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区电价表
发布时间:2011-11-02 16:53 【关闭】
峰电6小时;谷电8小时;平电10小时。
1、上海市电网非夏季销售电价表,单一制未分时电价用户,
单位,元/千瓦时
2、上海市电网非夏季销售电价表,单一制分时电价用户,
单位,元/千瓦时
注,峰谷时段划分,峰时段,6-22时,,谷时段,22时,次日6时,。 3、上海市电网非夏季销售电价表,两部制未分时电价用户,
单位,元/千瓦时
4、上海市电网非夏季销售电价表,两部制分时电价用户,
单位,元/千瓦时
注,峰、平、谷时段划分,峰时段,8-11时、18-21时,,平时段,6-8时、11-18时、21-22
时,,谷时段,22时,次日6时,。
5、上海市电网夏季销售电价表,单一制未分时电价用户,
单位,元/千瓦时
6、上海市电网夏季销售电价表,单一制分时电价用户,
单位,元/千瓦时
注,峰谷时段划分,峰时段,6-22时,,谷时段,22时,次日6时,。 7、上海市电网夏季销售电价表,两部制未分时电价用户,
单位,元/千瓦时
8、上海市电网夏季销售电价表,两部制分时电价用户,
单位,元/千瓦时
注,峰、平、谷时段划分,峰时段,8-11时、13-15时、18-21时,,平时段,6-8时、11-13
时、15-18时、21-22时,,谷时段,22时,次日6时,。
夏季季节性电价调整在2011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执行。 收费依据,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沪发改价管〔2009〕019号《关于调整上海市电网电价的通知》、
沪发改价管(2010)012号《关干取消对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优惠等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