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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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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 及南干渠改线工程管理办法 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工程项目组 甘肃衡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分公司市政项目部 2016年7月28日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目 录 一、工程概况..........................................1 二、工程特点.............................................
项目管理办法
项目管理办法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 及南干渠改线工程管理办法 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工程项目组 甘肃衡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分公司市政项目部 2016年7月28日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目 录 一、工程概况..........................................1 二、工程特点..........................................2 三、总则..............................................3 四、质量管理体系......................................4 五、质量控制程序......................................5 六、试验及检测........................................7 七、施工准备阶段......................................9 八、施工阶段质量.....................................10 九、质量控制措施及要点...............................13 十、建立质量巡查和抽检体系...........................19 十一、本项目工程施工管理处罚细则.....................20 十二、监督处罚与结算处理.............................28 十三、工程最终交验说明...............................28 十四、附则...........................................29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一、工程概况 1、行人过街工程: 1)本项目西起兴北路,东至定北路,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含绿化)工程、结构(箱涵)工程、排水(支护)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 2)本项目主线按城市主干路设计,计算行车速度50km/h,辅道按照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崆峒大道主车道位于柳湖公园大门段设置80m下穿通道,绿地公园和柳湖公园在地面连成一体;车辆从地下一层通过,非机动车及行人从地面一层过街;两端设置引道,分别连接兴北路和定北路灯控平面交叉口,于交叉口前约60m接地,引道长分别为245m、195m,改造段总长667.634m。 3)下穿引道及箱涵段横断面:总宽50m=5.45m人行道+7.55m辅道+24m下穿段(双六车道+中分带+侧向安全宽)+7.55m辅道+5.45人行道。 4)项目主要工程量: 道路工程: 车行道面积:9297?;辅道面积:10044?;人行道面积:7490?;广场铺装面积:1451?; 挡墙:悬臂式挡土墙400m; 土石方:挖方5.194m?,填方658m?,弃方52536m?。 占地:用地面积49.72亩,均位于既有道路红线内,无新增用地; 结构工程:下穿通道长80m,U型槽长200m; 第 1 页 共 3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排水工程: 雨水管--波纹管,DN1000/300m、DN600/19m、DN500/124m、DN400/28m;钢筋混凝土管,d300/240m; 泵站--一体化雨水提升泵站一座; 污水管--钢筋混凝土管,DN500/65m; 照明工程:12米双臂路灯19套;8米单臂路灯40套,12米三火路灯8套,隧道灯52套,交联电力电缆2170m; 以及项目范围内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2、南干渠改迁工程: 南干渠改迁工程总共1044米,其中φ1800mm砼圆管904m,5处箱涵共计140m; 3、项目工程抑尘防污染 南干渠改迁工程、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工程施工范围内,抑尘防污染贯彻“六个百分百”及“三个必须”的方案。 二、工程特点 1、本工程场地狭窄,地面以下障碍、管线复杂,现场需协调解决的工作量多且十分繁杂。同时,各类管线、电力设施等的迁改及保障工作的进展情况直接影响主体结构的施工进度。工程能否顺利推进,能否实现目标工期,与有关各方的密切配合息息相关。 2、本工程施工区域处于崆峒大道中段,西起兴北路,东至定北路,需中断交通施工,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 3、箱涵工程对结构防水要求非常高,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 第 2 页 共 4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确保结构防水层的作用得到切实发挥,起到防水作用。 4、混凝土浇筑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浇筑前应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对泵送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应加强混凝土振捣和养生。项目监理组对混凝土浇筑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 5、本工程涉及的危险点较多,对U型槽开挖,降、排水及边坡支护、起重吊装、模板支架体系等施工中涉及的有关安全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应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评审后,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 6、本工程的附属工程较多,涉及移动光缆、电力电缆、给排水、军用设施,要求施工单位现场施工人员注意保护,严禁随意损坏。 