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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人民医院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核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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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人民医院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核卡制度·福田人民医院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核卡制度 福田人民医院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核卡制度 为规范医院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防止使用非本人医保卡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避免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损失~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008]第180号,及配套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第四,福田,人民医院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核卡制度。 一、门诊部、急诊科医生接诊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医保卡~人卡相符方可医保就医记帐~...
·福田人民医院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核卡制度
·福田人民医院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核卡制度 福田人民医院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核卡制度 为规范医院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防止使用非本人医保卡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避免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损失~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008]第180号,及配套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第四,福田,人民医院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核卡制度。 一、门诊部、急诊科医生接诊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医保卡~人卡相符方可医保就医记帐~人卡不符不得医保就医记帐~应拒绝为持非本人医保卡就医者提供医保就医服务。 二、影像医学科、超声科等科室医务人员在为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医保卡。人卡相符时~方可为持医保记帐检查治疗单的患者提供医保就医服务~人卡不符~应拒绝提供医保就医服务并医保办。 三、住院收费处在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应认真核对医保卡~负责复印病人医保卡及身份证,A4纸~医保卡及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少儿医疗保险参保人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住院收费处“医保记帐”或“劳务工”印章。 四、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因分娩住院、生育手术需住院治疗时~妇产科门诊、住院收费处还应同时负责核对有效婚育证明材料,结婚证、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并复印~其复印件和医保卡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存入病历。无有效婚育证明材料~妇产科门诊不能以生育医疗保险开入院通知单~住院收费处也不能办理生育医疗保险住院手续。 五、住院登记处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负责将参保患者的右手食指指纹留在入院通知书上~以核实病人的身份。医保卡及病人身份证复印件、留有参保患者右手食指指纹的通知书由住院登记处随同病历交给相应住院科室。 六、住院部各科室在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手续时~应认真核验医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和住院通知书~人卡相符方可办理医保住院手续。无加盖住院收费处“医保记帐”或“劳务工”印章的医保卡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人卡不符者~住院部各科室不得为其办理医保住院手续。 七、病人入院后~所在住院科室负责将病人身份证及医保卡复印件存放在病人病历中~主管医生、护士应注意核验病人身份。如主管医生、护士发现人、卡不符~应及时通知住院收费处从病人入院之日起将医保住院改为自费住院~同时通知医保办。 八、病人出院时~由主管医生在医保卡、身份证复印件上填写“人卡相符”并签名后~病人所在住院科室方可办理出院手续。否则~住院科室经办人员应拒绝办理出院手续~责任由主管医生承担。如果主管医生未在医保卡、身份证复印件上填写“人卡相符”~住院科室办理出院手续~由科室经办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出院手续办理完毕~该医保卡、 身份证复印件归入病历中存档。 ,福医字[2006]95号 2006年10月25日印发 2010年1月修订, 社会医疗保险学习宣传培训制度 为严格执行有关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法规~规范医院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提高医疗保险服务管理质量~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008]第180号,及配套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第四,福田,人民医院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学习宣传制度。 