转,开始睡眠不够。这天上数学课,天气异常的闷热,雁归只觉得眼皮不停往下坠,终于趴到了课桌上,手肘自然而然又过了那条三八线。 或许同样因为天气太热,又或许因为别的原因,那天孔峥特别暴躁,见雁归过界,竟然想也不想拿起课桌上的圆规一下扎到雁归的胳膊上。雁归当时穿着件薄薄的的确良长袖衬衣,一下给圆规扎到肉里,她吃痛顿时从迷蒙中惊醒,“哎呀”一声尖叫出来,往手臂上看时,已经有小小的圆血珠冒了出来。 老师停下讲课,怒目而视,雁归不敢吱声,讪讪把头低下去。 “雁归~站起来~怎么回事,” 雁归战战兢兢地站起身子,不说话。孔峥马上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把头偏到一边,同桌这么些年他太了解雁归,打死她也不会吭半句声的。 没有等到老师再次开口责备,雁归身后已经有人站起来:“老师,我看到了,孔峥刚刚拿圆规扎雁归~” 雁归和孔峥同时一惊,两人一起惊讶地回头,柳大伟身子挺得笔直,小小面孔上满是严肃。雁归怔怔地望着他,眼里忽然漾出梦幻一般的神采,是,他的穿着的确有些旧,长得也不如孔峥精致好看,可是他那么勇敢的捍卫她、为她出头,而她以前仅仅只以为他成绩好,心地好,她似乎一直忽略了他最重要的品质。 下课以后,雁归、柳大伟、孔峥三个人一起进了郑老师的办公室。 郑老师早就不喜欢孔峥,从数学老师那里听了个大略,二话不说便开始责备。雁归站在柳大伟后来,悄悄问:“你为什么要帮我,大家都不敢惹那个魔星,大人都不愿意惹他。” 柳大伟光明磊落地回答:“他老欺负你,我早看不惯了,你别怕,我会保护 你。” 雁归呆呆看着柳大伟,从没有一个人跟她说‘你别怕,我会保护你’,她一直以为这世上只有她照顾别人保护别人的份。她低下头去,眼里再次漾出遥远的梦幻一般的神情,她在家里从来不是受重视的一个孩子,父亲常年见不到人,妈妈与她最多的对白是问她家务做完了没有,买菜的钱够不够,顶多再加一句小考成绩怎么样了。可是现在简直就像童话故事一般,竟然有个王子为她打败喷火恶龙,并且对她说要她不要怕,他会保护她。 “雁归,到底怎么回事,”郑老师教训完了孔峥,温柔地询问雁归:“不要怕,告诉老师。” 雁归低着头考虑了一下,然后勇敢地把头抬起来望着郑老师:“孔峥一直欺负我,他在桌子上画了条线不让我过,今天上数学课他拿圆规扎我的胳膊,流血了,很痛。”她把纤细的手臂抬起来让老师验伤:“以前他就欺负我,考试的时候如果我不给他看答案,他就在桌子底下踩我的脚;上次„„上次,他还在我的文具盒里拿了一块钱~老师,我不要再和他同桌~” 郑老师吃了一惊,雁归一向柔弱沉静没什么心眼,甚至有点木讷,她方才还在担心她不敢说出真相,打算要费一番功夫循循诱导,没想到她这么勇敢承认,而且还把这么“重大”的事情都交代出来,看来的确是实在忍受不了了,不由得暗暗责备自己粗心,竟然把这么个好孩子放到一只幼狼旁边。 “好的,老师会做安排的,你和柳大伟先回去上课吧。” “老师„„” “怎么了,” 雁归犹豫着怯怯开口:“我的数学成绩不太好,现在快毕业考了,能不能换个位置和班长坐,他的数学是班上最好的,可以辅导我。不过如果太麻烦,就算了„„” 郑老师思考了一下:“我尽量调整。” “谢谢老师。”雁归高兴得声调都提了起来,她感激地抬起头,明亮的眼睛里充满怯生生的喜悦和无尽的信任,多么让人怜爱的孩子啊,郑老师瞬间明白什么叫做助人为快乐之本,当下觉得为她做任何事都是值得的。 雁归和柳大伟先离开办公室,孔峥留下来继续交代“罪行”。他们走的时候,孔峥回了一下头,他的眼睛冷冷地扫过雁归,嘴角往下轻轻一撇,露出一个讥讽的、不屑的笑容,雁归平静地回视他一下,头也不回地走了。 其实这才是她讨厌孔峥的原因,她不喜欢他的眼睛~这个脾气暴躁的男孩,平日里总是懒洋洋的,好像对世间上一切都提不起兴趣,但是他的眼睛,像星星一样明亮,像寒冰一样刺骨,那是一双和年纪完全不符合的眼睛,当他冷冷地看着别人时,会让人联想到黑暗里的猫,会让人觉得自己心里的秘密没有办法隐藏甚至心虚。当然她可以继续忍受,事实上她也一直这么做着,反正快毕业了,他们不会再在一起,也不会同桌,可是现在她决定不再忍受下去。她已经为自己选择了一个新同桌,她的王子,其实她早该这么做了。 那天放学后,柳大伟帮助雁归复习功课,给她讲了鸡兔同笼、勾股定例,他拿铅笔的手指修长白皙,遇到困难的问题时会一边思考一边用笔尖习惯性地在草稿纸上画一串圆圈,雁归从不知道原来枯燥的数学也是生动的,他画的圆圈似乎都比别人画得要圆一些~她几乎忘记了还要回去做饭,而那是她一直认定背负在自己身上的责任,和他在一起她几乎忘记了一切。 当他说:“你明白了么,”的时候,他的眼睛亮晶晶地闪耀着,带着温和的笑意,不会有那种令人不安的精明,却有种一种天真的醇和,他在雁归的世界里几乎像一个外星人,让她知道原来世界可以纯净成这样。 雁归着魔似的地看着他想:就是这个人了,就是他~他就是我理想中的伴侣,他是我的~十年或者十五年以后,我一定要成为他的妻子,永远和他在一起~ 那天对雁归来说是一生当中最奇妙的一天,她坚决地认定了她一辈子要寻找的那个人;那天同时对柳大伟和孔峥也是奇妙的,柳大伟浑然不知因为自己一个偶发的举动在这天成为了一个女孩终身所追求的目标,而高傲的孔峥也在这天认定了一个女孩,这个动乱的一天让三个孩子的一生都起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孔峥之所以不被所有的大人喜爱,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他的出身——他随母姓,在他户口簿上生父那一栏的上写着不祥,没有任何人知道那个来历不明的人是谁。 在那个年代,即使是在里仁巷那种下等地方,私生子仍然是个禁忌的话题,走在路上,会有人背地里戳他脊梁骨:“看,就是他,你知道他妈妈吗,她妈妈就是那个„„” 声音不高,却足够让周围的人包括孔峥听见,在这种冷言冷语中他从小就知道自己是个不受欢迎的孩子,他们看他的眼神轻蔑而厌恶。他的母亲是个美丽的女人,因为这个父不详的孩子,她丢了国营单位的工作,必须每天清晨点起床去城东的蔬菜市场贩来小菜然后再拿到菜市场去卖。 他眼睁睁地看着母亲如此辛苦工作,但是还是会有很多粗鄙的男人带着不怀好意的笑容在放下几角零钱后顺便再在她的手腕上摸一下,而那些可怕的流言更是如影随形,永远也不愿意放过他和他的母亲。没有人相信她是个清白、无辜的女人,没有任何人可怜他们,尤其在里仁巷这种地方,走错路的女人几乎等同于妓女。这么淫乱的女人生下的儿子应该是怎么样的,所有人都觉得他应该是以可怜的、隐忍的、不敢高声说话的形象出现,可是他偏不~凭什么,里仁巷里有几 个好货色,别人凭什么看不起他,他用最顽劣的做法向所有的人宣战~孔峥,是最骄傲的~ 这天从学校回到里仁巷的路上,孔峥有些烦躁,其实他今天并不是真的想伤害雁归,只是当时他的确很烦。早上出门的时候,他对妈妈说天气开始热了,我们可以去贩一些西瓜来卖,但是妈妈就是不同意,他知道原因,西瓜比小菜难运输,妈妈不想让他耽误功课去帮她,可是她不知道他已经是个男子汉了,他可以保护母亲保护这个家庭。数学课时,想着这些事,越想越烦,所以才会拿雁归撒气,但他知道就自己算解释,也不会有任何人相信。 他不喜欢雁归,也不喜欢这世上任何一个人——当然这世上除开妈妈似乎也没什么人喜欢他。但总的来说,雁归还是比较对他胃口,首先她不会像其他女生一样爱发花痴地盯着他傻笑,也不会被他捉弄以后尖叫哭泣,她总是那么平静地接收一切,好像一切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都是应该的。