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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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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补贴制度伙食补贴制度 伙食补贴制度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为改善员工生活,提高福利待遇,规范伙食费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劳务派遣员工。 3.伙食标准 3.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员工按正常工作日伙食费标准为20元/人/天,其中早餐4元、中餐8元、晚餐8元。 3.2员工加班、值班当天在食堂用餐金额小于20元时,按实际消费予以补贴,用餐金额大于等于20元时,按20元整予以补贴。 3.3请假上午半天,扣除早餐、中餐补贴12元,请假下午半天,扣除晚餐补贴8元 4.伙食核算 4.1公司伙食补贴发...
伙食补贴制度
伙食补贴制度 伙食补贴制度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为改善员工生活,提高福利待遇,规范伙食费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劳务派遣员工。 3.伙食 3.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员工按正常工作日伙食费标准为20元/人/天,其中早餐4元、中餐8元、晚餐8元。 3.2员工加班、值班当天在食堂用餐金额小于20元时,按实际消费予以补贴,用餐金额大于等于20元时,按20元整予以补贴。 3.3请假上午半天,扣除早餐、中餐补贴12元,请假下午半天,扣除晚餐补贴8元 4.伙食核算 4.1公司伙食补贴发放采取预付方式: 员工当月伙食补贴=(当月预计正常出勤天数-上月出差天数)*20 上月加班、值班餐费(参照3.2执行)-上月请假上午天数*12-上月请假下午天数*8(参照3.3执行) 4.2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勤记录、加班申请表、请假申请表核算员工上月加班、请假情况。 4.3旷工、无故不刷考勤卡等按照请假扣除相应伙食补贴。 4.4人力资源部每月25日前将各部门员工伙食补贴情况送各部门核对,如有异议各部门考勤员及时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联系。 4.4新入职员工如果在伙食补贴核算完毕之前确认入职时间的,根据入职后当月出勤天数核算伙食补贴。未确认入职时间的,当月的伙食补贴在下一个月伙食补贴里补发。 4.5已申请离职的员工,当月伙食补贴根据当月出勤天数与当月工资一起核算发放。 5.伙食发放 5.1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30日前拨付员工下月伙食补贴,当款项汇入食堂承包商账户后,员工即可到工地食堂进行饭卡充值。 5.2当月伙食补贴员工需在当月到食堂进行充值,过期则视为员工放弃当月伙食补贴。如有特殊情况可到人力资源部进行说明备案可延期充值。 5.3员工饭卡里的余额可以在每月月底由员工自由支取,食堂根据资金情况给予员工提现。 6.附则 6.1本办法由广西西江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6.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伙食补贴制度 (二): 伙食补贴制度暖人心 伙食补贴制度暖人心 为解决教师上早晚自习时不能正常及时就餐问题,学校出台了教师在校就餐实行买一补一的伙食补贴制度,这一善举既解决了教师不能及时就餐问题,又减轻了经济压力。大家感到非常欣慰,当杨校长在周一例会上宣布此举时,大家热烈鼓掌以示谢意。一直以来学校都非常重视和关心师生的饮食问题,要求食堂坚决做到食物保质保鲜,干净卫生,保证师生的饮食安全。这次伙食补贴制度的实行和食堂的重新整顿,再次彰显了学校对教职工的理解和关怀,为冬日的校园生活带来温暖的阳光! 校工会 2017年11月19日 伙食补贴制度 (三): 2017差旅费报销制度 第1篇: 差旅费报销 为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 1、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领导签批,财务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出差申请单"中情况汇报一栏填写出差完成情况并书面汇报出差工作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并在"出差申请单"任务完成情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派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1、公司职员出差实行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伙食费补助)、市内交通费等费用包干,其标准如下: (1)集团公司领导: 按出差所在地区不同,本着节约的原则可住3-5星级宾馆,误餐津贴6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2)所属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 可住3-4星级宾馆,误餐津贴4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3)公司中层干部: 住宿标准省会180元以内,非省会12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天。 (4)一般工作人员: 住宿标准省会80元以内,非省会6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天。 (5)市内交通费: 公司职工出差途中市内公交车费实报实销。如乘车时间为夜间(晚九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可乘出租车,并注明乘车区间。如遇特殊情况,事后应写书面汇报,经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去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如: 沈阳、长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出差人员必须住办事处,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补助,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按每天10元补助,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 (1)外出参加会议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实行费用包干,采取分项计算的方法,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10元/天市内交通费和公杂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按标准列支,伙食补助、公杂费,市内交通费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2)外出学习人员,住宿费实行包干标准,伙食补助每天20元,外出学习途中可享受伙食补助费,学习期间可享受公杂费、市内交通费。 4、出差特区(深圳、珠海、海南、厦门、汕头),费用本着节约的原则伙食费60元/天。 三、几点具体规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费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内交通二项补助费。 2、出差当日往返可享受全额补助(包括次日晨抵达本市)。 (1)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标准。 (2)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15元。 (3)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15元。 (4)中午12时后抵达本市按全天补助30元。 