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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娼妓书写与治理——以杭州(1927—1937)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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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娼妓书写与治理——以杭州(1927—1937)为中心民国时期的娼妓书写与治理——以杭州(1927—1937)为中心 民国时期的娼妓书写与治理——以杭州 (1927—1937)为中心 2008年第5期 No.5,2008 浙江社会科学 ZHEJIANGSOCIALSCmNCES 2008年5月 May.,2008 民国时期的娼妓书写与治理 以杭州(1927—1937)为中心 口罗衍军 内容提要南京国民政府十年时期的杭报娼妓书写,建构了苦难与放荡的双重娼 妓形象. 杭州政府的治娼行动缘于其铲除社会阴暗面,展现政权尊严的理念.同时,地方政 权具体采取 何种治...
民国时期的娼妓书写与治理——以杭州(1927—1937)为中心
民国时期的娼妓书写与治理——以杭州(1927—1937)为中心 民国时期的娼妓书写与治理——以杭州 (1927—1937)为中心 2008年第5期 No.5,2008 浙江社会科学 ZHEJIANGSOCIALSCmNCES 2008年5月 May.,2008 民国时期的娼妓书写与治理 以杭州(1927—1937)为中心 口罗衍军 提要南京国民政府十年时期的杭报娼妓书写,建构了苦难与放荡的双重娼 妓形象. 杭州政府的治娼行动缘于其铲除社会阴暗面,展现政权尊严的理念.同时,地方政 权具体采取 何种治娼模式,则受多种因素影响. 关键词民国时期杭州娼妓报刊治理模式 作者罗衍军,聊城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历史学博士.(聊城252059) 娼妓问是近代中国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20世纪上半叶迄今,国内外学者在此问题的研究 上取得了一定成果.王书奴,单光鼐从历史的角 度对娼妓问题进行考察;雷莎蓓(ElizabethJ.Re— mick)以民国时期的广东省和昆明市为中心,分别 描述了其娼妓治理模式;贺萧(GailB.Hershat— ter),安克强(ChristianHenriot)以近代上海为中 心,阐述了娼妓状况及其治理.?但这些研究,尚 有不少需要完善之处.(1)王,单对娼妓问题的 研究主要是对史实的描述和资料的归纳,在学理 上有待加强.(2)雷,贺,安的研究在对近代 中国娼妓状况与治娼过程,娼妓治理模式等方面 的描述较深入.但他们在阐述娼妓形象时多侧重 于考察精英的娼妓观和文学作品中的娼妓形象, 较少阐析报刊的具体娼妓书写;在描述治娼模式 时,对地区间的比较分析还有待加强.本文根据 档案和报刊记载,以1927—1937年的杭州为中 心,阐述杭报娼妓书写的深层原因,阐明其废娼历 程与济娼措施,并在雷莎蓓研究的基础上对广州, 昆明,杭州三地治娼模式及其原因进行比较分析, 以期对深化近代中国社会问题的研究有所助益. 一 ,娼妓概况与娼妓书写 在1895年杭州开埠以前,城内并无公娼.? 随着1895年拱宸桥一部划为Et本租界,公娼在杭 州发展起来.?此后,私娼也大为增多.至1920 年代末,由于乡村衰落以及战乱和经济危机的冲 击等原因,杭州娼业发生了相当变动.据时在拱 ?