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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退役军人自谋职业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跟踪管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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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退役军人自谋职业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跟踪管理报告2012年度退役军人自谋职业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跟踪管理报告 上海市闵行区 2012年度退役军人自谋职业补助项目 支出绩效跟踪管理报告 (单位自评) 项目实施单位: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主管部门: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二?一二年十月 目录 一、 项目绩效目标的调整和确定情况 ................................... 3 (一) 项目概况 ..................................................... 3 (二) 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2012年度退役军人自谋职业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跟踪管理报告
2012年度退役军人自谋职业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跟踪管理报告 上海市闵行区 2012年度退役军人自谋职业补助项目 支出绩效跟踪管理报告 (单位自评) 项目实施单位: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主管部门: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二?一二年十月 目录 一、 项目绩效目标的调整和确定情况 ................................... 3 (一) 项目概况 ..................................................... 3 (二) 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 4 (三) 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 ................................. 5 (四) 项目总体目标、绩效目标和资金使用安排的目标调整情况及原因 ..... 6 二、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 6 (一) 项目组织情况 ................................................. 6 (二) 项目管理情况 ................................................. 6 (三) 项目组织实施的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说明 ................... 7 三、项目绩效情况.................................................... 8 (一) 项目实际产出情况 ............................................. 8 (二) 项目的效果和效益 ............................................. 8 (三) 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 析 ............................................................. 8 (四) 项目绩效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和原因的详细说明 ............ 11 四、主要存在的问、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2 (一) 主要问题 .................................................... 12 (二) 改进措施与建议 .............................................. 13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3 (一) 上述未阐述的问题 ............................................ 13 (二) 取得不在原绩效目标中的成效 .................................. 13 2 上海市闵行区2012年度退役军人自谋职业补助项目 支出绩效跟踪管理报告 (单位自评) 一、 项目绩效目标的调整和确定情况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基本性质、用途 本项目是为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项社会保障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是我国国防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 2. 项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 主要内容 ? 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 ? 农村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 ? 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 农村复员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 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住院医疗补助。 ? 涉及范围 2012年闵行区退役军人自谋职业补助项目涉及13个街镇, 234名军人(2011年退役),其中:退役义务兵202名,复员士官26名,转业士官6名。 3. 项目规划和的立项依据 本项目是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做好本市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沪府发[2011]94号)的有关规定,同时又依据闵行区关于贯彻《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若干实施细则(闵府办发[2008]98号)的有关文件精神而制定。 4. 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 本项目是闵行区为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全面兑现各项补助政策,鼓励本区退役军人自谋职业,促进就业,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具体多方面优惠保障措施。其目的在于促进本区稳定发展,鼓励适龄青年积极参军保家卫国,促进国防建设,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立项实施的必要性。 