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和就业
签订流程
不同的就业形式:就业协议
一、不同的就业形式
专升本、应征入伍,入伍通知书、且毕业,签订就业协议和
书书正式就业,而填写灵活就业证明属非正式就业。灵活就业毕业生不按灵活就业单位派遣,户口档案派回生源地参加二次就业。
,一,就业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又叫三方协议,是教育部统一设计的。 根据1997年国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规定,毕业生在毕业之前,经“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就业协议书,在学生毕业之前,学生愿意来单位,单位愿意接受学生的约定,,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毕业时即派遣到签约单位,能解决毕业生的户籍、档案等人事关系。与外省签就业协议,但不能办理落户和接收档案的,可申请非派遣省外签约,不派遣到单位,派遣到生源地。
适合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外企独资除外,,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公司办事处等 。
,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为两方协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
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细节。
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的毕业生不按就业单位派遣,派遣回生源地,报到地址为生源地,不解决户籍和档案等人事关系。
适合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组织等。
二、就业协议书的签订,一式三份
,一,就业协议书的内容
,1,毕业生的情况及意见,毕业生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用人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毕业生签字。
(2)用人单位的情况及意见,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用人单位盖章。
,3,学校意见,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学校就业部门盖章。
,4,备注,违约责任、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
(二)如何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适合省外单位,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签约意向
2.毕业生到学校领取一式三份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B4纸打印,
3.如实填写毕业生情况和应聘意见,并在就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
4.用人单位填写基本情况,签订意见并盖章
5.主管部门和人事调配部门签意见并盖章
6.毕业生到所在学员签字盖章,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签字盖章,
注意,先去用人单位,再回学校签章
7.学校签署完就业协议书之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学生本人各留一份就业协议,毕业生本人把用人单位应持的一份就业协议书转交给用人单位
,三,网上签约流程
山东省自2006届毕业生始,省内用人单位和省内院校毕业生签署的协议书样式取消原来纸质协议书形式,改为网上协议书样式。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网上签约完毕,或将就业协议束录入信息网,经过人事部门签证通过后,才能打印此协议书。 1、毕业生与省内、省外注册单位签约流程,注册,用人单位在人力资源部门注册,
,1,用人单位收到学生网上简历或搜索到学生简历后,向毕业生发送签约邀请。
,2,毕业生在网上应约,网上达成签约意向。 ,3,系统自动发送就业协议书至相应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证后,网上协议生效。
,4,用人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并盖章,毕业生签字,书面
协议生效。
,5,毕业生送盖章签字的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审核。 ,6,学院审核通过后,将协议书及签约情况汇总后报送校就业指导中心。学校审核后,存档协议书,编制就业
。 2、毕业生与省内非注册单位签约流程
*本流程适用于毕业生与省内暂时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用人单位签约使用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签约意向
*,2,毕业生登陆就业信息网点击“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项,将拟签约的用人单位信息进行认真、正确的填写,填写完毕后进行提交。
*,3,打印协议书,通常一式三份。
*,4,接收单位和接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盖章,毕业生本人在打印的协议书上签字。
*,5,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到同级人事部门办理签证,网上,手续。
*,6,毕业生将协议书交学院,学院审核汇总签约情况定期报送就业指导中心。
*,7,学校审核后编制就业方案
3、毕业生与省外非注册单位签约流程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签约意向。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青年定纸质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毕业生在网上向学校发出省外就业申请,学校审批就业生申请之后,关闭毕业生的省内签约功能。 *,4,毕业生登陆就业信息网录入外省就业协议书,省人社厅就业处签证,。
,5,毕业生将协议书交学院审核。
,6,学院审核通过后,将协议书和签约情况报送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7,学校审核网上及纸质协议书存档,编制就业方案。 4、非派遣省外签约
适合签订省外就业协议,但不能转档案,落户口的情况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签约意向。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纸质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毕业生登录就业信息网在灵活就业信息栏目下录入协议书,属正式就业,
,4,毕业生将协议书交学院审核。
,5,学院审核通过后,将协议书和签约情况报送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6,学校审核后编制就业方案
,三,****审核协议书的要点
,1,是否网签或录入信息网,网签以来,不录入信息网未
经人社局或人社局鉴定,就未列入就业方案,不能派遣到单位。
,2,审查单位资质,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合格企业,用人单位有无录用指标或编制,否则,学校有权拒签 ,3,毕业生能否取得毕业证,未能毕业、隐瞒病情等,协议无效。
,4,审查协议书的内容,*协议书的形式要合法,省外就业协议采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省内采用信息网打印格式,,
*审查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机关的公章以及签署的具体意见, *备注栏,写清补充协议内容,如违约责任、福利待遇、工作期限等,如无附加条款,应将些艺术的空白部分划去,著名“以下空白”,
*用人单位有无在签订协议时要求毕业生缴纳高数额的风险金、保证金或扣押毕业生的相关证件。
三、签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步骤
*双向选择,确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合同草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合同草案逐条协商,直到达成一致意见,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合同的内容达成
一致意见后,双方在劳动合同文件上签名盖章。 ,二,可能存在的问题
,1,问题一,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拿到毕业证后,方能签劳动合同,这需要跟用人单位沟通协调,可建议签订就业协议或提供毕业证明等。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其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问题二,试用期满,签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三,劳动合同就业流程
,1,用人单位填写,各项合同必备条款,如单位名称、单位联系电话、法人、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以及双方约定使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并盖加用人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用章。
,2,毕业生填写姓名、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并签字,
,3,毕业生将《劳动合同》复印件上交所在学院。 ,4,学院审核后,将“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录入“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劳动合同》,定期报送校就业指导中心。 ,5,学校统一审核后汇总材料,编制就业方案。 (三)劳动合书的审核
1、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审核用人单位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
2、合同的定力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条款,单位名称、单位联系电话、法人、学生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要齐全。
3、审核单位要盖章,盖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或人力资源部章,而不能是财务章、发票章等专用章或者专用章遮盖,否则是一份无效合同。
4、审核学生签字,
5、审核劳动合同期限----审核劳动合同期限是否明确完整且截止日期要晚于当年年底,如2013年12月31日, 6、试用期长短是否合适,是否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合同法》规定合同期限偶三种形式,
,1,固定期限,如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其中,试用期自2013年4月1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 ,2,无固定期限,自2013年4月1日起,其中,试用期自2013年4月1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无试用期,,自2013年4月1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时止。
附,《合同法》规定试期的长短
,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
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
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
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
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合
同约定工资的80%,且需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 , 7、审核劳动合同语言表述是否具体。
, 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除、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缩
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
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 8、用人单位是否向学生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等。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违反规定的,应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劳动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