任源祥:《漕运议》,《皇朝经世文编》卷四十六,《魏 源全集》第15册,岳麓书社2005年版,第466页. ?◎林则徐:《林则徐全集》第7册,海峡文艺出版社 2002年版,第79,79页. ?黎世序等修纂:《续行水金鉴》卷二十七,商务印书 馆1936年版,第579页. @靳辅:《治河余论》,《皇朝经世文编》卷九十八,《魏 98 源全集》第18册,第330页. :《皇朝政典类纂》(七)卷四十 ?@席裕福,沈师徐 三,文海出版社1982年版,第284,284页. ?《仁宗实录》卷二四0,《清实录》第31册,中华书局 1986年版,第234页. 责任编辑尹之 浙江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 埠警署任职的硕唐永介绍,概况如下:(1)公娼: 杭州公娼分为长三与么二两种,长三妓即甲等妓, 一 等妓,么二妓即乙等妓,二等妓.公娼分布于拱 埠和花牌楼两处.(2)私娼:杭州私娼种类繁多, 其分布以羊市街,吴山路等处为盛.据杭市公安 局1929年对此两处的调查,计有公娼妓院243 家,公娼485人.至于私娼人数,硕氏认为在 1930年代初应在5000人以上.@加上公娼人数, 其时杭市公,私娼总数约在6000人左右,虽比上 海,北平为少,但占杭州女性人口的比例达3, 3.5%,与上海妓女占女性人口的2.3,3.6%相 较,亦相当惊人. 以上为1920—1930年代杭州娼妓的基本情 形.那么当时杭报对娼妓状况如何报道,娼妓在 报刊上是何形象?当时杭报的报道展现了两种截 然不同的娼妓形象.一是因经济,家庭变故等原 因为娼或被人诱骗,强迫卖入娼寮的弱女子.她 们被描述成饱受院主摧残和狎客蹂躏的社会最底 层人物,这是大部分娼妓的形象.报刊用赞扬的 笔调描述她们脱离妓院寻求救助和追求爱情的行 为.一是贪图金钱和生理享受的娼妓,报刊用批 判的笔调描述她们的行为,赋予她们”放荡妇人” 的形象.以往学界多从娼妓书写本身来探究民 国时期娼妓形成及其状况,甚少阐释隐藏在娼妓 书写背后的深层因由,笔者通过考察杭报的娼妓 书写对其进行探究. 其一,娼妓形象的书写表达了改革者对国家 和民族的现代性想象.在清末民初杭州报刊谈及 娼妓时,多以猎奇的笔调加以叙述,甚少将娼妓作 为一个苦难群体的形象进行描述.@甚至在五四 知识分子大力抨击娟妓现象之后,在杭报对娼妓 的描述中仍能看到以游冶妓院为风流韵事的记 载.而在国民政府管理浙江后,杭州报刊上已经 看不到这类描述,取而代之的是对娼妓苦难的言 说.所以如此,盖因新的书写表达了对新政权铲 除这些社会阴暗面,实现男女平权,建设现代化国 ”与社会现 家的期许.其二,凸显时人”女权想象 实的内在张力.清末以降,众多仁人志士为争取 使妇女摆脱传统的伦理,人身束缚,实现男女平权 的目标进行了不懈斗争.当时妇女在求职,婚姻 等各方面的法律保障上都取得了相当进展.这向 “要达到个个男女都有同等的生存权和劳动权, 无论何人皆不得在生活上支配人或受人支配的状 态”?的女权构想迈进了重要一步.但在民生凋 敝,工商业不景气的情形下,妇女求知,参政等很 难实现,相当一部分失业女工和乡村进城女性靠 卖淫营生,此种景象显然与改革者心目中女子享 有充分尊严的”女权构想”大相径庭.杭报的娼 妓书写正反映了舆论界的此种矛盾心态:既在相 当程度上赞同女子外出求职,又痛惜女子为娼的 苦难.其三,映射舆论界对法律嬗变的矛盾因应. 黄宗智指出,清代法律保护妇女消极选择的权利, 但同时会惩罚那些未能进行强力抵抗侵犯的女 子;民国法律尊重妇女的自主权益,成年女子从事 妓业不违法,法律只处罚那些违背女性意愿的卖 淫行为.民国法律与清代法律相较而言,在尊重 女性自主权的基础上,既缩小了妇女遭受惩罚的 范围,亦缩小了对她们的保护范围.而此时的中 国社会,时人对妇女的态度仍如杜赞奇(Prasenjit Duara)所指出的那样,父权制时代的遗迹相当明 显,并以高度关注保持妇女美德的形式存在着.