一、医保办负责全院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学习培训、院本部医保宣传、对医院下属机构作医保宣传指导~分院医保管理人员、社康部及社会服务部医保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相应分院、社康中心、医务室的医保宣传工作。 二、对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实施的医保政策法规及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医保办应及时组织全院有关人员学习培训~并在医院宣传栏、医院网站、医保小册子广泛宣传~医保有关人员应熟悉政策法规、协议的新要求、新规定。 三、对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有关通知~医保办应及时在院周会上传达并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协调落实。在医院屏幕上滚动播出有关参保人应配合的医保规定。 四、医保办定期在医院院刊上发表有关医保专栏文章简讯~宣传、通报医院医保工作动态、进展。 ,福医字[2006]95号 2006年10月25日印发 2010年修订, 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型设备检查治疗项目审批登记制度 为规范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基本用药、基本技术、基本服务、基本收费的基本医疗原则~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008]第180号,及配套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深圳市第四,福田,人民医院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型设备检查治疗项目核准登记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包括: ,一,、心脏彩超,UCG,; ,二,、活动平板心电图,ECGETT,; ,三,、动态心电图,HOLTER,; ,四,、X,射线计算机断层显像,CT,; ,五,、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SPECT,; ,六,、核磁共振成像,MRI,; ,七,、颅内多普勒血流图,TCD,; ,八,、体外震波碎石治疗肾、胆结石,ESWL,; ,九,、高压氧舱治疗,HBO,; ,十,、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介入检查治疗,仅适用于心、脑血管疾病的检查治疗和恶性肿瘤的介入治疗以及急性内脏大出血的急救抢救,。 二、门诊诊疗应遵循先做一般检查治疗~后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的原则~保证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结果达到国家规定的阳性率标准。 三、对确需做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的医保患者~申请、审批流程如下: 1、由专科医生或急诊科医生申请填写《深圳市社保局医疗保险门诊大型设备检查治疗项目审核、报告单》,医技科室和简易门诊医生无权为医保患者开此申请单。 2、由科室主任,副主任,签署意见。 3、由门诊部办公室或急诊科审核、签署意见~若同意~加盖“福医医保门诊特检审核专用章”,编号1~2~3,~审核人签字~填写日期。 急诊抢救病人可先做检查~由急诊科医生注明“抢救”字样并签名~但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核手续。 四、门急诊收费处在记账收费时~应仔细核对是否完成上述审批流程~如有缺漏~应拒绝医保记账~直至补齐手续,急诊抢救除外, 五、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经审核批准后在门诊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的费用~由医院记帐80,~个人现金自负20,,自费项目除外,。 六、本院医务人员应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严禁让住院病人到门诊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严禁冒名顶替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 ,福医字[2006]95号 2006年10月25日印发 2010年1月修订, 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使用自费项目签字制度 为规范医院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的知情权益~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008]第180号,及配套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的要求~特制定深圳市第四,福田,人民医院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使用自费项目签字制度。 一、在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基本用药、基本技术、基本服务、基本收费的基本医疗原则~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二、在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应尽可能使用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切实减轻参保人的负担。 三、严格履行“告知”义务~主管医生在为参保人提供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医疗服务时~应明确具体自费项目和费用~征得参保人或其家属同意~并要求其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医院关于社会医疗保险患者使用自费项目告知书”上签字确认。 ,福医字[2006]95号 2006年10月25日印发 2010年1月修订, 社会医疗保险药品申请与准入制度 为规范医疗保险药品,简称医保药品,申报管理~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008]第180号,及配套管理办法、《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深圳市地方补充药品目录》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第四,福田,人民医院医保药品申请与准入制度。 一、医保药品包括《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深圳市地方补充药品目录》所收载的药品。医保限用药品指医保药品中限工伤、限统筹儿科药品、限病种和二线用药等。 二、医保办负责审核药剂科报送的药品是否为医保药品~负责在网上向市社保中心申报医保药品~负责对医保限用药品作医保自费编码~负责通知药剂科对医保限用药品作限用标识~负责通知信息科作药品属性,医保药品或非医保药品,同步刷新处理。 三、信息科负责作药品库药品属性同步刷新处理~负责对药品库的有关信息处理作技术指导。 四、药剂科负责将新购进药品,包括新品种、新规格,有关药品资料报到医保办。药品资料包括本院药品编码、药品通用名、药品商品名、规格、单位、单价、剂型等。 在新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启用前~负责作医保限用药品标识。 5、为防止出现医保药品使用时不能医保计帐而违规的情况~在医保办书面通知药剂科新购进医保药品已完成申报流程前~凡新购进医保药品各药房不应销售。非医保药品不受此限制。 6、医保药品申报流程见下页。 药剂科填写医保用药申请表(包括本院药品编码、药品通用名、 药品商品名、规格、单位、单价、剂型等)后报医保办 医保办审核表中所列是否为医保药品 否 医保目录 是 外药品 医保办填写医保统一编码。对医保限用药品,则在本院药品编码后加“Y” 产生本院自费编码 医保办将已审核的药品从网上向市社保中心申报 医保办核对市社保中心已审批的医保药品是否为医保限用药品 是 否 医保办书面通知药剂科。对医保限用药品由药剂科作标识符号: ?限工伤;?限统筹;?限病种和二线用药 药剂科完成医保药品限用标识后,书面通知医保办。 医保办书面通知信息科作同步刷新处理 医保用药申报流程结束 ,福医字[2006]95号 2006年10月25日印发 2010年1月修订, 社会医疗保险诊疗与材料项目申请与准入制度 为规范我院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与材料项目申报管理~提高医疗保险服务管理质量~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008]第180号,及配套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与材料项目申请与准入制度。 一、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与材料项目是指符合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有关文件规 定的诊疗与材料项目。 二、医保办负责审核由财务科物价办报送的诊疗与材料项目是否为医保项目~负责在网上向市社保中心申报医保诊疗项目与材料项目~负责通知信息科作诊疗项目与材料项目医保属性的同步刷新处理。 三、信息科负责作诊疗库诊疗项目与材料项目医保属性的同步刷新处理~负责对诊疗库的有关信息处理作技术指导。 四、财务科物价办负责将新增诊疗项目和材料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医保办并确保资料的准确、可靠。诊疗项目和材料项目收费标准应严格执行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的有关规定~报送资料应包括本院收费编码、本院诊疗项目和材料项目名称、单价、单位、统一编码、统一名称、物价批准文号等。 五、新开展项目在临床使用一年以上~方可向市社保中心申请纳入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办理申请时按市社保中心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六、在市社保中心批准将新项目纳入医保记帐范围之前~按自费项目收费。 七、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与材料项目申请流程。 财务物价办填写医保诊疗与材料申请表(包括本院收费编码、本院诊疗项 目和材料项目名称、单价、单位、统一编码、统一名称、物价批准文号 等)后报医保办 医保办审核表中所列是否为医保诊疗与材料项目 否 医保目录外诊疗 是 与材料项目 医保办将已审核的医保诊疗与材料项目从网上向市社保中心申报 医保办书面通知信息科对市社保中心已审批的诊疗与材 料项目作同步刷新处理 医保诊疗与材料项目申报流程结束 , 福医字[2006]95号 2006年10月25日印发 2010年修订, 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和住院基本信息、 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 为规范医院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保证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和住院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准确录入~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008]第180号,及配套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的要求~特制定深圳市第四,福田,人民医院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和住院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管理制度。 一、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住院登记处、病区、手术室在录入参保人有关就诊信息资料时~应注意核对~保证上传信息资料的准确。 二、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我院门诊就诊治疗时~由门诊收费处负责录入参保患者姓名、性别、医保卡号、诊疗项目及药品名称、单价、合计金额等~并上传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在我院住院治疗期间: 1、办理住院手续时~由住院收费处负责录入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医保卡号、入院日期、住院科室等,~住院登记处负责录入患者入院诊断、住址、家属姓名、联系电话等资料。