雁归虽然不喜欢他,可是也从没像其他人那样看不起他,她看着他的眼神就像看任何一个普通人,这是他比较欣赏的,但是这个唯一对胃口的人,今天竟然冷冷地说:“我不要再和他同桌~” 孔峥恨恨地往地上吐了口唾沫,心里乱七八糟地诅咒着,明天又要请家长,见鬼~妈妈一定又要用那种哀怨的目光看着他了,真烦~突然被人从身后撞了一下,他想也不想就骂了出来:“没长眼睛么,瞎撞什么呢,” 那个撞他的人是巷子里出了名的小混混,岁年纪就已经不读书闲在家里,素来和孔峥磕磕碰碰,虽然没正面冲突过也暗中较劲好久了,这时哪里会示弱,马上回嘴:“谁让你傻噔噔的,听见声音也不知道让,撞你这个野种怎么了,” 孔峥只觉得血一下冲到脸上去,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回身就和那人扭打起来。到底年纪要小几岁,个子也不壮,几下就被那人压到身下,孔峥捱了几下踢,身上一阵剧痛。小混混得意的站起来,掸掸身上的灰,大声说道:“代你老爸教训 你,你这个有娘生没爹教的家伙~” 趴在地上的孔峥只觉得脑子轰的一声,眼一下就红了,那刹那他忽然没有任何知觉,全身都变得麻木,手狂乱地往地上乱摸,忽然探到一块砖,一把紧紧攥到掌心里,直到砖角的边缘划破手心才觉得有一丝刺痛。他吼一声,跳起来,几步上前就把砖狠狠砸到那混混的后脑勺上,血哗一下流了出来,混混应声倒地,孔峥看着自己手上流淌的刺目的红色,竟然一点害怕的感觉也没有只有一种淋漓地刺激满足,最后忍不住地大笑出来,痛快~真是太痛快了~ 这时角落里突然传来轻轻一声响,孔峥望过去,正往回家路上走的雁归站得远远的,小小的脸上显出一些惊讶。四周静寂无声,世界突然停止不动,时间也在那一瞬间定格,他看的分外分明:流淌的鲜血让雁归清秀的眉头厌恶地往上挑了挑,她脸上的情绝对是讶异而厌恶的,就像是看到厨房里经常出没的蟑螂,虽然厌恶于它们的肮脏,却能够处之泰然并且随时准备着把鞋脱下来然后把那蟑螂拍死,她没有一丝一毫这个年龄女孩看到鲜血本应该有的惊恐惧怕~ 既然见了血,这事儿当然给闹到了派出所。 雁归在街道派出所是这么说的:“是的,从头到尾我一直在场„„不过我真的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只看到他们打成一团„„谁先动手,我当时太害怕,记不得了„„应该不是孔峥,对,不是孔峥~我记起来了,是那个人„„那个人不停地踢他,还骂他、骂他妈妈,孔峥就还手了„„好可怕,好多血„„他不应该骂孔峥的妈妈,这样不好„„对不对,警察叔叔,”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整个身子都在轻轻颤抖,声音也有一些隐忍的细微哽咽,乌黑的大眼睛上蒙着一层泪雾,完全是一副被吓坏的样子。但是她的语气却前所未有的坚决,让录笔供的警察完全能够从她断断续续的话里掌握到他想掌握的信息。混混挑衅在先,而且先动手,孔峥是为了自卫,不过自卫的幅度大了点。 孔峥面无表情地远远看着她,看着她雪白的脸颊上滑落的青丝,听着她的柔声细语,他不禁有些迷惑。雁归——难道之前的柔弱、可怜、诚实都不过是一种伪装,其实她骨子里竟然有着一种坚不可摧的东西,她当时的表情根本就不怕,为什么现在能在眼里装出这种惧怕的、泫然而泣的眼泪,为什么她说起谎来连眼睛都不眨,他突然想到在《动物世界》里看到过的一种昆虫——尺蠖,在有敌人的时候它会把自己变成一片枯叶来伪装,雁归似乎就是这种动物,不过她还年幼,或许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有这种天赋。不管是不是,孔峥在那霎那想,雁归,把那层表皮剖开的话,你根本就不是本身的你~而这些,除开我,还有谁能看得透,那么雁归,除开我,还有谁配得上你, 第三章 雁归和孔峥 因为雁归是当地出了名的好孩子,而被打成重伤的是混混,她的证词被百分百采纳了,孔峥家里收刮所有赔了一点钱,事情不了了之。这事过了以后,雁归与孔峥的关系依然故我,两个人分开了座位,说话的机会很少,孔峥被记了个处分,在学校里还是一副让人讨厌的拽样子,也不太搭理人,他甚至没有郑重地对雁归说谢谢。 里仁巷的人们越发讨厌孔峥,都说他是个不知道知恩图报的家伙,连畜生都不如,但是大家也都只敢私下里说说,这次的斗殴事件,让大家确定这个父不详的孩子是个天生的坏种,不但坏而且好勇斗狠,长大肯定是个亡命之徒。“没准他父亲就是个流氓,这种人不要轻易得罪。”大家悄悄传递着这样的信息。_ 雁归对大家的报不平并没什么感觉,她固然不喜欢孔峥但是更不喜欢那个小混混,小混混在里仁巷里横行霸道,她虽然没什么天生的正义感,但是那个小混混竟然还敲诈过弟弟雁莱的零花钱,这就让她不能忍受了。她是那种对自己所属物品保护欲很强的人,欺负她可以,但是欺负她的家人,绝不允许~所以她觉得自己帮孔峥一把是在替天行道。 而且她也知道其实事情真相并不是大家所想的这那样,她住的那个院子自来水没接进去,所有人都要到街道上的公共水喉排队接水,一桶水分钱,从她在警察局作证之后每天早上都能在门口看到两桶满满的清水。 她知道是谁帮助了她,她也知道有个男孩用那双冷冰冰的乌黑眼睛在角落里悄悄注视她、审视她,但是那个人并不希望别人知道,那么她也就不说,有些人的骄傲是无与伦比的,她不钦佩他的为人,但是她钦佩他的骄傲。考虑了一阵后,她会在头一天晚上往桶里放下一角钱,做为孔峥的水资,第二天依然有清水出现在家门口,钱不见了,他们两个人突然的有了一种奇异的默契。 这样的情形持续了有二个月,二个月以后里仁巷发生了件轰动的大事,某天巷口突然停了一辆漂亮的黑色豪华轿车,因为巷子太窄,车子没办法进去,所以只好将就地停在巷口。车上下来一个很气派的中年男人,他停下脚步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皱了皱眉头,然后笔直地走进了孔峥的家门口。 过了几天里仁巷就有消息传出来,那个体面的中年男人原来是本市一位大人物的秘书,据说还经常在电视上露面,他来到里仁巷这种地方会有什么事情,他去孔家又是什么原因,真是件令人好奇的事情。里仁巷的居民们对八卦消息有着比外界人更加敏锐的触角,不久就又有了两个版本传出来。 童话版本是:孔峥的母亲在年轻时与本市某位大人物一见钟情,海誓山盟,但因为地位悬殊,终究未能结成连理。但是她不顾世俗的眼光,毅然生下了孔峥,含辛茹苦将他抚养成人,上天终究垂怜,多年以后,大人物的原配夫人去世,此时也再没有人能够约束他,他对旧爱多年来始终不能忘情,终于来寻找初恋情人,终成眷属。 现实版本是另一种说法:多年以前,本市某大人物(那时候还只是个小人物)与孔峥的母亲一见钟情,但是为了飞黄腾达,他毅然抛弃了怀孕的初恋情人,与本市当权者的女儿结合,终于功成名就。多年以后,原配夫人去世,竟然始终未能给他留下一子半女,而他也被医生告知这辈子没办法再能拥有一个孩子,这时候他猛然记起自己在一条肮脏的小巷里还有个儿子,为了不让自己无边的财富、权力、事业后继无人,他终于回头了。 这两种版本分别流传在女人与男人中,女人选择相信A,男人都认为是B。 但不管是哪种版本,大家都认为孔家的苦日子是熬到头了,孔妈妈简直就是现代的王宝钏,不过她的运气比较好,代战公主竟然死在前头,孔峥也顺理成章地成了新版《苦儿流浪记》里的小小主人公。 “女人啊,就是得守,能守得住,就有好日子过。”