@ 杭州报刊对女性被拐卖为娼的报道及对”荡妇” 的批判,正表达了对相关法律变迁的矛盾因应:既 支持女性自主性和独立性的增强,又对可能随之 而来的消极后果忧心忡忡.由此可见,杭报的娼 妓书写表达了其时知识界对于娼妓问题的观感, 报刊以这些报道营造舆论,形成对政府和大众的 影响.正是在娼妓苦难的言说声中,政府的废娼 行动到来了. 二,杭市废娼与济良所 在1928年8月召开的国民党第二次代表大 会上,国民政府将废娼问题提上了议事13程.在 浙江,1929年11月2613《限制妓女取缔办法》经 市政府核准公布,@标志着杭州废娼运动的正式 开始.浙江省区救济院制订了《废娼及安置妓女 意见书》,准备将废娼”按时按批”嫁娶,嫁娶之前 在济良所学习一些生存技能.但从杭府发布《限 制妓女取缔办法》,到1930年3月113拱埠举行 第一期娼妓抽废,中间竟相隔4个多月,这就使得 妓院院主能够运用各种方式进行应对.取缔办法 一 经公布,不少鸨母便将妓女转包至别处卖淫,对 潜逃的妓女则派人抓回.虽有一些妓女能够逃 出,得到救助或借机从良嫁人,但大多仍被院主严 罗衍军:民国时期的娼妓书写与治理——以杭州(1927—1937)为中心 格控制或被转包他处.@1930年3月1日,杭市进 行第一期娼妓抽废,废妓被吊销证件并被交由省 区救济院济良所收容.但3月3日,济良所的全 部新收容废妓和一名原有所女,被妓院之鸨龟带 人来所强行抢去,废娼行动甫始即挫.至1930 年7月,杭州公安局又准备举行第二次废娼抽签, 但并未真正举行.在1927—1937年间,杭市的公 娼制度一直都在实施,在1936年杭市便为86名 公娼核发了营业执照.@从私娼治理效果看,在 1934年时杭市私娼”成群结队,招摇过市,出入旅 馆,更无顾忌,岗警视若无睹”.凹杭州在1927— 1937年间对公娼和私娼的治理,均无大成效. 与报刊对娼妓的苦难书写和政府的废娼行动 相呼应,杭州的一些慈善机构和妇女团体在娼妓 治理过程中亦发挥了一定作用,因篇幅所限,兹不 赘述.在下文中,笔者主要以浙江省区救济院济 良所为例(笔者之所以以浙江省区救济院济良所 为例进行考察,一方面是因它所在地为杭州,是从 杭县济良所沿革而来;二是因它为杭市娼妓的专 门救济机构),考察娼妓救济机构的运行和作用. 省区救济院济良所由杭县济良所沿革而来. 1933年时所女构成为:娼妓40%,婢妾30%,其 他为”流落或有特殊情形”之妇女.凹所女履行一 定手续后入所,居所时间6个月.在所期间,济良 所对所女教授诸如识字,算术,缝纫等科目,并注 意对她们自身素质的培养.?期满后所女履行一 定出所手续后离所,出所后的出路有由家属领回, 被人领养,嫁配与人,留所从事其他工作等,其中 择配嫁人为所女出所之主要方式.根据择配办 法,凡符合条件的教养期满所女,由院为其公开择 配.符合条件的求婚者填具申请书送交救济院和 女方,所女同意后则定一时间让双方”晤谈”,如 二人均同意则”准给配”.曾一份1932年济良所撰 写的档案资料显示,嫁配后的所女大部分建立了 美满的家庭,生活和经济状况不错.曰 国民政府所管辖的济良所与旧时代的相似机 构相比有何异同之处,济良所的时代进步性表现 在何处?苏成捷(MatthewH.Sommer)运用档案 资料,阐述了清代官媒的职能和运作情况.锄从中 可知,由官府主导将一些难由父母或其他亲戚认 领的犯奸妇女,出逃娼妓,卖休被休之妇嫁卖他人 为妻,是官媒的主要职能.清代官媒与浙江省区 100 救济院济良所相比,相同之处在于二者都具有官 方色彩,都将娼妓作为嫁配对象,都反映了政府将 嫁配作为解决部分妇女出路的一种途径.但二者 相较,更多表现出不同之处:其一,从被嫁配妇女 的类别看,前者包括被丈夫休掉并交由官府嫁卖 的犯奸妇女,后者则不然,取而代之的是因被丈夫 虐待而到济良所寻求救助的妇女.