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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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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不良反应药物不良反应 ?药物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 为加强本院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查,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 药品不良反应系指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所出现的与治疗作用无关的 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的病历报告资料不得作为医疗纠纷、医疗诉讼的依 据。报告的内容应保密。 3. 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新药所有不良反应均需报告。老药除常见不良反 应不报外,其他不良反应均需报告。 4. 本院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各药品使用部门...
药物不良反应
药物不良反应 ?药物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1. 为加强本院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查,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 药品不良反应系指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所出现的与治疗作用无关的 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的病历报告资料不得作为医疗纠纷、医疗诉讼的依 据。报告的内容应保密。 3. 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新药所有不良反应均需报告。老药除常见不良反 应不报外,其他不良反应均需报告。 4. 本院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各药品使用部门应对临床所使用的药品实 行不良反应监控。 5. 本院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监督员三级网络。药剂科 负责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6. 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上海市和区临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指导下,组织开 展本院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药物警戒工作。 7. 药品使用部门一经发现疑为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由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立 即通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小组(药剂科临床药学实验室,电话3597, )。 3367 8. 由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小组会同报告部门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收集、 整理,按国家规定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药品群体不良反应/ 事件报告表”。 9.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小组负责药品临床使用安全性和合理性方面信息的 搜集和整理,为本院的临床药事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信息和依据。对上报的不 良反应报告及时报告所在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及市临床药品不 良反应监测中心。 附:医院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程序、报告范围及填表要求 (一)、报告程序 1、应严密监测本单位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一经发现可疑不良反应, 按附表要求及时填写报告表(报告表可复制使用),并及时网上传报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检测网络,并在每季度末上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中心。 2、严重、罕见或新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或病历)须用有效方式快速报告,最迟在15个工作日内报市药品反应监测中心。 3、一旦发现防疫药品、普查普治用药、预防用生物制品出现群体和个体不良反应病历,立即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二)、报告范围 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和列为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报告有可能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上市5年以上的药品,主要报告严重的、罕见的或新的不良反应。 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是指造成器官损害、致残、致畸、致癌、致死以及导致住院治疗或延长住院时间的反应。 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或有关文献资料上未收载的不良反应。对上市5年以上的药品,已知的比较轻微的不良反应不要求报告。 (三)、报表及注意事项 1、报表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医疗单位使用)(可复印,此略) 2、填表注意事项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所指的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所指药品包括化学药品、中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及置(植)入体内的生物材料和医疗器械,这些药品是已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或是取得进口药品许可证,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 批准上市5年(以药品包装上的批准文号为准)以上(含5年)的药品,主要报告严重的、罕见的或新的不良反应。