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
性 质:尚未分配的利润或尚未弥补的亏损
借方余额:企业累计尚未弥补的亏损
贷方余额:企业历年积存的尚未分配的利润
1、定义: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两层含义: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二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2、核算:顺序分配
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在交完所得税后,其净利润可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A(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用利润弥补亏损无须专门作会计分录)
B(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C(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D( 分配优先股股利
E( 分配普通股股利
最后剩下的就是年终未分配利润
3、注意问题
A(未分配利润核算是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进行的
B(未分配利润核算一般是在年度终了时进行的,年终时,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同时将本年利润分配的数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借方。 C(年末结转后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反映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借方期末余额反映累计的未弥补亏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形成的、存留于企业内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积累。盈余公积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公益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制企业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2006年新公司法仅规定公司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取消了所有关于“法定公益金”的规定。
盈余公积用途是:
法定盈余公积在其累计提取额未达到注册资本50,时,均按税后利润10,提取,公益金按5,-10,提取 (一) 弥补亏损 :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应由企业自行弥补。弥补渠道有三种:
(1) 以前年度税前利润
(2) 以后年度税后利润
(3) 盈余公积金
(二) 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或者转增资本金
转增资本后,所留有的该资本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三) 分配股利 :原则上企业当年没有利润,不得分配股利,如为了维护企业信誉,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该项公积金仍有结余
(2) 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
(3) 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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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年终决算,将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分配,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注:如为亏损,做相反分录。
二、年终决算后: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贷方余额
示历年累积存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应根据批准的利润分配
按进行分配或弥补亏损。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可以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或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税法规定弥补期为5年,5年内弥补亏损的,可以用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在用未分配利润弥补亏损时,不编写分录。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当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
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4.向投资人分配利润或股利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转作股本股利
贷:应付股利 --股东
5.盈余公积补亏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企业未分配利润的形成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现金股利
-----转作股本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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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相关途径初步了解到的关于分配利润的几个关注点
1、分配时,需要股东签字决议,同意分配
2、首先要弥补亏损:2012年度是亏损状态,2013年度盈利状态。(不需要做会计分录) 3、提取盈余公积:提取完毕剩余部分才是将要分配的
其用途用于以后年度税前/税后利润弥补(期间为五年)、盈余公积弥补亏损(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决议)、转增资本(按原有持股比例结转,转增后留存 的盈余公积不得少于注册资本25%)、企业当年没有利润时可用于分配股利。
(1)法定盈余公积:计提比例10%,当计提金额达到资本额50%后可不再计提,公司股东有意愿情况下可以继续计提
(2)任意盈余公积: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是否计提
4、对于个人:红利所得按次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比率20%(手续和办理支付个人借款利息基本相同,找专管员并到税务大厅办理)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税 5、相关操作会计分录没问题可以正常操作
股东分红:
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
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
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
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
?公司当年有利润;
?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
-10%的法定公益金; ?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
?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
? 公司在过去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
?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 1-3 条件外,还要:
?公司在过去三年的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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