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专科医院建设
精神专科院建专专准医
;征求意专稿,
2009年 北京
目 专
第章1 专专
第2章 建专专模专目成 与构
1
第章3 建筑面专指专 第章4 专布局建专用地划与 第5章 建筑专准
第章6 主要专专技专指专 附件 精神专科院建专专准文专明医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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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专 专
第一 条专专范精神专科院建专~提高精神专科院专目策水平和工程建专医医决
管理水平~合理定建专专模~专足精神专科院基本功能需要~提高投专效益~确医
促专精神专生事专健康专展~制定本建专专准。
第二 条本建专专准是精神专科院建专专目投专的重要
~是合理定专目医确
建专水平的全专一专准~是专制、专和专批精神专科院工程专目的重要依据~是国估医
专建专专目全专程专督专专的尺度。
第三 条本建专专准适用于精神专科院的新建、改建和专建工程专目。 医
第四 条精神专科院的建专~必专遵守家有专法律、法专和家有专专生工医国国
作的政策~正专理需要可能、专专展的专系~做到布局合理、专模适宜、确与状与
功能适用、专适度、
科、行专专、安全专保。装学运
第五条精神专科院的建专~专符合域专生专、专机专置专和地城医区划医构划当
专建专专专专的要求~充分利用专有专生专源和基专专施~避免重专建专。 体划
第六条精神专科院的建专~专专院专行专专专~根据需要和投专可能~一医区体划
次或分期专施。
第七 条精神专科院的建专~除专行本建专专准外~专符合家专行的有专专准医国、
专范和定专、指专的专定。
第二章 建专专模专目成 与构
第八 条精神专科院的床位专模~宜分专医70-199床、200-499床、
500床及以上三专专型。
第九 条精神专科院的床位专模专根据其服专人口量、精神专生专源和精医数
神专生服专的需求专行专合平衡后定。专足重性精神疾病急性期服专需要的床位专确
模宜专每万人1.48专。
第十 条精神专科院建专专目成包括房屋建筑、专地和附专施。其中医构属
房屋建筑主要包括急专、专专、住院、技、工专、保障、行政管理和院生活等医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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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施用房~专地包括道路、专地、室外活专专地和停专专等~附专施包括专水专理、供属
专、收集等。 垃圾
第十一 条承科、及专防保健任专的精神专科院~专专包括担医学研教学医
相专专施。
精神专科院配套专施的建专专专持专专化专作和社化服专的原专~充分利用城市医会
公共专施。
第三章 建筑面专指专
第十二 条精神专科院急专、专专、住院、技、工专、保障、行政管理医医
和院生活用房等专施的床均建筑面专指专~宜符合表内1的专定。
2 表1 房屋建筑面专指专 (m/床) 建专专模 70-199床 200,499床 500床及以上 建筑面专指专 58 60 62
第十三条精神专科院各专成部分用房在专建筑面专中所占有的比例~宜医
符合表2的专定。
表2 各功能用房占专建筑面专的比例;%,
专模 70-199床 200,499床 500床及以上
部专
急专部 0 2 2
专专部 12 12 13
住院部 54 54 52
医技科室 14 12 14
工专专室 4 4 3
保障系专 8 8 8
4
行政管理 4 4 4
院生活 内4 4 4
注,使用中~各专用房占专建筑面专的比例可根据专专需要适专整。 当
第十四条精神专科院专防保健用房的建筑面专~专按专制批准的每位专医内
2专专防保健工作人专20m增加建筑面专。
第十五 条承科任专的精神专科院~专以副高及以上专专技专人专专担医学研医
2数的70,专基~按每人数32m的专准增加科用房建筑面专。 研
第十六条医学属医教学医医教学院校的附院、院和专专院的用房配置~专符合表3的专定。
2表3 精神专科院用房建筑面专指专;医教学m/床, 医院分专 附院属医 院 教学医专专院医 面专指专 1.6,2 0.8 0.5
第十七 条配套建专机专专和非机专专停专专施的~其面专行增加。具量另体数和建筑面专指专~按建专专目所在地有专专定专行。区
第十八条根据建专专目所在地的专专情~需要配套建专采暖专房和人区况炉
民防空专施的~专按有专专定行增加建筑面专。另
第四章 专布局建专用地 划与
第十九 条精神专科院专址专符合下列要求,医
一、专具专专好的工程地专件和水文地专件。 条条
二、周专宜有便利的水、专、路等公用基专专施。
三、专专境安、专专染源和易燃易爆物的生专和专存、高专专路及其专静离区
施。
第二十 条精神专科院的专布局专符合下列要求,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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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分合理~专专流专楚~避免交叉感染。区清
二、建筑布局合理、专~部流专科便捷~管理安全方便~少能凑内学减
耗。
三、病房、专专室等主要专用房专专于相专安的位置。 医静
四、根据不同地的象件~合理定建筑物的朝向~充分利用自区气条确
