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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精品课程教案[教学]

2017-11-11 45页 doc 76KB 5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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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精品课程教案[教学]税法精品课程教案[教学] 精品课程《税法学》教案 第一章 税法学总论其他要素 ?教学重点:;掌握税法的定义,了解税法的分类、地位和作用;了解税收的产生过程及其职能作用;明确税收立法的原则、立法机关和程序,以及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 ?教学难点:掌握税法的定义,了解税法的分类、地位和作用;掌握速算扣除数的计算方法 第一节 税法学序论 一、税法学研究的历史进程 (一)西方学者对税法学的研究 德国1919年颁布《德国税收通则》,税法开始从行政法中独立出来。日本学者北野弘久的《税法学原论》是税法学理论的集大成之作。 (二...
税法精品课程教案[教学]
税法精品课程教案[教学] 精品课程《税法学》教案 第一章 税法学总论其他要素 ?教学重点:;掌握税法的定义,了解税法的分类、地位和作用;了解税收的产生过程及其职能作用;明确税收立法的原则、立法机关和程序,以及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 ?教学难点:掌握税法的定义,了解税法的分类、地位和作用;掌握速算扣除数的计算方法 第一节 税法学序论 一、税法学研究的历史进程 (一)西方学者对税法学的研究 德国1919年颁布《德国税收通则》,税法开始从行政法中独立出来。日本学者北野弘久的《税法学原论》是税法学理论的集大成之作。 (二)我国学者对税法学的研究 20世纪80年代中期逐步重视税法学的研究和发展。1985年北京大学刘隆亨教授编著的《国际税法》,1993年高尔森主编的《国际税法》2002年刘剑文主编的《税法学》(人民出版社),2004年刘剑文主编的《国际税法学》(第2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徐孟洲主编的《税法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五”规划教材) 二、税法学的学科属性 (一)税法学的基本性质 1(税法学是研究税法现象及其规律的一门法学学科。 2(税法学是涉及多方面学科知识的一门边缘性学科。 3(税法学是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一门应用性学科。 (二)税法学的研究对象 1.日本学者北野弘久在《税法学原论》中对租税的概念、税法学的出发点、基本研究方法等一系列基本问题,并主张结合判例进行研究,以拓展税法学研究对象的领域。 2. 我们认为,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税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主要包括研究税收基础理论及税法地位、税法作用、税法原则、税法要素、税收立法和税收法律关系等理论,以及税收基本法、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等法律。 (三)税法学的基本特征 1(研究内容的规范性。 2(专业基础的广泛性。 3(理论知识的实践性。 (四)税法学的学科体系 1(税法学总论。 2(税收实体法研究。 3(税收程序法研究。 三、税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一)税法学与经济法学的关系 (二)税法学与财政学的关系 (三)税法学与税收学的关系 (四)税法学与会计学的关系 第二节 税收基础理论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二、税收的产生 1、税收产生的条件 2、税收产生的过程 3、税收的职能 税收的财政职能、税收的经济职能、税收的监督职能 第三节 税收理论基础 一、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的定义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征纳活动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二)依法治税的概念 依法治税是在依法治国的前提和条件下,通过税收法治建设,使征税主体依法征税、纳 税主体依法纳税,从而达到税收法治的状态。 (三)税法与他法的关系 二、税法的分类 (一)以税法内容和功效为的分类:税收基本法、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 (二)以征税对象为标准的分类: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资源税法、财产税法、行为目 的税法 (三)以税法其他标准的分类:可分为中央(收入)税法和地方(收入)税法 三、税法的意义 (一)税法的地位: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 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二)税法的作用: 1、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方式。 2、税法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法律手段。 3、税法是国家维护经济秩序的法律工具。 4、税法是国家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 5、税法是国家维护其经济权益的法律保障。 四、税法的原则 (一)公平性与效率性原则。 (二)法定性与灵活性的原则。 (三)稳定性与连续性的原则。 (四)民主性与可行性的原则。 第四节 税收法律要素 一、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征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征收主体和纳税主体。 2、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税 收征纳活动中的物、货币和行为。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是税收 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规定。 (四)税收法律关系的行为 1、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 2、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 3、税收法律关系的终止。 4、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二、税法构成要素 (一) 纳税人。指税法中直接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课税对象。指税法中规定征税的标的物,即对什么东西征税,是区分不同税种的 主要标志。 (三)税率。指应纳税额占征税对象量的份额,是对征税对象(或计税依据)的征收比 例或征收额度。它体现征税的深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的主要标志。 (四)纳税环节 。 (五)税收优惠。 (六)其他要素。包括纳税期限、征收方法、纳税地点、总则、罚则和附则等。 第五节 税收法律体系 一、中国税制的建立过程 (一)新中国税制的建立 1950年1月颁布实施《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和《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 (二)税制建设中的简并 1、1953年修正税制。 2、1958年税制改革。 3、1973年试行工商税。 (三)新时期的税制建设 1(1980,1981年建立涉外税制。 2(1983,1984年国营企业利改税。 3(1984年工商税制的全面改革。 4(1985,1993年的税制调整和改革。 (四)适应市场经济的税制改革 1( 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及其原则。 2(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1)流转税制的改革。建立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并立、双层次调节的税制。 2)所得税制的改革。1994年1月起先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将个人所得税、个人收( 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合并统一为个人所得税。 (3)其他各税的改革。 (4)税收征管的改革。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普遍建立纳税申报制度;二是积极推行税 务代理制度;三是建立严格的税务稽查制度;四是加速推进税收征管计算机化的进程;五是 确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税收基本规范。 