7、适当调整施工工序,应注意克服节气变化对工程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总则 为了加强对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工程施工质量、进度的有效控制,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贯彻国家有关市政工程施工规范,保证“确保优良工程,争创优质工程”项目质量总体目标的实现,使工程管理规范化、化、化,特制定本项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 1、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强化工程质量意识,建立健全各级质量保证体系,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设备和质量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工程质量施工管理措施,落实质量责任制,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使工程施工的质量和进度满足要 第 3 页 共 5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求。 2、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分项工程合格100%,优良率100%,工程交工验收评分93分以上,竣工验收评分90分以上;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问题;消除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通病。 3、本办法适用于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工程建设的各项管理工作,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安全及现场管理工作主要由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地项目组负责具体落实,其它部门配合完成。 4、项目工程工地标准化建设施工单位应遵照项目组相关文件要求,应合理布局,规范管理。 四、质量管理体系 1、建立项目组控制督导,监理监管,施工单位自检和社会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四位一体对辖区内工程质量负总责。业主对监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施工单位建立自检体系自觉严把质量关,把质量责任重于泰山落到实处。 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项目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建立工地试验室,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和交接工作,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准施工;现场质检资料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补记、复印、涂改、接受质量检查时应出示资料原件。 3、施工单位应建立项目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质量负责,配备试验检测工程师、质检员、试验员、现场质量管理员、负责本合同段 第 4 页 共 6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的工程质量管理和试验检测工作。加强现场管理环节,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现场质量管理员,建立现场质量管理员工作制度和奖惩制度,赋予试验人员、质检人员计量支付的责任权,确保现场质量管理工作与施工同步,消灭因质量管理上的空白,而造成的质量责任的确失。 4、项目组、监理、施工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要挂牌上岗,并标明单位、姓名、岗位职务、以便工程质量检查巡查时对岗位人员进行核对。 五、质量控制程序 1、无施工组织设计的或施工组织设计不完善的,应视为项目工程施工条件不具备。监理单位不得签发项目工程开工报告,直至施工组织设计获得批准为止。 2、在各单位工程、各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开工报告进行审批。项目工程开工报告应包括:工程实施和方案;依据技术规范列明本项工程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说明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3、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总监审批,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 4、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所报资料应逐项进行检查,在审批开工申请时,掌握以下原则: 1)材料、人力、机械设备不足不准开工; 第 5 页 共 7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2)未经检验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 3)未经批准的施工工艺不准采用; 4)上道工序未经检验,下道工序不准进行。 5、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已批准的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中的施工进度计划人、材、机,结合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施工过程实施质量、进度监理,其内容包括巡视、旁站、监理日志、试验检测、工序检查、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交验,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等。 6、施工单位的质检人员应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成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认可。 