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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急救中心管理制度353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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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急救中心管理制度3536132产科急救中心管理制度3536132 产科急救中心管理制度 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 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并报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组组长。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
产科急救中心管理制度3536132
产科急救中心#管理#3536132 产科急救中心管理制度 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 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并报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组组长。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医生、护士认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 置。 3、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3、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对下级医院转入的 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医生在孕早期建卡时,应详细询问病史及分娩史,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按高危评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登记及高危标记,并进行高危妊娠的专册记录,实行专案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严密追综随访。 2、严格执行高危门诊诊疗常规,对疑难危重病人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主动请上级医师会诊。 3、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交流管理。 4、高危孕妇必须要求住院分娩。入院后,医务人员必须详细了解病史,进行有关检查,针对病情做好解释安慰、卫生宣教工作,以解除病人的恐惧和顾虑,严密观察病情,及早发现问,及时处 理。 5、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人应分别安置,病情严重时,应保持镇静,注意不影响其他病人。 6、保持病房安静,保证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不在病人休息时间内进行检查与治疗。 7、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每天早晨进行开窗通风一次,大小便器随时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时处理,保持清洁卫生。 8、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会诊制度 ,、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 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五、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制度 1、凡高危孕产妇或估计在分娩当中可能对新生儿有危害的,在分娩时均应提前通知儿科医生到场,并做好对新生儿窒息复苏的一切准备。 2、妇产科医生或助产士要密切配合儿科医生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 3、儿科医生在新生儿出生和出院时要进行体格检查。对母婴同室的新生儿做好医疗保健工作,每天至少查房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转儿科治疗。 4、保健科、产科、儿科医生要密切配合,从孕期、分娩期到产褥期共同管理高危围产儿。 5、儿科医生要向家长交待新生儿情况,指导并教育母亲有关新生儿护理知识。 6、保健科与儿科共同做好高危新生儿随访工作。 五、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急危重症病例讨论会:凡遇急危重症病例,应立即组织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2、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二次手术病例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提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对需二次手术的病例,必须提出手术理由。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3、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七、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1、加强对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积极、及时、有效地进行抢救,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 2、遇有危重病人抢救时,应立即报告急救小组组长组织抢救,同时向院长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凡正在抢救的危重病人,要常规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上报医务科、家属或单位,留一份进病历。并对其病情的发展和预后作详细交待和说明,做好思想工作。 4、凡经抢救的病人,必须详细记录病情变化及治疗经过和效果,及时总结分析情况,以便补充、修改或调整治疗方案。必要时应请 求紧急会诊。 八、急救药品、设备管理制度 1、抢救室(产房)的急救药品要加强管理,实行四定:定人员管理、定基数保存(用后及时补足)、定位置存放,定时间检查,发现过期失效或变质药品及时清理,及时补充,保证抢救药品随时有用。管理人员每天检查一次,护士长每周督查一次,护理部每月督查一次。分管领导随时进行抽查。 2、所有配置的仪器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一律不准外借及随意挪动位置(如特殊情况必须外借时应经有关领导批准), 3、保持仪器清洁,所有仪器用后必须及时清洁消毒,如有损害,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修理,保持抢救设备功能状态。 4、产科医护人员必须掌握抢救室各种监护设备的使用。 九、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1、配血和输血工作人员应有高度责任心和熟练的操作技术,以保证病员输血安全。 2、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履行审批手续。 3、输血前要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谈话并签字。 4、输血前常规定血型并使用正确的交叉配血方法。 5、确保输入血与病人血无相斥性,必须有2人同时核对,确认血液或血液成份及接受输血的病人两者正确无误并签名。 8、严格执行“三查八对”。查血液有效期及容器(袋)、查血液质量、查输血装置;对病人姓名、床号、住院号、血袋号、血量、血品种、血型、交叉配血化验单,也包括献血员姓名、血型、编号、交叉配血化验单等。 7、不能将药物加入血液或血液成份中一起输注。 8、根据病情决定输血速度。原则上是开始速度应慢,5ml/分,观察10,15分钟无异常后适当加快速度,急性失血性休克或心功能差者酌情加快或减慢。 9、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和操作规程,实行一人一针一管, 10、输血后,应将输血反应记录卡于24小时内送回血库,瓶内余血应保留24小时,以备发生输血反应时复查。 十、接受转诊病人情况反馈制度 1、建立母婴安全绿色通道,保证辖区内高危孕产妇转诊24小时 畅通。 2、转诊单位按上级要求填写好高危转诊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存转出单位,一份交接诊单位)。 3、接诊医生应详细了解病情和用药情况,做好交接班工作,必要时参与抢救,并做好院前急救记录及接诊有关登记。 4、在病人出院后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用电话反馈给转诊单位的妇产科。如由医生送来的高危孕产妇,当时已作出了诊断的,应立即将情况反馈给医生,并嘱转诊医生参与处理,以提高其 业务技术水平。 5、每月4号前将上月的高危孕产妇数字上报保健科,每年10月4号前将全年高危孕产妇的花名册上报保健科。 十一、孕产妇工作流程图制度 十二、业务培训制度 1、由医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兼管。医务科、护理部负责日常工作及并具体实施。 2、培训时间:每年对急救小组人员进行至少2次的培训和演练。 3、培训内容:职业道德、各种抢救常规、急救仪器的使用、心脏骤停人工复苏技术、急性心功能衰竭、失血性休克的抢救、合理用血、急救药品的使用等。 十三、抢救小组工作制度 1、抢救小组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保证通信畅通,随叫随到,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2、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3、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4、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认真、及时书写有关记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如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保留安瓿以备事后查对。 6、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烦躁、昏迷7 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8、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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