批准上市不满5年的药品,各种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包括轻度反应,都应报告(包括因果关系难以确定的)。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资料是药物评价的重要依据,由于报告的“不良反应”仅仅是一种“疑问”,为避免不必要的混乱,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认前,报告资料应予保密。报告资料不能作为医疗纠纷、医疗诉讼和处理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 填表须知: (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是药品安全性监测工作的重要档案资料,需长期保存,务必用钢笔书写(用蓝或黑色墨水),填写内容、签署意见(包括有关人员的签名)的字迹要清楚,不得用报告表中未见规定的符号、代号、不通用的缩写和草体签名等。表格中的内容必须填写齐全和确切,不得缺项。在表格相应的方框内,应填入?。 (2)“不良反应主要表现”要求对不良反应的主要表现和体征描述详细、具体、明确。如为过敏性皮疹应填写类型、性质、部位、面积大小等;如为心律失常,要填写属何种类型;如为消化道出血,有呕血者需估计呕血量的多少等。处置情况主要是针对临床上出现的不良反应而采取的医疗措施。临床检验要求填写与可疑不良反应有关的检验结果,要尽可能明确填写。 (3)“引起不良反应的药品”:主要填写报告人认为可能是不良反应原因的药品,如认为有两种药品均有可能,可将两种药品的情况同时填上;药品名称要填写完整,不可填任意简化的名称;生产厂家要求填写全名;给药途径应填口服、肌注;如系静脉给药,需填明是静脉滴注或缓慢静脉注射等。 (4)“用药起止时间”:是指药品同一剂量的起止时间,均需填写×年×月×日。用药过程中剂量改变时应另行填写或在备注栏注明,如某药只用一次或只用一天可具体写明。 (5)“用药原因”:应填写具体,如患高血压性心脏病的病人合并肺感染因注射氨苄西林引起不良反应,则此栏应填写:肺部感染。 (6)“并用药品”:主要填写可能与不良反应有关的药品,与不良反应无关的药品不必填写。 (7)“不良反应结果”:是指本次药品不良反应经采取相应的医疗措施后的结果,不是指原患疾病的后果,例如患者的不良反应已经好转,后又死于原疾病或不良反应无关的并发症,此栏仍应填“好转”,如有后遗症,需填写其临床表现。 (8)“关联性评价”:评价结果、负责人的签名、日期均需填写齐全,与检测报告表的完整密切相关。 (9)紧急情况包括严重的、特别是致死的不良反应应以最快通讯方式(电 话、传真、特快专递、E-mail)将情况报国家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关注喹诺酮类药品的不良反应 喹诺酮类药品为人工合成的抗菌药,是抗感染药家族中的重要成员。喹诺酮类药品品种繁多,目前临床广泛使用的为氟喹诺酮类,如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等。此类药品因抗菌谱广、疗效显著、使用方便等特点,在抗菌治疗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喹诺酮类药品的大量应用,其不良反应及不合理用药造成的危害也日益突出,给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隐患。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2009年的统计结果,喹诺酮类药品严重病例报告数量位列各类抗感染药的第三位,仅次于头孢菌素类和青霉素类,占所有抗感染药严重病例报告的14.1%。 根据对喹诺酮类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情况,2006年和2009年国家中心分别了加替沙星和左氧氟沙星的严重不良反应,2009年11月至今又对氧氟沙星等13个喹诺酮类药品的不良反应进行了系统评价。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喹诺酮类药品的合理使用,现对这13个喹诺酮类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进行通报。 氟喹诺酮类药品抗菌谱广,尤其对需氧的革兰氏阴性菌有较强的杀灭作用,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等革兰氏阳性菌也有较好的抗菌活性,某些品种对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依原体及厌氧菌也有作用。适用于敏感病原体所致的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胃肠道感染以及关节、软组织感染等。给药途径主要为口服和静脉注射,也有局部外用制剂。该类药品由于在未成年动物中可引起关节病,在儿童中引起关节痛及肿胀,因此不用于未成年患者及妊娠、哺乳期妇女。 一、品种的基本情况 我国上市的喹诺酮类按原料药名称计有20余种,制剂百余种。本期通报的13个药品为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氟罗沙星、洛美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依诺沙星、莫西沙星、妥舒沙星、司帕沙星、芦氟沙星、帕珠沙星和吡哌酸。其中司帕沙星、芦氟沙星、妥舒沙星、吡二、哌酸主要为口服剂型,其他药品包括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一些还包括局部外用制剂。 二、病例报告的总体情况 自2004年至2009年10月,国家中心共收到上述13个喹诺酮类药品的病例报告8万余份,其中严重病例报告3500余份,占总报告数的3.6%。总病例数排名前五位的依次为:环丙沙星、氧氟沙星、氟罗沙星、洛美沙星和诺氟沙星;严重病例数排名前五位的依次为:氧氟沙星、莫西沙星、诺氟沙星、环丙沙星和氟罗沙星。病例报告数量及排名除与药品本身的不良反应性质相关外,主要受到药品销售量、使用量以及报告单位报告意识等因素的影响。 三、严重病例的不良反应/事件表现 喹诺酮类药品因有相似的化学结构、理化性质和药理作用,因此不良反应/事件也表现出许多共同之处。严重病例的不良反应表现按累及的器官-系统分类,以全身性损害、神经和精神系统损害、皮肤及其附件损害为主,此外,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的不良反应/事件也相对较多。 1、全身性损害 全身性损害为喹诺酮类药品报告最多的不良反应,13个药品中的10个药品其全身性损害构成比居于首位(占25-65%)。在严重病例中,全身性损害主要表现为过敏样反应和过敏性休克,占全身性损害的70%以上,其他包括发热、寒战、多汗、乏力、水肿等。其中,过敏性休克主要为速发型变态反应,多数经治疗或抢救后治愈,也有少数患者死亡。不同喹诺酮类药品过敏性休克病例占该药品总病例数的比例略有差异,但均在1%以下。 