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紧接施工单位的自检或与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对完成的每项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并签认,对不合格的工序应指令施工单位进行质量缺陷修补或返工, 8、施工单位在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向监理工程师填报《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复测核对,确认无误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最终签发《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施工单位即可进行分项工程施工。 9、当仍一工序、某一部分或整个分项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填报《工程质量检验申请批复单》。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现场复测检查验收,确认各项质量指标(包括外观质量)均符合要求后,方给予签认。否则不准签认,不得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 10、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质量检验申请批复 第 6 页 共 8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单》,向监理工程师填报《中间交工证书》。监理工程师首先检查各项表格和附件资料是否齐全完善,其次检查各项质量指标及计算评定方法、结果是否符合规定,确认无误后,方可给予签认。《中间交工证书》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不得进行与本分项工程有关的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不准签认未复核已被覆盖任何隐蔽工程的《中间交工证书》。 11、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中间交工证书》,向监理工程师填报《中间计量表》。监理工程师首先检查中间计量表的附件资料是否齐全,再次复核工程的计算方法、计算工程、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方可签认《中间计量表》。《中间计量表》是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工程数量进行有效控制的最后一道关口,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复核,严格把关。 12、通过对分项工程开工审批、工序质量检查认可、施工过程检查控制、现场工序质量检查、中间交工证书签认、中间计量表签认。六道主要程序的严格把关,有效地进行工程施工质量全过程控制,实现工序质量目标达标。 六、工程结构、原材料质量检测 1、施工单位应组建工地实验室,建筑面积、试验设备及人员配备应能满足工地试验室的要求。业主委托中心实验室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统一协调和管理各试验室的试验业务。 2、工地试验室应在项目工程开工前对原材料进行验证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提交业主中心试验室进行复验和批复。 第 7 页 共 9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3、工地试验室应对各种实验结果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整理,建立完整的试验资料档案,为工程竣工提供详实的试验资料。 4、项目施工组对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工地试验室所有试验仪器都须在开工邀请有资质的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标定并进行鉴定;试验室试验人员必须持有经过业务培训和考核的上岗证书,上岗参与试验工作。试验室必须严格执行试验规范和操作规程;主要材料试验检测应有监理人员旁站监理试验检测的全过程。 5、对于工地试验室不能做的试验项目应进行外委试验,外委试验单位相关资质,施工单位应报送。所有检验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6、项目工程内各结构层目标配合比由业主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目标配合比报告,经项目组中心试验室批复准后下发各监理、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7、验证试验的材料应与批复施工的材料质量相符合,材料取样和试拌必须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完成。 8、施工配合比是根据现场材料的实际情况对设计配合比进行适当调整。各结构层用于施工配合比的材料需经监理批复,施工单位应按规定要求的试验频率100%进行试验。 9、施工配合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在每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要人员配齐到位、施工机械完善到位,试验设备安装认证就位,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场的机械、试验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10、对于路面实体工程钻芯取样,由中心试验室联系监理、施工 第 8 页 共 10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单位同时进行,必须在基层龄期达到21天后及时进行钻芯取样,钻芯取样频率按2000?进行取样频率控制,当评定合格率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可适当加大钻芯取样频率。 七、施工准备阶段 1、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单位按规定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的原则,对项目合同工程进行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段划分,并在工程实施中严格执行。 2、施工单位应熟悉施工技术规范、施工设计文件。在收到设计图及设计文件后28天内,完成施工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和测试方法、定线数据和工程量复核工作,并将结果书面报告监理办,监理办对存在问题应及时书面报告项目组。 3、项目组应会同监理单位、设计代表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4、设计文件施工定线数据复核无误后,工程施工单位报告监理,监理对测量定线工作进行检查复验,并应有书面的交接手续单,以作为项目工程计量的依据。 