然通专自然采光~专患者和专人专提供良好的专专和工作专境。 与医
第二十一 条精神专科院的建专用地~包括建筑物用地、道路用地、专医
化及活专用地、堆用地;用于燃煤堆晒与晾晒医与垃放洗专物品的,和专专物日专圾的存放、专置用地。床均建专用地指专专符合表4的专定。
2表4 精神专科院建专用地指专 医(m/床)
建专专模 70-199床 200,499床 500床及以上 用地指专 108 105 105
第二十二条承科任专的精神专科院~专以副高及以上专专技专人担医学研医
2专专的数70,专基~按每人数30m的专准行增加科专施的建专用地。承另研担
2教学医任专的精神专科院专按每床6m另教学行增加专施的建专用地。
第二十三 条精神专科院机专专和非机专专停专专的用地面专~专在床均用地医
面专指专以外~按地的有专专定定。 当确
第二十四 条精神专科院的专地医当率专符合地有专专定。
第五章 建筑专准
第二十五 条精神专科院的建专~专专专适用、安全、专专和在可能件下医条
美专的原专~按照专专水平和地域件合理定。 条确
第二十六 条精神专科院建专专符合家专境保专、建筑专能的相专法律、医国
法专和专准。
第二十七条精神专科院专专专用房专符合院感染专防医医医与控制的基本原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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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精神专科院的建专专符合家医国《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专专专范》及地当无障碍专施建专的有专专定。
第二十九条精神专科院房屋建筑医国耐火等专和消防专施的配置专遵守家建筑专专防火专范的有专专定。
第三十 条精神专科院宜专专专或医国构多专建筑。各专用房专符合家专安全及抗震专防的有专专范专定。主要建筑的专构灵形式专考专使用的活性和改造的可能性。
第三十一条精神专科院的建筑医装清修和专境专专专新、典雅、朴素~专有利于患者康专~专精神专生专床的专专体医学特点。
第三十二 条精神专科院的专专用房专专用专医与固、安全的材料专专。
第三十三 条精神专科院的院管~专采用分专专供专。主要建筑物医区网区
内并沟~专专置管道井按需要专置专专专。主要管道专便于专修和通专~专采取防水措施。
第三十四 条精神专科院的供专专施专安全可~宜采用医靠双回路供专。不具专双区区内回路供专地专专置自专专源。院专采用分回路供专方式。
第三十五条精神专科院的供水专施专安全可~供水水专专符合医靠《生活专用水专生专准》。
第三十六条精神专科院宜配置其建专专模和专专技专、行政管理工作相医与
适专的信息系专、通专系专和安全技专防范系专。
第三十七 条精神专科院专配置准、专专、医确清晰完善、、醒目的专专系专。根据需求专置中英文专照专志。
第三十八 条精神专科院专专置安全可的用供专系专。 医靠医气体
第三十九条精神专科院专建专专水、专物专理专施。专水水专专专足医医构《专机水专染物排放专准》中有专院专水医医条排放的专定。专物专理专专足《专专物管理例》有专专定。专物和生活的分专、专集、存弃垃圾与国放专置专遵守家有专专境保专的专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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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主要专专技专指专
第四十 条精神专科院的投专医估国估算~专按家专行有专专定专制。在专或专批可行性研医究专告专~急专部、专专部、住院部、技科室等专施的平均建安工程造价~可按建专地相同建筑等专专准和专区构形式住宅平均建安造价的1.5,2倍专算。
第四十一 条建专工期按家专于建筑安工程工期有专定专专行。国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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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精神专科院建专专准医条文专明
第一章 专 专
第一 条本建专专准专制目的。精神专生专专是重要的公共专生专专和突出的社专会专~已专成专我国国会和专社的共专。精神疾病共有10大专72小专近400专。其中~重性精神疾病;以精神分裂症、相障双碍、偏专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专主,患者病情重~专病专具有一定社会残危害性~疾病的致率专高。根据专专专示~我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专1600万。2004年世界专生专专公布~我国2002年全的国专疾病专体担(DALYs)中~神专、精神疾病和自专专致的疾病专到担达了20.3%~已专超专了五分之一。
专期以来国没医医学我有精神专科院建专专准~在精神专科院建专专程中缺少科的指专~专目建成后不能专足使用要求的专象专专普遍。在专全国390所精神院的医专专专卷、部分院专专专专以及专外部分精神专生机建专据分医国构数析的基专上~专合我国医专专~制定了本专准~指专今后精神专科院建专工作。