二、我国现行税收法律体系 (一)税收实体法体系的构成 1、流转税法类。包括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和关税法4种。 、所得税法类。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2 法3种 3(资源税法类。包括资源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4种。 4(财产税法类。包括房产税法、车船使用税法和契税法等3种。 5(行为目的税法类。包括印花税法、筵席税法、屠宰税法、车辆购置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5种及单独对涉外企业和外籍个人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以及具有税收性质的教育费附加和社会保险费。 (二)税收程序法体系的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税收程序法还包括1993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于1993年12月发布的《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以后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规定》、《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和《税务代理试行办法》,以及参照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等 第二章 增值税法 ?教学重点:增值税的类型、特点和基本法律内容,增值税出口(退)免税内容。 ?教学难点: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的确认,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缴纳 第一节 增值税基础理论 一、增值税的定义 1(从理论上分析增值额。 2(从商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分析增值额。 3(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分析增值额。 (二)增值税的由来 二、增值税的类型和特点 1.增值税的类型 (1)消费型增值税。 (2)收入型增值税。 (3)生产型增值税。 2.增值税的特点 1)税不重征。增值税只对增值额征税,也就是按照货物和劳务销售收入额中新创造而未征过税的那部分销售额征税,能有效地排除传统流转税重复征税和税负不平等的弊端,解决了由于生产流通环节多少不同而造成的税负不同的矛盾。 (2)道道征税。 (3)税负公平。 (4)价外计征。 (5)普遍课征。 三、增值税的作用 1.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2.促进专业化协作生产的发展 3.有利于促进对外经济交往 第二节 增值税基本法律 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业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单位或个 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进口货物。是指报关进口的有形动产。 2.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1)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第一, 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项目如: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等六种。 第二,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特殊项目,主要包括融资租赁业务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工厂、车间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企业建筑工 程等六种。 (2)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第一,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第二,混合销售行为 第三,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行为 二、增值税的纳税人 1.增值税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2.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 (1)划分的必要性 (2)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3)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3.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 三、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 1.基本税率及其适用范围 2.低税率及其适用范围 3.零税率及其适用范围 4.征收率及其适用范围 (1)征收率6%的适用范围 (2)征收率4%的适用范围 5.兼营行为适用税率的规定 四、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1.增值税的法定减免 2.增值税的其他减免 3.未达起征点的免征 第三节 增值税的计算与征收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期进项税额 1.当期销项税额的确定 (1)销项税额的概念 销项税额 , 应税销售额 × 适用税率 或 , 组成计税价格 × 适用税率 (2)销售额的一般规定 (3)混合销售的销售额 (4)兼营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5)价款和税款合并收取情况下的销售额 (6)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的确定方法 (7)特殊销售方式的销售额的确定 (8)出租出借包装物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 2.进项税额的确定 (1)进项税额的概念 (2)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3)不准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4)进项税额的其他规定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 × 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 消费税 或 , 关税完税价格 × (1 + 关税税率) ? (1 , 消费税税率) 四、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3.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4.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1.专用发票概述 2.专用发票的领用 3.专用发票的开具 4.不符合规定取得发票的处理 第四节 增值税出口退(免)税 一、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和实施办法 1.出口免税并退税 2.出口免税不退税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二、增值税出口退税额的计算 1.出口货物退税率 2.出口货物退税额的计算 三、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管理 1.出口退税的登记管理 2.出口退税的凭证管理 3.出口退税的违规处罚 第三章 消费税法 ?教学重点: 消费税的基本法律内容、消费税出口退(免)税的基本规定 ?教学难点: 消费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一节 消费税法基础理论 一、消费税法的概念与演变 1消费税法的概念 消费税法是国家制定的调整消费税征收与缴纳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2(消费税的演变 二、消费税的特点与作用 1 消费税的特点 2(消费税的作用 优化资源配置;体现产业政策、抑制超前消费;调整消费结构、调节支付能力,缓解分 配不公;稳定税收来源,保证财政收入。 第二节 消费税的基本法律 一、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我国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三、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1、 消费税的税目 2、消费税的税率 (1)税率的一般规定。 (2)税率的特殊规定。 四、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1、 纳税环节的一般规定 2、纳税环节的特殊规定 五、消费税的减免优惠 1(消费税免税项目。2(消费税减税项目。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税管理 一、从价定率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消费税是价内税,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计税销售额×消 费税税率 1、生产销售的计税销售额 (1)计税销售额的基本含义 (2)包装物及押金的计税销售额。 2、自产自用的计税销售额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应当缴纳消费税的,应以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 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在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计算 公式为: 成本+利润 组成计税价格,——————————— 1-消费税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或,——————————— 1-消费税税率 3、委托加工的计税销售额】 (1)委托加工的征税规定 (2)委托加工的计税依据。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 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计算公式为: 成本+加工费 组成计税价格,——————————— 1-消费税税率 4、计税销售额的其他规定 5、消费税已纳税额的扣除 (1)准予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项目。 (2) 消费品已纳税额扣除的计算公式。 (3)不准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项目。 二、从量定额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量定额的计税方法: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 2 ?啤酒1吨,988升;?黄酒1吨,962升;?汽油1吨,1388升;?柴油1吨,1176 升;?石脑油 1吨=1385升;?溶剂油 1吨=1282升;?润滑油 1吨=1126升;?燃料油 1 吨=1015升;?航空煤油 1吨=1246升。 三、复合计征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税额计算 1、 从价定率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法规定对进口应税消费品按其组成计税价格征收消费税。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为: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组成计税价格,——————————— 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2、从价定额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五、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2、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3、消费税的纳税期限 第四节 消费税的出口退税 一、消费税出口的退(免)税政策 1(出口免税并退税。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二、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率的确定 三、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额的计算 1、一般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额的计算 2、卷烟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额的计算 四、出口应税消费品的退税管理 第四章 营业税法 ?教学重点: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和数以手优惠 ?教学难点: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一节 营业税基础知识 一、营业税的概念 1、 营业税的定义 是指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2、营业税的由来 二、营业税的特点和作用 1、营业税的特点 2、营业税的作用 有利于组织财政收入;有利于促进各行业协调发展;有利于鼓励先进和鞭策落后。 第二节 营业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一、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我国境内从事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业务。 1、 境内和境外行为的划分 2、应税行为的确定 二、营业税的纳税人 1、 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这里所称的“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有经营行为的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 2、纳税人的特殊规定 3、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三、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1、 营业税的税目 现行营业税按照行业、类别的不同,分别设置了9个税目。 2、营业税的税率 我国现行营业税实行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具体税率分为3,、5,和20,三档。 四、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1、法定性的减免税 2、行政性的减免税 3、行业性的减免税 第三节 营业税额的计算与征收 一、营业税额的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1、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 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营业税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1)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税务处理 (2)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 (3)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二、营业税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三、 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 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3、纳税申报 第五章 关税法 ?教学重点: 关税的征收管理与保税制度、船舶吨税的概念及其计算缴纳 ?教学难点: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关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一节 关税法基础理论知识 一、关税法的概念与演变 1、 关税法的概念 2、关税的分类和特点 (1) 关税的分类 (2)关税的特点 3、关税的作用 (1)调控经济有效运行。 (2)加快改革开放进程。 (3)贯彻平等互利原则。 (4)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第二节 关税法基本内容 一、关税的征税对象 是国家准许进出口的货物和准许进出境的物品。 二、关税的纳税人 1、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人 2、进出境物品的纳税人 三、关税的税则和税率 1、 关税税则 2、关税税率 (1)设置税率基本要求 (2) 进口关税税率。 四、关税的减免优惠 关税优惠主要可分法定减免、特定减免和临时减免三种类型。 