5、施工单位测量所使用的仪器精度及操作方法必须符合勘测设计要求与规定。 6、监理工程师的复核测量应伴随施工单位的测量同步或平行进行,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复测结果按施工单位复测的30%独立完成抽检测量。 7、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报总监办审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立完善的质量组织体系、工程进度计 第 9 页 共 11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划、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主要材料的料源、材质和进场计划,进场的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和完好率等。 8、监理办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格审批。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组织体系;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总工期要求,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安排是否合理,网络图是否齐全正确;审查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是否合理、先进;审查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相符,如有更换,应征得业主同意,替换人员的资格应不低于被替换人员;审查施工单位进场的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和完好率与投标文件所填列的是否相符,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及周转计划与工程进度计划的适应性,数量不足、不配套、及不合格设备均应限期要求施工单位调运进场、更换,已检查合格并进场的设备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运出工地;审批、检验主要材料的料源、材质的进场计划,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使用,并责令施工单位限时清退出场。 9、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单位要充分重视原材料的储备工作,在开工前要储备足够的原材料,拌合场的备料应至少能满足3~5d的摊铺用料,以满足路面大规模连续施工的需要。 10、开工前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拌合站、检测仪器等设备的标定工作,项目组、监理单位必须对标定的情况进行检查、核验、以确保拌合及检测数据的真实可靠。 第 10 页 共 12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八、施工质量阶段 1、严格执行工序质量检验认可制度。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质量检验不合格和资料不完全不予签证。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检查、监控和管理,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对每一道工序的质量具有否决权。 2、在施工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及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工程材料的质量,严格控制每一道工序的质量,以工序质量保证分项工程的质量,以分项工程保证分部工程施工的质量,单位工程和整体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目标。 3、严格按照《城镇道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各项规定,对路面各分项工程进行工程质量检测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的要求必须符合标准规定,实测项目评分和质量等级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4、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各项质量保证资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材料的检测试验结果,材料配合比、拌合加工控制检验、试验数据和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的分析,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等方面的材料;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调整,建立质量档案系统,交工验收时提供详实的施工资料。做到工程质量达标,质量保证资料完整齐全,真实可靠。 5、监理人员要坚持全过程巡视、检查,对主要关键部位要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规定的频率 第 11 页 共 13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的30%以上进行取样试验、检测、发现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彻底返工处理;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问题,监理工程师要签发指令文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6、项目组建立严格的巡查制度。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要经常进行巡视,掌握工程动态,做好记录。对施工单位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工艺、方法、程序,发出书面纠正指令,口头发出纠正指令,施工单位要在7天内书面予以确认;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纠正之后,必须进行复检,直至工程质量完全合格为止;对于施工单位由于不可抗力无法完成的工程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逐级汇报。 