第二 条本建专专准的作用。本建专专准是专专目策服专的专一专准决,在技专、专专、管理上起宏专管理作用~具有很估强的政策性、专用性~是专制、专、专批精神专科院建专可行性医研究专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专部专专专工程专目初步专专和专督专专建专专准的重要尺度。
第三 条 本建专专准适用范专。
第四 条 精神专科院的建专必专专目所在地社专专专展相适专~同专要根医与区会
据地专专情~专理好需要可能、专专展的专系~当况与状与医力求使精神专科院建专在专模、功能、专、建专水平等方面到比专合理的水平。精神专科院建专工作专装达医
依法专行~必专遵守家有专专专建专的法律、法专和精神专生事专专展的政策~增国强科学随性~避免盲目性、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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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精神专科院建专工作要同专符合域专生专、专机专置专和医区划医构划当
地城专建专专专要求~体划学构确核心是科专置机、合理专定专模、避免重专浪专。
第六条 精神专科院建专~专专医学体划并首先科制定专专展建专专~专有专部专批准后~再根据专专需要和专力、物力等件~一次或分期专施。专是专专条50多年来医教随院建专的专专和专。其目的在于控制浪专、意建专专致布局不合理、流程不科学运学医确条、行不专专等专反管理科和院自身专展专律的不正做法。专格专行本专定~按照专专行建专~使院划将医学始专保持适度的专模、合理的布局、科的流程和良好的专境。
第七条 本专定条与了本建专专准专行有专专准、专范和定专、指专专定之专的专系。
第二章 建专专模专目成 与构
第八条 考专到精神专科院的医状将特殊性和专~专模不宜专大~因此本专准500床作专上限~原专上不鼓励医建太大专模的精神专科院。专模专小专不能形成专模效益~管理、行成本相专专运将大~因此70床作专下限。本建专专准根据精神专科院病床量的医数将划多少~其建专专模分专70-199床、200-499床、500床及以上三专专型。在专专工作中~如有床位专模小于70床的精神专科院可医参照本专准专行。
第九条 本专定条确医了定精神专科院床位专模的原专。根据专生部2006年专全精神专生专源配置国研究~专足患有重性精神疾病急性住院治专需要的床位专模~全精神科病床每万人专置国1.48专。
第十条 本专明条医构即医了精神专科院房屋建筑的功能成~精神专科院的全部专专用房由急专部、专专部、住院部、技科室、工专专室、保障系专、行政管理医
和院生活用房等八部分功能用房专成。专内医些功能用房的有机专成~保专了院的正常运担教学研医行。承专防保健、及科任专的精神专科院~专专相专增加建筑面专。
第十一 条由于精神专科院的专模医将医普遍不大~如果院专成小而全的机构属独运属~附专施全部立专置~专必增加建专、管理和行成本。专此~提倡附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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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专施量利用社化服专。 尽会
第三章 建筑面专指专
第十二条 本专定条医了以急专部、专专部、住院部、技科室、工专专室、保障系专、行政管理和院生活用房等八专功能用房专基本定的精神专科院床内参数确医
均建筑面专指专。
本建筑面专指专通专如下方式专行了专比研确究而定,
1.根据目前国内医状医学精神专科院的专及专床的专展~按70-199床、200-499床、500床及以上三专专型专模专制建筑
~从而专算出建筑面专指专。
2.专比专院情~专专状医况算指专专行专专、专整。
按床位专模分专精神专科院床均建筑面专指专 表医1 床位专模 70床以下 70-199床 200-499床 500床及以上 平均
2面专指专;m/60.28 52.42 51.17 30.03 45.40 床,
按院等专分专精神专科院床均建筑面专指专 表医医2
医院等专 省专 地市专 专专 平均
2面专指专;m/床, 42.38 45.9 51.17 45.40
按建筑方案专算精神专科院床均面专指专 表医3 床位专模 70床 150床 200床 300床 500床
2面专指专;m/床, 58.26 58.4 60.71 60.56 62.45
从国内来国医与国专专专果看~我目前精神专科院的床均建筑面专指专专低~外及建筑方案专算的差距专大。专合院专~适专整定本专准的床均建筑面专指专医状当确
数据。
第十三条 本专定条医了八专功能用房在精神专科院专建筑面专中所占比例。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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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可根据地和院的专专需要作适专整。 区医当
第十四条 本专定专专专防保健人专专在床均建筑面专指专条另之外行增加建筑面专。
第十五条 本专定科用房定原专。 条研确
第十六条根据目前我国医学教体医会担专床育制~精神专科院承一定比例的任专。专专专~精神专科院每床配置专教学医5名学教学国教生的任专。根据原家委、专生部、家中专管理局专布的国医医学教学《普通高等院校专床基地管理专行专定》~定确教学了床均建筑面专指专之外增加用于的建筑面专指专。
第十七 条本明条确了建专机专专和非机专专专施增加建筑面专的专定。
第十八 条本明条确炉了建专采暖专房和人民防空专施增加建筑面专的专定。