第三节 关税的计税管理 一、关税完税价格 1、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2)进口货物海关估价的方法 (3)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2、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2、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3、完税价格中的其他费用 三、关税的税则和税率 1、关税税则 第三节 关税的计税管理 一、关税完税价格 现行《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Duty Paying Value-DPV)由海关以该 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 1、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 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2) 进口货物海关估价的方法。 2 、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3、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 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2) 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4、 完税价格中的其他费用 (1) 以一般陆运、空运、海运方式进口的货物。 (2) 以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 (3) 出口货物。 5、 关税完税价格的审定 (1) 关税完税价格审定的意义。 (2)关税完税价格的审定要求。 二、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 1. 从价计征。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2. 从量计征。从量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3. 复合计征。计算公式为: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4. 滑准计征。计算公式为: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 准税税率 三、关税征管与保税制度 1、 关税的征收管理 2、关税的保税制度 第四节 船舶吨税法 一、船舶吨税的概念 二、 吨税的征税对象 凡是在我国港口行驶的外国籍船舶、外商租用的中国籍船舶、中外合营的海运企业自有 或租用的中外籍船舶,以及我国租用的航行国外及兼营国内沿海贸易的外国籍船舶,都是吨 税的征税对象。 三、 吨税的计算缴纳 1. 吨税的税率。 2. 吨税的减免。 3. 吨税的征管。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法 ?教学重点: 企业所得税的类型及特点、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教学难点:掌握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与征收方法、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基础理论 一、企业所得税的定义 二、企业所得税的类型及特点 1.企业所得税的类型 (1)分类所得税制。 (2)综合所得税制。 (3)分类综合所得税制。 (4)地方所得税制。 2.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1)符合公平原则。 (2)税负不易转嫁。 三、企业所得税的作用 1.企业所得税是调节国家与企业单位之间分配关系的重要工具 2.企业所得税有利于强化国家对经济的监督力度 3.企业所得税是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渠道 4.企业所得税是维护国家主权的重要手段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基本法律 一、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内资企业来自我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 所得和其他所得。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取得应税所得的企业或组织为纳税人。 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1.基本税率 企业所得税以25%为基本税率。 2.优惠税率 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20,,国家需要重点扶植的高新技术企业15,。 四、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1.鼓励技术产业和技术转让的优惠 2.支持第三产业的优惠 3.对综合利用资源企业的优惠 4.鼓励安置待业人员的优惠 5.鼓励教育事业发展的优惠 6.对福利性企业的优惠 7.事业单位的免税项目 8.其他情形的税收优惠 第三节企业所得税额计算与征收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其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 — 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或 , 每一纳税年度会计利润 ? 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1.收入总额的确定 (1)收入总额的一般规定。 具体包括: ?生产经营收入。 ?财产转让收入。 ?利息收入。 ?租赁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股息收入。 ?其他收入。 (2)收入总额的特殊规定。 2.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 第一,法定扣除项目金额。 第二,扣除项目金额限额。 (1)借款利息。 (2)工资。 (3)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4)公益、救济性捐赠。 (5)业务招待费 (6)技术开发费。 (7)坏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 (8)住房公积金。 (9)固定资产租赁费。 (10)固定资产转让费。 (11)支付总机构管理费。 (12)会员费。 (13)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 (14)汇兑损益。 (15)国债利息收入。 (16)企业按规定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17)纳税人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 生的研究开发经费,可全额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当年抵扣不完的,不得结转下年抵 扣。 (18)广告宣传费。 3.不准扣除项目的确定 二、特殊情形的税务处理 1.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二,流动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三,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四,递延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五,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 2.年度亏损的税务处理 3.接受实物捐赠的税务处理 4.关联企业往来的税务处理 5.股权投资的税务处理 6.企业合并业务的税务处理 7.企业分立业务的税务处理 8.清算所得的税务处理 9.境外所得的税务处理 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境内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计 算公式为:预缴所得税额 , 月(季)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或 , 上年应纳税所得额 × 1/12(或1/4) × 适用税率 年终汇算请教的计算公式为: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或 , 境内所得应纳税额 + 境外所得应纳税额 — 境外所得税额扣 除额 多退少补所得税额 ,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 — 预缴所得税额 四、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1.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法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3.