7、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要求各负其责,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严格检查监控,把工程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工程质量问题不被覆盖,不留工程质量隐患。 8、在试验路段开工之前,施工单位应提出关于不同试验方案的完整施工方案,包括人员安排、机械组合、施工工艺及相关质保体系等。 9、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路段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在人员、设备、施工组织设计计划等均满足施工需要的条件下,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按混合料的设计配合比和批准的施工方案,铺筑试验路段,试验路段应选择在上一道工序验收合格的路段上进行。 10、试验路段的铺筑时,监理工程师必须全过程旁站,所有的试验检测工作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试验路段的试验结果 第 12 页 共 14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应达到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11、路面工程施工时,监理人员必须全过程进行监督,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合理地进行监理人员分工,测量工程师负责施工前的放样及测量工作,施工前后场应各安排两名监理人员进行旁站。水泥稳定砂砾施工阶段,后场监理人员主要负责混合料的含水量,水泥计量检测,前场监理人员主要负责检测混合料的级配验证试验以及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对于沥青砼施工阶段,后场监理人员负责拌合各项指标的控制,包括沥青温度、矿料加热温度,出场混合料温度检测、混合料的计量、拌合时间检查等,并负责签认出料单;前场监理人员主要负责施工场地检查摊铺机的摊铺速度、混合料的摊铺温度、均匀性、摊铺厚度、碾压遍数以及各碾压阶段的温度检测;试验室每天负责及时清理和更换,以便更好地控制配合比。 九、质量控制措施及要点 1、开工前应认真做好分项工程开工审批,施工管理人员、材料、机械的核实,技术质量交底“三件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检测试验和检查监督,惩劣奖优“两项措施”对原材料的质量、施工工艺进行严格控制;完工后严格执行检验签证把关,凡是质量、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工程一律不给予签证,实行“一票否决”,确保一个分项工程“质量优、资料全、外观美” 2、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严禁无相应资质的挂靠行为。分包单位应在生产、施工前到项目组办理登记手续,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定期进行检查,防止分包企业再次转让施工项目。 第 13 页 共 15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3、施工单位在投标书中列报的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全部到位,并常驻现场进行管理,并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性,否则视施工单位违约。施工单位如需更换上述人员,需事先得到监理、业主的批准,且更换人员和被更换人员必须至少有相等的资历,同时施工单位须将更换人员的相关资料如任职证明、毕业证书、专业资质证书等复印件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备案。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已委派的关键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称职,经业主同意需要撤换时,施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尽快撤回原委派的人员,同时委派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认可的人员上岗。 4、为了贯彻“以设备保工艺,以工艺保质量”的指导思想,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施工需要投入足够的施工设备,并保证其完好率,同时根据路面施工技术的现状和要求,应投入必要的试验检测新设备。 5、为提高人员素质,掌握路面工程施工以及质量控制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施工单位应采取组织集中学习、邀请有关专家授课、开展现场技术交流学习等多种方式提高有关人员的项目工程施工技术水平。 6、底基层施工前,应进行路基质量检查,每一层基层施工前,应检查下一结构层施工质量(高程、中线偏位、宽度、横坡度、平整度、反射裂缝、压实度等),外观检查中,有松散、严重离析等路段,应进行返工处理。对于裂缝应作相应封闭处理,裂缝严重路段应作返工处理。 第 14 页 共 16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7、为把好原材料的质量关,对不合格矿料不准运进拌合场地。 8、为了获得合理的施工方法、施工组织、工艺流程和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控制数据,对路面工程各结构层必须先进行试验路段铺筑,其试验结果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大规模组织施工。 9、为确保底基层、基层平整度,要求在底基层、基层摊铺前对下承层必须进行精加工处理,处理段落长度不宜大于摊铺长度;基层、底基层两层都必须用摊铺机进行摊铺,不允许使用平地机进行摊铺。 10、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计划,同一路段左右幅施工时间尽可能错开,避免养生期间通车现象的发生,养生完成的路段也应对施工车辆的通行进行控制。 11、正常路段的底基层、基层每天应连续施工,尽量减少施工接缝,路面施工要求一次成型。 12、摊铺路槽底基层、基层时应符合以下要求:应在施工前一天对路槽工作面进行彻底清理和修整,处理好欠压实、不平整等问题,并扫除松散材料和所有杂物。 13、各结构层施工中应避免纵向接缝。在不能避免纵向接缝的情况下,在下一幅施工前,将接缝处松散的混合料铲除。 14、水稳层每天施工结束后要做施工横缝。首先用3m直尺检测端部水泥稳定碎石层的平整度,确定切割的范围并划线,然后沿划出的线将平整度不合格的混合料铲除。在全幅范围内的横缝严禁采用企口缝,上下两层横缝要错开。 第 15 页 共 17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15、摊铺机摊铺水泥稳定混合料时,如因故中断时间超过2h,也应设置横向接缝。 16、为确保基层强度,应严格控制混合料水泥用量和含水量。 