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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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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卡管理规定移动电话卡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方便工作业务沟通,保证工作通信畅顺,合理使用移动通信费用、节约成本,加强对公司手机卡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岗位配置的移动电话卡的管理。 3、权责 3.1行政部负责公司配发的移动手机卡的管理及缴费工作。 3.2财务部负责手机费用的对外结转和内部口非考核工作。 4、内容 4.1配置人员及花费报销标准如下。(除以下配置人员外,其他与外部经常沟通的相关岗位如需要申请手机卡、需经本人申请、部门审核、行政部报批后,可以给予配置手机卡,并报销相应费用。)...
移动电话卡管理规定
移动电话卡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方便工作业务沟通,保证工作通信畅顺,合理使用移动通信费用、节约成本,加强对公司手机卡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使用范围 本适用于公司各个岗位配置的移动电话卡的管理。 3、权责 3.1行政部负责公司配发的移动手机卡的管理及缴费工作。 3.2财务部负责手机费用的对外结转和内部口非考核工作。 4、内容 4.1配置人员及花费报销标准如下。(除以下配置人员外,其他与外部经常沟通的相关岗位如需要申请手机卡、需经本人申请、部门审核、行政部报批后,可以给予配置手机卡,并报销相应费用。) 序号 配备人员 话费标准 报销比例 1 公司领导 2 部门经理 400元 个人承担每月总话费20%,公司承担80%,超出部分自理 3 部门副经理 300元 个人承担每月总话费20%,公司承担80%,超出部分自理 4 辅材采购员、主材采购员、验货员 600元 个人承担每月总话费20%,公司承担80%,超出部分自理 5生产系统主任(含副主任) 200元 个人承担每月总话费20%,公司承担80%,超出部分自理 6合同执行部跟单员、出口部跟单员 200元 个人承担每月总话费20%,公司承担80%,超过部分自理 7行政部车队队长 250元 个人承担每月总话费20%,公司承担80%,超出部分自理 8行政部车队司机 150元 个人承担每月总话费20%,公司承担80%,超出部分自理 9内销业务员 按2008年内销相关规定执行 10外销业务员 按2008年外销方案规定执行 11生产系统跟单员和配料员、进口部文员 86元 报销86元,其它费用自理 4.2管理规定 4.2.1公司配发的移动电话卡所有权利归公司,由行政部统一管理,有需业务办理,须向行政部申请,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操作相关业务,违者除产生的费用自理外并予50元罚款。 4.2.2配发公司手机卡员工必须保证上班期间通信正常,不得出现不接听电话现象(开会除外),如因特殊情况未接电话,须在半小时内回复对方。特殊岗位者每日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正常。 4.2.3配发公司手机卡员工工作业务上的内外联系必须使用所配手机卡。 4.2.4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 调整电话配置人员和话费额定标准。 4.2.5特定岗位员工离职时上交的手机卡须由原岗位新员工领用,空置期间产生费用划归此岗位所属部门,直至新员工领用。 4.2.6持卡员工因个人原因手机卡丢失或损坏,须在24小时内向行政部申请办理补卡,公司收取成本费30元。 4.2.7持卡员工在离职时须交回完好手机卡并办理话费清算手续。因故不变或手机卡损坏,公司收取成本费100员并立即停机;花费以自然月为单位结算,交回时不足整月的,按整月计算。 4.3其他规定 4.3.1手机卡交费工作由行政部管理人员统一负责,不允许手机卡使用者私自交费。 4.3.2手机卡参加交费优惠活动或预存话费送手机等活动时,手机卡使用者可向行政部提出申请,报销行政部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统一办理相关业务,因办理此类业务发生的费用由申请者先期支付,行政部在随后的手机卡使用过程中给予相应时段的费用见面。如使用者中途离职此减免自行结束,不足部分不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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