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第七章个人所得税法 ?教学重点: 人所得税纳税人身份的判定、征税项目、费用扣除标准;人所得税的征 收管理。 ?教学难点:确定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基础理论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1、个人所得税的定义 2、个人所得税的由来及发展 二、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原则与作用 1、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原则: 内外一致、适当调节、合理负担。 2、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与作用 (1)税基广阔 (2)稳定经济 (3) 调节收入 第二节 我国人所得税基本法率 一、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1、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1)住所标准 (2) 居住时间标准 2、扣缴义务人 对除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经营所得以外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均以 支付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二、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一)应税所得的项目 1. 工资、薪金所得 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 劳务报酬所得 5. 稿酬所得 6.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 财产租赁所得 8. 财产转让所得 9.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0. 偶然所得 11. 其他所得 (二)所得来源的确定 按照居民管辖权的要求,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应税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义务,应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应税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 个人所得税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 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税率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速算扣除数 (%)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2 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 000—5 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 000—20 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 000—40 000元的部分 25 1 375 6 超过40 000—60 000元的部分 30 3 375 7 超过60 000—80 000元的部分 35 6 375 8 超过80 000—100 000元的部分 40 10 375 9 超过100 000元的部分 45 15 375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 000元的 5 0 2 超过5 000—10 000元的部分 10 250 3 超过10 000—30 000元的部分 20 1 250 4 超过30 000—50 000元的部分 30 4 250 5 超过50 000元以上的部分 35 6 750 3、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的是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 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 000—50 000元的部分 30 2 000 3 超过50 000元的部分 40 7 000 4、稿酬所得适用的税率 纳税人的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即按应纳税额的70%计征所得税。因此,实际税率为14%。 5、 特许权使用费等项目所得适用的税率 纳税人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 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1、法定免税项目 2、 法定减税项目 3、暂免征税项目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征收 一、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 工资、薪金的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 6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费用扣除额 (2)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的纳税人,以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其费用扣除额为:在每月减除1 600元的基础上,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3 200元。 2. 准予税前列支项目 3. 准予列支项目的标准 4. 不准税前列支项目 3、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取得的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必要费用 如果纳税人的承包、承租期不足1年的,以实际经营月份数为一个纳税年度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该年度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1600元×该年度实际承包、承租经 营月份数) 4、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5、稿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7、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1) 定额扣除法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800元 2. 定率扣除法 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1,20%) 前述公式中的“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包括: (1)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持完税凭证,准予扣除。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 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8、财产转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9、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10、 偶然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11、其他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 适用累进税率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2、 适用比例税率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相关项目所得的税务处理 1、 属于工资、薪金性质所得的税务处理 2、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所得的税务处理 3、雇主为雇员负担税款的税务处理 四、公益、救济性捐赠的税务处理 五、两人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收入的税务处理 六、 建筑安装所得的税务处理 七、广告所得的税务处理 八、演出所得的税务处理 境外所得的税务处理 九、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办法 一、 自行申报的纳税办法 1. 