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
表
消防安全 单元专项(季节)安全检查表 检查时间: 检查部门: 检查人:
检查项目分检查结果
序号 检查项目及内容 依据
现场实际情况 备注
类 ,是或否, 厂房的安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1 厂房的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疏散口 GB50016第3.7.1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建筑灭火器配置设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
多于5具。 灭火器配置 1.2 计规范》GB50140-2005
第6.1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
应当按国家
河北省消防设施管理和省有关规定进行消防设计~安装、配置 1.3
规定》第17条 建筑消防设施。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设工程竣工后~自
自动消防设河北省消防设施管理
1.4 动消防设施应当依法委托取得资格的消
施 规定》第18条
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专业技术检测
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建筑物的使用单位
消防器材维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河北省消防设施管理1.5
护 实施维修、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规定》第19条
检测
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单位或者管理
单位应1、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人员
及其职责,2、制定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
修、保养、检测等操作规程和#管理
#3、
定期组织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
查、测试检查,4、组织自动消防设施的消防设施使河北省消防设施管理1.6 操作、管理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5、用单位职责 规定》第20条
配备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消防控制室
值班、操作人员~落实消防控制室24小
时两人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
火灾和故障报警,6、建立建筑消防设施
配置、运行、检测等情况的管理档案
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1m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疏散通道 1.7 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4m ~
3.7.5
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0.9m
疏散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
储藏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疏散间设计 1.8 室、垃圾道, 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
7.4.1
的凸出物或其它障碍物
高层厂房,仓库,、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
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设置封闭楼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疏散间设计 1.9
间时~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7.4.2
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安全出口 2.0 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 个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8 消防应急设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1 楼梯间应按设置消防应急照明设施 施 7.4.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应急设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2 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
施 11.1.1
30min 。
楼梯间、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
配电室、建筑面积超过400m2 的展览厅、
消防应急设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3
施 200m2 的演播室,4 建筑面积超过300m2 11.3.1
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中的公共活动房间,5 公共建筑中的疏散
走道。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
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
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
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
消防应急设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4
施 口”作为指示标识,2 沿疏散走道设置的11.3.2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
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 以下的墙面
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
20.0m
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0m 。消火栓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消防栓 2.5
栓口距地面高度宜为1.1m, 12.2.7
消防巡检及《中国消防法》第十七
2.6 每日防火巡查、建立巡查台账 台账 条
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应当
《中国消防法》第三十
消防巡检 2.7 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
一条
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
《中国消防法》第十七
消防培训 2.8 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
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
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中国消防法》第二十
2.9 消防设施 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八条
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
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
《中国消防法》第二十
消防设施 3.0 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
九条
施的完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