3、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4、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 (1)、公司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飞机,火车软卧(或软席)、轮船二等舱、出租车。如因工作需要乘飞机,火车软卧或乘轮船二等舱位需经董事长或总裁批准,方可报销。 (2)、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4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白天乘坐火车软座、软、硬卧不予报销。 (3)、去集团公司设有办事处的地区,连续乘车16小时以上,另外予以30元伙食补贴。 (4)、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统舱,超过六小时发给夜间乘车(船)补助费30元。 (5)、带车辆外出,随车送货扣除包干费中交通补助费。如随车送货后还需办理其他业务可享受交通补助费(需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批准)。 5、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须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并不再享受当天伙食补助。凡同领导一起就餐,餐费已报销者均不再享受伙食补助。 6、驾驶员出差补助标准;司机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货车如二名司机按25元/百公里补助。货车司机住宿费以50元/天标准支付,小车司机按同车领导及工作人员住同档次宾馆,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说明情况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扣除2天往返时间、等候时间按每天20元给予伙食补助。 7、驾驶员外出行车途中的违章罚一律不准报销。 8、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趟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部门负责人审批时要加强对票据的审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费用不予报销。 9、出差时借款,前帐(账)不清、后帐(账)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10、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差旅费报销制度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销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出差报销的人员。 二、出差审批办法: 1、出差申请程序: 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 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如要借款,应填写"领款单",根据出差申请单确定借款金额。领款单凭出差申请单经厂长审核批准方可执行。同时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2、差旅费报销程序: 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厂长审核签字,再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按《差旅费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按规定可报出租车费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如要乘座出租车,应事前向厂长请示同意,报帐时由厂长签字认可。 二、差旅费报销原则 (1)市区内出差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给出差补助费。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超出市区范围的,发出差补助费六十元每天。 (2)住宿费报销条件:差旅费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按规定可报出租车费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如要乘座出租车,应事前向厂长请示同意,报帐时由厂长签字认 可。 二、差旅费报销原则 (1)市区内出差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给出差补助费。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超出市区范围的,发出差补助费六十元每天。 (2)住宿费报销条件》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当日无法返回者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出差人员的统一管理。 1、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上(含)出差人员的审批; 2、各部门主管副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下出差人员的审批。 3、财务部负责经批准后的出差费用预付与报销结算。 四、出差申请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事先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也可以形式提出),说明出差事项、日期、交通工具安排。 2、部长(含)以上人员的出差由总经理审核批准,部长以下人员的出差由各部门主管副总审核批准,签字后的《员工出差申请单》交办综合管理部备存。 3、因时间紧急,来不及办理出差申请者,应由先口头报告出差审批领导,出差返回公司后补办申请手续。 五、出差费用领报规则 1、差旅费申领 1)出差人员须于出差前1天,预算差旅所需费用,填写借款凭证。 2)交总经理签字,财务经理核实。 3)到出纳处借款。 2、差旅费报销 1)出差人员返回后一星期内必须报账(特殊情况除外)。 2)报销时须将有关单据在《凭证粘贴签》上粘贴齐备,并在每张单据的背面注明消费事项。 3)交部门主管(部长)和总经理签字。 4)财务部审核后,到出纳处报销。 3、有预支差旅费而逾期未报销者,出纳有权催促,逾一个工资期者,出纳应从其工资中扣还借支之差旅费。 4、出差期间由本公司或有关单位提供出差交通工具、交通费或住宿费;出差者不得再申报相应费用。 5、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期外,不得因私事或 借故延长差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六、差旅费计算标准 1、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用,除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费用,凭票据实报实销外,出差目的地的住宿费用采取限额控制,伙食费补贴采取包干制,市区交通费报销为:员工出差申请单》(也可以计划形式提出),说明出差事项、日期、交通工具安排。 2、部长(含)以上人员的出差由总经理审核批准,部长以下人员的出差由各部门主管副总审核批准,签字后的《员工出差申请单》交办综合管理部备存。 3、因时间紧急,来不及办理出差申请者,应由先口头报告出差审批领导,出差返回公司后补办申请手续。 五、出差费用领报规则 1、差旅费申领 1)出差人员须于出差前1天,预算差旅所需费用,填写借款凭证。 2)交总经理签字,财务经理核实。 3)到出纳处借款。 2、差旅费报销 1)出差人员返回后一星期内必须报账(特殊情况除外)。 2)报销时须将有关单据在《凭证粘贴签》上粘贴齐备,并在每张单据的背面注明消费事项。 3)交部门主管(部长)和总经理签字。 4)财务部审核后,到出纳处报销。 3、有预支差旅费而逾期未报销者,出纳有权催促,逾一个工资期者,出纳应从其工资中扣还借支之差旅费。 4、出差期间由本公司或有关单位提供出差交通工具、交通费或住宿费;出差者不得再申报相应费用。 