其二,从监管 者看,前者由衙门交给官方确认的媒人办理嫁配 事宜,媒人从官府领取领状并为妇女寻找丈夫,妇 女在此期间由媒人监管;后者由济良所对所女进 行管理,所中配有专门职员.其三,从对女性的教 养看,前者未对嫁卖的女性进行任何技能和文化 ;后者反之.其四,从妇女在婚配中的地位 看,前者妇女自身对男方及婚姻的看法极少被考 虑,官府和男方主导了整个过程;后者所女在嫁配 过程中拥有较大自主权.其五,从嫁配过程中男 方所付的款项看,前者包括妇女嫁卖前媒人提供 的膳食费和交给官府的身价钱,身价钱表示女子 成为可被官府嫁卖的商品;后者男方所付款项只 包括所女在所期间的膳食费和医药费,表明妇女 是与男子平等的个体,而非可以被嫁卖的商品. 其六,从妇女嫁配之善后看,前者只在男方申请时 对申请者的情况进行审查,对妇女嫁卖之后的状 况并不进行了解;后者不但对申请者进行调查,且 对所女离所后的生活状况进行跟踪了解并记录在 案.由上可知,正是在与清代官媒的比较中,杭州 政府在娼妓救助中的进步性凸显出来,它在提高 被收容所女的婚姻自主权,传授所女技能等 方面所采取的措施,正为彰显它与”旧时代”政府 在对待娼妓问题时的不同态度,以突出其乃现代 化政府的意图. 三,经济建设,社会秩序与政府脸面: 广州,昆明,杭州比较研究 从上文的阐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在1927— 1937年的杭州地区,报刊从男女平权和国家现代 化的视角审视娼妓问题,其报道构建的娼妓形象 多为受苦受难的下层女性.尽管杭府的禁娼行动 很快无果而终,重新回复到对公娼核发执照,征收 妓捐的治娼模式,但通过废娼行动与济娼措施,表 达了其是一个负责任的现代化政府的象征意涵. 民国时期其他地方政权的娼妓治理是否采取与杭 浙江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 州相同或相似的模式呢?事实并非全然如此.雷 莎蓓通过研究,将民国时期地方政权的治娼模式 分为四种主要类型:(1)政府向公娼颁发营业执 照,象征性地征收捐税而较少介人娼业的具体经 营.(2)政府实行全面禁娼或分期抽废的治娼模 式,与之相应,为废娼谋求其他出路或将她们逐出 当地.(3)政府对娼业实行重税政策,所征妓捐 不但用于发展济良所,公娼检验所等与治娼相联 系的机构,而且用于学校,道路,医院等其他项目 的建设发展.(4)政府垄断娼业运营,将娼妓分 类集中在与外界隔离的区域营业,对妓院院主和 妓女统一监管并从中抽取一定税收.固雷莎蓓描 述的民国前期(1912—1937)的广东省和民国多 数时期的昆明市即分别属于第三种和第四种模 式,笔者描述的杭州市在实行娼妓抽废政策时属 于第二种治娼模式,在此之前和废娼失败后则采 用了第一种治娼模式.那么,在南京国民政府将 娼妓问题视为国家的耻辱而主张废娼之时,各地 方政权为何采取了迥然有别的治娼模式?笔者在 此将雷莎蓓所描述的广州市,昆明市与杭州市的 娼妓治理模式进行比较研究,以图厘清这一问题. 一 方面,经济建设,社会秩序与政府脸面分别 成为广州,昆明,杭州应对娼妓问题时的不同考 量.民国前期的广东省是一个相对于中央政权而 言半独立的地方政权,广东政府一方面需要更多 资金用于军事目的以对抗中央政权和其他对手, 保障自身独立性;另一方面则需要广泛征收一切 可以征收的捐税从事道路,公共建筑等代表现代 化的工程的建设,以彰显其比其他地区更能作为 现代化建设代表者的形象.征收重税的目的主要 不是为了控制或废除娼业,而是出于上述考虑,对 于道德形象的考量则居于次要地位.?