关于本项目由上至下,从国家到区政府均有相应的、明确的政策文件,项目立项不违反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其他已实施的项目不重复,与本部门或其他部门的项目也不重复,且规划上无影响目标实现的重大缺陷,项目具有可行性。 5. 相关制度措施 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以下简称“闵行区民政局”)严格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规定落实执行退役军人的安置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闵行区接收安置退役军人程序。2011年10月国家颁布了经修改的《兵役法》及《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闵行区民政局依据新规整理并编印了《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汇编》(新版),以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保证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二) 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 绩效目标 (1) 子项目1:城镇退伍士兵自谋职业补助 子项目1的发放对象包括2011年城镇退役义务兵195人,预计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1370.00万元。对符合条件自愿申请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按照国家及时准确全面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 (2) 子项目2:农村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 子项目2的发放对象包括2011年农村退役义务兵39人,预计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153.76万元(区财政承担部分)。对符合条件自愿申请自谋职业的农村退役士兵按照国家标准及时准确全面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 (3) 子项目3: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子项目3的发放对象包括2011年城镇退役军人190人,预计发放待安置期 4 间生活补助71.89万元。对除退役转业士官以外的全部城镇退役军人按本市月最低生活标准发放6个月的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4) 子项目4:农村退伍及复员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子项目4的发放对象包括2011年农村退役军人38人,预计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5.03万元(区财政承担部分)。对除退役转业士官以外的全部农村退役军人按本市月最低生活标准发放6个月的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5) 子项目5: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住院医疗补助5.00万元 子项目5的发放对象为待安置期间发生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情况的退役军人。对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部分,经区县安置部门审核后,按照85%的比例予以补助。 2. 绩效指标 按照退伍军人自谋职业补助的具体情况,本项目设定了2项产出类指标、2项效果类指标。其中: ? 产出类指标:退役军人自谋职业补助覆盖率(100%)、人均补助增长率(11.1%)。 说明:《关于本市2011年职工平均工资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公布2011年上海市平均工资增长率为11.1%,故设计产出类指标人均补助增长率的标杆值为11.1%。 ? 效果类指标:退役军人就业率(95%)、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率(10%)。 说明:2011年度退役军人就业率93%,闵行区民政局希望2012年度退役军人安置项目能得到更好展开,在2011年就业率的基础上提出了更高标准,设定了95%的标杆值。 2011年同期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率为10%,故设计效果类指标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率以该值作为标杆值,即10%。 (三) 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 5 本项目2012年度预算已获上海市财政局和闵行区财政局批准,2012年闵行区政府预计支出自谋职业补助费用1605.68万元,其中: 1. 城镇退伍士兵自谋职业补助1370.00万元; 2. 农村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153.76万元(区财政承担部分); 3. 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71.89万元; 农村退伍及复员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5.03万元(区财政承担部分); 4. 5. 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住院医疗补助5.00万元。 (四) 项目总体目标、绩效目标和资金使用安排的目标调整情况及原因 本项目预算发放自谋职业补助1605.68万元,截止至8月工发放1158.06万元,尚余3人未发放自谋职业补助。 预计2012年度实际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额远小于预算金额,调整原因主要在于人数差异,编报项目预算时间早于确定年度退役军人人数时间,预算人数多于实际退役军人人数,由此产生差异。 二、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 项目组织情况 本项目由闵行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以及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闵行区民政局组织各镇、街道和工业区做好退役军人自谋职业补助的统计、申报工作,并由闵行区民政局会同财政局协调各镇、街道和工业区组织自谋职业补助的相关发放实施工作。项目中期以及项目结束后,由闵行区民政局组织、 配合相关人员对优待金项目进行绩效跟踪管理与绩效工作。 (二) 项目管理情况 为确保项目实施,闵行区民政局定期组织检查,掌握项目进度,实施实效跟踪与质量跟踪,各项工作狠抓落实。 6 2012年上半年,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闵行区关于贯彻《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若干实施细则(闵府办发[2008]98号),闵行区双退办对今年所有退役军人自谋职业的申请进行逐个审核,将本地区享受自谋职业的实际人数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到闵行区民政局审批,并为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填发《上海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证明信》。 