大家说,其中不乏当年想咔油的男人们。 又过了不久,孔家母子风风光光地坐上漂亮的黑色轿车搬出了里仁巷。 他们搬家的前一天,雁归班上所有同学为孔峥开了个欢送会,不管他受欢迎与否,离开学校开欢送会都是惯例。孔峥既然搬出里仁巷,自然也不用再这种三流小学读下去了,他要转去城南的育仁小学——就是郑老师原来所在的那所学校。 郑老师觉得一切都是讽刺,她在那所学校勤勤恳恳工作十几年年,奈何说话太直得罪新上任的年轻校长,被贬至里仁巷小学,最瞧不上眼的学生却堂而皇之地进了她先前的地盘,简直像是有个人一巴掌直扇到她脸上去。孔峥小小年纪已经表现出超强的个性,他在欢送会上一句话也不说,一脸酷酷的拽样子,既不热泪盈眶也不感激涕零,他走的时候甚至连大伙凑钱送的礼物都忘记拿——也或许根本不是忘记,而是不屑于拿,大家都觉得没意思得很。 雁归对那天记得很深,那天天气非常闷热,一丝风都没有,C市的天气是出了名的恶名昭彰,冬天湿冷夏天燥热,月就已经可以使人发狂。雁归带着被孔峥遗忘的礼物踏进了孔家简陋的大门,隔着门扉,她听到孔家母子的对话。 “东西都清好了么,” “没什么好清的,都不要了,这里这些东西我都不想要了。” 母亲迟疑一下:“也是,那边都有新的。” “都谈好了么,那个男人是不是正式让我们过去,他会不会娶你,” “当然,不然我不会把你给他。” “恩~”少年的声音清清冷冷:“可是这么多年,就为了等他,值得么,” “别人说什么不重要,你自己觉得重要那便是重要。” 雁归很讶异,她从没见过这样的母子,他们像朋友多过母子,如果她这样与母亲讲话早已被扇耳光。 “可是你付出这么多,所有人都看不起我们。” “孔峥,你要记住, 想要得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要忍别人所不能忍,等别人所不能等~能忍并不见得就是笨的表示,忍了以后如果得到你想要的,那就是一种智慧~” 雁归听到这里浑身一震,她轻轻把礼物往地上放下,转身走出那低矮的小院子。天气热得让她透不过气,背上的汗涔涔浸湿了衣服,她靠在路边的墙壁上歇了会,脑子里一直回味着孔母的话,然后梦游似的回了家,这席话在雁归日后的生活里成为了她的座右铭,让她受益良多。 隔天孔峥一家搬走了,上车的时候正逢上雁归和大伟放学回来,他们俩个子小,只能挤在角落里张望。令人吃惊的是,帮他们搬东西竟然有不少是平日里不屑的邻居,雁归听到有人说:“我就说孔峥和平常人不一样,原来出身那么惊人,你看他打那小混混,哗,除暴安良~” 雁归不由得噗哧一声笑出来,这个世界多现实,只因为多了个身世显赫的爸爸,北极和赤道都可以调换位置,柳大伟默然地看着这个场面,突然冷哼一声,掉头就走,雁归连忙跟了上去。 “雁归~”身后突然传来一声轻轻的呼喊,是一把少年的声音,带一点点惶恐急切,雁归脚步一滞,慢慢转身。 孔峥站在她面前,用雪白牙齿咬着下嘴唇:“我要走了。” “我知道。”看他没有离开的意思,雁归也不好意思马上转身就走,想了想, 原来我们已经这么多年的同学邻居了,想想还真是让人觉得舍不只好又说:“ 得。”_ “是~我们做足了整整十二年的邻居,从生下来到现在~我比别人更加了解你,所以你不必同我讲谎话,我知道你没有半分舍不得我~” 雁归有些尴尬,她想既然你知道又何必说得这么透,她觉得自己是个不擅言辞的人,告别的话更是不知道怎么讲才得体,对白越说下去只会越荒凉,所以干脆不去辩驳了。 少年的眼睛里跳动出火焰,轻声而坚决地说:“不过没关系,你„„等我,我会来接你,接你离开这里。” 雁归偏着头看了看他:“不用了,这个地方,我会自己走出去。而且你也不要再来这里,来这的人让人看不起。” 她向他摆摆手,算做是告别,然后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留下那个英俊的少年站在原地。是的,从明天起不会再有人帮她打水,也不会有人用星星一样明亮的眼睛偷偷注视她,可这有什么关系,她认定的人在前面,并不在身后,十二岁的雁归或许还不完全明白什么是爱情,可她已经会选择,而且她执着地相信自己的选择。 她没有回头,哪怕后面孔峥眼里炙热的火花几乎要融化她的身体。 雁归一路小跑才追上大步往前走的大伟,她轻轻拉一拉他的衣角,大伟停下脚步,看看雁归,忽然恨恨往墙壁上踢了一脚:“以后我要坐更漂亮的车离开这鬼地方~”墙壁上顿时簌簌地落下满地石灰。 雁归微微一笑:“是,我们要开自己的车离开,才不像他还要坐别人的车。”她刻意忽略大伟说的是“我”,所以加重了“我们”两个字。 大伟并没有发现这个小小的语气变化,雁归的话安慰了他,他这时最需要的就是这种鼓励,于是伸手往好朋友的头上摸了摸,两人相视而笑。 时间过得很快,孔峥搬走不久就迎来了毕业考,柳大伟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考进省内最好的中学,雁归本来成绩只算中上,但是她运气不错再加上大伟的补习,也跌跌撞撞的进了那所学校。让他们吃惊的是,成绩一向极差的孔峥竟然再次和他们成为了同学,知道内情的人都会心一笑,有那样的无敌父亲什么样的学校进不了, “我瞧不起他~”大伟在和雁归结伴回家的路上对她说:“他不过靠着他那凭空冒出来的老爸,有什么了不起。平常那么拽,真有骨气的话,他别认那个爸爸好了。” “他不用有骨气,有目的就好了。”雁归能敏锐地察觉到大伟语气里的不屑和嫉妒,于是一边推着自行车,一边回答,她并不是要帮孔峥讲话,只不过大伟不能理解孔峥,但是她却能够。 他们三个分成了三个班,每天雁归放学后都会等着和大伟一起回家。 进了中学后经常发生诡异的事情,大伟的破旧二八自行车每天不是被拔掉气门嘴,就是被戳破车胎,雁归少了和大伟一起结伴骑车的乐趣,但她不肯放弃,每天陪着大伟走到很远的修理铺,等他修好车再慢慢一起骑回家。 气门嘴加上打气要花五毛钱,补一次胎是一块,大伟每天的花销几乎全用到上面,他咬牙切齿地对雁归说:“到底是谁和我过不去,抓住了一定要揍一顿~” 雁归连忙说:“别气别气,我每天有两块钱零花,分你一半好了。” 她装作没事似的劝慰大伟,但是大伟没留意到她的面容开始沉郁下来。 这天雁归提前下课,她不声不响地把身子缩成小小一团,躲在单车棚里,过一会就看见一个男孩大摇大摆进来,他轻车熟驾找到大伟的车子,蹲了下去。 “孔峥,我就知道是你。”雁归站起来,冷冷对着那背影说。 孔峥蹲着的身子微微一震,然后站起来:“不错,就是我,怎么样,”_ 这一年里,孔峥长高不少,轮廓也越发俊秀挺拔起来,哪怕穿着千篇一律的灰裤子白衬衫校服也显得比其他孩子英挺,雁归看着他有些不耐烦:“你到底想干什么,天天这样,都不厌烦么,” 孔峥咬咬下唇:“谁叫你天天和他腻在一起,上学放学,我和你说个话你就爱理不理,你不烦我烦什么,” “那是我的事,和你有什么关系,”雁归一点也不脸红,白皙的面孔上一片平静:“我警告你,别再欺负他,我会保护他~” 孔峥的呼吸一下急促起来,眼睛乌黑得像夜空里的星星,亮得几乎能滴出水来。他一把狠狠攥住雁归的手腕,愤怒说道:“那天„„你连头都不回,看也不看我一眼~我就知道你喜欢那小子,他有什么好,心眼那么小,还爱装腔作势,那种人,眼里只有自己~雁归,你别指望他会看到你的好,只要能出里仁巷,他一转身就会忘记你~别人不知道,你明明知道,他就是个白眼狼,他根本不了解你的好,这世上只有我才会对你好~” 雁归重重把孔峥的手甩开:“我知道他是什么人,用不着你提醒~” “我不会让你如愿的~” 雁归转身就走:“你要向我宣战么,那我们就等着看好了~” 第二天,孔峥照旧来到单车棚,这次他发了狠,带上工具准备把大伟的车锁撬开搬走,刚准备动手,却被巡逻的老师捉了个正着。