5、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期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六、差旅费计算标准 1、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用,除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费用,凭票据实报实销外,出差目的地的住宿费用采取限额控制,伙食费补贴采取包干制,市区交通费报销为》第31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劳动法》第41条规定》第38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第二、新劳动法对加班费的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第四、补休代替加班费合法吗? 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 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 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补休为由拒付加班工资,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 五、未经批准自愿加班能索要加班费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 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 六、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内能包含加班费吗? 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应包含加班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第四、补休代替加班费合法吗? 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 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 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补休为由拒付加班工资,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 五、未经批准自愿加班能索要加班费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 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 六、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内能包含加班费吗? 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应包含加班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 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 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八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时间: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第31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劳动法》第41条规定》第38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补休代替加班费合法吗, 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 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 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补休为由拒付加班工资,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未经批准自愿加班能索要加班费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 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内能包含加班费吗, 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应包含加班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 知》规定,进行折算。 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补休代替加班费合法吗, 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 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 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补休为由拒付加班工资,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未经批准自愿加班能索要加班费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 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内能包含加班费吗, 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应包含加班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加班原则: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加班原则》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1)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加点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x延时加点工时x 1、5倍 公休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x公休加班工时x2倍 法定节假日 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x法定加班工时x3倍 (2)加班费的计发比例 a。平时工作日加班: 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 1、5倍计算; b。公休日加班: 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计算; c。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 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的3倍计算。 3、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 (1)中层以上员工 (2)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 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七、执行原则: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2、加班人员必须记录好当日《加班工作内容记录》,并于加班结束后的两天内提交给人事部,无加班日志者其实际加班视为无效。相关负责人应切实负责加班申请的审批,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加班出勤者一律严惩。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批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第4篇:加班工作内容记录》,并于加班结束后的两天内提交给人事部,无加班日志者其实际加班视为无效。相关负责人应切实负责加班申请的审批,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加班出勤者一律严惩。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批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第4篇》)。 