上述资料由医院信息系统自动上传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我院住院治疗期间~由患者所在病区负责录入治疗项目、药品名称及数量等。若需由检验科、影像科、B超室划价后~再由住院收费处负责录入~检验科、影像科、B超室应做到划价收费项目准确~住院收费处应做到数据录入准确。手术项目收费由手术室负责录入。 3、患者出院结帐时~由住院收费处负责将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上传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打印出结算清单并经患者或其家属签名确认后~方可办理出院结帐手续。若发现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结算清单数据有误~在患者主管护士监督下~应由录入诊疗项目的科室负责改正。 4、病人出院后~由病案室负责将病历首页上传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福医字[2006]95号 2006年10月25日印发 2010年1月修订, 社会医疗保险每千门诊住院人次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防 止出现轻病住院、挂床住院等医保违规行为~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008]第180号,及配套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第四,福田,人民医院社会医疗保险每千门诊住院人次管理制度。 一、门急诊医生在接诊医保病人时~应严把住院标准~对应该在门诊检查治疗的医保病人首先在门诊治疗~不将应在门诊检查治疗的医保病人收入住院治疗~防止出现医保病人轻病住院现象~对不符合住院标准的不能收治入院。 二、门急诊医生在接诊医保病人时~应按医疗服务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填写准确真实的门诊病历~内容包括:,1,主诉,,2,现病史,,3,过去史,,4,体格检查,,5,本次就诊的辅助检查结果,危重病人除外,,,6,诊断。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在门诊病历上一定要有详尽的理由~严禁做假病历,若住院收费处发现办理住院手续的医保病人不符合住院条件~有责任与门急诊医生沟通~或报医保办处理。 三、对医保病人住院期间离开医院根本未住院检查治疗或无故不在病房的或经过治疗符合出院标准的~主管医生应尽快为其办理出院手续。 四、医保办每月通报社会医疗保险每千门诊住院人次控制情况~医院应将实际年住门比控制在协议书要求范围内~住门比做到可控可调。 ,福医字[2006]95号 2006年10月25日印发 2010年修订, 福田人民医院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分析和控制制度 为规范医院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008]第180号,及配套管理办法和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第四,福田,人民医院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分析和控制制度。 一、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医保费用控制指标包括门住比、门诊特检费用标准、平均住院人次费用标准、单病种结算支付标准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医保费用应控制在协议书要求范围内。为有效控制医保患者平均住院人次费用~医院另制定《福田人民医院社会医疗保险二级费用分配标准》~全文另发。 二、医保办在完成社会医疗保险业务收入报表基础上~负责对医保门诊人次就诊费用、住院人均费用、门诊特检人均费用及门住比等各项相关指标进行分析~协助各临床科室控制医疗保险费用。对导致院本部医保费用出现较大波动的情况 要及时找出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及时向院领导汇报。质控科负责在医院信息简报上登载社会医疗保险业务收入报表及医疗费用分析、整改要求等信息。信息科负责在医院信息系统中提供有关数据供科室查询。 三、医院应每月在院周会上通报医院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医保费用情况~落实医保费用控制指标超标的整改措施~做到各项指标可控、可调~确保医保费用在一个社保结算年度控制在协议书要求范围内。 四、对医保费用控制指标超标的科室~医保办根据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报院长审批后进行处罚。 ,福医字[2006]95号 2006年10月25日印发 2010年修订, 福田区人民医院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008]第180号,及配套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第四,福田,人民医院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管理制度。 1、参保人持4张一寸免冠照片、医保卡原件和复印件、门诊就诊记录及原确诊该疾病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门诊部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诊室就诊, 2、专科主诊医生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参保人提交的资料~认为符合要求后~让参保人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简称《证明书》,前六行个人信息、贴照片~专科主诊医生填写《证明书》中诊断医院、诊断科室、大病病种、病情摘要及诊断~回执,第四联,交参保人, 3、专科主诊医生每天将上述材料交门诊办公室~门诊办公室每周二次,可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将上述材料交相应门诊大病诊断小组组长,副组长,, 4、各门诊大病诊断小组每周二次,可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召集小组成员讨论决定~填写证明书~签名、盖医生章。证明书及材料复印件交医保办, 5、医保办根据《证明书》内容从网上医院向社保局申报。