17、为减少基层裂缝,要保证水泥稳定材料的组合级配稳定,并应做到三个限制:在满足设计强度的基础上限制水泥用量;在合成级配满足要求的同时限制细料、粉料用量(合成级配中小于0.075mm颗粒含量宜不大于3%);根据施工时气候条件限制含水量,混合料含水率控制宜高出最佳含水率的0.5%--1.0%。 18、在规定的水泥剂量范围内,水泥稳定基层强度如达不到设计要求,应采取调整级配和更换料源等措施,不得单纯采用提高水泥剂量的方式。设计水泥剂量如超出规定范围内,必须报项目组审批 19、凡施工作业面压实后,表面有松散、离析或其它较严重缺陷的地方,均应整层清除,并重新进行摊铺和压实。 20、为确保基层养生到位,要求养生必须采用土工布保湿养生或透层养生,不得采用薄膜覆盖。养生期不得少于7天,同时养生期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封闭交通,养生期后采取措施引导车辆行驶,并要做好层间防污染措施。 21、拌合机向运料车放料时,汽车应前后移动,分几堆装料,以减少粗集料的分离现象。 22、混合料的运输应避免车辆颠簸,以减少混合料的离析。底基层、基层混合料的运输在气温较高、运距较远时要加盖苫布,以防止水分损失;沥青运料汽车在侧面在中部应设专用温度检测孔,孔口距 第 16 页 共 18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车箱地面约300mm,应全程应篷布覆盖,以便保温、防雨或避免污染环境。 23、沥青下封层宜选择干燥和较热的季节施工,并在雨季前及最高温度低于10?到来以前半个月结束。 24、严格掌握沥青和集料的加热温度以及沥青混合料的出厂温度。 25、摊铺机的螺旋补料器应相应于摊铺速度调整到保持一个稳定的速度均衡地转动,两侧应保持不少于送料器2/3高度的混合料,以减少在摊铺过程中混合料的离析。 26、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最低摊铺温度根据铺筑层厚度、气温、风速及下卧层表面温度按《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5.2.2条执行,且不得低于规范表6.6.6的要求。 27、沥青面层施工时每周应分析一次检测结果,计算油石化、各级矿料通过量和沥青混凝土力学指标检测结果的标准差和变异性系数,检验生产是否正常。 十、建立质量巡查和抽检体系 1、业主和监理单位将加强对施工过程质量巡查,质量巡查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承包人员到位和工作情况,检查原材料质量情况,检查施工设备和机械运行情况,检查施工过程是否规范,检查试验检测工作的开展,检查中间交验检测工作的开展等。 2、开展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严格实施奖罚制度,为确保工程质量,业主将积极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创优活动。 第 17 页 共 19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3、建立施工质量交底制度,技术人员要认真写好技术交底书,对施工员、班组长或全体工人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同时交代清楚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4、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充分发挥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在现场施工质量的控制作用,树立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的威信,使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对现场施工过程具有控制能力,同时应加强对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的管理,对责任心不强、自以为是、不听从监理工程师指令的施工管理人员及时予以撤换。 5、申请交验的工序需达到以下条件要求:结构层各几何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无质量缺陷,有施工质量缺陷的部位已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有效处理。 6、监理办对工序进行中间验收,认为工程质量达到有关标准要求后,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对于中间工序验收不合格的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附表有关标准提出处罚意见。在承包人根据中间交验处理通知单意见进行处理后,监理办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并予以计量。监理办在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时,将中间交工证书报备业主。 十一本项目工程建设施工管理处罚细则 1、在进行路面施工时,若下承层清扫不彻底或施工便道未洒水的,对施工单位处于300元/次罚款。 2、在进行过程工程质量巡查时,若发现施工过程不规范,且承包人拒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救或改正的,将对施工单位处于200元/次罚款。若对原材料或混合料的有关技术指标有怀疑时,将对该技 第 18 页 共 20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术指标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除对已施工部位进行返工外,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按200元/次进行处罚。 3、施工单位应对高程控制点准确放样,严禁为提高高程合格率而挪动检测点的位置,若发现有此行为的,按200元/次进行罚款处理。 4、对施工单位主要进场人员资格未按投标文件承诺人员进场按200元人民币/人.日的标准处以违约金;对承包人进场主要机械设备违反投标文件承诺按100元人民币/台.日标准处以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 5、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未到位或擅自更换的,一次处以100元/人罚款;或其他主要技术人员未到位或擅自更换的,一次处以50元人/罚款,直至纠正为止。 6、按施工需要须到位而未到位的主要设备,或擅自改变主要设备型号的处以100元/台罚款;同时处以50元/天罚款,直至纠正为止。 