2、3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 3、适用范围 3、1本公司全体员工。 4、原则 4、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4、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4、3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5、内容 5、1加班种类 5、 1、1工作日加班: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 3、适用范围 3、1本公司全体员工。 4、原则 4、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4、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4、3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5、内容 5、1加班种类 5、 1、1工作日加班》(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 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 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 3、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 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5、 3、3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5、4加班免除 5、 4、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加班申请单》。 5、 3、3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5、4加班免除 5、 4、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病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635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 上述提及的“本人工资”均指按《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的原则所确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 病假工资的计算公式 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病假天数的确定 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而以上公式中提到的计薪日概念,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小冯单位的制度工作日是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6月份单位制度工作日是20天,如果是5月份就得加上“五一”3天法定休假日,而不是统一的国家规定的20.92天月平均工作天数。 伙食补贴制度(八):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的原则所确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 病假工资的计算公式 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病假天数的确定 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而以上公式中提到的计薪日概念,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小冯单位的制度工作日是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6月份单位制度工作日是20天,如果是5月份就得加上“五一”3天法定休假 月平均工作天数。 日,而不是统一的国家规定的20.92天 伙食补贴制度(八)》(附件一)和《工资发放汇总表》(附件二); (五)、检查或审核《员工异动审批表》(附件三)和《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附件四); (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工资发放汇总表》(附件二); (五)、检查或审核《员工异动审批表》(附件三)和《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附件四); (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见附件五);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见附件五);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为部分员工计提的一项工资计发基数; 二、基准提成工资分成应发基础提成工资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提成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八条: 津贴 本制度中的津贴是指特殊岗位的津贴和路救服务补贴等。 第九条: 奖金 公司设置的奖金主要包括年终绩效工资、超额利润提成奖和突出贡献奖三类。 第十条: 福利 公司设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两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条: 年薪制的释义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经营管理者工资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一种工资分式。 第十二条: 年薪制员工范围 本公司实行年薪制员工的范围为: 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子公司领导、子公司部门负责人 第十三条: 年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年薪制员工工资构成的内容只包括基准年薪、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和津帖,[莲~山课件]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其中,基准年薪分为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 第十四条: 基础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基础年薪是按基准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资,是年薪的预支部分。 第十五条: 绩效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年薪是基准年薪减去基础年薪后的剩余部分。绩效年薪的实际支付金额,要根据年薪制员工个人年度绩效得分来计算,具体计发办法,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 第十六条: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 第十六条》所确定的,并分解在试用、考察期间应实现的目标。 二、合格标准。按集团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和《经营责任书》中约定的考核办法实施考核,获得75分(含)以上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绩效管理制度》和《经营责任书》中约定的考核办法实施考核,获得75分(含)以上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对被考核人的新任职位实施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四章月薪制 第二十一条: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对被考核人的新任职位实施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四章月薪制 第二十一条》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实施考核后,依据员工个人月度绩效分数所对应的绩效工资系数乘以标准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数或提成月薪制人员的绩效工资基数所得的工资数。 