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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

2017-09-30 3页 doc 14KB 5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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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 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 : 2016年03月07日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代替GB16322-1996《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16322-1996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按照GB/T1.1-2000对标准文本格式进行了修改; ——对原标准结构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包装、标识、贮存及运输要求; ——本标准中参照GB10789《软饮料分类》增加了各类产品的定义; ——增加了蛋白质指标; ——删除原标准附录A《脲酶定性测定方法》; ——引用标...
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
植物蛋白饮料卫生 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 : 2016年03月07日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代替GB16322-1996《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16322-1996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按照GB/T1.1-2000对标准文本进行了修改; ——对原标准结构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包装、标识、贮存及运输要求; ——本标准中参照GB10789《软饮料分类》增加了各类产品的定义; ——增加了蛋白质指标; ——删除原标准附录A《脲酶定性测定方法》; ——引用标准增加了GB/T 5009.183《植物蛋白饮料中脲酶的定性测定》。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16322-199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卫生监督所、北京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天津市卫生局公共卫生监督所、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旭太、徐继康、崔春明、余挺、杨玉芝、徐留发、陆守政。 本标准于199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植物蛋白饮料的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包装、标识、贮存、运输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植物果仁、果肉及大豆为原料(如大豆、花生、杏仁、核桃仁、椰子等),经加工、调配后,再经高压杀菌或无菌包装制得的乳状饮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T4789.26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GB/T5009.5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13食品中铜的测定 GB/T5009.48蒸馏酒与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009.183植物蛋白饮料中尿酶的定性测定 GB12695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豆乳类饮料 以大豆为主要原料,经磨碎、提浆、脱腥等工艺制得的浆液中加入水、糖液等调制而成的乳状饮料,如纯豆乳、调制豆乳、豆乳饮料。 3.2 椰子乳(汁)饮料 以新鲜、成熟适度的椰子为原料,取其果肉加工制得的椰子浆中加入水,糖液等调制而成的饮料。 3.3 杏仁乳(露)饮料 以杏仁为原料,经浸泡、磨碎等工艺制得的浆液中加入水、糖液等调制而成的饮料。 3.4 其他植物蛋白饮料 以核桃、花生、南瓜子、葵瓜子等为原料经磨碎等工艺制得的浆液中加入水、糖液等调制而成的饮料。 4指标要求 4.1原料要求 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2感官要求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香气、滋味,不得有异味、异臭以及肉眼可见杂质。可允许有少量脂肪上浮及蛋白质沉淀。 4.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1规定。 表1理化指标 4.4微生物指标 4.4.1以罐头加工工艺生产的罐装植物蛋白饮料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 4.4.2其他包装的植物蛋白饮料应符合表2规定。 表2微生物指标 5食品添加剂 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2695的规定。 7包装 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8标识 定型包装的标识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 9贮存及运输 9.1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 9.2运输 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10检验方法 10.1感官指标 10.1.1色泽与杂质 取50mL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于洁净的试样杯(或100mL小烧杯)中,置于明亮处,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可见杂质。结果庆符合4.2的规定。 10.1.2香气与滋味 打开包装立即嗅其香味,品尝滋味。结果应符合4.2的规定。 10.2理化指标 10.2.1总砷 按GB/T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10.2.2铅 按GB/T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10.2.3铜 按GB/T5009.13规定的方法测定。 10.2.4蛋白质 按GB/T5009.5规定的方法测定。 10.2.5氰化物 按 GB/T5009.48规定的方法测定。 10.2.6脲酶试验 按GB/T5009.183规定的方法测定。 10.3微生物指标 10.3.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致病菌 按GB/T4789.21规定的方法检验。 10.3.2商业无菌 按GB/T4789.26规定的方法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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