自行申报的适用范围 2. 自行申报的纳税期限 3. 自行申报的纳税地点 4. 自行申报的纳税方式 二、 代扣代缴的纳税办法 1. 代扣代缴的适用范围 2. 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 3. 代扣代缴的手续费 第八章 资源类税法 ?教学重点: 资源税法各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资源税法各税的优惠政策。 ?教学难点:资源税法各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一节 资源税法基础知识 一、资源税概述 1、资源税的概念 一般认为,资源税是指对开发和利用各种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资源税的特点和作用 1、资源税的特点: 第一,征税范围的有限性。 第二,纳税环节的一次性。 第三,计税方法的从量性。。 二、 资源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1、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1) 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2) 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三、资源税的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从事开采或生产应纳资源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四、资源税的税率 根据税法规定,资源税按照应税资源的地理位置开采条件、资源优劣等,实行地区差别幅度定额税率。对税法未列举名称的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资源状况,参照邻近矿山税率标准,在浮动30%幅度内核定。 资源税税目税额表 税 目 税 额 幅 度 一、原油 8-30元/吨 二、天然气 2-15元/千立方米 三、煤炭 0.3-5元/吨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0.5-20元/吨或立方米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 2-30元/吨 六、有色金属矿原矿 0.4-30元/吨 七、盐 固体盐 10-60元/吨 液体盐 2-10元/吨 五、资源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六、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资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1、资源税的课税数量 (1)课税数量的一般规定。 (2)课税数量的特殊规定。 七、资源税的征收管理 1、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资源税的纳税期限 3、资源税的纳税申报 4、资源税的纳税地点 第二节土地使用税法 一、土地使用税概述 土地使用税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简称,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 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土地使用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1、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 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划定。 2、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区拥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 企业和外籍个人。 三、土地使用税的税率 土地使用税实行从量定额计征,采用分类幅度税额,即按大、中、小城市、县城、建制 镇和工矿区规定不同的单位幅度税额。 四、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 五、土地使用税征税的若干具体问题 六、 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土地面积×适用税率(单位税额) 七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 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法 一、耕地占用税概述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 二、耕地占用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1、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 2、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 3、耕地占用税的税率 耕地占用税实行定额税率,以计税土地面积核定。 4、耕地占用税的优惠政策 三、耕地占用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耕地面积×单位税额 四、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 第四节 土地增值税法 一、土地增值税概述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二、土地增值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1、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土地增值税以有偿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为征税范围。 2、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以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3、土地增值税的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4级超率累进税率 4、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三、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 土地增值额=应税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1、应税收入的确定。 2、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 3、土地增值额的确定。 4、土地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其计算公式如为: 土地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土地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纳税人应依据上述比例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率,按公式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额 四、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2、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第九章 财产类税法 ?教学重点: 财产税法各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资源税法各税的优惠政策。 ?教学难点:财产税法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与缴纳 第一节 房产税法 一、房产税法基础理论 1、 房产税法的概念 2、 房产税的演变 3、 房产税的作用 (1)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理顺分配关系。 (2)加强房产监督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3)控制固定资产投资,促进住房改革。 (4) 征收较为简便宜行,保证地方收入 二、房产税法基本内容 1、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 2、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3、房产税的纳税人 (1) 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2) 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4、 房产税的税率 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即从价计税的,税率为1.2%;从租计税的,税率为12%。 