第二十九条: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实施考核后,依据员工个人月度绩效分数所对应的绩效工资系数乘以标准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数或提成月薪制人员的绩效工资基数所得的工资数。 第二十九条》规定制订,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 超额利润提成奖 一、奖励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金额度: 按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签订的年度《经营责任书》约定的比例计提。 三、奖金分配 奖金的分配比例为:经营责任书》约定的比例计提。 三、奖金分配 奖金的分配比例为》规定制订,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三十五条: 突出贡献奖 一、奖励对象: 在公司的某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被评为国力标兵的员工等。 二、奖金额度: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评奖方案,作出规定,也可由集团公司总裁、董事长作出决定。 第六章福利 第三十六条: 法定福利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第三十七条: 公司为员工设置提供带薪假、防寒降温费、免费工作餐、三节(春节、端午、中秋节)礼品、交通和通讯补贴、健康体检、新婚贺礼、女员工节日慰问、重疾与亡故慰问等福利,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订。 第七章薪资调整 第三十八条: 职位分类及薪等、职等和薪级的设置 公司员工的职位分为两大类七岗系: 即职能类(含经营岗系、管理岗系、专业岗系、事务岗系)和技术类(含销售岗系、服务岗系、修理岗系)。公司依据职位价值评估将职位分成十四个薪酬等级,其中又将技术类职位分为五个职等,每个职等内设二个薪级;将职能类职位又分为初任、熟练、资深三个职等,其中初任职等内设二个薪级,熟练、资深职等内各设三个薪级。职位分类及其薪等设置见附件六: 职位分类与薪等表。 第三十九条: 薪等职等薪级的释义 一、本制度所称薪等是指集团公司通过职位价值评估,依据集团公司、子公司设置的职位,把职务层次、薪资水平相近的集合起来列为一个等,按薪资水平由高到低,序号从一开始,由小到大设置的等别。本制度现行薪等设置为十四个。 二、本制度所称职等,是指集团公司为同一职位,按其工作深度、专业素质、技能要求不同设置的等别。本制度现行职等,按职位分类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等。 三、本制度所称薪级是指集团公司在同一职等内设置的若干个薪酬标准不同的级别。本制度现行薪级按职等和薪酬标准由高到低,序号从一至八共设置八级。 试用期内的新员工、学徒、实习生、子公司年薪制员工的薪酬未列薪级。 职等与薪级的设置及基准工资标准见附件七: 集团公司员工基准工资表,附件八: 4s店年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附件九: 4s店标准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南昌地区店适用),附件十: 4s店标准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地市店适用),附件十一: 4s店提成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南昌地区店适用),附件十二: 4s店提成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省内地市店适用)。 第四十条: 薪资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依据集团的总体效益和经营发展、社会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和员工个人绩效等情况,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调整员工薪资: 一、调整基准年薪和基准月薪(以下统称基准工资)标准(简称调标)。 二、调整工资提成计算方法。 三、调整超额利润提成奖的提成比例。 四、调整年度绩效奖的计提方法。 五、调整员工的职位及其职等薪级(简称调级)。 第四十一条: 基准工资标准的调整 一、公司依据职位价值评估结果、本地区同行业工资水平、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经营预算等因素,每年为每个职级薪级设定或调整基准工资标准。 二、基准工资标准的调整方案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每年三月份拟订,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三、基准年薪标准调整的主要依据和方法 1、主要依据: ?当地同行业同职位平均工资水平及本公司的上浮比例; ?年度目标利润的多少; ?经营条件的不同,包括经营汽车品牌的知名度、区域内相同品牌的竞争度、公司员工总数的多少、管理团队的配置等情况; ?职位的不同。 2、方法: 基准年薪=职位工资(中位标准工资)x职务系数x目标利润系数x经营条件系数。 具体方法在集团公司《基准工资标准设定办法》中约定。 四、基准月薪标准调整的主要依据和方法:基准工资标准设定办法》中约定。 四、基准月薪标准调整的主要依据和方法》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 工资提成计算办法的调整 集团公司授权子公司依据业务市场发生的变化,在既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又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的前提下,适时制订或调整《工资提成计算办法》。 《工资提成计算办法》须报集团公司事业发展部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十三条:工资提成计算办法》。 《工资提成计算办法》须报集团公司事业发展部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十三条》申报,经异动员工工作部门、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报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涉及变动工作单位的,《员工异动审批表》由异动前单位审核批准后,转异动后单位按异动前单位相同审批流程办理异动审批手续,对员工的工资进行调整。 (二)主管职位(不含)以上员工的职位异动薪酬调整申报审批流程:员工异动审批表》由异动前单位审核批准后,转异动后单位按异动前单位相同审批流程办理异动审批手续,对员工的工资进行调整。 (二)主管职位(不含)以上员工的职位异动薪酬调整申报审批流程》规定的权限下发任职通知书。 2、按本条 (一)款相同流程办理审核手续(公司负责人的审批权变更为审核权),签字同意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总裁批准。其中属集团公司委派的财务负责人异动,由人力资源部先转集团公司财务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报总裁批准。因职位晋升又设置了考察期的薪酬,必须办理两次异动申报审批手续。第一次是以职位调整为目的,《员工异动审批表》中的异动执行时间选择职位异动,第二次是以薪资调整为目的,《员工异动审批表》中的异动执行时间选择薪酬异动,是指考察合格后的薪酬标准执行时间。 二、职等、薪级的晋升与下降 (一)、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员工范围 1、集团公司员工; 2、子公司月薪制员工。 (二)、职等内薪级晋升的基本条件 1、个人年度绩效被评为优秀的,或连续两年被评为合格的; 2、调薪的间隔时间达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的。