今年是新老政策交替的一年,为了更好的完成退役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操作程序,履行告知义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退办为本区退役军人提供了《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和相关待遇示意图》,使退役军人能更加简单直接清楚的了解退役军人安置政策。上半年,闵行区民政局在本项目工作实施过程中得到了有关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已基本完成,达到政策文件规定的工作目标。 (三)项目组织实施的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说明 闵行区2012年01-08月退役军人自谋职业补助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预算金额实际使用金额预算完成率序号 补助内容 (元)(元) (% ) 1城镇退伍士兵自谋职业补助 13,700,000.009,967,500.00 72.76% 2 农村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 1,537,600.00 957,500.00 62.27% 3 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718,875.00 612,750.00 85.24% 4农村退伍及复员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50,310.00 42,892.50 85.26% 5 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住院医疗补助 50,000.00 0.00 0.00% 总计 16,056,785.00 11,580,642.5072.12% 说明:上表数据均为闵行区财政承担部分,不包含镇财政承担部分。 2012年退役军人自谋职业补助预算总金额为1605.68万元。 截止8月,实际发生人数234人,其中城镇人数195人,农村人数39人。按政策文件规定区财政实际发放的总金额为1158.0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 城镇退伍士兵自谋职业补助996.75万元; 2. 农村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95.75万元(区财政承担部分); 3. 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61.28万元; 4. 农村退伍及复员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4.29万元(区财政承担部分); 7 5. 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住院医疗补助0.00万元。(统计时间截止于2012年08月) 2012年1-8月份预算执行率为72.12%,项目完成率达99%。 三、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实际产出情况 (一) 项目实际产出状况与绩效目标对比 绩效产出指标 指标内容说明 实际情况 目标 退役军人自谋职业实际补助人数/应补助人数;100% 100% 补助覆盖率 自谋职业人均 比上年增长18% 当年人均补助额/上年人均补助额; 11.1% 补助额增长率 高于平均工资增长11.1% (二) 项目的效果和效益 项目实际效果和效益状况与绩效目标对比 绩效 效果指标 指标内容说明 实际情况 目标 退役军人就业率 就业军人/总体退役军人; 95% 97%,同比上升 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率自主创业军人 /总体退役军人; 10% 0%,同比下降 依表所见,该项目为退役军人就业、升学以及自主创业提供了机会与优惠政策,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退役军人安置问题,为退役军人能尽快适应退役后的生活提供了帮助。 (三) 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1. 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本项目是一项经常性的政府补贴项目,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确定发放对象与发放标准。 以下是2009年—2012年退役军人自谋职业补助项目的预算情况统计表: 8 单位:元 项目名称子项目 2009年 2010年2011 年2012 年 1、城镇退伍士兵自谋职5,100,000.00 6,240,000.00 9,100,000.00 13,700,000.00 业补助 2、农村退伍士兵自谋职750,000.00 800,000.00612,500.00 1,537,600.00 业补助(区镇各50%) 退役军人自3、复员士官自谋职业补600,000.00 2,100,000.00 2,275,000.00 — 谋职业补助 助 4、转业士官自谋职业补1,425,000.00 1,800,000.001,800,000.00 — 助 5、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486,000.00 570,000.00 798,000.00 718,875.00 期间生活费 项目名称 子项目 2009年 2010年2011 年2012 年 6、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50,000.00 住院医疗费 退役军人自7、农村退伍及复员军人谋职业补助 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 — 50,310.00 (区35%、镇65%) 合计 8,461,000.0011,610,000.00 14,685,500.00 16,056,785.00 以下是2009年—2012年退役军人自谋职业补助项目的人均发放标准: 单位:元/人 项目名称 子项目 2009年—2011年 2012年 义务兵:50000 1、城镇退伍士兵自谋职35000 士官、转业:50000+5000×服役业补助 年数 义务兵:25000 2、农村退伍士兵自谋职17500 士官、转业:(50000+5000×服役业补助(区镇各50%) 年数) ×50% 3、复员士官自谋职业补— 40000+3000×服役年数助 退役军人自4、转业士官自谋职业补50000+4000×服役年数— 谋职业补助 助 5、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当地月最低生活标准*6 当地月最低生活标准*6 期间生活费 6、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 住院医疗费 医疗费用按85%比例给予补助疗费用按 85%比例给予补助 7、农村退伍及复员军人当地月最低生活标准×6个月×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35% (区35%、镇65%) 说明:上述标准单指区财政发放部分。 依以上两表所见,2011年发布《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后退役军人自谋职业 补助总额有较大幅度的提升。每年根据当年预计退役军人人数确定预算,退役军 9 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均按当地月最低生活标准发放,说明国家对退役军人安置问题的关注及重视,本区退役军人自谋职业补助标准的制定有明确政策依据和量化标准。 