5、 房产税的减免优惠 三、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余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即按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按照房产租 金收入从租计征。 2、房产税的税额计算 (1)从价计征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公式中的“扣除比例”为10—30%,具体比例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 际情况确定。 3、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 第二节 车船使用税法 一、车船使用税法基础理论 1、 车船使用税法的概念 车船使用税是指国家对行驶于境内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境内河流、湖泊或者领海的 船舶,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2、车船使用税的演变 3、车船使用税的作用 二、车船使用税法基本内容 1、车船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2、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 3、车船使用税的税率 4、车船使用税的优惠政策 三、车船使用税的计税管理 一、 车船使用税税额的计算 车船使用税采用从量定额征收,其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二、车船使用税的征收管理 1.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 纳税期限及其申报。 3. 纳税地点和征收机关。 第三节 契税法 一、 契税法基础理论 1、契税法的概念 契税是以境内出让、转让、买卖、赠与、交换发生权属转移的土地、房屋为征税对象而 征收的一种税。 2、契税的演变 3、契税的特点和意义 二、契税法基本内容 1、 契税的征税范围 2、 契税的纳税人 契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3、 契税的税率 4、契税的优惠政策 三、 契税的计税管理 1、 契税税额的计算 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第十章 行为目的类税法 ?教学重点: 行为税法各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资源税法各税的优惠政策。 ?教学难点:行为税法各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一节 印花税 一、印花税概述 1、印花税的概念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 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印花税的特点 二、印花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1、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印花税对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不征收。具体征收范围分为经济合同等5大类: 2、印花税的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3、印花税的税目与税率 ? 印花税的税目 印花税的税目实行正列举法,即列入税目的征税,未列入税目的不征税。印花税共有 13个税目。 ? 印花税的税率 第一,比例税率。 第二,定额税率。 4、印花税的优惠政策 三、印花税税额的计算 1、印花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 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 计税依据的补充规定 2、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或应税凭证件数)×适用税率(或单 本位税额) 四、印花税的征收管理 1、印花税的纳税办法 自行贴花办法、汇贴或汇缴办法、 委托代征办法 2、对违反税法规定行为的处罚 五、证券交易印花税 第二节 车辆购置税法 一、车辆购置税概述 1、车辆购置税的概念 车辆购置税是在中国境内购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车辆购置税的意义 二、车辆购置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1、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2、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购买应税车辆的单位个人,均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3、车辆购置税的税率 现行车辆购置税实行单一比例税率,即10,。车辆购置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并公布。 4、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 三、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2、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四、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1、车辆购置税的纳税期限 2、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办法 3、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 4、征收机关及其它征管事项 第三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 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 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基本法律内容 1、城建税的纳税人 城建税的纳税人,是指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城建税的征税范围 3、城建税的税率 4、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5、城建税的优惠政策 三、城建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缴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四、城建税的征收管理 1、城建税的纳税地点 2、城建税的纳税期限 第四节 教育费附加 一、教育费附加概述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二、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范围及计算依据 教育费附加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计征依据, 三、 教育费附加计征比率 四、 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1.一般单位和个人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应纳教育费附加= 是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比率 2.卷烟和烟叶生产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应纳教育费附加= 实纳增值税、消费税×征收比率×50% 五、 教育费附加的减免规定 第十一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教学重点: 税务登记的种类、范围;纳税申报的内容和方式。 ?教学难点:发票的税务检查;税务违法处理的征管程序 第一节 征管法概述 一、征管法的概念及制定 二、征管法的立法目的 1、 加强税收征收管理 2、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 3、保障国家税收收入 4、 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征管法的适用范围三、 四、征管法的遵守主体 1、税务行政主体——税务机关 2、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 3、有关单位和部门 第二节 税务管理 一、税务登记 1、 税务登记的概念和种类 2、 税务登记的范围 3、税务登记的内容 4、 税务登记的程序 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开业登记)分为申请、审 核、发证三个步骤进行: 5、税务登记的管理 1. 