第四章 专布局建专用地 划与
第十九条 精神专科院专址要求。医
第二十条 专平面布局的要求。
第二十一 条床均建专用地指专。
根据2006年专196所精神专科院的建筑专模指专的分医析专示~床均用地面专
2指专专119.86m。
精神专科院专床均用地面专指专 表医状4
床位专模 70床以下 70-199床 200-499床 500床及以上 平均
床均用地面专指专127.83 235.32 132 69.76 119.86 2;m/床,
数医与医据专示精神专科院的用地指专精神专生专工作特点相适专~需要一定的室外活专空专及良好的专化专境。专从体数与体看~床位用地面专成反比~专出床位多的院集专用地以及医况大中城市用地专专的客专情。
从确医专专用地的角度~专合考专功能需求~定精神专科院的用地指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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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专定了承科任专的精神专科院配置用地面专的指专。担教学研医
第二十三 条明确确了机专专和非机专专停专专施用地面专的定专法。
第二十四条 本专定条了专化用地要求。
第五章 建筑专准
第二十五条 本明条确医了精神专科院建筑专准专遵循的基本原专。
第二十六条 本明条确医了精神专科院专境专能的要求。
第二十七 条本明条确医内了精神专科院控制院交叉感染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 本明条确医了精神专科院无障碍专施建专的要求。
第二十九 条 本明条确医了精神专科院的建筑防火和消防专施的要求。由于院工作性专和工作专象的医从医特殊性~防火和消防工作尤专重要。院的专专、建专到使用、管理~每专专个并灾都专高度重专专专工作~专制定突专火专的专急专火和疏散方案~保确消防安全。
第三十条本专建筑专、专安全和条数构从形式提出了要求。患者在突专事件情下的况运医将医迅速专移和行专专需要出专~院建筑不宜建专高专。院建成专最安全、最牢固、群最放心众灾会的公共服专专所已专成专汶川地震害专生以后全社和国国构构家的要求~因此~要遵循家相专专和抗震专防专定~保专建筑安全。专形式的活性和改灵体医造可能性专了专服专需求和专展方向。
第三十一条 本明条确医装了精神专科院建筑修和专境专专方面的原专要求。
第三十二条本明条确了专专用房建专专用材料和专专的基本要求。精神疾病患者存在肇事、肇专或自可能性~残医尽因此在专专所建专必专具专足专的安全性~可能消除安全专患~专患者、家及专人专提供一安全的专所。 属医个
第三十三条本明条确区内网践了院和建筑物管建专要求。专专明~专蒸汽、冷专水和冬季供暖采用分专专供专的
~便于区既与日常的专修管理~又可以专专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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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院的管道专专医内拆装多、专路专~遇有专大故障就专大专模~十分不便~适加当径并大下水管口~采取有效的防堵塞措施专置管道井和专专专~有利于日常的专修、保专院的改与医造和专展。
不少院的室外管不医沟狭没沟内但低矮窄~且由于有采取防水措施~专水专重~不专腐专管专~也不利于专修。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渗入~便于专并修、改造和通专。
第三十四条 本明条确医医了院供专专施要求。院的工作特点要求具专安全可的不专供专件~宜专行路供专;自不同专专靠断条双来两双站的路专源,。不具专路供专件的院~专专置自专专源。院以专采用分路供专的方条医区内式~目的是专了保障专专的安全专。运
专于院工作的医医特殊性~专宜考专专置突专供专故障专的专用专源。专用专源专保专院一定范专和一定专专内段的用专需求。
第三十五 条本专定条医了精神专科院供水要求。
第三十六条本明条确医与了精神专科院专配置其建专专模和专专工作需要相适专的信息系专、通专系专和安全技专防范系专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 本明条确医区了精神专科院专专系专的要求。完善的专专系专专于分、分流的专知专专起到重要作用。
第三十八条 本是专于精神专科院用供专专施的要求。院在建专条医医气体医
液站氧氧体划或制机房以及架专管专专~要专合专专~专来当未专展留有适专的余地。
第三十九条 本明条确医医垃圾了精神专科院专水、专专物和生活专理专施建专要求。
专些专施专专用房一专~同专专专、同专施工、同专使用~保专专水、专专专物与医并划医
和生活垃圾得到及专有效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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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主要专专技专指专 第四十条 本明条确医估了精神专科院投专算的依据。 第四十一条 本明条确确了定建专工期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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