本区严格按照以上标准发放自谋职业补助,以不错发、不漏发、不少发、不多发为原则,做到退役军人自谋职业申请通过后及时发放不拖延,保证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本区退役军人应享有的权利,确保社会稳定,利于经济发展,体现了项目的经济性。 2. 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2012年接收本区2011年退役军人共计234名,各项补助发放情况如下: ? 城镇、农村退伍士兵自谋职业补助:截止至2012年08月安置232名,已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人数227名, 另有以下三种特殊情况: a. 1人8月已办理手续,一次性补助9月发放; b. 4人属于双向选择安排就业不发放一次性补助; c. 剩余2人已列入安置计划,目前待安置。 ? 城镇、农村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发放,享受政策人数228名,已经发放228名。另有6名转业士官因2012年上半年工资已发,闵行区民政局不对其发放该补助。 ? 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住院医疗补助:因无退役军人在待安置期间发生住院情况,故该补助未发放。 本项目于2012年08月已基本完成,保证了项目执行的效率。 依据国、市、区级相关文件,闵行区民政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接收安置退役军人程序,编印了《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汇编》(新版)等实施细则,使政策更清晰透明,以提高了退役军人自谋职业积极性,强化激励机制,同时提高办事效率,为有效实现目标提供良好制度措施保障。 此外,闵行区民政局在工作安排、管理责任、财务控制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措施以保障项目目标的实现,项目进展情况良好。 10 2011年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提高了退役军人自谋职业补助发放标准,与此同时,安置同样人数的退役军人,所需投入金额也随之增加。投入虽增加,但取得的效果是十分显著。从人均补助增长率可见,2012年人均补助增长率是18%,较标杆值提高了6.9%,体现了国家落实退役军人优待,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利的力度,即改善了退役军人生活,又促进了本区稳定和谐。 3. 项目的有效性分析 退役军人就业率及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率指标能较好反映本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退役军人就业率指退役军人就业人数(非双向选择)占退役军人总人数比例。截止至2012年08月本批退役军人就业率高达97%,反映本批退役军人已有新的工作岗位,已帮助退役军人解决了安置问题,使其逐步适应退役后的常规工作生活,直接体现了本项目工作已落实实处,并圆满完成。 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率指退役军人自主创业人数占退役军人总人数比例。截止至2012年08月本批退役军人自主创业为零。这个指标仅体现本项目是否能提高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积极性,但诸多因素会影响该指标,其实际可比性较差。 4.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是我国国防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退役军人自谋职业补助政策也是政府的一项长期政策。退役军人自谋职业补助项目是闵行区民政局经常性社会保障类项目,也是工作重点之一。闵行区民政局设立有专门机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项目的实施,并从工作安排、预算编报、财务管理、廉政建设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本项目预算资金充足,有专门机构、人员负责项目实施,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因此项目的可持续性有充分保障。 (四) 项目绩效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和原因的详细说明 11 项目绩效实际情况与目标差异情况表 绩效指标 目标值实际值 差异原因 自谋职业人均补助额增长率 11.1% 18% 详见说明一 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率 10% 0%详见说明二 说明一:退役军人自谋职业补助人均增长率为18%,高于目标值。主要原因是修订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提高了退役军人自谋职业的一次性补贴标准。由之前一次性经济补助退伍兵每人3万元、复员士官每人4万元、转业士官每人5万元提高至一次性经济补助退伍兵每人5万元、复员士官、转业士官按服役年限以5万元为标准逐年递增10%,导致发放总额提高,人均补助也随之增长。 说明二: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比率为零,低于目标值。主要原因在于今年退役军人总量较去年有所减少,大部分退役军人年纪轻,家境较好且自主创业较困难。另外,诸多因素会影响该指标,其实际可比性较差。该指标仅反映自谋职业补助政策能否对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的产生激励。 四、主要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 主要问题 2011年绩效评价对于预算精确度提出疑问,就2012年目前情况所见这个问题仍然存在。 2012年区财政预算金额1605.68万元,截止至2012年08月区财政实际支出总金额1158.06万元。结合实际情况分析,预计到2012年年底需支出的剩余金额较小,预算数与实际支出数会产生较大差异。原因在于2012年度实际退伍军人人数小于预计退伍军人人数,由此产生差异,导致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比预算金额少很多。 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比率为零,低于目标值。主要原因在于今年退役军人总人数较去年有所减少,大部分退役军人年纪轻,家境较好且自主创业较困难,导致该指标与上年差异较大。另外,退役军人是否选择自主创业还受个体经济实力、学历、能力等因素影响,多方面因素使该指标可比性较差。 12 (二) 改进措施与建议 提高项目资金预算精确度。建议在年中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及预计将支出情况对预算进行调整,减少预算与最终决算的差异。 建议在税收优惠、财政扶持和银行信贷方面适当加大对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的扶持优惠力度,以提高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积极性。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 上述未阐述的问题 目前暂无其他未包含在上述内容中的问题。 (二) 取得不在原绩效目标中的成效 目前暂无实际取得的不在原绩效目标中的成效。 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二?一二年十月九日 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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