那段时间刚好学校失窃得厉害,老师得到匿名情报,据说有个专门盗窃学生自行车的团伙看中了这里,孔峥几乎是顶风做案,这回连他的无敌老爸都帮不了他。孔峥没有辩解,过了几天,被安排转了学。他走的那天,面无表情地站在教学楼下面仰望雁归班级窗前许久, 班上的女生知道全校最英俊的男孩要离开的消息,心像打烂的水晶玻璃,碎了一地,她们纷纷趴到窗前张望,猜测他最后的凝视是为了谁,雁归不为所动,继续看书,连头都不抬一下。 大伟觉得很奇怪,他对雁归说:“那个家伙骑着最眩的赛车,干吗对我的破单车下手,” 雁归笑一笑:“谁知道呢。” 大伟继续奇怪:“也不知道是谁通风报信,我总觉得孔峥不是会偷东西的人。现在他家那么有钱,他参加盗窃团伙干吗啊,” 雁归顿了一下,还是淡淡一笑:“谁知道呢。” 大伟想一想,点点头:“也是,他那种有钱人跟我们本来就不对盘。” 于是大家不再提及孔峥这个人,他彻底从雁归的世界消失,从此杳无音讯,她几乎马上就忘了他,不在同一个世界的人本就会忘记得特别快。 _ 第四章 雁归和柳大伟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雁归与大伟两小无猜的感情纯净得像一汪清水。 江南的青草黄了又绿了,里仁巷屋檐下燕子巢里的燕子家族也不知换了几轮,眨下眼的功夫便是八年,雁归长高了厘米。_ 除了个子长高,这八年里还发生了几件足以记入雁归史册的事情。 本来日子一直过得很平静,可是到初三那年,雁归的奶奶去世了。 病重最后几天里,奶奶不愿意呆在医院里,她在难得清醒的时间里不停说:我要回家,死也要死在自己家里。 大家只好把她抬了回去。 回到家里她果然好了很多,大家都以为她能像其他很多次那样熬过来。可终于还是到了最后一个夜晚,老太太弥留之际时,身边并无其他人,只有雁归守在她身边。她生病这几年神志没怎么清醒过,最后几天却异乎寻常地偶有清明。她甚至能清楚地指挥雁归把角落里最底层的抽屉打开,取出包了好几层的布包,雁归打开来,露出里面的足金戒指。 “这个„„给雁莱娶媳妇用„„”她断断续续地告诉雁归。 雁归点点头,小心地把戒指收好。 “记得,一定要给雁莱啊,你别自个藏起来„„”老太太眼睛浑浊,死死盯住雁归,带着一点古怪的精明:“我们家只有这么个男孩,你千万不要忘记了。” 她的不信任让雁归觉得难堪而伤心:“那我去找雁莱回来,您亲自给他好了。” “不要„„”奶奶喘息着:“他要上学啊,别耽误他。” 雁归一阵沉默,她为了守护老人已经几天没有去过学校,可是她几乎已经完全遗忘她,而弟弟雁莱明明知道老太太病重,还是照常吃了饭就跑得没影子,这算什么呢,老小老小,并不是所有的老人都像小孩一样可爱,有一种人老了会变成妖精,伤害身边人。 过一会老太太沉沉昏睡过去,雁归想要走开去倒杯水,她又突然醒过来,一把拉着雁归的手:“雁莱,雁莱,我的好孩子,你一定要争气„„我只有你这么个孙儿。” 她蜡黄的手像枯树枝一样牢牢擒着雁归的手腕,浑浊的眼睛直愣愣地瞪着她。雁归一动不动地坐在一旁,不挣脱,也不愿意再抚慰,她只是麻木地坐在一旁,感觉到那手掌慢慢变冷最后终于无力地垂落下去,生命已经从彻底老人身上流逝,她冷着脸轻轻把那还没有凉透的手放进被子里,慢慢地泪水一滴滴流下来。 她真傻,世界上不会有比她更傻的人,这么多年,从懂事开始她就尽心尽力侍奉她,从没想过要图什么,只是觉得这是她的责任,她却在临终时分连她的人都认错~她只记得那个样貌普通、很少出现在面前的孙儿,她就这么伤害她。她知道她是会死的,人都有这么一天,这么活着,或许还不如死了好,可是她不是伤心这个,她为自己伤心,为自己不甘心,她又不是块木头,她的心也是肉长的,她也是个有感情的人,可为什么至亲的人就这么糟蹋她背叛她,雁归再也忍不住,流着泪走出家门。 大伟路过雁归家门口,看到有个单薄的身影蹲在墙边上,缩成小小一团,在黑夜里几乎让人以为是只可怜的、被抛弃的小动物。他迟疑一下,走过去,雁归听到声音抬起头,露出一张泪流满面的脸。大伟不知道该说什么,在她旁边蹲下,细声安慰。 “她走了。” 大伟默然了一下,老太太神志不清地拖了雁家这么多年,走了也不是什么坏事,可是雁归„„,他只能说:“你别太伤心,每个人都有这么一天的。” “我不是伤心这个。” 大伟很讶异:“那你伤心什么,” “你不会懂。” 大伟想,当一个女人说你不会懂的时候,那男人就一定真的不会懂,所以他很聪明地选择了闭嘴。 大伟大伟,我什 雁归不肯再说话,只是安静地啜泣着,过了良久忽然问:“么都可以为你做,我会对你很好很好,但是会不会有一天你也叫错我的名字,把我当作另外一个人,” 大伟对这个奇怪的问题有些不知所措,不过女孩本就奇怪,何况她在伤心之下问些奇怪的问题也是能够让人理解的,于是他理所当然地回答:“当然不会,我永远都认得你,你是独一无二的雁归。” 雁归认真地看着他,费尽全身细胞及精力来聆听他所说的每一个字,她说:“大伟,日后你一定要记得你说过的话~我不要再让我爱的人背叛我~我受不了这个~” 大伟看雁归哭得几乎要背过气去,一张小小的脸上几乎白得透明,那种娇弱几近妖异,又有一种阴郁,与平日里的文静贤淑大为不同,心中不由得一动,伸手揽住她瘦小的肩,让她把头靠过来。 那个夜凉如水的晚上里仁巷很多居民过来雁家帮忙料理老太太的后事,他们看到两个孩子悲凄地依偎在一起的幕情景,心里不由得暗暗叹息。人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岁的雁归悉心服侍老年痴呆的老太太这么久,遭了多少罪啊,临到人去了,换做别人松一口气还来不及呢,只有她伤跟什么似的,这么长情这么纯良的孩子现在哪里还有哟。 老太太的丧事办得很热闹,里仁巷的人们或许没钱也没什么素质,但却有热心和力气,大家说:“老太太过了七十才去的,也算是白喜事了。”于是雁家请了个班子来吹拉弹唱,又请辛苦了的街坊们来吃饭,弄到后来就真跟是个喜事似的。只有雁归依旧郁郁寡欢,整夜整夜跪在灵前为老太太烧纸,她的心在矛盾地 挣扎着,她重重地伤了她的心,可是现在人既然都已经去了,又不希望她路上走得太寒碜。 丧事过后几天,雁归和姐姐雁茴搬进老太太那间简陋的小房间,他们原来三姐弟挤一间房,老太太的过世倒是让随着姊妹们年岁大了而越发显得尴尬的住房松弛了些。 入夜,雁归和雁茴一起躺在床上,过了一会,雁茴轻轻叫:“雁归雁归。” 雁归没有回答。 雁茴又轻轻推她一下,还是没有反应。 雁茴蹑手蹑脚爬下床,钻到隔壁母亲的房间里,抱住妈妈睡下。 “妈,那间房阴森森的,我睡不习惯。” “胡说,现在谁还信这个,雁归不睡得挺好,” “雁归不怕让雁归去住好了,我要和你一起睡。” 母亲轻笑一声,在她身上拍一下:“你都了,怎么胆子还没有妹妹大,” 雁茴顿了一顿:“奶奶是不是有一枚戒指留给你,让我看看嘛。” “你又在打什么歪主意呢,那是老太太指名留给雁莱娶媳妇用的。” “得了吧,雁莱才多点大,娶媳妇还早呢,以后我挣钱了还他一个就是了。我都成年了,单位上的女同事哪个没有一两件首饰,你也得让我充充门面啊。” 母亲犹豫一下:“不行,老太太临终前交给雁归让她给雁莱,雁莱年纪小倒没什么,回头给雁归看了不太好„„” 雁茴一骨碌爬起来,熟门熟路地拉开床头抽屉,一伸手就把那个戒指拿出来戴进手指里:“看到就看到,有什么大不了的,您作主她能说什么,”她把手伸出来往昏暗灯光下比一比:“妈,你看看,多好看。” 母亲也坐起来,把她的手拿着端详一会:“嗯,真是好看。” 