参保人在领回执15个工作日内到诊断医院医保办查询诊断结果~若确认为门诊大病~则领取《证 明书》及《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专用门诊病历》, 6、第一联及相关疾病证明材料复印件按月报市社保机构, 7、诊断流程结束。 福田区人民医院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流程 参保人持4张一寸免冠照片、医保卡原件和复印件、门诊就诊记录及原确诊 该疾病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门诊大病诊断诊室就诊 否 补充 专科主诊医生检查参保人提交的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是 专科主诊医生收资料~参保人填写《证明书》,前六行个人信息、贴照片~专科主诊医生填写《证 明书》中诊断医院、诊断科室、大病病种、病情摘要及诊断~回执,第四联,交参保人, 专科主诊医生将上述材料交门诊办公室~门诊办公室登记后将上述材料交相应门诊大病诊断小 组组长,副组长,, 门诊大病诊断小组开会讨论决定~填写证明书~签名、盖医生章。证明 书第一、二、三联及材料复印件交医保办, 医保办根据《证明书》内容从网上医院向社保局申报~社保局审批 参保人在领回执15个工作日内到诊断医院医保办查询诊断结果~领取 《证明书》及《专用门诊病历》, 第一联及相关疾病证明材料复印件按月报市社保机构 流程结束 ,福医字[2006]95号 2006年10月25日印发 2010年1月修订, 社会医疗保险参加险种告知制度 为执行有关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法规~规范医院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提高医疗保险服务管理质量~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008]第180号,及配套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第四,福田,人民医院社会保险参加险种告知制度。 一、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分为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少儿医疗保险四项医疗保险形式。 二、住院收费处、医保办负责查询、告知参保人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形式。 三、通过深圳市社保局“网上医院”住院管理菜单下“住院病人缴费查询”进行查询。 ,福医字[2006]95号 2006年10月25日印发 2010年1月修订, 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员工培训制度 为严格执行有关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法规~规范医院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提高医疗保险服务管理质量~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008]第180号,及配套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第四,福田,人民医院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员工培训制度。 一、医保办负责全院性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工作~分院医保管理人员、社康部及社会服务部医保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相应分院、社康中心、医务室的医保政策培训工作。 二、对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实施的医保政策法规及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医保办应及时组织全院有关人员学习培训。 三、医保办每年对医院新进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新进员工方可接诊医保患者。 四、对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有关通知~医保办应及时在院周会上传达并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协调落实。 ,福医字[2006]95号 2006年10月25日印发 2010年1月修订, 关于父母社会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支付其子女门诊医疗费用有关问题的 管理规定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008]180号,第三十六条规定和深社保发„2008?59号文的指示精神: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其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其已参加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的子女的门诊医疗费用。为了简化综合医保参保人个人医疗帐户支付其参加少儿医保的子女门诊医疗费用流程~现将具体操作办法规定如下: 一、综合医保参保人个人医疗帐户支付子女门诊医疗费用时~请在其参加少儿医保的子女处方背面注明:1、父,母,社会保障卡号或者身份证号码,2、子女社会保障卡号,3、注明关系,如父子关系,,4、留下联系电话并签名。 二、统一以少儿医保参保人名字自费挂号就诊~医生开处方或检查治疗单时~处方或检查治疗单上填写少儿医保参保人姓名、年龄等个人信息,医疗费用结算时划扣父,母,社会保障卡~门诊类别选择“小儿通道”。 三、子女普通门诊处方及门诊大病类处方均需单独保管。 四、子女在内地普通门诊的医疗费用自理~不享受以上待遇。 五、医保办2008年3月26日下发的“关于综合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支付少儿医保子女门诊医疗费用的通知”废止。 ,福医字[2006]95号 2006年10月25日印发 2010年1月修订, 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医疗保险办公室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医疗保险的有关文件~熟练掌握医疗保险的有关法规、政策。 ,二,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相应措施和有关管理办法。 ,三,制定医疗保险各项控制指标~并实施监控。 ,四,及时向社保局申报医院开展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和使用的各种新材 料。 ,五,办理医院职工住院的审批手续。 ,六,负责医疗保险病人审批用药、转诊、大型仪器的管理,为医保病人提供优质服务~耐心、细致解释病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处理病人有关医保的投诉。 ,七,按月编报医疗保险业务收入~做到准确、及时。 ,2006年院规 2010年1月修订, 医疗保险管理规定 为规范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基本用药、基本技术、基本服务、基本收费的基本医疗原则~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政策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一,门、急诊管理规定 1、医疗保险病人挂号需出示医疗保险卡~诊金划卡记账, 2、医疗保险病人就诊时医生需认真核对人与卡是否相符~严格冒名顶替就医, 3、凡医保病人就诊时~必须使用统一的医疗保险门诊处方~药房将医保处方分开统计和存放~以便医保局定期核查, 4、医生用药要严格执行《深圳市医疗保险用药目录》有关规定~用药以疗效好、价格合理的医保基本用药为首选~确因病情需要使用自费药品时~必须征得病人同意~交现金购买。 5、严格掌握用药量:门诊急性病一般不超过3日量~慢性病一般不超过7日量~因病情需要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量。 6、门诊诊疗应遵循先做一般检查治疗~后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的原则~保证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结果达到国家规定的阳性率标准。 7、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医保特检项目,~应由主诊医生开具申请单~然后由科室主任签字~门诊部主任或急诊科主任审批盖章后方可使用。医院将定期公布门诊医生所开具的特检诊疗人次~合理控制特检与门诊比例的指标。 8、大型特殊检查的有关科室必须将申请单妥善保管~以便社保局检查~同时应填写《医院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月人次、费用统计表》交医保办~日报表将作为社保局对特殊费偿付的原始凭征之一。 ,二,住院管理规定 1、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将病人医保卡及身份证复印件、有效婚育证明材料,结婚证、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放入病历中~参保患者的右手食指指纹留在入院通知书上~以核实病人的身份。 2、依据因病施治的原则~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对住院病人要进行人、卡核对~严禁冒名顶替住院、涂改病历~弄虚作假等。 3、对收治住院的患者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离院~特殊情况需有书面申请并经主管医生签字同意后方可离院。 4、执行住院首诊负责制原则~谁收住院谁负责~住院病人的医疗费用原则上按我院《医疗保险住院费用二级偿付标准》执行。 、医疗保险住院病人出院所带药品应限于社会保险用药目录范围内~属于5 治疗本人疾病所需的药品~一般用量不超过7天。 ,三,医保自费项目收费规定 所有自费医疗项目,含诊疗项目、药品、材料,~医生应向患者或家属交代清楚征得同意并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医院关于社会医疗保险患者使用自费项目告知书”上签字方可实施。 ,2006院规 2010年1月修订, 外伤医保病人的有关规定 不能享受医保记帐的外伤情况: 1、因自杀、自伤、自残(精神病除外)、打架、斗殴、酗酒、吸毒等个人过错行为以及其它违法乱纪等行为引起的一切费用均属自费。 2、因他人侵害行为造成伤害属自费。 3、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伤害属自费。 4、因工伤导致的伤害~属工伤保险~不属医疗保险。 ,2006院规 2010年1月修订, 生育保险参保人的医疗费用记账范围 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分娩住院费用、产 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 基金支付。 ,一,产前检查包括以下基本项目: 第一次检查:,13周之前,建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血红蛋白电泳试验,地贫筛查,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血糖筛查, 第五次检查:,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ABO抗体, 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检查:,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血常规、肝肾功能、胎儿监护, 第十次检查:,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胎儿监护, 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二,计划生育手术项目包括: ,1,放臵,取出,宫内节育器, ,2,人工终止妊娠,流产术,~包括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钳刮术,、中期妊娠引产术、药物终止妊娠, ,3,放臵、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 ,4,输卵管绝育术、输精管绝育术, ,5,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 ,2006院规 2010年1月修订, 医保服务八项注意事项 ,一,严格查验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证只能用于本人就医记帐。禁止借证 冒名就医记帐~禁止点名购药划卡记帐~禁止将处方医保药换为自费药。 ,二,严格区分符合医保记帐项目及不偿付,即自费,项目。自费项目不能医保记帐。禁止承包或与外单位人员合作。禁止本机构划卡记帐支付参保人在其它机构就医的费用。 ,三,坚持用较低廉的费用提供较优质的服务。要选择疗效好、价格合理的医保药物治疗。不滥用高价药及自费医疗项目。