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指导性意见

2020-03-08 9页 doc 46KB 1阅读

用户头像

is_633808

暂无简介

举报
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指导性意见附件1: 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指导性意见 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学业指导和管理的意见》(浙教高教〔2014〕6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浙教高教〔2014〕10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1.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目标,强化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系统培养,分类制定...
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指导性意见
附件1: 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制(修)订指导性意见 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学业指导和管理的意见》(浙教高教〔2014〕6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浙教高教〔2014〕102号)等文件,现就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1.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目标,强化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系统培养,分类制定符合国家要求、对接社会需求和彰显专业群特色的培养。 2.以专业群为纽带,找准自身发展定位,积极推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产业岗位人才需求标准相衔接,人才培养链和产业链相融合,进一步明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现途径。 3.全面推行学分制,合理规划课程结构和比例,针对不同生源、不同类别、不同就业岗位(群)科学设计不同的选学课程,进一步强化素质教育、实践教学、扩大学生选择权。 二、修订要求 (一)规范学分制 1.学习年限 (1)三年制专业的学习年限统一描述为“基本学制3年,学习年限3-6年”,培养方案按照3年编排。 (2)“3+2”、五年一贯制专业的学习年限统一描述为“基本学制2年,学习年限2-4年”,培养方案按照2年编排。 (3)中外合作办学的专科专业参照本意见执行,在中外方协商基础上编制。 (4)本、专联合培养的4年制高职与本科专业按照合作学校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要求,参照本意见在协商基础上编制。 2.总学分和总课时 (1)三年制专业总学分125-138学分,总课时2400-2700学时。 (2)二年制专业总学分85-95学分,总课时1600-1900学时。 3.学分计算标准 (1)按学期排课的课程以16学时折算1学分;通识类课程可按14学时折算1学分。 (2)按周排课的实践类课程以每周24-30学时折算1学分,其中毕业教学环节、暑期实践统一按每周30学时折算1学分; (3)职业资格证书不再单独计算学分; (4)每门课程的学分以0.5为最小单位。 4.师范、医学等专业,可依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总学分和总学时可在控制范围基础上作适当浮动,浮动范围一般不超过15%。 (二)毕业基本条件 1.毕业学分要求:明确专业毕业的最低学分要求和修学要求。 2.职业资格证书:取得专业相关的至少一个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辅修专业相关要求:有辅修专业的列明要求,无辅修专业的不列。 (三)课程类型、性质、属性及核心课程 按照状态数据采集的要求,明确课程的类型、性质、属性及核心课程。 1.课程类型。专业所有课程分为A类(纯理论课)、B类(理论+实践课)、C类(纯实践课),单一选项。实践总课时占总课时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2.课程性质。专业所有课程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我校统一称为“专业平台课”)、专业课,单一选项。 3.课程属性。专业所有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含限选和任选),单一选项。原则上要求选修课课时占总课时比例不低于40%。 4.核心课程。核心课程为专业最为重要的,所有学生必须掌握的处于核心地位的课程,原则上控制在6-12门之内(含按周排课的实践课程)。 (四)课程结构及开设要求 设置辅修专业的专业按照通识课、专业平台课、专业课、辅修专业课、第二课堂5大类设置课程。未设置辅修专业的专业按四大类设置课程。 表1 课程基本结构 课程类别 应修学分 学分占比 课程门数 通 识 课 不低于39 30%左右 12-15门 专业平台课 15左右 10-15%左右 4-8门 专 业 课 60左右 45-50%左右 10-20门 辅修专业课 12 10%左右 4门 第二课堂 2 1.5%左右 认定制         1.通识课 通识课划分为思想政治类、体育健康类、职业职场类、跨文化交流类、科技工程类、人文艺术类等6类课程模块,课程性质为公共课。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1)必修课开设要求 开设要求详见表2,二年制专业参照执行,若在中职阶段中已经参照高职要求开设过,须保留课程标准备查。 