雁茴得意地一笑,把脸往母亲脸上蹭一蹭:“我像妈妈,哪里会不好看。” 母亲也笑起来,捏捏她的脸颊:“你们三个就你最像我,性子也像。这么着吧,你既然喜欢就先拿去戴着,我那里倒是还有个戒指,是你爸爸给我的,只是成色没这个好,以后留给雁莱娶媳妇好了,反正也是给外姓人。至于雁归„„等过几年,环境好点再给她置办吧。” 雁茴高兴得很,一迭声说谢谢妈妈谢谢妈妈,想了想又说:“妈妈到时可别偏心,雁归有什么我可不能比她少。”_ 母亲皱一皱眉头:“你说什么胡话呢,我心里最偏袒谁,你难道会不知道,” 说这话时,她的声音微微放小了点,有点欲盖弥彰的感觉,或许她自己都对这种偏爱有些无能为力吧。虽说手心手背都是肉,可不知为什么就是有厚薄,自己的三个孩子里,数老大最没心没肺,可长得最像自己,又是和丈夫感情恩爱时的结晶,最疼爱也是理所当然。至于老三,没生出这男孩之前,老太太也不知给她吃了多少排头,刻薄话从早听到晚,有了老三后她说话声音都能大些了,所以老三也是宝;只有雁归,那个孩子不是不好,可能就是太好了,什么话都听大人的,里里外外都是她,性子又有些沉静阴郁,沉默得不像这个年龄的小朋友,也不知道是缺心眼呢还是真聪明,倒是不讨人喜欢了。 那边娘俩说着体己话,也没留心隔壁屋里雁归悄悄睁开了眼睛,她怔怔望着天花板,角落里有个地方因为漏水形成了一块水渍,有些像一只小狐狸又像一张侧着的人脸在流眼泪。房间里透风,一阵风过来电线便不住晃动,灯泡摇来晃去,看着时间一长让她慢慢觉得头晕起来。 雁归从这天后对自家完全心灰意懒,她还是如平日里一样打点家中家务,只是寒了心。从此便加倍把心思放到大伟身上去,她是个死心眼的人,认准了一个人心里眼里便只得那一个。大伟到底是个男孩,年纪又不大,未免混沌一些,其实他能模模糊糊感觉到雁归的情意,因此隐约有一种被倚赖的虚荣感,却终是不太开窍,不过雁归细心体贴脾气又好,粘他粘得很紧,大伟觉得没什么好抱怨的,久而久之也就由着她去了。 这时他们已经是十五六岁的少年,巷子里的人们看着他们长大,觉得真是郎才女貌的一对,便拿他们打趣,故意问:“大伟,你的小女朋友呢,” 刚开始这么问的时候大伟总是会愣一下,显得有些茫然,后来日子久了慢慢的也习惯了,再有人这么说起他便不好意思地笑一笑:“你说雁归啊,她在家里写功课呢。” 大伟或许还不能完全搞清情况,柳妈妈却是个最敏感不过的女人,十几年寡居的妇人眼睛像淬了毒的刀子,她几乎在雁归儿时就感到了这个小女孩对自己儿子的爱慕之心,对此她只是忧心而并不感到欣喜。儿子是故去丈夫所留给她唯一的财富,已经是她生命里最后的火花,甚至比她的生命更加重要,她最大的梦想就是儿子的出人头地,有朝一日风风光光地踏出里仁巷。不可否认,雁归是个好女孩,但太早谈及感情,似乎并不利于儿子以后的发展,所以她对雁归几乎是献媚的表现一直是淡淡的。 雁归很惆怅苦恼,她不止对大伟,对柳妈妈也是投了一百二十分的心血,可是柳妈妈似乎始终不待见她。平日里但凡雁归爸爸从海外寄来什么希罕东西,家里按常分成几份,她从没给自己留过,全是毫无保留的送去柳家。那时候的外国货很希罕,几乎是有市无价,尤其在里仁巷这种地方真能让人把眼睛都羡慕红了,柳妈妈却一次也不肯接受。 有一次大伟生日,她送了他一副爸爸从荷兰带回来的世界地图,上面每个国家都是用各国标志来代表,比如荷兰就是一个风车的图象,中国是长城,埃及是金字塔等等,非常精致可爱,大伟爱不释手,直恨不得晚上都抱着那副地图睡觉。 谁知到了第二天,还是乖乖地送还给了雁归:“妈妈说太贵重了。” 雁归见不得心爱人那沮丧的样子,想了想,从大伟身上拔下一个扣子:“那就不算送的,这个扣子你也当生日礼物送我好了,我们是交换的。” 大伟当然知道这建议行不通,可实在舍不得那份生日礼物,还是硬着头皮把这个答案带回去了。 大伟回了家,吞吞吐吐把雁归的话学妈妈听,柳妈妈心里不由得想:“雁归这孩子也真是对大伟用了心了。” 她看到儿子眼中热切的渴望,也不忍心再勉强他,便让他留下了那副地图。可是真到了两个月后雁归生日那天,柳妈妈咬咬牙,把工资拿出了一半给雁归买了外套亲自送过去,雁归捧着那外套,心里像明镜似的清楚,这是柳妈妈不愿意儿子受她的人情呢。 可是柳妈妈归柳妈妈,她自个儿归自个,柳妈妈的态度雁归就当看不见,哪怕大伟不在也照常时不时地往柳家跑,顺便帮身体不好的柳妈妈做做家务,她觉得为大伟做任何事都是快乐的。说实在的,柳妈妈并不讨厌雁归,也感动于雁归对儿子的情谊,虽然为着儿子的将来着想不愿意他早恋,可也真抹不下面子把事情讲破或者喝斥她,于是事情就这么僵持了下去。 或许是上天看到雁归的执着,竟然真给了她一个绝好的机会。 高三那年功课紧,大伟开始寄宿,而雁归因为要照顾家里,所以还是走读。高考前十天雁归开始留在家里备考,这天晚上复习完了她又去柳家串门,看见柳妈妈正痛苦地蹲在地上呻吟,脸白得跟张纸似的,一脑门的汗,雁归吓了一跳,手忙脚乱地把她扶到床上,一问才知道是胆结石犯了。那时候药店早关了门,雁归二话不说跑回家里把自行车推出来,连背带扛地把柳妈妈扶上后座,死命蹬着车去了医院。 急诊下来的结果很严重,要住院,不然就有生命危险,雁归马上说打电话去大伟的学校把他叫回来,但是柳妈妈拼死拒绝。 她说:“我就是疼死了也不能影响大伟的高考~” 雁归见她态度这么坚决,无奈之下只能应允,她说:“那好,大伟不在我来照顾您。” 说完这话她就回了家,柳妈妈头先还当她说客气话,没想到过不了多会她就把换洗衣物都清了过来。柳妈妈见她来回奔波得汗都粘到身上,不由得大吃一惊:“雁归你这傻丫头,你也得考试啊,还不给我回去。” 雁归理也不理,只当没听见,径自到床边检查了下柳妈妈的输液瓶就开始叫:“护士小姐,号床病人的点滴快打完咯。” 以后的一个星期里,柳妈妈先是劝阻,劝阻不了就给她脸色看,最后甚至开始骂起来,雁归都当作是耳边风,日夜陪伴在医院里,等柳妈妈睡着了才把书拿出来看看。她照顾过老太太有护理经验,性子又细心温存,经常会认真询问医护人员什么能吃什么要戒口,问了还仔细拿本子记下来,不知情的人都直夸柳妈妈生了个好女儿。 柳妈妈看着雁归忙进忙出,急得不知如何是好:“雁归啊,你这么对我,我要夭寿的哦。” 雁归说:“您别急,这都是我心甘情愿的,等您好了我就走。如果到时您还是不想我跟大伟走太近,我决不耽误他。” 柳妈妈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转,终于叹了口气。 高考结束后,柳大伟高分进入毗邻B市最好的大学,雁归却只考入了本市一个中等师范学校。 雁归家里对此并不失望,姐姐雁茴考了个中专,分配了个营业员的工作,弟弟雁莱成绩也是差强人意,雁归以后再怎么不济也是个小学老师,已经算是家里最好的了。雁归本人也不很失望,高考虽然输了,没能跟大伟一个学校念书,但是她彻底赢得了柳妈妈的心。 以前柳妈妈虽然不至于千方百计阻挠她来自己家,但是一直待她客气得不得了,总让人感觉怪怪的,就像是任何一个慈悲好客的主人对客人那样。但是现在她没那么礼貌了,有时候会吩咐她:“雁归,待会陪我去菜市场买菜,篮子怪重的,提不动呢。” 又会把她找来,给她量尺寸:“天气冷了,我得跟你和大伟一人织件毛衣才行。”几乎像她自己妈妈一样,那种把她看作自家人的感觉让雁归心里几乎要乐开花来。 无限失望的只有大伟,他万分愧疚地说:“雁归,要不是因为我,你可以念更好的学校。” 雁归轻快地笑笑:“有什么关系,分那么清楚干吗,” 雁归现在可以名正言顺的在大伟家里登堂入室了。她经常待在柳家,柳妈妈身体不好,她就把粗活重活全包揽下来,周末和柳妈妈一起等大伟回来,听他讲学校里的新奇事。 