2、神经/精神系统损害 喹诺酮类药品可通过血脑屏障,因此该类药品的神经/精神系统损害较为突出,其不良反应构成比多数居于第二、三位(8-24%)。严重病例中,神经/精神系统损害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晕、震颤、抽搐、椎体外系外反应、幻觉等,严重者出现癫痫大发作、精神分裂样反应、意识障碍等。在不同喹诺酮类药品中,芦氟沙星和氧氟沙星的神经/精神系统不良反应构成比相对较高。喹诺酮类因神经系统损害导致患者死亡或出现后遗症的病例报告较少。 3、皮肤及其附件损害 皮肤及其附件损害也是喹诺酮类药品主要的不良反应。较为严重的皮肤损害 包括:剥脱性皮炎、多形性红斑、大疱性皮疹、光敏性皮炎等。不同喹诺酮类药品的皮肤及其附件损害构成比存在差异,其中以司帕沙星最为突出。在司帕沙星的严重病例中,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的构成比高达50%以上,主要表现为光敏反应、剥脱性皮炎、皮疹、瘙痒等;其他喹诺酮类的构成比在7%至23%之间。因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导致患者死亡或出现后遗症的病例报告数量也较少。 4、泌尿系统损害 泌尿系统损害主要表现为肾功能损害,包括尿频、少尿、结晶尿、尿液混浊、蛋白尿、面部水肿、肾炎,严重者出现肾功能衰竭。其中,环丙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罗氟沙星的血尿报告较多,帕珠沙星的肾功能衰竭病例所占比例相对较高。 喹诺酮类药物在尿液中溶解度降低可结晶析出,引起结晶尿、血尿,严重者可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故患者在服药期间应多饮水,稀释尿液,每日进水量应在1200 ml以上,避免与有尿碱化作用的药物(如碳酸氢钠、碳酸钙、制酸药、枸橼酸盐)同时使用。 四、部分喹诺酮类药品应关注的安全性问题 对喹诺酮类药品的不良反应分析发现,一些药品的某种不良反应较其他药品相对突出,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应尤为关注。1、司帕沙星的光敏反应 在司帕沙星的严重病例中,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的构成比远远高于其他同类药品,尤其是光敏反应。司帕沙星的光敏反应病例报告共114例,占总报告数的6.07%。光敏反应患者主要表现为手、颜面及其他暴露于光下的皮肤出现红肿,伴瘙痒或灼热感,严重者出现皮肤脱落。 光敏反应是氟喹诺酮类药品的类反应,与氟喹诺酮类的化学结构有关。因此,在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尤其是司帕沙星时(包括使用后数日内),应避免接触日光及紫外光,可使用防晒霜、穿戴遮光衣物预防。过敏体质及高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或降低用量。 2、莫西沙星的肝损害 在莫西沙星的严重病例中,肝胆系统损害的构成比相对较高。莫西沙星肝损害病例共62例,占总报告数的2.0%,其中严重病例15例,占肝损害病例的24.2%。 患者肝损害多出现在用药一周后,部分原有肝脏疾病的患者肝损害出现在首次用药后1-2天,主要临床表现为恶心、食欲下降、肝酶异常升高、黄疸等。 在国外的药品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中,莫西沙星有暴发性肝炎并引起肝衰竭的报道。在我国,莫西沙星片剂和注射剂的说明书已经更新,禁用于有严重肝损害的患者。因此,医生在处方莫西沙星时要详细询问患者的肝脏疾患史(如肝癌、肝炎、肝功能不全等),评估患者的肝功能状况,权衡用药利弊。 、其他 4 加替沙星引起血糖异常等不良反应我中心已分别在第11期和第24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中进行了警示,该产品已禁用于糖尿病患者。此外,对产品的汇总分析中还发现,洛美沙星、莫西沙星、氧氟沙星等喹诺酮类药品也有引起血糖异常的报告,包括低血糖反应和高血糖反应。若患者出现恶心、呕吐、心悸、出汗、面色苍白、饥饿感、肢体震颤、一过性晕厥等现象,应考虑患者出现血糖紊乱的可能性。 左氧氟沙星引起的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等不良反应我中心已在第22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中进行了警示。该产品临床用量大,药品使用的绝对风险升高。使用时应注意观察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注意合理用药,减少或防止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五、不合理用药 对喹诺酮类药品病例报告的分析发现,该类药品的临床不合理使用现象依然存在,主要包括:超适应症用药、超剂量用药、禁忌症用药、不合理的联合用药、输液时滴速过快等。部分药品的不合理用药现象还较为严重,如莫西沙星超适应症用于泌尿系统感染、妇科疾病、胆道疾病等,比例达到30%以上。 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要求,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的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 测结果选用该类药物,并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六、建议 医生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指导处方喹诺酮类药品,严重掌握适应症,详细了解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症、注意事项、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特殊人群用药等信息,合理使用喹诺酮类药品。对过敏体质或者有药物过敏史、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调的患者慎用该类药物,对肾功能障碍患者、老年患者应注意调整用药剂量,未成年患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本类药物。应详细询问患者的既往病史,将药品风险及使用该类药品应注意的问题(如多饮水、避免日晒)清楚地传递给患者,确保用药安全。 喹诺酮类药品的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病例报告较多,建议药品生产企业深入探索此类不良反应的发生,从提高和完善质量标准入手,寻找和去除致敏源,降低不良反应的发生。建议企业以有效的方式将喹诺酮类药品的风险告知医务人员和患者,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及合理用药的宣传力度。实施主动监测,制定并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计划,最大程度地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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