表2 通识课必修课开设要求 课程 模块 课程 名称 课程 类型 课程 属性 学 分 学时 周学数*学周 开设学期 共计 理论 实践 思想政治类 思政概论 B 必修 4 64 36 28 3*14+22(课外) 备注1 思政基础 B 必修 3 48 28 20 2*14+20(课外) 形势与政策 A 必修 1 96 96   1*16 第1-6学期 暑期社会实践 C 必修 1 48 0 48 24*2 第二学期后暑假 军事理论与国防教育 A 必修 2 36 36 0 18*2 第一学期,网络教学 体育健康类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B 必修 2 36 28 8 3*12 备注2 职业职场类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B 必修 2 38 20 8 2*14 备注2 8 2 2*5 第五学期 合计 15 366 272 94                         备注1:信息、机电、建工、师范、医学院第一学期开《思政基础》,第二学期开《思政概论》,其他学院相反。课外学时由公共基础学院统一安排。 备注2:信息、机电、建工、师范、医学院第一学期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第二学期开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其他学院相反。 (2)选修课开设安排 各专业通识课要求选修至少24学分,课程类型按照实际开设课程的理论、实践课时情况确定,开设安排见表3,具体课程信息由公共基础学院提供,各学院也可与公共基础学院沟通对接后提出需要开设的课程。各专业在学校规定最低学分基础上,应当规定各类通识课学生必修的最低学分和总的选修学分,对于限选性的选修课各专业应在计划中列出若干课程由学生选择。 表3 通识课选修课开设安排 课程模块 开设课程 学校规定最低学分 选修要求 学校规定最低学分 思想政治类 除必修之外的思想政治类课程,如自学考试对接的课程     24 体育健康类 《体育》(选项课)及其他体育、卫生、健康、保健类课程 6 各专业统一限选《体育》选项课,共112学时,其中理论16学时,实践96学时;1-4学期,每学期2*14 职业职场类 除必修课之外的其他经济、管理、法律、职业类课程   对最低要求的学分,专业可在教学计划中列示若干课程供学生选择。如不列,学生在公共基础学院提供的课程中选修。 跨文化交流类 外语类相关课程 6 科技工程类 计算机、高等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工程等课程 大文2 大理4 人文艺术类 社会、中文、国学、公民素质、历史、地理、文化、教育、音乐、美术、艺术设计、传媒等课程类等 大文4 大理2           2.专业平台课 为后续专业课学习奠定必要基础的课程,尽量安排在第1-3学期完成教学。同一专业群内多个专业开设该课程时,应统一学分和课时。专业平台课一般为必修课。 3.专业课 原则上专业选修课占专业课的比例不少于30%,并提供一定的课程选择比例、明确选修办法,如分方向选修、M门选N门、M学分选足N学分等。 毕业教学环节各专业统一为《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毕业创作等)二门课程,合计总学时按照17周、每周30学时计算课时,共17个学分。对于顶岗实习超过一个学期,或者毕业设计单独安排的按实际情况计算。 4.辅修专业课 为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岗位人才需求和学生个性化发展,各专业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开设辅修专业。原则上,辅修专业课程模块由4门课程组成(特殊情况下,课程数量可上下浮动1门),总学分12,第四和第五学期各安排2门课程,课程性质为专业课,课程属性为专业选修课。对于医学、教育等专业,可不开设辅修专业课,而在专业课中增加专业提升类或专业方向类相关课程,补足相应的学分和学时。辅修专业课模块划分为两大类: (1)院内辅修专业课 由学院统筹设计,提供院内辅修专业模块,各专业在学院提供的模块中选取2-3个模块。 (2)校内辅修专业课 基本操作方法是各学院申报后由教务处确定辅修专业模块,供全校各专业选择。本着先行试点、分步推进的原则,2015年暂定电子商务辅修专业作为试点,全校范围内各专业均可选择,控制选修学生数量(对于单个专业而言,院内辅修与校内辅修理论上应当是并存的),经学生选择后重新单独组班,由金义网络经济学院在校本部开设。 5.第二课堂 为规范原《创新实践》课程的管理,将该课程单列模块,名称更改为“第二课堂”,共2学分,课程类型为C,必修课,采用认定制。学生可通过参与科研项目,参加学科技能竞赛与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发表论文或文学作品、设计作品,获得发明专利,参加课外自主实验、社会调查、社团活动、志愿服务,获得各类资格证书、高级工证书等多种途径获得学分。由教务处牵头制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各学院、专业参照执行。 说明:两年制专业可参照以上课程结构确定学分和课时分配。 三、教学计划时间分配 基本学制3年,共6个学期,其中第二至第五学期各20周、第一、第六学期19周,共118周。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学期:教学14周,机动、考核各1周,军训和入学教育3周。 第二学期:教学18周,机动、考核各1周,暑期社会实践2周。 第三学期:教学18周,机动、考核各1周。 第四学期:教学18周,机动、考核各1周,暑期专业实践3周。 第五学期:教学18周,机动、考核各1周。 第六学期:毕业教学环节17周,毕业教育2周。 根据专业需要,可将一学年划分为2个以上学期,并按实际情况列示。课余安排学习的,在备注内注明“课余”,双语教学的,注明“双语”;假期安排学习的,注明“假期”。假期安排的内容是否计入总学时和总学分,由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制(修)订工作流程 1.各专业(群)开展专业人才需求调研,设计合理的课程体系及学分、学时分配。学院层面拟定辅修专业及其课程模块。 2.各专业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提交专业(群)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进入教务管理系统。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
本文档为【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指导性意见】,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