7、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无故缺席业主主持的各种会议,包括监理工程师主持的重要会议(如工地例会等),处以200元/次罚款;迟到10分钟以上,处以100元/次罚款; 8、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不足22天/月在现场的,处以不足天数的罚款,50元/天; 9、每个月参与施工的工地施工员没在现场管理的,每次罚款100元,没有施工员超过24小时在现场而继续施工的,罚款200元/人; 第 19 页 共 21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10、工程通过自检而抽检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由于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或故意采用期满手段所致,每次罚款1万元; 11、路面基层必须碾压密实,表面干燥、清洁、无浮土,平整度和路拱度符合要求,违者每处罚1000元。 12、分部分项工程违章处罚行为标准 (一)土方(回填)工程 1)回填土土质不符合要求的,一经使用每处罚款500元,并责令其返工; 2)基槽回填不按要求进行分层夯实或分层夯实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200元,并责令其返工; 3)灰土必须过筛、配比准确,拌合均匀,湿度适宜,分层夯实,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并责令其返工。 (二)钢筋工程: 1)使用未经检测合格的钢筋一次单一规格罚款200元; 2)钢筋网成品制作达不到规范、设计要求,如主筋锚固长度不足,弯起点位置不对,箍筋弯钩不够符合规范要求,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3)结构钢筋绑扎成型后浇筑前无保护层垫块者每处罚款50元; 4)凡竖向钢筋、上口在浇筑混凝土前不做锁口箍筋导致钢筋偏移出现明显弯折的每根罚款100元; 5)受力筋、架立筋、支座钢筋等搭接位置不正确,搭接倍数不够的,一次处罚100元; 第 20 页 共 22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6)绑扎后的钢筋受油污污染,每一处罚款100元; 7)箍筋绑扎有松口者每处罚款50元; 8)绑扎后的钢筋模板内有杂物,如扎丝、卡口、木块、松散混凝土、锯末、纸、尼龙袋、土块等,浇筑前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并责令其清理干净重新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如发现未清理干净已进行施工一次罚款1000元; 9)绑扎好的钢筋不准随意踩踏,横向平直,间距均匀,绑扎牢固,箍筋竖向垂直,横向水平,间距均匀,绑扎牢固,观感清晰、整洁,否则责令其整改并罚款1000元; (三)模板工程 1)支模堵洞严禁使用砖块、尼龙块,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2)支模找平、找正必须拉通线,发现做“眼活”的一次罚款100元; 3)模板支设位置、标高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者,每一处罚款200元; 4)支模方法必须按规范支设,保证刚度、强度和稳定性,出现崩模、胀模等情况,每出现一次罚款200元; 5)模板拆模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者,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四)混凝土工程 1)配置混凝土必须有试验室配合比通知单,无配合比通知单的,停工并罚款500元; 第 21 页 共 23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2)混凝土胀模大于20mm者,每处罚款100元; 3)混凝土漏振,出现蜂窝、孔洞、漏筋者,每处罚款500元; 4)混凝土断面小于设计尺寸1cm以上每处罚款500元; 5)混凝土棱角损坏严重者,每处罚款100元; 6)混凝土不按规定养护,每次罚款200元; 7)擅自向混凝土运输车及泵车料中加水改变混凝土水灰比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8)砼浇筑时各工种必须安排人对模板和钢筋进行观测,如观测人员不到位,一次处罚100元; 9)砼浇筑之后在终凝时间里不允许在其上站人或拆模,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过申请批准,违反者一次罚款500元; 10)监理工程师发现问题交代之后不及时整改发现一次处罚200元,屡教不改发现一次处罚300元。 (五)沥青路面及基层有下列问题之一者每处处罚1000元; 1)水泥稳定砂砾基层边线不整齐、松散、密实度,98%; 2)基层表面不干燥,有杂物盒、浮土,路拱不符合设计要求; 3)料源发生变化时,没有重新作试验,未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报告; 4)各种称量装置没有定期标定; 5)检测项目、方法、频率没有按设计或规范要求; 6)沥青混合料的摊铺温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7)平整度没有达标; 第 22 页 共 24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8)下雨时摊铺,或雨后地面过湿而没有采取措施就摊铺的; 9)纵横缝设置没有按要求放样或接缝; (六)技术保证资料 1)工程技术资料签字非本人所签者或资料整理较乱、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款100元; 2)原材料质保单、合格证不齐全,或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者,罚款100元; 3)原材料复试报告以及其他试验报告不全或弄虚作假者,砼、砂浆试块漏做等罚款1000元; 4)工程开工一个月后无标准试块养护室,或者有养护室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罚款500元; 5)计量器具配置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元; 6)工程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或者签章手续不及时不齐全与工程进度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200元; 7)对专业分包单位资料控制不严、造成残缺的。罚款100元; 8)技术资料不及时上交或上交不齐全者,罚款100元。 13、内业原始资料故意弄虚作假的,每次罚款100元。 14、试验设备不齐全,未建立试验台帐,每次罚款200元。 15、水泥、砂、石等的存放不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每次罚款100元。 17、原材料送检和其他自检项目的试验(如砂、石料试验)不及时,频率未达到规范要求,每次罚款500元。 第 23 页 共 25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18、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用于施工的,每次罚款1000元。 19、要求返工的工程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返工或要求清除出施工现场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清除出场的,每延误一天罚款100元。 