里仁巷里的居民们都把她看作是大伟的准媳妇,还有多事的人问柳妈妈几时能吃到他们的喜糖,柳妈妈一反以前讳莫如深的态度,思考一会后笑呵呵回答:“可能还得过几年,总得毕业了工作稳定下来吧,到时有喜事少不了还要麻烦街坊邻居啊。” 邻里们热情地回应着柳妈妈,都羡慕柳家预定了个这么出色的媳妇,雁归得到长辈鼓励,大伟对她女朋友的身份似乎也从不反驳,于是她开始想象着自己穿喜服的模样,有时候对着镜子也会笑出来,成为大伟的新娘,已经成为一道最甜美的诱饵,时刻蛊惑着她的心。 想一想,她从来都不是个太有野心的女孩,没想过要太多的钱太好的房子,最好岁就能嫁给大伟,生个孩子,白天上班,晚上回来照顾一家大小已经是她最美丽的梦想。 第五章 雁归1 雁归进入大学后开始了寄宿生活,个人一间房间,她没过过这种亲密友爱的群居生活,一切都觉得新鲜有趣。 靠窗的下铺崔成英是个北方女孩,高大健美,爽直泼辣,说话清脆动听,一开口便像放连珠炮。雁归很少认识这么直率的女孩,在成英面前她的个子显得很娇小,崔成英说话非常喜欢用大幅度的夸张手势,甚至有时一激动起来会伸手把她搂到面前说:“嗨,你听我说„„”_ 雁归每每这时便会汗颜:“我在你面前像只鸟似的。” 成英咯咯笑着问:“那么小鸟儿似的雁归有没有男朋友,” 雁归不习惯这么直接的问话,不由得张目结舌,但还是含羞点头。_ 成英很神往:“什么样的男孩才配得起你,” 雁归笑着不肯说。 成英说:“嗯~那小子太有福了,如果他以后敢对你不好,我咬死他~” 雁归由衷的喜欢这个干脆利落的女孩。 另外还有个女孩叫钟爱,也是个很抢眼的女孩。 “钟爱。”雁归刚进宿舍的时候对着自己上铺贴着的名字标签好奇地念了好几遍,名字都这么钟爱,想也不用想肯定是家里的宝贝了。 正想着,几个家长模样的人提着大包小包簇拥着一个漂亮得像洋娃娃般的女孩走进宿舍,其中一个衣着富态的妇女看到钟爱的床铺马上喧哗起来:“怎么会是上铺哦,还是靠门的上铺~多不方便,小爱晚上最喜欢翻身,掉下来怎么办,” 那女孩皱了皱眉头,拉拉自己的白色公主蓬蓬裙不做声,她的面颊略带一点点婴儿肥,皮肤吹弹得破,皱眉的同时小小的嘴唇会撅起来,可爱得不得了。 钟爱妈妈不肯善罢甘休,又问旁边的中年男子:“你怎么搞的啊,这么点小事都办不好,不是给学校说好了么,” 她那带有明显南方腔调的尖细声音让周围的人包括钟爱都尴尬了起来,雁归低头安静地收拾着自己的行李,拿出床单准备把床铺铺好。 “哎,小姑娘,你是我家小爱的下铺哦,” “嗯。”雁归点点头。 “这样啊,同学,我跟你商量个事情啊。”钟妈妈马上凑过来:“同学之间是要互相友爱的,是不是啊,我们家小爱身体呢不是很好,晚上经常要起身的,她睡上铺不方便哦„„” 雁归不等她说完,马上主动说:“我跟她换吧。” “不用不用。”钟爱觉得不好意思,着急起来。 钟妈妈连忙抢到她前面:“哎呀,那就太谢谢你拉,到底是大学生拉,素质很高的哦。” 后来成英很不屑钟爱的妈妈,悄悄骂雁归:“你怎么这么笨,别人说什么你就是什么,凭什么跟她换。” 雁归笑了笑:“又不是吃什么大亏,算了。” 成英拿手指尖戳雁归的额头:“你这个人啊„„” 几个年龄相仿的女孩住在一起自然有说不完的话题,她们经常会在一盏绿色的玻璃台灯下彻夜长谈。成英总是活泼的,她特别爱笑,笑起来嘴边会露出一颗小小的虎牙,宿舍里因为有了她气氛也欢乐了很多。成英说话时手上也静不下来,台灯上那个透明的开关被她捻开关上捻开关上,有时候又把脸搁到台灯上吐出舌头扮女鬼吓人,那桔色的光线一明一灭晃到对面钟爱的眼睛上,让她睡不好觉,钟爱只好郁闷地从床上爬起来加入到大家的谈话中。成英还会故意就着这么诡异的光线说鬼故事,弄得整个寝室发出哀鸿遍野的惨叫声,又或者竟然说两个荤段子出来,听得女生们一个个面红耳赤。雁归看着她们嬉闹,竟然有一种比家里还要自在友爱的感觉,对于这种难得的感觉她决定一定要好好的珍之重之。 师范学校里女生多,男生少,偶尔有几个出类拔萃的自然是所有女生茶余饭后谈论的话题,在夜晚的女生秘密谈心时间里,体育系的李政是被谈论次数最多的。 “哗,身材多漂亮。” “别的篮球队员傻高傻高的,只有他个子高还那么灵活,篮球不知打得多漂亮。” “嗯,而且他的脸也很英俊。” 男人的话题是女人,女人的话题也只有男人,雁归笑一笑,这个问题她不参加讨论。 崔成英说:“你不觉得他很帅,” 雁归说:“我觉得他运气很好,很多女孩爱慕他。” “你说他最后会选谁,” “我怎么知道,反正不会选我。” “为什么呀,雁归,其实你挺好看的,人品又这么好,就是太不爱打扮,南方女孩很少你这样的,你要打扮起来,不比钟爱差。” “我没时间也没钱,而且我也不喜欢他。” “得了„„我把化妆品给你用,啊,等等啊,雁归„„” 雁归并不是开玩笑,她的确既没时间也没钱。大伟在大学选的科目是国际贸易,成绩优异,不久又进了学生会,在一次英语辩论赛里勇夺第一,很快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雁归喜悦地分享着他的成功同时也分享了柳家的经济负担,大伟没时间去打工,她默默地做了两份家教,帮柳家贴补家用;除此之外,她还要努力学习,大伟那么优秀,她不敢让自己有丝毫倦怠,也不允许自己丢大伟的脸。为了他,辛苦也是一种快乐。 李政最后的选择是钟爱,大二那年,他们公开走到了一起。这个结果并不让大家意外,钟爱本来就是系里最漂亮的女生,也最会打扮,说起话来像她妈妈一样带着糯糯的南方口音,娇得像个洋娃娃。她和李政在学校里是一道漂亮的风景线,男的高大英挺,女的娇小美丽,每当钟爱撒娇发嗔时李政便手忙脚乱,让女孩们羡慕不已。 钟爱因为家境富裕,从小娇生惯养,本来在宿舍里就娇气,现在交了出色的男朋友,越发故作矜持起来。甚至到了吃饭的时间,雁归若叫上她一起,她会说:“你们去吧,食堂人太多,我才不耐烦排队——待会李政会给我送过来的。” 成英有些不服气:“她有什么,李政眼神不好。” 雁归说:“你喜欢他,” 成英不屑一顾:“我才不喜欢眼神不好的男人。” 成英后来也加入了学校的女子篮球队,她个子高挑修长,穿起篮球短裤露出两条小麦色的长腿,令所有的女生妒忌也让所有的男生的眼光跟着她转。 雁归问她:“这么多人追求你,你挑哪个,” 成英笑笑说:“最起码要高大、帅气会打篮球的。” 雁归也笑了:“那放眼望去岂不是只有一个,可是你又说了他眼神不好。” 成英神秘地冲雁归眨眼睛:“他如果换个女朋友,我就不会说他眼神不好了。” 过了没多久,李政真换了女朋友,成英做了让雁归和所有人张目结舌的事情,她把李政抢了过来。 成英的行为让雁归又震惊又恼火,虽然说爱情是无罪的,但是没有什么爱情可以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她不能制止她,但是起码可以不再理她。 成英追着向她解释:“我知道不该瞒着你,可是你若知道一定不会同意我这么做。” 雁归说:“你不必向我解释,这是你自己的事情。” 成英犹自挣扎:“雁归,大学里面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雁归淡淡回答:“是吗,所以你抢别人男朋友需要向我汇报,不,我不用知道,我也宁愿不知道。” 成英很沮丧:“雁归,你没必要抱有这么强烈古板的正义感,李政和我更加吸引,我们有一样的爱好,彼此了解。” “但是他们盟约在先。” “可那是个错误。” “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誓言负责,这不是一句错误一声抱歉就可以偿还的。”