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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法制意识刻不容缓

2017-09-18 3页 doc 13KB 19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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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法制意识刻不容缓增强法制意识刻不容缓 唐 燕 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规、教师礼仪、心理健康、师德规范等内容有了系统的认识,收获很大。特别是认真听取了柴教授主讲的法制教育讲座之后,我对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的了解,针对曾经一直困惑的状告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身损害案件,学会了用法律的观点重新审视此类案件,为今后的教学教育生活点亮了重要的法制之灯。 回顾一下,状告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身损害案件在近年来时有发生,而且数量逐年上升。大足许多学校包括我校都曾被学生监护人告上法庭,参与状告的学校领导和相关老师,无不疲于奔命,心力交瘁。归根结底,...
增强法制意识刻不容缓
增强法制意识刻不容缓 唐 燕 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规、教师礼仪、心理健康、师德规范等内容有了系统的认识,收获很大。特别是认真听取了柴教授主讲的法制教育讲座之后,我对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的了解,针对曾经一直困惑的状告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身损害案件,学会了用法律的观点重新审视此类案件,为今后的教学教育生活点亮了重要的法制之灯。 回顾一下,状告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身损害案件在近年来时有发生,而且数量逐年上升。大足许多学校包括我校都曾被学生监护人告上法庭,参与状告的学校领导和相关老师,无不疲于奔命,心力交瘁。归根结底,要想有效地减少校园内的人身损害案件,避免此类案件的产生,必须增强教师的相关法律意识,提高教师的法制管理水平,锻造依法治教的教师 队伍。 细细划分,目前校园内的人身损害案件可分为四类:伤害类。这类案件中具有加害人和受害人两种主体。加害人和受害人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群体。赔偿主体应是加害方。事故类。这类案件没有明显的加害主体。案件发生的原因往往是危房倒塌、食物中毒、团体活动组织不当等。赔偿主体应是学校。疾病类。这类案件的现形式是学生个体突发疾病或在校感染了传染病,校方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成为赔偿主体。人为类。这类案件的表现形式是教师不尊重学生人格,变相体罚学生,部分受批评的学生心理素质脆弱无法承受指责,离校出走酿成事故。赔偿主体应是学校。 由此可见,如果要有效地减少校园内的人身损害案件,必须针对四类案件进行及时的预防,在意识上杜绝案件发生的可能,在处理中做好学校和教师的自我保护。 意识上,教师应该严格遵守日常教学教育规范,给学生的学习生活创设良好的保障,建设一个安全的校园,杜绝发生意外伤害的可能。从目前情况来看,运动伤害已成为学生在校园的一种多发事故。但是,如果学生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处理起来就比较容易,否则不仅会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而且也给家长增加额外经济负担。教师应积极建议家长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孩子购买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另外,我查阅了一下网上的资料,目前针对学生伤害的保险有两种,一种是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另一种是校园责任险,这两种保险互为补充。其中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由学生自己购买,保险期限为一年,不管在何地发生意外伤害(自杀等除外),均可获得赔付。校园责任险一般由学校购买,是学生在校园里发生意外伤害时的一种赔付手段,目前仅限于校内或 由学校安排的课外活动等,并且学校有责任的情况下。我校去年由学校出资购买了校园责任险,本学年开始,江北区教育局为全区所有学校投保了此险,此举解决了学校校长、老师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困惑,等于说教育局拿钱,为学生在校园意外伤害买了单。无论是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还是校园责任险,对学生、家长、老师、学校,有百利而无一害。 天有不测风云,如果一旦发生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教师在处理中要学会运用相关法规与家长沟通。首先,教师一定要明确一点,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一些家长认为,把学生送到学校后,学生的监护权就转移给了学校,如果在学校里发生了意外伤害事故,自然应当由学校来承担责任。据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张成武介绍,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目前在适用法律方面还不被多数人认可,存在分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7条明确规定:“未成年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可见,除非有特别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学校对学生不承担监护人的职责,只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9条列举了12种学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从中可以看出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如课间休息时,有4个小孩在做游戏,其中一个小孩不慎摔伤,另外三个小孩没有过错。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因为学校地板过滑,学校对学生疏于安全教育,则应当承担对学生保护不当的责任;否则,则不承担责任。 所以,处理事故中,教师要做的是,在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到校,家长的第一反应则应该是带孩子去看病。如果家长首先考虑向学校索取赔偿,教师则应通过有理有节的解释让家长明白自己才是孩子的真正监护人,即便孩子在校园受到意外伤害,因为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也应该由家长先带孩子去医院看病,然后再与学校交涉,认定责任,进行赔偿,而不是找学校,要求承担一切费用。 人不能停留在原地,也不能总是奔向前方,我们应该学会在奔跑之后停留一小会儿,静下心来回顾过去,审视一下背后的脚印,听听先行者的说法,再明确方向,放开脚步,自信勇敢积极地奔向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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