22、人行道铺装存在以下问题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基层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铺装的 2)砂浆比例不符合要求的(包括砂石含泥量超标等) 3)座浆不饱满或厚度不满足要求而进行铺装的 4)纵、横砖缝不顺直或表面平整度未达到规范要求需返工的 5)未经业主、监理方同意擅自更换供砖场或其他不合格砖混用的 6)将缺棱少角的不合格砖用于铺装的 7)铺装完成后不及时清理污染物而拒不整改的 8)铺装完成后不及时灌封或灌封不彻底的 9)铺装完成后7日内不按时洒水养护的 10)因管理不到位成品在养护期内受到人员或机械扰动的 11)现场管理混乱,材料堆放不整齐的 12)用于铺装的砂浆未使用沙盘存放而受到污染依然使用的 23、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工程2016年11月30日竣工验收,每推迟一天处罚施工单位2万元。 24、安全及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未按要求设立标识牌的,每处罚款100元 2)施工现场人员不戴安全帽;赤脚或穿拖鞋;管理人员不佩戴 第 24 页 共 26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工作证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3)不设电箱、漏电开关,施工现场未设安全警示牌,每处罚款100元 4)电焊作业未戴防护手套或面罩每人/每次100元 5)操作切割机未戴防护眼罩每人/每次100元 6)高处临边作业未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按规定挂好每人每次100元 7)在施工现场追逐、嬉戏打闹、睡觉者罚款100元 8)未按“三项五线制”规定配电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9)电箱中保护系统配置不齐全每处罚款100元 10)用电设备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每处罚款100元 11)现场配电箱、开关箱未加门上锁,未注明编号、用途、责任每处罚款100元 12)用电使用裸插头、裸线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处罚款100元 13)配电箱未安规定接地的每处罚款200元 14)电缆电线严重破损未处理使用每处罚款100元 15)电线电缆随地拖、浸泡水中或砂浆中每处罚款100元 25、扬尘治理存在以下问题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施工现场未进行全封闭,有闲杂人员出入工地者 2)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及主要道路未硬化 3)未配备车辆冲洗设施或对驶出施工现场车辆冲洗不干净 第 25 页 共 27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4)未在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或无专人定时洒水降尘 5)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回填,不能回填的场地未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砂石等散体材料未集中堆放或未覆盖 6)需要运出、处理的垃圾、废弃物未按照市区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倾倒的 7)在施工现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有毒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8)运进或运出工地的土方、砂石、白灰、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未采取封闭运输 9)扬尘治理巡查日志及扬尘控制台帐记录未记录或弄虚作假 十二、监督处罚与结算处理 1、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处罚权为平凉市住建局工程项目组和甘肃衡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分公司市政项目部。 2、处罚决定由监理部提出,工程项目组确认或巡查中随机处罚。 3、依据《本办法》“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施工管理处罚细则”的规定现场开具《工程罚款通知单》(详见附件),经业主方、监理方、施工方三方签字后一式三份,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一份,一份由业主交财务部门结算时扣除,剩余一份由监理单位留存。 十三、工程最终交验说明 在本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及检测办法进行自检,现场监理组进行旁站,并签认有关资料。施工单位提交最 第 26 页 共 28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终交验申请报告,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批准后,递交本工程最终交验组组织交验。交验时交验组应通知业主,业主将派人参加,同时委托质检单位对各项工程指标进行检测。最终交验结束后根据有关资料进行质量评定。 十四、附则 《本办法》由平凉市住建局工程项目组与甘肃衡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分公司共同制定,自开工之日起执行。竣工后自行作废。 附件:《工程罚款通知单》 第 27 页 共 29 页 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及南干渠改线工程 工程罚款通知单 工程名称:平凉市绿地公园与柳湖公园行人过街工程 编号: 被处罚单位:甘肃省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人过街工程施工项目部 事由与处罚金额 监理单位(章): 建设单位(章): 项目总监: 日期: 分管领导: 日期: 现场监理: 日期: 现场工程师: 日期: 签收: 日期: 说明 :1、事由栏应注明原因、罚款依据(如管理办法、补充约定、会议纪要、通知等)。 2、如有不同意见,应在24小时内进行反馈。 3、被处罚单位接收与否,并不影响本单的执行. 4、本单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一份、监理单位一份、被处罚单位一份。 第 28 页 共 3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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