雁归的思维几乎要混乱,她不清楚为什么成英放着那么多追求她的男孩不要,偏偏要去抢朋友的。 雁归和成英的友情淡了下去,因为觉得被难得的友谊背叛,她开始过起独来独往的日子,但是她同情钟爱,时常会去安慰她。她认为像钟爱那种完美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受到这种打击会一蹶不振、痛不欲生,可奇怪的是除开最初的震惊后,钟爱并没有什么过激的行为,雁归原以为她必须要一年半载才能恢复,但是钟爱落落大方地对大家说:“他选别人是他的损失,大把比李政好的男生追求我,我可以尽情挑选。而且我也不会怀恨他们,没有这个必要,放过别人就是放过自己。”她的口气里充满遗撼,却没有任何怨恨。 虽然以前钟爱不讨人喜欢,但弱者总是让人同情的,何况她这次这么落落大方,很有大将之风,大家都开始对她刮目相看,由衷的敬佩起来。成英本来觉得抢人男朋友并不丢人,现在也觉得自己不磊落,宿舍里见到钟爱总是讪讪的。 只有雁归敏锐的觉得事情不那么简单,她有些不安,但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只觉得事情总是蹊跷。钟爱表面上若无其事,但其实经常在梦里啜泣,有次甚至哭出声来,雁归从床上爬下来递给她一张纸巾,钟爱终于忍不住搂住她的肩膀饮泣。 她轻声说:“我从没受过这样的侮辱。” 不管钟爱如何悲伤,太阳还是照常升起,大学的日子还是要继续过下去,很快她们迈入了大学三年纪。李政与成英恋爱大过天,依旧甜甜蜜蜜,卿卿我我,他们甚至开始商量毕业以后是留在南方还是去北方发展。 钟爱似乎也终于恢复了过来,她重新交了个男朋友,是家里介绍的,条件很好,据说是市教育局局长的公子。那个男孩叫俞家明,虽然外表没有李政出色,但是态度从容淡定,一看就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雁归私下认为比李政好多了。 雁归想:“还好,一切总算归于正常了。” 第五章 雁归2 事情的剧变发生在一个夏日的午后,雁归上完课回到寝室,寝室里没有其他人,只有成英一个人在。她坐在床边发呆,轻微的门响让她浑身一震。 雁归望了她一眼,没吱声,径自走到自己的桌子面前坐下。 成英站起来把宿舍门紧紧关上,转身在房里踱来踱去,她平常总是大大咧咧,现在神色间却显得很彷徨。 她挣扎了半天,终于咬紧牙关走到雁归面前,轻声说:“雁归,我跟你说件事。” 雁归抬起头看她。 “我知道你还是不愿意理我,可我一直把你当我最好的朋友„„这么几年同窗,你迁就我一回,帮帮我。”她的嘴唇有些神经质的颤抖:“你得帮我。”_ 她这么惶恐,雁归有点紧张:“你说。” “我怀孕了。” 雁归大吃一惊:“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师范学校对这事抓得有多严你知道么,” “我知道,所以除开李政和你没有任何人知道。”_ “你根本连我也不该告诉。” 成英噎了一下,有些哽咽:“我星期六去做手术,可是我很害怕,我妈妈就是做这种手术过世的,当时流了好多血,褥子都被血染透了,可怕极了„„你能不能陪我,不知道为什么,你在我旁边的话我会安心很多。” 雁归恨恨地看她一眼,想要责备终于还是不忍心,安慰道:“你们那边是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差,这里不会的。” 成英愁眉苦脸地说:“那你和李政一起陪我,” 雁归叹了口气,点点头。 星期四的上午,雁归和钟爱被系主任叫进了办公室。 系里的教导主任是个多岁的中年妇女,看见她们进来,指指前边的凳子示意她们坐下。 她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开门见山地说:“我知道你们和崔成英是一个宿舍的好同学好朋友,可这并不代表你们可以包庇自己的同学做有违校规的事情„„有人匿名给系里送了份信,说崔成英的生活作风有问题,你们对此了解么,” 雁归想了想,谨慎地回答:“校方并没有明令禁止不许恋爱。” 教导主任重重拍了下桌子:“可这不代表我们允许学生乱搞男女关系,那封信上说崔成英竟然怀孕了~连去医院的时间都注明得一清二楚~” 雁归心内暗惊,低头不语,脑子开始飞速地运转该怎么为成英开脱。 还没等她想好,钟爱开口了:“老师,没有这回事~上星期体育课考试米,成英说她来月经肚子疼,所以没有参加,不过她说要参加今天下午的补考,跑完米。” 雁归望着钟爱,她穿着雪白裙子,面孔也是雪白的,前额留一排整齐刘海,像白雪公主一样甜美可爱,可是这么甜美的她说出的话像锐器划在玻璃上一样让雁归心惊。 教导主任将信将疑:“是这样么,崔成英自己也是一口否认。” “嗯~”钟爱笑着点头:“是这样的~不信您下午来看我们上体育课好了。” 出了办公室,雁归对钟爱说:“不管是否玩笑,钟爱,你过火了,会出事的,这后果太严重了~” 钟爱嘿嘿一笑:“我帮她啊,难道她真怀孕,” 成英之前已经被训导主任找过一次,她得知消息恨恨说道:“那个小贱人~是她,告密的人肯定是她~装得那么大度,其实从我和李政在一起后,她没准每天都像头猎狗似的尖着鼻子来嗅我们的气息。” 雁归说:“你不能跑~我陪你去医院开个重感冒病假条请假~” 成英摇摇头:“我才不怕那贱人~我们乡下的女人怀孕个月都要下地干活,可不是城里女孩能比的~你放心,我从小就锻炼,又打篮球,没事的。” 雁归说:“你疯了,这样会出人命的~” “雁归,我没别的办法了。我的抽屉被人撬过了,我怀疑那本病历钟爱都已经复印过,她就是要整我的。” “你跑过了,她依然可以把病历交上去。” 成英低下头微微一笑:“你不知道我家里„„我家在农村,爸爸根本就不让我出来念大学,我们那的女孩很多都是初中毕业就嫁人的。如果我因为这事被开除回去,还不如死了好。而且我本来对钟爱还有点愧疚,如果这事过了,她还不放过我,我就跟她鱼死网破~” 雁归阻止不了事态发展,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第五章 雁归3 下午体育课时,教导主任果然来了,她看到穿着运动服的成英轻松站在跑道上满意地点了点头。 发令枪响了,成英第一个冲出起跑线,在经过雁归边上时胸有成竹地挥了挥手,示意她不要担心, 雁归笑着也朝她挥手。 但是雁归心里充满了不安,不知道为什么那瞬间她恍惚回到了小时候,也是上体育课,班里有个女孩在操场上跑步,那个女孩是她的好朋友,当时也是这么笑着冲她挥手:“嗨,雁归,你看我跑第一。”但是在跑到弯道上时,有一个垒球飞过来,正砸在女孩的头上,雁归眼睁睁地看着她倒了下去。那个垒球打到她的太阳穴,还没到医院,女孩已经不治。 雁归打了个细细的寒颤,她低声尖叫一声,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进跑道,她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觉得必须马上制止成英,“成英,不要跑~”雁归在心里高呼。 这时成英已经跑过了米,她的速度逐渐慢下来,雁归还没跑到她面前,她便慢慢地软倒在地上。雁归停下脚步,她呆呆地看着前方,成英倒在划着白线的跑道上一动不动,身下流出了殷红的鲜血。 成英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医生说她患有妊娠型高血压,平常很健康看不出任何征兆,怀孕的妇女里面有这种病的大概是百分之一的概率。