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暗价竞标规则

2017-09-18 3页 doc 14KB 20阅读

用户头像

is_731942

暂无简介

举报
暗价竞标规则暗价竞标规则 暗 价 竞 标 规 则 本所受临海市人民政府拆迁办公室委托,对表一所列标的房屋进行公开招租,依据《临海市公共资源(资产)交易实施规定(试行)》,特制定本次暗价竞标规则: 一、竞价人进入竞价会场,填报报价单,即表示同意遵守本规则各项条款,并遵守报名时签订的各项文件。 二、竞价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价,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和本人身份证。 三、本次竞价地点、时间: 竞价地点: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B楼二楼三号开标室 竞价时间:2012年10月31日下午3点。 四、竞价人须按规定事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报名...
暗价竞标规则
暗价竞标规则 暗 价 竞 标 规 则 本所受临海市人民政府拆迁办公室委托,对一所列标的房屋进行公开招租,依据《临海市公共资源(资产)交易实施规定(试行)》,特制定本次暗价竞标规则: 一、竞价人进入竞价会场,填报报价单,即表示同意遵守本规则各项条款,并遵守报名时签订的各项文件。 二、竞价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价,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和本人身份证。 三、本次竞价地点、时间: 竞价地点: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B楼二楼三号开标室 竞价时间:2012年10月31日下午3点。 四、竞价人须按规定事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报名时交付竞价保证金,竞价之日,凭竞价保证金收据参加竞价(报价)。 五、竞价程序: 1、主持人介绍标的物概况 本次竞价的标的见下表: 投标 序房屋现租金起始价 租期面积房屋地址 保证金保证金2号 用途 (元/年) (年) (m) (元) (元) 临海市白云小区2-1幢二单元43 1 4200 3 500 500 住宅 602室 临海市巾山东路124-126号二82 2 6600 3 700 700 住宅 单元602室 1、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 备2、住宅项目合同保证金由中竞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入,不再另外收取。 注 3、本标的不设保留价。 4、一个投标人只能报名1个标的物。 2、竞价人上交竞价报价,报价单必须填写人民币大小写、竞价单位(自然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以报价截止前最后一次报价为准。若报价大 1 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3、主竞人宣读各竞价人报价。 4、如果报名人或投标人为1人时,转为出租,以起始价出租给投标人。 序号为1的房屋竞标方式为:如报价达到或超过起始价的,由最高应价人为中竞人,竞价结束。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最高竞价,则由几个报价相同的最高竞价人抽签决定中竞人。 的房屋竞标方式为:主竞人宣读各竞价人报价,如原承租人序号为2 是最高应价者,则原承租人为中竞人,竞价结束。如原承租人不是最高应价者,则以最高应价询问原承租人,表示接受则原承租人为中竞人,竞价结束。原承租人对最高应价表示放弃的,由最高应价人为中竞人,竞价结束。竞价结束后,中竞人凭承租确认通知与业主单位签订。中标结果在网站上公示三天。中竞后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六、下列行为无效: 1、报价未填写姓名、价格、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2、未在规定时间报价的; 3、报价单填写格式错误或涂改未盖章、签字确认的; 4、互相串通压价的。 七、本次招租涉及的有关事项: 1、租赁营业税、土地使用税、租金税金由出租方承担; 2、竞价成交后,中竞人应按中竞一年租金总额的5%向临海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竞价交易佣金; 3、中竞人应在收到承租确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业主交纳租金。合同草案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进行单方面变更条款,如出现该种情况按违约处理; 4、竞价完成之后,中竞人的竞价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由本所转入 2 委托方账户; 5、中竞人在签收承租确认通知书后,应于2012 年11月8日之前付清上述所有款项,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的,招租无效,本所取消本次交易,如意向人反悔拒签承租确认通知书或退交、拒交所有款项的,导致招租无效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对本次招租标的物再次招租所需的费用由违约的意向人承担,再行招租时标的物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则差额部分由原意向人承担。 6、未中竞人保证金在公示三天后退还,如有投诉的暂停退回。 八、签订本《暗价竞标规则》的竞价人,一旦进入本竞价会场,即表示愿意遵守报名时的各种承诺和履行本《暗价竞标规则》的各项条款。 竞价人(盖章或签字): 临海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3
/
本文档为【暗价竞标规则】,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