昆明作为 一 个远离国民政府统治中心的边陲政治和经济城 市,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否对政权的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在难以废除娼妓的情况下,市府将追求社会 秩序稳定,防止分散的娼业经营对社会造成危害 作为其进行娼妓治理的首要考量,同时政府所拥 有的军事实力使其能够威慑反对这一模式的力 量.而居于国民政府统治中心区域的江浙地方 政权对于娼妓问题的态度,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中 央政府的态度,”脸面”,”形象”成为应对娼妓问 题的主要考虑,政府以限制和废除娼业来彰显其 为负责任的现代化政权,而不是靠从娼业中汲取 资金发展地方政权.固另一方面,治娼侧重点的差 异使得三地在面对禁娼呼声时,采取了迥然相异 的回应方式.在民国前期,广州同样存在着明显 的禁娼呼声,但出于以征收包括妓捐在内的各种 捐税以维持和发展地方政权的需要,政府从未实 行禁娼措施,而是延续了对娼业征收重税的模式. 同时,政府作出如废除娼妓,将加重对其他赋税的 征收的姿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打压了禁娼呼声. 在杭州,由于政府将自身形象置于更重要的地位, 故而需要对社会舆论给予积极回应.尽管废娼行 动因政府行动软弱无力而很快失败,但民众对娼 妓苦难状况和对娼业危害的关注使得政府对娼业 仍采取相当程度的限制措施.固在昆明,妇女团 体,旧士绅等群体以娼业是对妇女界的侮辱,违反 传统道德等理由呼吁禁娼,政府则以对娼妓进行 集中居住和管理的”集园”模式最能维护公共秩 序的稳定,防止对民众的危害作为回应.圆 由上可知,广州,昆明,杭州三地之所以采取 不同的治娼模式,与其自身不同的地域,政治和经 济等因素密切相关.地域上距离中央政权统治中 心的远近,政治上对中央政权向心力的大小,经济 上汲取能力的强弱等因素的交织,导致了三地不 同的治娼模式. 结论 综上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杭报娼妓书 写,建构了苦难与放荡的双重娼妓形象,反映了当 时的舆论不再将娼妓看成风流冶艳的标志,而是 从男女平权和国家现代化的视角审视娼妓问题. 杭府进行的废娼行动虽旋因软弱无力而失败,但 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它力图展现自身现代化政权 代表者的意图.而从广州,昆明,杭州三地比较 中,我们可看到地方政权具体采取何种治娼方式, 则与其地域,政治,经济等因素密切相关.正是这 些因素的歧异使得各地方政权应对娼妓问题时, 从最有利于自身政权建设的角度出发,依据不同 的考量,采取了各具特点的治娼模式. 注释: ?王书奴:《中国娼妓史》,生活书店1934年版;单光 鼐:《中国娼妓:过去和现在》,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 101 罗衍军:民国时期的娼妓书写与治理——以杭州(1927—1937)为中心 ]贺萧:《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 [美 性》,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法]安克强:《上海妓 女:19—20世纪中国的卖淫与性》,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年版;Remick,E1izabethJ.,ProstitutionTaxesandLo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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