_ 雁归受不了这么大的刺激,精神恍惚地在家里休养了两天才回到学校,她坐在成英的床上默默流泪,钟爱面色苍白地走进来,雁归抬头看她一眼:“钟爱,你做得太绝了。” 钟爱全身抖得像风中的落叶:“她自找的,是她自找的~我不知道她有这个病„„我真的不知道。” 雁归回忆着成英爽朗地大笑,她曾经对她说:“如果他以后敢对你不好,我咬死他~”呵,成英对她那么好。 雁归慢慢把身子趴到书桌上,她轻声而清晰地说:“我不会原谅你。”_ 钟爱脸色发青,咬着嘴唇看她一眼,转身走出寝室。 她们两个从此不再讲话了。 第二年,雁归她们班开始进入实习阶段,她和钟爱分到了同一所小学当实习老师,实习成绩将直接影响到她们的分配。不过大家说当然钟爱是不用在乎的,她的未婚夫是教育局长的公子,不管成绩怎么样,她都能分到好单位。 测试实习成绩的是全市一次统一的模拟考,谁带的班成绩最好,谁的得分就最高。 考试成绩出来以后,雁归带的班拿了第二,第一名是钟爱的班。 放了学,雁归走到操场上,看到班上的文秀丽坐在沙坑边哭泣,她走过去安慰她:“为什么哭,其他小朋友欺负你,” 文秀丽摇摇头:“我一直都是全年级数学第一,这次输给隔壁班的李文浩,回去不知道怎么跟家里说,爷爷一定会责备。” 雁归想了想:“那如果有理由,爷爷就不会骂你对不对,” 文秀丽抬起头看她:“可是我没有理由,我平常都考得比李文浩好。” 雁归递给她一本作业簿:“我可以让爷爷不骂你,你把这本作业簿给爷爷看他就不会骂你了,但是你要跟老师勾手指,不告诉爷爷这作业簿是我给你的好不好,” 文秀丽擦干眼睛,点点头:“那我跟爷爷说是李文浩自己给我看的。” 雁归笑着摸摸她的头:“秀丽是最聪明的好孩子呢。” 她出了校门正碰上钟爱的未婚夫俞家明来接钟爱,大约钟爱还没有忙完,他正无聊地站在一旁看街头人画像,雁归一边等车一边与他打招呼。 “俞先生好像是个很沉默的人,很少见你讲话。” 家明笑了笑:“其实也不是,不过小爱有些小孩子脾气,看见我与漂亮女生讲话会不开心。” 雁归想,钟爱到底学乖了,再不敢让自己的男朋友跟任何女同学亲近,不过也是,连条小狗都知道要把骨头藏起来不被其他同类发现,想到这她笑着说:“钟爱运气很好,找到你这么体贴的男友。” 家明对钟爱这个沉默清秀的同学颇有好感,他打开话匣子:“我才觉得自己运气好,我家里都是从事教育工作的,所以我自小就喜欢有爱心的女孩,但是现在这样的女孩已经很少。第一次见她,是在我家门口,当时她正带着一群小朋友玩耍,她当时的表情极为美丽,笑声像银铃一样动听,简直像天使一样纯洁可爱。” 雁归点头:“是,这的确是钟爱的优点,对了,你们几时结婚,” 家明有点不好意思:“我们到明天已经认得一年,但是打算等她毕业再正式提起。” 雁归满怀憧憬地说道:“为什么不在周年纪念时给她一个惊喜,如果我男友在纪念日向我求婚,我一定觉得自己时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家明迟疑了一会:“会不会太赶,” “如果不爱她,相处年也会觉得赶;但如果你们互相深爱,一年已经很长。” 家明点点头:“那也是。” 第五章 雁归4 隔天中午,雁归约了钟爱到操场来。钟爱过来时,看到雁归在操场边上的大 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再跟我说话。” 榕树下荡秋千,她在旁边一张秋千上坐下:“ 雁归微微一笑:“为什么,” “我知道你为成英的事情恼怒我,可我真的不知道最后会那样,如果我知道„„” “如果你知道最后的结果会那样,你还会报复她么,” “雁归,你是我在学校里唯一的朋友,你该知道我受的的打击有多重,我被他们两个背叛~” “就是说你还是会报复,只是会控制程度,可你为什么不放过他们,你已经有了新的爱情,你本来明明可以重新开始的。”_ “雁归,你也有深爱的男友,你为什么不掉换位置想一下,如果你男友也做出这种事,你会怎样,李政是我这辈子第一个爱上的人,也是唯一一个。” “那你的家明呢,” 钟爱想了想:“我感激他,尊敬他。” 雁归说:“如果我是你,要报复也要找李政,是他背弃了你们的诺言,是他不能承担你们之前的承诺。你不愧疚么,你以前每晚做恶梦是因为李政的绝情,现在你会不会梦到满身是血的成英,”_ 钟爱从秋千上跳起来:“我们为什么一定还要讨论这件事,我说过了我也不想的~我还以为你找我来是因为大家马上要各奔东西,你打算原谅我,我不要听你这些废话~” 雁归冷冷看她一眼:“你不需要我的原谅,你需要的是成英和那些孩子们的原谅~” 钟爱后退一步,警惕地看着雁归:“什么孩子们,”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不为~你利用未婚夫家里的关系弄到模拟考的试卷,然后改动一些数字布置成作业给孩子们,让他们在模拟考时拿高分,你觉得作为一个老师这么做是对他们负责任么,” 钟爱吸了口气:“你怎么知道的,” 雁归笑起来:“被人监视的滋味怎么样,就像当年你监视着成英一样,我们彼此彼此~” 钟爱尖叫:“雁归,你到底想怎样,我不会怕你,就算我实习拿不到高分也无所谓,我有后台的,我照样可以分去最好的单位,倒是你要想一想,我有办法让你去最差的学校~” 雁归不在乎地用脚尖点了点地面,让秋千荡得更高一点:“我等着看~” 她看着钟爱气极败坏地离去。 榕树下传来一阵簌簌的声音,俞家明捧着一大束玫瑰低着头慢慢走出来,他怔怔地望着钟爱离去的方向默然松开手,花掉到操场的沙地上,暗红的花瓣在风中凋零地散落。 过了一会他说:“我也想知道,雁归,你想要什么,你帮我认清了一个人,想要的酬劳是什么,是要分去最好的学校么,” 雁归继续不紧不慢地荡着秋千:“不~我已经向学校写好了申请,我要去全市最差的一所学校~” 家明茫然地摇摇头:“我虽然不懂女人,但是我觉得你很可怕。” 他朝钟爱相反的方向走开,雁归在风中荡着秋千,越荡越高,她的手紧紧抓着秋千的粗粗麻绳,那纤维几乎要勒到手心里让她觉得生痛生痛。 雁归实习完毕回到学校后,马上听到学校里的小道消息,钟爱带的班虽然模拟考拿到高分,但她的实习成绩分数却是全校最低的,大家纷纷议论为什么,雁归微微一笑,除开她不会有人知道答案,她班上的文秀丽,是实习学校校长的孙女。 “不过也没关系拉,反正钟爱的未婚夫家里后台硬,就算实习成绩差也不会影响到她。”大家又这么说。 可是噩运好像紧紧缠住钟爱不放,没过多久,又传来了俞家明坚决和钟爱解除婚约的消息,她的靠山没有了,更可怕的是慢慢地有人公开谈论当时成英的死因。钟爱成为了学校里最受憎恶和鄙夷的女孩,原来在天使的甜美外表下,她有一颗这么可怕恶毒的心。被两个男人抛弃也是她该得的报应~大家都这么说,尤其女孩们简直把她看作麻风病人一样,甚至在食堂里,她往哪里坐下所有的人都会离开。 千夫所指的钟爱每天躲在寝室不肯出去,披头散发,无心梳洗,连睡眠也变得很差,她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大学生涯能够快点结束。 有天她坐在床上发呆,看到雁归拎着开水瓶进来,她不眨眼地望着她:“是你~是你对不对,你忍了这么久,就是想找这么个机会来害死我,你这个魔鬼~” 雁归把水倒进杯子,轻轻吹凉,她回答:“你怎么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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