税务登记证的管理 2. 变更税务登记的管理 3. 注销税务登记的管理 4. 停业与复业税务登记的管理 5. 税务登记的相关性要求 二、账证管理 1、账簿的管理 (1) 设置账簿的范围 (2)账簿管理的要求 (3) 账簿的保管 2、 发票的管理 (1) 发票的概念 (2)发票的种类 分为普通发票、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 (3)发票的印制 (4) 发票的领购 (5)发票的开具 (6) 发票的保管 (7)发票的检查 三、 纳税申报 1、 纳税申报的概念 2、纳税申报的对象 3、 纳税申报的内容 按照《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申报的内容主要包括纳税申报表、代扣代收税款 报告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有关纳税资料。 四、 纳税申报的方式 《征管法》规定,可以分为直接申报和特殊申报两大类。 1. 直接申报 2. 数据电文申报 3. 特殊申报 五、 纳税申报的期限 六、纳税申报的基本要求 第三节 税款征收 一、税款征收的概念 税款征收是国家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将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组织征收入库 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二、税款征收的方式 1、 查账征收 2、 核定征收 (1)查定征收 (2) 查验征收 (3)定期定额征收 3、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征收 三、税款征收的措施 1、 加收滞纳金 2、核定应纳税额 3、 调整计税金额 四、 税收保证措施 1. 责令提交纳税保证金 2. 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1)担保人担保。(2)财产担保。 五、 税收保全措施 1. 税收保全的前提 2. 税收保全的措施 (1)冻结存款。 (2)扣押财产。 3. 税收保全的制约 六、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1. 强制执行的前提 2. 强制执行的措施 七、 出境结清税款 八减税免税管理 九、税款退还与追征 1. 税款的退还 2. 税款的追征 十、税款征收的其他规定 第四节 税务检查 一、 税务检查的概念 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 务和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和处理的总称。 二、税务检查的内容与形式 1、 税务检查的内容 2、税务检查的种类和形式 税务检查可分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分类性检查、集中性检查和临时性检查。 三、征纳双方在税务检查中的权利和义务 1、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权利和义务 2、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检查中的权利和义务 3、 其他有关单位在税务检查中的义务 四、 税务检查的特殊措施与手段 1、税务检查的特殊措施 2、 税务检查的取证手段 第五节 税务违法处理 一、纳税人的税务违法处理 1、税务违法行政处理 (1) 违反税务管理行为的处理 (2)欠税行为的处理 (3)偷税行为的处理 (4)骗税行为的处理 (5) 抗税行为的处理 (6) 其他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理 2、 税务违法司法处理 (1) 直接妨害税款征收的犯罪 (2) 妨害发票管理的犯罪 (3)其他税务违法犯罪 二、税务人员税务违法处理 1、 税务人员税务违法的行政处理 2、税务人员税务违法的司法处理 第十二章 税务行政管理法 ?教学重点: 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税务机构的设置及征管范围;税务行政赔偿的相关 要素及赔偿方式与费用标准。 ?教学难点: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的特点、管辖以及处理程序 第一节 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 二、我国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 1、 税收立法权的划分 2、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3、我国税务机构及其权限的划分 (1)税务机构的总体设置 (2)国家税务局系统及其征管范围 (3)地方税务局系统及其征管范围 (4) 中央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划分 第二节 税务行政处罚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概念和原则 1、税务行政处罚的概念 2、税务行政处罚的原则 (1) 法定的原则 (2)公正公开的原则 (3)事实依据的原则 (4)过罚相当的原则 (5)监督制约的原则 (6)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种类 三、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与管辖 1、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 2、 税务行政处罚的管辖 四、 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 1、 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2、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1) 税务调查与审查 (2) 税务听证 (3)税务决定 五、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 1、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 2、 税务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 3、税务行政罚款决定于罚款收缴的分离 4、代收罚款协议的签订 第三节 税务行政争讼 一、税务行政争讼的概念 二、税务行政复议 1、税务行政复议的意义和特点 2、税务行政复议管辖 1.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2. 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 3、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4、税务行政复议受理 5、 税务行政复议决定 (1) 税务行政复议的审查 (2) 税务行政复议的结论 6、 税务行政复议的执行 三、 税务行政诉讼 1、税务行政诉讼的特点和原则 (1) 税务行政诉讼的特点 (2) 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则 2、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与管辖 (1) 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 3、 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 (1) 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 (2)税务行政诉讼的受理 4、 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与判决 (1) 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 (2)税务行政诉讼的判决 第四节 税务行政赔偿 一、 税务行政赔偿的概念 税务行政赔偿,是指税务机关作为履行国家赔偿义务的机关,对本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 职务违法行为给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代表国家予以赔偿的制 度。 二、税务行政赔偿的相关要素 1、赔偿的构成要件 2、 赔偿的请求人 3、赔偿的义务机关 4、 赔偿的请求时效 5、 赔偿的特别保障 三、税务行政赔偿的范围与程序 1、 税务行政赔偿的范围 2、税务行政赔偿的程序 税务行政赔偿的程序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非诉讼程序,即税务机关的内部程序;二是税 务行政赔偿诉讼程序,即司法程序。 四、 税务行政赔偿方式与费用标准 1、税务行政赔偿的方式 2、 税务行政赔偿的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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