调薪是指调级,包括转正定级、职位异动上调一级以上薪资,按本制度规定上调薪级的,调标又调级的,但不包括调标不调级的。 (三)职等晋升的基本条件 因符合前款基本条件晋级至上一职等薪级时,员工的能力、任职资格应达到该职等职位的任职资格要求。员工任职资格的认定方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报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职位任职资格见附件十三至附件十九。 (四)职等内薪级晋升对象和时间的确定。 1、个人年度绩效被评为优秀档次的,从考核年度次年的四月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但距上次调薪间隔时间不足十二个月的,从距上次调薪间隔时间达第十三个月的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 2、个人年度绩效连续两年被评为合格的,从该考核年度的次年四月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但距上次调薪间隔时间不足二十四个月的,从距上次调整间隔时间达第二十五个月的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 (五)职等薪级同时晋升对象和时间的确定 按集团公司任职认定办法规定获得资格的,按前款规定晋升职等薪级,未获得资格的不予办理调薪,特殊情况需调级的报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决定。 (六)职等薪级的下降 个人年度绩效被评为不合格的,从考核年度的次年的四月一日起下降一级薪级,或转为试用或调整职位或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下降的薪级属下一职等薪级,以后薪级晋升遇升职等,仍需按职等晋升规定办理。 (七)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申报审批流程 1、子公司员工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申报审批流程:员工异动审批表》中的异动执行时间选择职位异动,第二次是以薪资调整为目的,《员工异动审批表》中的异动执行时间选择薪酬异动,是指考察合格后的薪酬标准执行时间。 二、职等、薪级的晋升与下降 (一)、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员工范围 1、集团公司员工; 2、子公司月薪制员工。 (二)、职等内薪级晋升的基本条件 1、个人年度绩效被评为优秀的,或连续两年被评为合格的; 2、调薪的间隔时间达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的。调薪是指调级,包括转正定级、职位异动上调一级以上薪资,按本制度规定上调薪级的,调标又调级的,但不包括调标不调级的。 (三)职等晋升的基本条件 因符合前款基本条件晋级至上一职等薪级时,员工的能力、任职资格应达到该职等职位的任职资格要求。员工任职资格的认定方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报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职位任职资格见附件十三至附件十九。 (四)职等内薪级晋升对象和时间的确定。 1、个人年度绩效被评为优秀档次的,从考核年度次年的四月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但距上次调薪间隔时间不足十二个月的,从距上次调薪间隔时间达第十三个月的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 2、个人年度绩效连续两年被评为合格的,从该考核年度的次年四月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但距上次调薪间隔时间不足二十四个月的,从距上次调整间隔时间达第二十五个月的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 (五)职等薪级同时晋升对象和时间的确定 按集团公司任职认定办法规定获得资格的,按前款规定晋升职等薪级,未获得资格的不予办理调薪,特殊情况需调级的报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决定。 (六)职等薪级的下降 个人年度绩效被评为不合格的,从考核年度的次年的四月一日起下降一级薪级,或转为试用或调整职位或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下降的薪级属下一职等薪级,以后薪级晋升遇升职等,仍需按职等晋升规定办理。 (七)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申报审批流程 1、子公司员工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申报审批流程》,经工作部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晋级、降级条件,同意签字后报公司负责人批准。 2、集团公司员工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申报审批流程: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经工作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晋级与降级条件,同意签字后报总裁批准。 三、职位、职等、薪级调整审核审批内容与权限:员工异动审批表》,经工作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晋级与降级条件,同意签字后报总裁批准。 三、职位、职等、薪级调整审核审批内容与权限》中设定的员工职位、职等、薪级异动调整审核审批内容权限如下: (一)异动员工拟任之新职位应在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的年度人力资源 (预算)计划,或临时批准的职位编制增减计划,职位编号等范围内。 (二)异动员工应具备岗位说明书中设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三)职等薪级晋升、下降应符合本条设定的条件,薪资应符合集团公司公布并在实施中的基准工资标准。 四、职位、职等、薪级调整申报审批规范 (一)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应字迹规范、清楚,选择异动类别准确,与异动有关信息填写不漏项,要真实,无论何种异动均应填报个人绩效情况。 (二)审批内容权限按前款规定。 (三)子公司办公室应填制本公司员工《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于每月五日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八章薪酬预算管理 第四十五条:员工异动审批表》应字迹规范、清楚,选择异动类别准确,与异动有关信息填写不漏项,要真实,无论何种异动均应填报个人绩效情况。 (二)审批内容权限按前款规定。 (三)子公司办公室应填制本公司员工《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于每月五日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八章薪酬预算管理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九条: 薪酬预算的控制 薪酬预算控制可以运用产值(营业额)工资费用率变量控制方法,对非提成工资人员的薪酬也可以用定量控制方法,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可以同时选择两种方法,分块控制。具体办法在制定《经营责任书》的kpi指标时确定。 薪酬预算控制应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公司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管理紧密结合。 第九章薪酬支付 第五十条: 薪酬支付方式 一、工资、奖金用现金支付,由公司统一在银行办理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卡,在支付日将实发薪资转入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卡。 二、福利礼金、礼品的付给可以用现金或实物。 第五十一条: 工资核算 一、日基础工资=月基础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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