开处方原则:门诊急性病3天内的药量~慢性病7天内的药量~特殊慢性病不超过1个月的药量。 ,四,医疗项目物价名称、价格要准确。严格按物价规定收费。 ,五,不能将可以在门诊检查治疗的参保人收住院治疗。不能挂床、挂名住院。不能分解住院。 ,六,禁止做假。应书写准确的真实病历。保存资料备查。医保处方、检查、化验、治疗、手术等收费凭证分每天、每月保存,特殊保险、生育医保的再另列保管,,保存自费病人处方,保存进货单、调拨单。 ,七,开展新项目、新技术、自配制剂等应向社保机构申报审核才准以记帐。 ,八,医务人员应熟悉和遵守医保政策、物价政策~做好参保人的就医服务及医保宣传工作~严格按医疗执业许可范围和医保文件、医保协议书规定为参保职工服务。医疗机构每天简单自巡查~每月详细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社保机构。 ,2006院规 2010年1月修订, 病历书写制度 ,一,病历书写必须遵从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必须按规定的内容及格式书写~不能擅自更改项目或颠倒排列顺序。 ,二,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必要时,如上级医师修改和过敏药物提示,可以按规定用红笔书写或者标注。 ,三,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患者述及的既往所患疾病名称和手术名称应加引号。 ,四,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五,病历应当使用医学术语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本院执业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进修所在科室根据其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六,整个病案书写和阅改要严格体现三级医师查房负责制的原则~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申请会诊记录、转科记录、抢救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应有主治医师或以上职称医师签名。 ,七,正、副主任医师和主治医师要经常督促检查病案质量~对与自己有关的记录一律使用红色墨水笔亲自修改并在最后注明修改日期~签署全名。修改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未修改时用蓝黑墨水笔签名~以示负责。 ,八,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九,入院时的诊断一律写“初步诊断”~记于病历纸的右半侧。患者住院后~主治医师第一次检查患者所确定的诊断为“入院诊断”~记于病历中线左侧~与初步诊断平行~必须在患者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并注明日期、时间。凡以症状或体征待诊的诊断以及初步诊断、入院诊断不完善或不符合的~上级医师或值班医师应用红笔做出修正诊断~记录于病历纸中线左侧、入院诊断的下方~并签名、注明日期。主要疾病确诊后~及时写出最后诊断~记于病历纸右半侧、初步诊断的下方~包括病名、确诊日期~并签名。最后诊断由住院医师记录~主治医师审查后加签名。 ,十,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中涉及的诊断~应包括中医诊断和西医诊断~其中中医诊断包括疾病诊断与证候诊断。中医治疗应当遵循辩证论治的原则。 ,十一,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输血、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分管院长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十二,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代签字者应注明与患者的关系。 ,十三,住院志包括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 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由执业医师书写。有实习医师者~可由实习医师书写~经带教的执业医师修改并签名后~该住院志视同执业医师书写。 ,十四,住院志须在采集病史及体格检查后~经过综合分析、加工整理后书写。对阳性发现应详尽描述~有鉴别诊断价值的阴性材料亦应列入。各种症状和体征应用医学术语记录~不得用诊断名词。患者提及以前所患疾病未得确诊者~其病名应附加引号。对与本病有关的疾病~应注明症状及诊疗经过。所述各类事实~应尽可能明确其发生日期,或年龄,及地点~急性病宜详询发病时刻。 ,十五,入院记录尽可能于次晨主治医师巡诊前完成~最迟须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十六,除产科及大批同类病患者入院外~不可采用表格代替病历,某些特殊病种或专科如需采用表格式入院病历~须经医务科批准。 ,十七,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及编码~采用国际卫生组织出版的《国际疾病名称分类》,最新版,~便于统计和分析。所用译名暂以《英汉医学词汇》,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为准~疾病名称及个别名词如尚无妥善译名者~可用原文或拉丁文。 ,十八,任何记录均应注明年、月、日。患者的急诊、抢救、手术等记录~应记明时刻。如1991年7月6日下午9时30分~可写作1999-7-6~21:30。时刻也可按照“小时、分/上、下午”方式书写~或用Am代表上午~Pm代表下午, 20如1989.7.30.4,中午12时为12N~午夜12时为12MN~中午12点30分记为am 0?30Pm~夜间12点30分记为0?30Am。 ,十九,凡有药物过敏史或皮试阳性者~应在长期医嘱单及病历首页上以红笔注明禁用药物名称。 ,二十,医师书写各项记录告一段落时~应签署本人姓名~签名应清晰易辨。实习医师所写各项记录~应由住院医师以红笔修正及签名。修改病历应在48小时内完成。修改甚多者应予誊清。 ,二十一,每张用纸均须填写患者姓名、住院号、页数。入院记录、完整病历及病程记录应分别编排页码。各种表格栏内必须认真填写~不得空缺。 ,二十二,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增加中医四诊所得资料及中医辨证分析。西医诊断与中医诊断或辩证分型并列。其它医护记录亦应反应中医和中西医结合情况。 ,2006年院规 2010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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