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与程序
急 危 重 症 患 者 优 先 处 置 制 度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大可能保证患者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有限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与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有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
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及卫生局。
急 危 重 患 者 处 理 流 程
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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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病人先抢救后挂号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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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医生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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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评估~必要的辅助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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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病人立即抢救~危重症病人的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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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ICU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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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抢救结束、病情平稳~护士协助补挂号、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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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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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普通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